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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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儒家思想形于春秋,法家思想形于战国。

两种思想曾在战国时期有过激烈的交锋,对当时、后世乃至今天的中国法律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虽然,汉朝“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衰落,但即使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儒法两家思想,仍能感受其思想之“真知灼见”,看到两种思想对中国法律的深刻影响。

从本质上来说,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下面我从两个部分比较两家思想。

一、礼与法儒家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在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1)、社会秩序的看法儒家根本否认社会是整齐平一的。

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出自《中庸》)便是写照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若考虑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因素,则违背此种原则,不能达到一赏一刑的目的。

所以,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饶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达到各自理想的方法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礼者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负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儒家、墨家、法家、道家思想对比

儒家、墨家、法家、道家思想对比

儒家与法家的对比其他答案(1)相同点:一、从产生背景来看,儒、法家的思想都是在社会动荡且四分五裂的春秋和战国时期产生的;二、从内容来看,这些思想无疑都是孔子以及孟子、荀子,墨子,和韩非子的对治理国家的各自的态度;三、从产生的作用来看,都是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不同点:一、具体的思想不同:儒家: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的所提倡的社会规范思想是“礼”,其核心是“仁”;孟子是孔子之道的忠实捍卫者,他提出了“性善论”,包括“仁”、“义”、“礼”“智”四个“善端”;而荀子则主张人性恶,认为人的恶性本身是无法根本改变的,但是可以用“伪”来抑制人的恶性而使之归于善;荀子和孟子的人性论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他们都是对孔子“性相近,习相远”之人性论的发展法家:法家的集大成者就是韩非,他支持性恶论,提出人际关系的本质是“自力自为”,与孔子的“克己复礼”相反,韩非提倡“不期修古”并且要“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以法用人、以法制定社会契约的法制社会。

二、结果影响不同:(1)儒家思想在四分五裂的春秋战国时期,不适用于具体社会的情况,因而没有被各个国家的君王所重用。

但是到了社会安定、国家稳定发展的时期,如汉代等,儒家的思想就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且在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下,使社会得到空前的发展,国家繁荣昌盛。

并且到了后期,董仲舒将儒家与道家相结合,产生出新的社会思想,更加促进社会的发展。

(2)韩非的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受到的秦统治者的重用,秦始皇利用韩非的法家思想统一了四分五裂的中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国的人,这与韩非的法家的以法治国的思想有重要的关系,也充分体现了韩非的法家思想的重要作用以及适应当时代的发展。

(3)我们国家现在充分将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也是对儒家和法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墨家和道家,儒家与法家的对比关于墨家和道家:一,墨家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道家则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二,墨家的影响主要限于先秦(至少表面上如此),道家的影响则一直延续到今天,是中国仅次于儒家的第二大学派;三,墨家提倡生产劳动,道家则是脱离生产劳动的;四,墨家的影响主要限于下层社会,而道家在知识分子中有较大影响;五,墨家的核心思想是"兼爱"和"非攻”,但主要是通过和平方法和个人行动来阻止战争;而道家则主张清静无为,并不反对战争,且对军事思想有贡献;六,在哲学上,墨家主要贡献是逻辑,而道家的长处则体现在直觉上;七,两家都对科技有贡献,都主张节欲.八,墨家是集体主义,道家则可以说是个人主义;九,墨家主张”明鬼”,而道家则从鬼神的影响中跳了出来.十,墨家为达到目的往往不惜牺牲自己,而道家则把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十一,墨家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全部成员只服从于”巨子”一人,而道家则没有严密的组织.十二,墨家主张用贤能治国,道家则反对”尚贤”,主张无为政治.关于儒家和法家:一,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儒家主张”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法家主张”导之以政,齐之以刑”;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儒家维护血缘关系,法家破坏血缘关系;儒家主张德治,法家主张法治;二,早期儒家里,荀子吸取了法家的思想.秦朝,法家取得了统治地位,在秦以后的大多数时期里,是儒表法里,儒家占主导地位;三,在哲学上,儒家的贡献主要在伦理学上,法家的贡献主要在逻辑学上;四,儒家学说的出发点是人性本善,法家则认为人性本恶,当然基本上是这样,也不排除少数例外,如荀子也认为人性是恶的.但这是在他吸取了法家的思想之后.五,法家的成就和目标主要在政治领域,而儒家的建树除政治外,还有艺术,历史,伦理,社会等领域.六,先秦时期,儒家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后来两家都被用来为地主阶级的统治服务.七,法家主张”农战”,奖励农业生产,儒家则鄙视生产生产劳动;墨家和道家。

