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鉴别 专业
危险废物鉴定鉴别专业危险废物鉴定鉴别专业导论危险废物鉴定鉴别是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市场的扩大,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日益成为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危险废物的正确鉴定和鉴别,对于安全管理、环境治理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和分类1.1 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或污染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具有危害性质的废物。
这些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潜在风险。
1.2 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类:有毒废物、有害性废物、易燃废物和腐蚀性废物。
其中,有毒废物指含有或污染有有毒物质的废物;有害性废物指含有或污染有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有害性的物质的废物;易燃废物指易燃或可以支持燃烧的废物;腐蚀性废物指能够腐蚀物质的废物。
二、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的方法和技术2.1 物化性质鉴定危险废物的物化性质鉴定是鉴定鉴别的基础步骤之一。
通过对废物的外观、密度、溶解性、燃烧性等物理和化学性质的测试和分析,可以初步确定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并进一步进行分类。
2.2 毒性鉴定毒性鉴定是确定废物中毒性物质含量和毒性效应的关键步骤。
常用的毒性鉴定方法包括生物检测和化学分析。
生物检测利用生物试验来评估废物对生物体的毒性效应,化学分析则通过分析废物中毒性物质的浓度和组成来判断其毒性程度。
2.3 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是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和使用环境等多个环节进行评估,可以预测废物对环境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和监控措施。
三、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的重要性和挑战3.1 价值和意义危险废物鉴定鉴别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鉴定和鉴别可以有效降低环境和人体的风险,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2 挑战和难点危险废物鉴定鉴别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难点。
废物的组成复杂多样,鉴定鉴别的标准和方法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危险废物鉴定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的鉴定方法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质成分分析: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物质成分分析,包括元素成分、有机物分析、浸出物分析等,以确定废物的成分及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
2. 物理性质检测:包括密度、溶解性、燃点、蒸气压、闪点等指标的测定,用于评估废物的物理性质是否具有危险性。
3. 生物学检测: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生物学检测,如细菌检测、细胞毒性检测等,评估其对生物体的危害程度。
4. 化学反应性检测:通过进行各种化学反应,观察废物的反应性质和结果,判断其是否具有危险性。
5. 毒理学检测: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生物毒性测试和毒理学评估,确定其对生物体的毒性作用和危害潜力。
以上是常见的危险废物鉴定方法,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进行确定。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特性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方案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二、危险废物属性初筛1.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应按照鉴别标准进行鉴别。
2.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检测项目确定的依据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
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
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定。
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
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
青岛市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检测及毒性物质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与危险废物鉴别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事业部----卿工----189-3394-6343一、固体废物solid waste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鉴别程序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4.3条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3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四、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四.1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四.2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四.3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废的鉴定
危废的鉴定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由于其性质、数量、浓度或包装方式等特殊因素,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和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危险废物的鉴定过程:
1.生成源头的识别:了解废物的产生源头,包括生产工艺、实验室活动、工业过程等。
对废物的起源进行追溯是鉴定的第一步。
2.废物的性质分析:进行废物的性质分析,包括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等。
这有助于确定废物是否具有危险性质。
3.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特性等,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易燃废物等。
4.鉴定标准的应用:应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如《危险废物名录》进行鉴定。
这些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种危险废物的鉴定要点。
5.监测和检测:进行废物的监测和检测,使用各种仪器和方法来验证鉴定结果。
这包括对废物中有害成分的定量分析。
6.风险评估:进行危险废物的风险评估,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程度。
危险废物的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