儒家法家道家墨家治国区别

儒家法家道家墨家治国区别

儒家法家道家治国思想比较(2010-04-27 17:03:06)转载▼标签:一、对人性的基本看法导致的治国理念上的异同(一)儒家孔子认为人民是可以教化的,“信”“仁”“礼”都是统治者教化的结果,而且人性相近,人性是教化的结果。

至于教化的手段则是以身作则和以道诲人。

孟子坚持性善论。

人的善性指的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社会本性;人性善是指人与生俱来的具有一种原始的善良之心;人性善是指人可以从善心培养出善性。

因此儒家在治国思想上坚持的观点是,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推恩之术,实行仁政。

与霸道相比,行王道才能平治天下。

服力不能使人心服,以德服人可以使人民心悦诚服,以力对待他人,得不到他人的拥护。

行“仁政”者,则可以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帮助。

(二)法家韩非子认为,人的本性是“自为”“好利”,人的“欲利”本性是不能改造的。

因此法家认为统治者就应该用利这个杠杆去控制民众。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善也,而用其不得而非也”。

古代社会的仁爱礼让是由当时的自然经济状况决定的。

现代社会经济状况造成社会“争于气力”,要治理现代社会,就不能取法古代,而只能以法治国。

基于人们“好利”的本性,君臣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

因此韩非主张采用监督考察和阴谋诡计来驾驭臣属。

这样法术势相结合控制社会的手段。

(三)道家道家既不以仁义礼智,也不以欲利来判断人性,它认为这些都是有伤人性的。

道家认为人类本性之真乃是自然淳朴的,人应当顺其本来圆满的性命之情而生存,反对在此之上附加各种人为的因素。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就是一种治理社会过程中的不干涉与不扰民。

老子从“道德自然”出发,主张柔弱、无为、无争,批判违背自然的“有为”。

批判统治者的强行妄为;批判道德法律;批判文明与知识。

因而,他反对一切人为“行为、制度、文明、认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庄子从人性自然出发,对社会文明都要毁掉,包括生产工具,政治制度,道德规范,文化艺术,政治活动。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一、儒家扬善儒家还是很有理想的,《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猛地一看这段话,是不是跟共产主义的理想长得很像?然而在那个时代,实现这个理想的最大障碍是国家权力的世袭制,首先“选贤举能”就不可能彻底实行。

孔子的主要思想,首先从一个“爱”字出发,由近及远,从亲到疏,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是美好的人间。

礼,选贤举能之后的各安其职,各守其分。

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孟子花了更多精力劝说君主施行“仁政”,提出了一个超前的口号:“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孔孟的思想主要在于“扬善”,然而恶人不听你这套怎么办?荀子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隆礼重法”,“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

二、法家惩恶荀子的两个学生韩非子和李斯最终都成为法家,韩非子更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法家认为靠道德教化感悟人是行不通的,“利害”才是关键,要通过法令强制规范人的行为。

法家主要在于惩恶,法令是社会的底线,既然是底线就不宜定的过高过细,否则就容易让整个社会绷得太紧而失去韧性,一旦遇到强力冲击就会瞬间崩溃。

秦朝很快灭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独尊法家,严刑峻法,遇到冲击很快崩溃。

底线定的低,也有问题,会有人在模糊地带行小恶而无所顾忌。

对于模糊地带,此时应辅以道德教化,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使人自觉规范行为,或顾及舆论而不愿为小恶。

自汉代以后的中国帝国时代,有提法说中国实行的是“阳儒阴法”。

其实颁布法令和推行道德都是明面上的事,不存在“阴法”的问题,倒不如说“隆礼重法”更加客观。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转载)2007年07月02日星期一 01:03 P.M.一、所谓的儒家,是以“兴经”为理论经,以“仁义”作为理论核心,以尧舜作为祖先,以周文王周武王作为圣君,以孔子作为创始人,最注重道德的学派。

儒家的法律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推崇礼治,主张“为国以礼”。

先秦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孔子-以人入理,突出礼的伦理性和强制性。

他的思想主要包括等级法律观;重德轻刑观;“为政在人”论;犯罪预防观;用刑适中论;“父子相隐”论。

孟子-倡导“仁政”,使礼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

他的思想主要有养民富民的经济立法主张;省刑慎刑的法刑观;辅贤伐暴的君臣关系论;贤人和良法并重的人法关系论。

荀子-沟通礼法,使礼理论化,系统化,制度化。

荀子的思想主要包括礼法论,德刑论,人治论。

2.德礼为主、法刑相辅的礼治观。

主要内容:德礼优于行政;注重教化,恤刑慎刑;为政在人,贤人治国。

3.强调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认为人治是由德治和礼治派生的。

二、所谓的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法家的法律思想特点主要表现在:1.关于法的概念法家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规范,包括赏与罚两种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2.关于法的性质法家认为法具有强制制裁性,法具有客观公平性,法具有严格等级性,法具有时代民情性。

3.法的起源是与国家的起源联系在一起,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法的作用主要有定分止争,禁恶止乱,制民胜民和尊君、独裁。

三、由此比较得出儒家和法家的异同点如下:1.先秦儒家和法家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相同,他们的思想里都闪烁着民本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性。

2.在对待当时社会的现实方面: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以刑。

儒家在治国之时没有认识当初的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点上看来,儒家面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是保守消极的。

六国论法家与儒家的对比与争议

六国论法家与儒家的对比与争议

六国论法家与儒家的对比与争议在中国古代,法家与儒家曾是两个重要的学派,他们在政治、治国理念以及社会伦理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与争议。

本文将对法家与儒家进行对比,并探讨他们的争议点。

一、法家与儒家的背景与基本理念1.1 法家法家起源于战国时期,代表人物有商鞅、李斯等。

法家追求的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高效统治,认为社会需要明确的法律规章以维护秩序和稳定。

法家强调严明的刑罚和奖励机制,主张外患来临时加强国家实力,通过行政手段控制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1.2 儒家儒家则是中国古代学派中最重要的一支,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等。

儒家注重培养人的个人品德和修养,强调仁义道德,倡导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讲究君子之道,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

儒家强调的是人的内在修养和道德伦理,通过教育和养德治国。

二、法家与儒家的对比2.1 政治观点的对比法家主张一言堂的行政管理,强调严格的法制和刑法体系,追求的是高效统一的国家管理。

儒家则强调仁爱之道,注重个人修养与人伦关系,主张君主应宽厚仁爱以促进社会和谐。

两者在政治观点上存在明显差异,法家注重行政手段,而儒家则注重道德教化。

2.2 社会伦理观念的对比法家倡导以法律规章来纠正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通过制定合理的刑法和奖惩机制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

儒家则强调“以德治国”,主张通过教育和培育人的品德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家强调外在制度的严格,而儒家则主张内在的修养和道德规范的遵循。

2.3 对经济的观点对比法家认为国家财富的蓬勃发展是国家实力的体现,主张通过财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来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儒家则认为,经济繁荣应该以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普惠。

儒家注重社会和谐与人民的幸福,而法家则更注重国家的实力和经济发展。

三、法家与儒家的争议3.1 观念争议法家与儒家在政治、社会伦理和经济等方面存在争议。

法家主张以法律为中心,追求高效的国家管理,强调外在的制度和法制;儒家则注重人的内在修养和个体品德,强调内在的德性和道德规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论语和法家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这两个流派都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的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本文将通过比较两个流派的政治哲学思想,探讨这些差异背后的本质。

一、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儒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治国安邦,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

儒家强调人的尊严和尊重,提倡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并强调“仁者爱人”。

这些观点反映了儒家的思想核心:人本主义。

儒家认为,只有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也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儒家认为,“有教无类”,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稳定。

儒家认为,政府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法家是中国古代另一个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不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等级制度、严格管理和高压统治。

法家认为,统治者应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实行权力,并严厉惩罚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因此,法家也被称为“法制主义”。

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实用性和功利性。

法家认为,统治者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实力的增长。

因此,他们应该制定能够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无论这些政策是否公正或者道德。

法家认为,政府的目的是提高国家的实力,而不是考虑是否合理或者是否为人民谋福利。

三、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的比较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价值观不同。

儒家注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强调仁义礼智信的“五常”,而法家则强调统治者的权力,强制性的法律和威慑力量。

其次,儒家侧重于教育,而法家强调权力和惩罚。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规范,社会可以更加稳定和和谐,而法家则认为只有通过强大的权力和惩罚行为才能达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最后,儒家和法家对政府的功能和目标之间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

儒家、法家之十大区别

儒家、法家之十大区别

儒家、法家之十大区别一、儒家是理想主义,法家是现实主义儒家为什么是理想主义?因为儒家憧憬美好的理想,并试图用他们认为理想的手段去实现这个理想目标。

儒家的理想是什么?是小康社会,是大同世界。

上层和下层和谐相处,君王和大臣和谐相处,贵族和平民和谐相处,你好我好大家好。

老百姓10天吃一顿肉,士7天吃一回肉,大夫3天吃一回肉,君主天天有肉吃,大家和和谐谐、本本分分,都安于自己的身份,不去扰乱社会秩序。

如何去维护这种秩序呢?用礼。

什么是礼?具体讲,礼就是规矩、规章,据说礼是周公制定的。

譬如大夫死了用几层棺材、陪葬多少东西?诸侯死了,用几层棺材、陪葬多少东西?天子死了,用几层棺材、陪葬多少东西?这些都用“礼”的形式规定下来,大家都不能越雷池一步。