严格的鉴定有助于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的处理和管理,从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时,建议依据当地法规和相关标准,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技术规范及其涉及相关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分析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高工---18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4 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4 2份样数的确定4 2 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表1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t最小份样数/个q≤555<q≤25825<q≤501350<q≤9020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t最小份样数/个90<q≤15032150<q≤50050500<q≤100080q>10001004 2 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总结
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废物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其中,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废物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鉴别,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首先,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导则》,对废物进行分类和鉴别。
同时,还需要借助相关仪器和设备,如红外光谱仪、质谱仪等,对废物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鉴别。
其次,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鉴别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危险废物的特性和鉴别方法。
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准确鉴别危险废物,避免误判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另外,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
鉴别工作人员需要与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废物鉴别的标准和程序。
只有多方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最后,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鉴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鉴别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其工作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
总的来说,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只有加强相关法规的依据,提高鉴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份样数的确定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n=Np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份样量的确定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2)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2中规定的质量。
危险废弃物的鉴别
危险废弃物的鉴别01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步:依据法律规定和GB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二步: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三步: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5085.2、GB5085.3、GB5085.4、GB5085.5 和 GB5085.6,以及HJ298 进行鉴别。
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第四步: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02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1、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混合后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0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1、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2、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外,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
3、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外,具有感染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仍属于危险废物。
04 这12类固废到底是不是危废--释疑电石渣、脱硫剂、脱硫石膏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固体废弃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鉴定相关机构与职责(一)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委托鉴别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包括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其他单位、个人。
(二)鉴别机构,是指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从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
鉴别机构采取名录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筛选并更新公布。
承担鉴别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品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
二、鉴定流程(一)工作委托委托方向鉴别机构提交危险废物鉴定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1.委托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资质的单位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工作合同。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确定该项目样品鉴别方案。
(二)鉴别方案编制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2.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特性鉴别。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特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检测;浸出毒性分析
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指标体系研究: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HW引起危害主要是由于具有危险特性,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险特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险特性: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
HW可以包括固态(如残渣)、半固态(如乳化液废物)、液体(如废酸废碱)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固体废物、HW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4]。
据统计,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t,比上年增加20%,工业HW产生量963万t[5],并且每年还有数十万t医疗废物产生,另外商业服务活动和居民生活也产生大量的HW。
因此对HW进行有效管理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目前,中国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HW鉴别标准,但是由于研究基础过于薄弱,已经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实施的具体情况表明,存在各种缺陷,可操作性较差,远远无法满足HW环境管理的需要。
1国外毒性鉴别指标1.1《巴塞尔公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中国为签署国之一。
公约内容包括管理对象、范围、定义和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HW越境转移的管理、非法运输的管制、缔约方的合作和解决争端的办法等。
《巴塞尔公约》在附件一、二中规定了HW 类别,在附件三“危险特性的等级”中规定了14类不同性质的HW特性,如爆炸物、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反应性、毒性、传染性、腐蚀性、生态毒性等,并对各种特性进行了定义,除规定易燃性液态废物闪点外,对毒性、腐蚀性特性等没有制定鉴别指标[6]。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一、危险废物鉴定的前期准备。
1.1 了解废物来源。
咱得先搞清楚这废物是从哪来的呀。
是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呢,还是医院医疗垃圾之类的。
就像破案似的,得知道这“嫌犯”的出处。
如果是工厂的,那是化工工厂,还是机械加工工厂,这差别可大了去了。
这就好比你要找一个人,你得先知道他大概在哪个城市,哪个区域活动一样。
1.2 收集基本信息。
接下来就是收集废物的基本信息。
这包括废物的物理性质,像颜色啊、形状啊、是固体还是液体之类的。
还有化学性质,有没有腐蚀性,是不是易燃易爆。
这就像给一个人画像,你得把他的外貌特征、性格特点都搞清楚。
这时候可不能马虎大意,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
二、危险废物鉴定的检测过程。
2.1 采样环节。
采样可是个技术活。
咱不能随便从废物堆里拿一点就了事。
要保证采的样能够代表整个废物的情况。
这就像你去果园摘苹果,你不能只摘最大的或者最小的,得随机摘,这样才能知道这一园子苹果的平均质量。
采样的时候得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不然这检测结果就不可靠了。
2.2 实验室检测。
把采好的样送到实验室,这里面的检测项目可不少。
比如说检测重金属含量,铅啊、汞啊这些重金属要是超标,那这废物可就危险了。
还有检测有机物的含量,有些有机物那是有毒的,就像毒药一样,一点点就能要人命。
实验室里的设备那都是很精密的,操作人员也得是专业的,就像老中医看病,得有真本事才行。
2.3 综合分析。
检测完了各项指标,就得进行综合分析了。
不能只看一个指标超标就判定是危险废物,得把所有的检测结果放在一起看。
这就好比一个人可能有某个小毛病,但不影响整体健康,但是如果很多小毛病加在一起,那就成大问题了。
要全面、客观地分析这些数据,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三、危险废物鉴定的结果判定与后续工作。
3.1 结果判定。
根据前面的分析,就可以判定这废物是不是危险废物了。
如果是,那就得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来处理。
这就像给人定罪一样,证据确凿,就得依法办事。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完整版)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1—1996)(最新规范已经更新为(GB508.1—201X),于201X年10月1日实施,代替GB508.1—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S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S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2.1 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5 测定方法按照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6 标准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生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在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可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爆炸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
简单地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说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都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小或者有潜在危害小,只是目前还没表现出来,而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危害大。
危险废物的鉴定方法: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危害特性鉴别法;二是危险废物定义法。
如何怎鉴别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某种废物只要具备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就属于危险废物。
所谓危险特性鉴别法,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测试废物的性质来判别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由于危险特性种类较多,从实用的角度通常主要鉴别废物的腐蚀性、可燃性、反应性、毒性这四种性质。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直至1996年才正式发布了腐蚀性和毒性鉴别的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规定了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的反应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的,鉴定时只能参考国外的有关标准。
(一)可燃性规定可燃性的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常规贮存、处置和运输条件上存在着火危害,或者是一旦着火能够严重加剧火情的废弃物。
美国的RCRA法规(40CFR261.21)对可燃性做了严格规定,凡废弃物的代表样品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性质,那么这种废弃物就具有可燃性:①非水溶液液体,含乙醇(体积比)小于24%,采用ASTM标准规定的方法以闭杯试验器测定,或采用其他等效的标准方法测定,其闪点<60℃(140°F);②非液体物质,在标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能够因摩擦、吸潮或自发化学变化而引起火灾,并且一旦着火即猛烈持久地燃烧,造成危害;③根据炸药局的标准方法,或按环保局批准的等效试验方法测定后属于可燃性压缩气体;④能够产生氧气快速促进有机物燃烧的任何一种物质(如氯酸盐、高锰酸盐、无机过氧化物或硝酸盐)。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4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42份样数的确定42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42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423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424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n=Np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如何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完整程序,看了就会!