儒家建设大同社会的指导思想,是统治者以身作则,实行仁政。

该向老百姓收10%租子的,不收20%租子。

该让老百姓一年服三天劳役的,不让老百姓服五天。

为什么儒家思想是一种理想主义呢?你想想,老百姓10天吃一顿肉,士7天吃一回肉,大夫3天吃一回肉,君主天天有肉吃,凭什么呀?家说,就凭出身,凭身份,凭血统、凭世袭。

大家说说,这合理吗?不合理。

不合理,人们就会闹。

一闹,儒家的所谓大同世界肯定实现不了。

所以说,儒家的理论就是一种理想主义。

再则,儒家强调统治者以身作则,修身养性,积极对老百姓实施仁政。

试想没有老百姓的监督和督促,统治者能主动这样做吗?所以说,儒家在这方面也是一种理想主义理论。

与儒家理论相反,法家是现实主义,即什么办法能行之有效地作用于社会,能改变社会,法家就采取什么办法。

不管是强国也好,还是争霸也好,还是救世也好,法家很重视实效,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法家采取办法,不是凭空产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而是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的制定诸多措施。

而这些措施往往又对治理好国家起到有效的作用。

法家的理论,跟现实是紧密结合的,在实施过程中,也是能取得实效的。

所以说,法家是现实主义。

二、儒家是完美主义者,法家是实用主义者。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异同点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异同点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异同点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的一个高峰时期,诸子百家思想流派并存,不同思想之间相互交流、互相借鉴、相互对立,形成对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思想内容和思想特点两个方面来探讨诸子百家思想的异同点。

一、思想内容上的异同1.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强调人伦,注重礼法,认为只有依靠正确的道德知识,才能达到人民幸福安康的目的。

儒家主张文治,旨在通过规范人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

儒家极尽差别对待,追求“仁”,强调行为规范和礼仪规范,认为“君子以义语不以利言”。

儒家思想倡导的是一种温和、谦虚、有为而不自我表达的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脉,影响广泛。

2.道家思想道家思想倡导“无为而治”,主张“无为而成天下之事,观之如今之芸芸众生”。

道家主张超脱于世俗,强调自然,追求心灵的自由与宁静。

道家学说强调自然,认为天下万物皆从道而来,道即自然法则。

道家思想以其自然、超然、无为、悠然自得的特点,在中国哲学史上独树一帜,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

3.墨家思想墨家学派强调“兼爱”,认为“非君子者不爱人”。

墨家对现实社会中的利益分配很有关注,提出了捐助、平分、比较少等政策。

墨家信仰武器攻击。

墨子认为战争与武器最终无法带来和平和幸福,提出和平和满足当前需要的技术解决方案。

墨家思想以其“爱”的思想为特色,影响了中国道德伦理的形成。

4.名家思想名家学派强调辩论,主张言辞之道。

名家强调语言的表达与控制,重视辩论的技巧和人际交往的策略。

名家学派倡导的是机智、说服力和表达能力的学问,对于中国古代的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

5.法家思想法家学派强调法治,认为“惟忠信无以长久”,主张统治当局依据人性和逻辑需要,以明确规则为基础,实现治理法治和完善法制建设。

法家思想以其强有力的保障和管理方式,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6.杂家思想杂家学派集中了不同文化学派的思想,他们的学说多样化,既有强调自然的道家学派,又有崇尚实用的农家学派,还有重视墨学、名学的思想。

秦朝的法家和儒家思想

秦朝的法家和儒家思想

两者思想的相互影响和融合
法家思想对儒家思想的影响:法家强调法治,对儒家的仁爱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儒家思想对法家思想的影响:儒家强调道德伦理,对法家的法治思想产生了一定的补充和修正。
两者思想的融合:秦朝时期,法家和儒家思想相互影响,形成了一种新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
两者思想的共同点:法家和儒家思想都强调社会秩序和稳定,都追求国家的繁荣和强大。
两者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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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强调法治,注重实际效果,对后世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产生深远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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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强调道德伦理,注重人文关怀,对后世教育、文化和社会价值观 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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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思想的评价:法家思想在秦朝时期起到了统一国家、巩固政权的作用,但也存在过于 严苛、忽视人性的问题;儒家思想在秦朝时期受到了压制,但在后世逐渐成为主流思想, 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产生了深远影响。
儒家思想在秦朝的实践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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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在秦朝的传播:通过教育、书籍、言论等方式传播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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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在秦朝的应用:在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应用儒家思想,如 推行仁政、重视道德教育等
儒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儒家思想对秦朝的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两者思想在秦朝政治、法律、教育等方面的实 践比较
政治方面:法家强调法治,主张君主集权;儒家强调仁政,主张德 治。
法律方面:法家主张严刑峻法,维护社会秩序;儒家主张宽刑薄赋, 注重道德教化。
教育方面:法家注重实用技能教育,培养治国人才;儒家注重道德 伦理教育,培养君子人格。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与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两大流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治理方式。