如何进⾏危险废物鉴别?完整程序,看了就会!危险废物鉴别定律⼀种物质必须同时具备固废属性、废弃属性和危险特性,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所谓危险废物的鉴别,实际上是对上述三种属性的鉴别。
第⼀节危险废物鉴别基础⼀、什么是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是指依照⼀定的程序、标准和⽅法进⾏判断、识别,从⽽确定待鉴别的物质是不是危险废物的活动。
⼆、谁有权对危险废物进⾏鉴别因为法律没有禁⽌性规定,所以任何⼈和单位,为了⾃⾝的需要,都可进⾏危险废物的鉴别。
三、鉴别危险废物应当依据的法律和标准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4.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四、鉴别危险废物是否需要仪器设备有时需要,有时不需要。
当不需要检验检测时,通过逻辑判断即可鉴别危险废物。
当需要对危险特性检验检测时,才需要使⽤仪器设备。
五、危险废物鉴别和危险特性检验检测的关系识别是不是危险废物的整个过程是鉴别。
鉴别的⽬的是“识别是不是危险废物”。
当需要鉴别待鉴物质的危险特性时,才需要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的⽬的是“识别危险特性”。
检验检测可能是危险废物鉴别的⼀个过程,但也未必。
六、鉴别危险废物需要什么能⼒鉴别⼈员需要的能⼒包括: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包括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应的逻辑判断能⼒。
当需要对危险特性检验检测时,还需要:相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对检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判断识别能⼒。
七、危险废物鉴别与危险废物鉴定的关系危险废物鉴定与危险废物鉴别所依据和遵循的技术标准、规范、程序完全⼀致。
危险废物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这⼀特定的主体开展的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意见在诉讼案件中⽐⼀般危险废物鉴别结论具有更⾼的证据效⼒。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检测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
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
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
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药,防腐剂,催化剂废渣,医院手术临床废物等。
在众我危险废物中,废电池,废灯管和医院特种垃圾产量大,危险程度高,被称为动植物和人类生存健康的“杀手”。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固体废物→否 or 是危险废物名录→否 or 是危险特性鉴别标准→否 or 是权威机构组织认定→否 or 是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固体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即将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4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4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42份样数的确定42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42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423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424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n=Np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危险废物检测鉴定机构
危险废物检测鉴定机构
危废鉴定机构有资质的有中国环科院固体所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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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定检测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
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
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
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药,防腐剂,催化剂废渣,医院手术临床废物等。
在众我危险废物中,废电池,废灯管和医院特种垃圾产量大,危险程度高,被称为动植物和人类生存健康的“杀手”。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固体废物→否 or 是危险废物名录→否 or 是危险特性鉴别标准→否 or 是权威机构组织认定→否 or 是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固体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即将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
一般工业、矿业等废物所含的化学成分会形成环境污染,人畜粪便和有机垃圾是各种病原微生物的孽生地和繁殖场,形成病原体型污染。
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途经一般有以下几种: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一•污染水体不少国家把固体废物直接倾倒于河流、湖泊、海洋,甚至以海洋投弃作为一种处置方法。
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不仅减少江湖面积,而且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投弃在海洋的废物会在一定海域造成生物的死区。
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二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堆置或垃圾填埋处理,经雨水渗出液及沥滤中含有的有害成分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活动,妨碍周围植物的根系生长,或在周围机体内积蓄,危害食物链。
各种固体废物露天堆存,经日晒、雨淋,有害成分向地下渗透而污染土壤。
每堆放1万吨渣,需占地1亩多,受污染的土地面积往往大于堆渣占地的1~2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历年堆渣达53亿吨,已占地84万亩(污染农田25万亩)。
城市固体垃圾弃在城郊,使土壤碱度增高,重金属富集,过量施用后,会使土质和土壤结构遭到破坏。
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三•大气污染固体灰渣中的细粒、粉末受风吹日晒产生扬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
粉煤灰、尾矿堆放场遇4级以上风力,可剥离1~,灰尘飞扬高度达20~50m,在多风季节平均视程降低30~70%。
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经长期堆放发生自燃,散发出大量有害气体。
长期堆放的煤矸石中如含硫达%即会自燃,达3%以上即会着火,散发大量的二氧化硫。
多种固体废物本身或在焚烧时能散发毒气和臭味,恶化环境。
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四•影响环境卫生目前我国不仅90%以上粪便、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而且医院,传染病院的粪便、垃圾也混入普通粪便、垃圾之中,广泛传播肝炎、肠炎、痢疾以及各种蠕虫病(即寄生虫病)等等,成为环境的严重污染源。
另外,我国的垃圾中大部分是炉灰与脏土,用于堆肥,不仅肥效不高,而且使土质板结,蔬菜作物减产。
•处置不当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国矿物资源利用率仅50~60%,能源利用率仅30%,既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能源,又污染环境。
另外,很多现有技术可以利用的废物未被利用,反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处置,造成很大的浪费。
目前,有40%以上的钢渣、80%以上的粉煤灰和煤矸石消极堆弃。
在目前,钢铁厂每堆存1吨钢渣,约3~5元。
有些电厂贮存1吨粉煤灰,需建库投资4元,运输管理费6元,共10元。
另外,粉煤灰输送到灰库,每吨约需10~30吨水,每吨工业用水约需1度电。
总之,消极堆渣造成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都是很惊人的。
•危险废物泛滥长期对有害固体废物未加严格管理与处置,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如50年代锦州铁合金厂露天堆放铬渣10多万吨,数年后发现污染面积达70多平方公里,使该区域的1800眼井水不能饮用。
全国已积存200多万吨铬渣,而且城镇几乎都有电镀厂排出大量铬污泥,这些铬渣,污泥遇水都会浸出剧毒性六价铬而污染环境。
•石油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治理的方法和综合利用工艺多种多样。
十几年来,国内外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开发出一批技术成熟、经济效益高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目前主要采取的技术措施有:化学反应、物理分离、焚烧、填埋等三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1、化学反应法:该方法主要利用废物的某些化学特性,使用相应的化学药剂进行废物性质的改善或回收某些有用成分。
如:可以用硫酸或二氧化碳中和法处理石油炼制业中的废碱液,并从中回收环烷酸及其盐类或粗酚、碳酸钠等,用硫酸中和法化纤工业废液中的对苯二甲酸,可以用烧碱或纯碱中和废酸液,用氨吸收法处理废酸液生产硫酸铵,利用硝酸溶解法从废催化剂中回收银等。
2、物理分离法:这个方法主要是利用废物中某些成分之间的物理特性的差异,从而达到分离目的。
如用活性碳吸附法治理甲乙酮生产废酸,用热分解法从废酸液中回收硫酸、用蒸馏法从有机合成厂的有机氯化物废液中回收有机氯,从杂醇废液中回收甲醇等。
3、填埋法: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理固体废物的一种较经济的方法,其实质是将固体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
填埋仍是一个石油化工企业不可缺少的废弃物处理方法。
4、焚烧法:石油化学固体废物大部分含有有机物,因此焚烧可使废物的重量和体积减少80%以上,同时可使各种有害成分转化为无害物质,还可回收热能。
目前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已建立了数十个固体废物焚烧炉。
四危险废物的管理由于危险废物本身往往是污染物的“源头”,故需对其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理——贮存——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在每一环节都将其当作污染源进行严格的控制。
1、产生者对于危险废物产生者,要求其按照有关标准,将所有产生的废物分类,并用符合法定标准的容器包装,做好标记、登记记录,建立废弃物(主要是有害废弃物)清单,待收集运输者运出。
2、容器对不同废弃物要求采用不同容器包装。
如一次性容器合周转性容器等。
为了防止暂存过程中产生污染,容器质量、材质、形态应能满足所装废弃物的标准要求。
3、贮存贮存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前的贮存过程实行严格控制。
4、收集运输收集管理是指对各厂家的收集实行管理,运输管理是指收集过程中的运输和收集后运送到中间贮存处或处理处置厂(场)的过程所需实行的污染控制。
5、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管理包括用于农业、建材、回收资源和能源过程中对于污染的控制6、处理处置处理处置管理包括有控堆放、卫生填埋、安全填埋、深地层处置、深海投弃、焚烧、生化解毒和物化解毒等。
五、危险废物名录(详见附录一)危险废物名录(黑名单)和鉴别制度•对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实行特别管理,采取特别的污染防治措施。
但是,名录只能包括现有的危险废物,而未能包含以后可能出现的危害废物。
因此,除名录制度外,还需确立并实行危险废物鉴别制度。
六、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对危险废物实行强制处置;对不履行处置义务或处置方式不符合标准的,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经营活动许可证制度。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只限于单位进行,不允许个人从事该种经营活动。
•分类控制,安全处置。
对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混装;禁止混载危险废物与旅客。
管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称危险废物流向报告单、运输货单)制度、实名登记、双人管理处置制度八、标识管理(危废标识详见附录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内的危废品,必须做好标识管理。
九、危险废物鉴定与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全国各省均设有危废处置机构,如: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与危险废物鉴别→指定机构→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鉴别我国对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鉴别,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危险废物的前提是属于固体废物,如果一个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它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近年来,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危险废物的严厉监管,有意将本属于固体废物的物质认为属于中间产品,而不属于固体废物,从而出现国内固体废物属性的鉴别需求。
危险废物检测范围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多环芳烃,二氯化钴,化砷(五氧化二砷,三氧化二砷),砷酸氢铅,二水合重铬酸钠,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2、4、6-三硝基-3、3-二甲基-5-叔丁基苯(二甲苯麝香),六溴环十二烷,短链型C10-13氯化石蜡,三乙基砷酸酯,四氯硅烷等危险废物鉴定范围腐蚀性鉴定,急性毒性初筛鉴定,浸出毒性鉴定,易燃性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定,反应性鉴定固体废物鉴别情况从2001 年开始,固体废物所承担了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至今完成了数百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案例(见图2),促进了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为环保部门监管危险废物及口岸监管和执法机构控制境外固体废物走私和违规进口起到了重要技术支持作用,促进了海关总署打击废物走私和违法进口专项行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