儒家主张仁义道德,强调人伦关系和社会和谐,而法家则强调法制和刑罚,注重法律的权威和实施。

这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贯穿了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

1. 背景介绍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相争,社会动荡不安。

这种动荡促使人们思考如何治理国家,于是便形成了儒家和法家这两种不同的思想流派。

儒家代表着传统的礼仪伦理道德,而法家则崇尚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这两种思想开始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争论和较量。

2. 儒家思想儒家以孔子为代表,主张仁爱和道德。

儒家认为,通过塑造自己的良好品行,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同时,儒家也强调家庭伦理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通过个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孔子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中庸之道的思想。

这种思想认为,人们应该追求和谐与平衡,避免极端和过度。

此外,儒家还提倡了君子之道,即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他们将仁义礼智忠信作为君子应具备的品质。

3. 法家思想法家以商鞅为代表,主张严厉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强制力量和明确的法律规则,才能够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严明的,对所有人都应该平等适用。

法家的思想强调政治手段和实际行动。

他们认为唯有使用法律和刑罚来统治社会,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国家。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加强君主的权力,加强集权统治。

4. 争论与较量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较量。

儒法之争主要围绕着国家的治理、社会道德和人伦关系展开。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引导,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他们主张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达到这一目标。

儒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

他们认为,人们应该以仁爱为基础来处理彼此的关系。

而法家则认为,仅仅依靠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展开全文要想区分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

就要从代表人物主张说起。

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

孔子:1、政治上,主张克己复礼。

同意对礼加以改造,其最大的创新纳仁入礼。

所谓仁,仁者爱仁,把人当人看待,体现了对人格尊重的思想,提倡德治,泛爱众,节用而爱人。

尤其反对人殉制度,不满于过分剥削和滥用刑罚。

2、哲学上,摇摆于唯心唯物之间,宣扬畏天命,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认为天没有意志。

生而知之者上也,强调任何人的知识都是后天学习而得。

3、教育上,主张教学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要求触类旁通,启发式教学,注意因材施教。

提倡学思结合,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

讲究谦虚,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能够诗意盎然的表达思想: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

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孟子,子思之门徒,子思孔子之孙。

1、政治上,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国君经反复劝谏而不听,可以更换。

平等看待君臣关系,臣子没有天生的服从和隶属义务: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心腹;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建议统治者,保民而王。

谴责虐民、残民。

使民有恒产,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推行劳役地租性质的,井田制。

提倡用分工不同证明压迫剥削的合理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2、哲学上,宣扬性善论和良知论。

人本具有仁、义、礼、智、信等观念,若扩充善念,人人可以为尧舜。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之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所谓学习要反求于内心,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

认为理性思维高于感性认识: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另外,儒家讲究,不偏不倚、中规中矩,不走极端的中庸之道。

道家,主要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

集大成者为庄子。

庄子,主要渊源于道家创始人老子。

庄子把老子的客观唯心论发展成主观唯心论,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发展成相对主义的诡辩论。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这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领域中五大家族派别,代表了不同的哲学思想和价值观。

虽然这些家族派别在某些方面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思想观念、道德伦理和政治体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它们的核心观点、价值追求以及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区分。

一、儒家儒家思想以孔子为代表,强调礼仪、仁爱和道德行为的规范。

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为通过个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达到社会的福祉。

在儒家思想中,强调家庭伦理、仁爱和忠诚,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正义观念的培养。

二、道家道家思想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强调顺应自然、追求无为而治。

道家主张返璞归真,摆脱尘世的束缚,通过悟道而达到超越世俗的境界。

在道家思想中,人们被鼓励以柔性而非强制的方式生活,追求内心的平静与宁静,强调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佛家佛家思想以佛陀为代表,强调涅槃和轮回的解脱。

佛教主张通过修行、悟道和追求菩提心来解脱众生,超脱红尘世界的苦难,达到灵性的觉醒和智慧的境界。

佛家思想强调慈悲心、舍弃欲望和过度执着,追求智慧和心灵的解放。

四、法家法家思想以韩非子和商鞅为代表,强调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法家思想中,理性和功利主义被强调,政治权力和法律规范被看作是维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统治目标的有效手段。

五、墨家墨家思想以墨子为代表,强调兼爱和非攻的原则。

墨家主张普遍的爱、公平和和平,反对战争和暴力。

墨家思想中强调全人类的平等和社会公义,倡导普及教育和实用技术,追求和平与安定。

通过对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的核心观点、价值追求和影响范围等方面的区分,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各自的特点。

儒家注重人伦道德和社会秩序,道家追求虚无和无为而治,佛家强调解脱和慈悲心,法家重视法治和秩序,墨家倡导和平与公平。

尽管这些家派有时会对立或相互影响,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后世的思想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

通过详尽的对比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借签意义。

关键词: 功利思想;农耕思想;自为好利;稳定和谐。

儒家与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大著名学派,两者都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他们在理论观点上有所不同,其不同点主要是在治国方法上。

儒家侧重礼义教化,法家侧重严刑峻罚,体现在功利思想上,法家较为明显,而儒家较为隐性。

现将二者功利思想的异同简单分析一下。

一、儒家与法家功利思想的相同之处法家出于其功利的目的,非常重视”耕战”,尤其重视农耕。

法家的经济思想就是以耕战为中心。

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主张寓兵于农,已有耕战思想的萌芽。

到战国初期的李悝用”尽地力之教”以奖励”耕”,用射箭中的与否来判定民事案件的是非,以奖励射,即奖励”战”。

吴起在楚国变法时继承了李悝的这种思想,把奖励”耕战”两者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耕战”政策。

战国中期的商鞅及其后期的法家,对”耕战”思想有较大的发展。

商鞅认为实行耕战政策,使民心向农,老百姓就会质朴”易使”,”可以守战”。

从”耕战”出发,他提出”重农抑商”和”奖励军功”的政策。

他确认农民的小块土地私有权,让他们安心于农战。

同时规定除农战以外别无获得官爵的途径。

只许”利出于地”,”名出于战”,即只允许从农业耕作中获得利润,只允许从战争中获得名声(军功章)。

商鞅还天真地认为,如此这般,人们就会”喜农而乐战”了。

正因为如此,商鞅鼓吹农业至上论,鄙视其他一切职业,并对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口总是力图加以限制和压缩。

他甚至把农民以外的食者比喻为”害虫”。

重视农耕也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所重民食,祭丧”(《尧曰》),从政在”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等言语中,我们看出孔子对农业生产是很重视的。

而且,他对参加农业生产的人也是很尊敬的。

他很羡慕”耦尔耕”的长沮和桀溺,如果要不是天下无道,他将和他们同样。

对于骂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植杖而芸的丈人,孔子与子路对他都很尊敬”(见《阳货》)。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简论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从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看中国传统文化1082010126 黄仁芬华夏文化历史悠久, 灿烂辉煌, 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思想瑰宝, 很有发掘弘扬的必要。

华夏文化时空跨度大, 有记载的就有儒、法、道、兵、墨、易等众多学派, 号称诸子百家。

其中, 尤以儒家和法家对我国历史发展影响最大。

由于其著述丰盈, 博大精深, 难以概全, 本文仅从人治的角度, 就两者用人政策方面的异同, 展开比较研究, 以达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古为今用之目的。

一、儒家思想的人治特征儒家学说自开始起就是讲求个人的修养,首先从个人出发以个人感受的角度来寻求个人内在和谐与平和。

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句就是讲“说”、“乐”、“不愠”,达到这样的境界才是有德有养的君子。

按照同样的模式,整个论语就是以孔子自己的行为表现和道德修养活动来教诲他人。

而个人修养的最终目的除了使得个人感觉到愉悦之外,还在于达到社会本身的和谐,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十二句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因此,孔子非常讲求“礼”。

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还要服从于礼,以礼服人,以礼度人。

只有讲求“礼”,符合“礼”的要求的人才属于“君子”,脱离了低俗品味和野兽生活的达到文明状态的人。

而“礼”原意指的是对神上和祖上的祭祀,祭祀就要强求次序和秩序。

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祭祀活动中具有确定的次序,从而在祭祀中可以这样的次序来向神上和祖上表示自己的敬意。

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次序进行祭祀活动,就可以做到井然有序,而有序就表示祭祀活动顺利、成功地举行和完成,达到了祭祀表示敬意的目的。

而且,祭祀活动也是表明参与祭祀者之间亲密关系的方式,不仅提醒祭祀者之间具有亲密关系,而且通过祭祀活动来加强之间的亲密关系。

周公制礼就是根据祭祀活动所具有的这种功能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将祭祀中人人之间关系的指导准则运用到其他的方面,如婚姻、军事、生产、活动等。

根据“礼制”设计者的愿望,按照“礼”进行社会生活就能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这就成为社会层次上的“礼治”。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儒家和法家是中国古代两大重要的学派,它们对于法律思想的理解和应用有着不同的观点与偏重。

儒家注重道德和个人修养,法家则重视法律和国家管理。

本文将分析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的异同之处。

一、儒家的法律思想儒家强调以德治国,认为法律只是道德教化的补充,必须建立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上。

孔子提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要以道德和正义为准绳,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道德规范。

儒家观点认为领导者应该以身作则,通过德行和高尚的品质赢得民众的敬重和归从,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秩序。

儒家的法律思想还体现在家庭伦理和家族观念的重视上。

儒家强调家庭的和睦与尊重,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石。

孟子提出的"仁者爱人,仁者爱物"的观点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倡导亲情和仁爱。

因此,在儒家法律思想中,家庭法律都占据了重要地位。

二、法家的法律思想法家则更加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观念。

法家的创始人商鞅提出的"法不阿贵,民不贵财"的观点强调了法律要面对所有人,贵在公正无私。

法家的法律思想特别注重通过法律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法家追求的是以严明的法规和惩罚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家强调了权威和统治,认为权力集中和严格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使人们害怕违法的后果,从而维护国家的稳定。

同时,法家还注重实用主义的推行,强调法律的实效性,倡导以法律为基础的行政管理。

法家提倡重罚轻赏,以刑罚的威慑效果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

三、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的异同1. 定位不同:儒家将德治放在首位,法律只是补充;而法家则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推行。

2. 道德观点不同:儒家认为道德是法律的根基,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而法家更注重法律的规范和公正,更强调权威和统治。

3. 社会管理方式不同:儒家更注重个人改造和家庭关系的维护;法家则通过严格的法律和刑罚来管理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摘要:以古为鉴,可以知兴衰。

通过比较春秋时期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我们可以对法律与道德的作用做一个对比,亦能有助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儒家法家德治法治正文: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政治最动荡的一个时期,相应的在思想界也出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

这一时期,儒法墨道等各种学说先后产生壮大,其中儒法两家其法律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尤为巨大。

因此有必要加以对比研究,以为今日之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借鉴。

一、先秦儒法两家法律思想概述(一)儒家代表人物法律思想儒家代表人物主要有孔子,孟子和荀子,他们主张人治和德治,即依靠贤人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他们重视礼义教化的作用,相对轻视刑罚的作用。

孔子曰: 安上治民, 莫善于礼①。

在儒家看来, 经过礼义道德教育和感化, 人们可以遵循统治阶级心目中理想的社会秩序, 成为守法的顺民。

而刑罚只能惩办犯罪行为于后, 无法从根本上真正改变犯罪思想, 亦不可能真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孔子尤为重视礼义道德对民众的感化作用, 认为通过教育感化可以使人为善, 知耻而无奸邪之心。

孔子把德和礼作为本, 把政和刑作为末, 即以德礼为上策, 以政刑为下策, 寄希望于通过德化和礼教来禁乱之所由生, 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

孟子继承了孔子为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思想, 认为统治者应该依靠礼义道德教化进行统治。

《孟子 尽心》上载: 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善政, 民畏之; 善教, 民爱之。

善政①孝经 广要道章得民财, 善教得民心。

意思是说良好的政令不及良好的教化更得民心。

孟子生活的时代是战国中期, 当时各诸侯国为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刑罚十分严酷, 除继续沿用奴隶制五刑外, 刑罚制度中还出现了车裂、腰斩、枭首、连坐、夷三族等诸多酷刑。

对此, 孟子从其仁政的思想出发, 坚决反对统治者严刑峻法、滥杀无辜, 提出了慎刑戒杀的省刑罚主张, 认为“以力服人者, 非心服也, 力不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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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形于春秋,法家思想形于战国。

两种思想曾在战国时期有过激烈
的交锋,对当时、后世乃至今天的中国法律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虽然,汉朝
“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衰落,但即使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儒法两家思想,仍能感受其思想之“真知灼见”,看到两种思想对中国法律的深刻影响。

从本质上来说,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下面我从两个部分比
较两家思想。

一、礼与xx
儒家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在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1)、社会秩序的看法
儒家根本否认社会是整齐平一的。

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
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
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
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
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
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出自《中庸》)便是写照
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
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
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
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若考虑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因素,则违背此种原则,不能达到一赏
一刑的目的。

所以,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
别的待遇。

韩非子云:
“法不阿贵,绳不饶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达到各自理想的方法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礼者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负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

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

不难看出,儒家所说的礼,是一套完整的治世理论,绝不仅仅只是一些抽象的伦理上道德上的原理原则。

儒家提倡的礼足以节制人欲,杜绝争乱,又足使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完成伦常的理想,自足以建立儒家理想的社会秩序。

不同于儒家,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

商君说: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这种毫无通融,不讲私爱,完全以客观行为为断的精神,自和儒家所谓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贵、议勤、议宾,尊亲贤,郭旧故,尊宾贵,尚功能,及议事以制的主张相反,法家根本反对所谓议。

xx 说:
“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阕也。

”这话焉不使儒家为之变色!焉不使当今社会法律工作者变色!
总之,儒家着重于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故不能不以富于差异性,内容繁杂的、因人而异的、个别的行为规范——礼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
工具,而反对归于一的法。

法家欲以同一的、单纯的法律,约束全国人民,着重于“同”,故主张法治,反对礼。

两家出发点不同,结论自异。

不管礼治还是法治,只是儒家法家为了达到不同的理想社会秩序所用的工具而已,它们之间没有好坏之分,更不能因为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而放弃法家思想,也不能因为现在我们在呼吁法治而摈弃儒家思想。

两家思想是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在不同时代不同背景合理采用而让中国法律更加成熟更加
二、德与刑
儒家法家要实现自家的理想,即维持社会秩序,都需要借助一种力量,当
有人不遵守此种行为规范而破坏社会秩序时,将有种力量来保护它,制裁人。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道德教化的力量,收潜移默化之功,这
种以教化变化人心的方式,是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耻而无奸邪之
心,自是最彻底、最根本、最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判裁所能办到。

所以,儒
家宣扬以德治天下,以德教化人。

所谓“礼者紧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紧于已然之后”,一为事前的预防,一为事后的补救,二者之价值自不可同日而语。

礼教之可贵便在于“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妙,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

若能如此,则人民根本无恶的动机,一切恶的行为便不会发生,法律制裁更无存在的必要。

所以说,孔子以无诉为最后目的,荀子对此也有同样的见解,认为教化即行,便无法律刑罚的需要。

尊德礼而卑刑罚,是儒家一致的信仰。

法家则完全与儒家立于相反的立场,否认社会可以藉德化的力量来维持,
更不相信一二人的力量足以转移社会风气,决定国家的治乱。

根本反对有治人
无治法,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办法。

法家所需要的是必然之治,使社会长治
久安,而不是这种渺茫不可期,时乱时治的办法。

“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而任人,犹之“虽有巧木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

主观的判断,时有出入,客观的标准至少是一律的,法虽不善,亦可以“一人心”,愈于无法。

从治国的立场来讲,法家根本否认仁义道德的价值,认为并不足以止乱,无
益于治。

这些是道德家、教育家的事,他们不妨以毕生精力从事于教化,也不妨唱高调,提倡止于至善,讨论人生最高鹄的。

但这决不属于法律范围,决不是法家所感兴趣,所注意的工作。

法家以维持法律秩序为目的,他必须以最高标准的程序,最快的方法,最短的时间来达到这种目的。

法之功用原为禁奸,非为功善,所以“求过不求善,刑不善而不赏善”。

只要法律的机构足以废恶惩奸,使人不敢为恶,法律的目的便已达到,原不问人心善恶,更不要求人心良善。

从法家的眼光看来,一良善不为恶的人,与一畏刑不敢为恶的邪人,在客观的行为上并无分别,不必注意其内心上的差异,因之也就无须以仁义教人为善。

所以韩非说:
“明主之治国,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

所以法家的结果皆主重刑,重刑才能使人畏惧慑服,不敢以身试法。

三、总结
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儒家以道德为维持礼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

法家后起,和儒家争一日之短长,竞争激烈,互不相让。

然而,汉朝之后独尊儒术,魏以后儒者参与了制定法律,儒家思想在法律上起了决定性作用,儒家思想在法律上一跃成为最高的法则,与法理无异。

中国法律的许多规定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如礼有七出三不去之文,后成为法律明定的离婚的条件。

而法家思想虽未成为正统思想,却也影响了中国法律和中国法律工作者,如诸葛亮、王安石、张居严谨执法,甚至连儒术的大师朱熹也主张刑不可废。

如今,我们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继承儒家思想的精髓,也要发扬法家思想的精髓,做到古为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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