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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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教师法心得体会篇1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

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一齐学习了《教师法》。

经过此次学习,教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我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不少教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教师法心得体会篇2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一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我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理解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贴合职业要求。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7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7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作为一名老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必须时刻铭记于心的。

“学高为师”很难去界定究竟怎样的学识渊博,但是“身正”却尤为重要。

若要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老师首先要有一个好习惯。

就如最简单的常规,不迟到。

如果老师自己总是迟到,你怎么能要求学生不迟到呢?又如,要求学生写一手工整漂亮的字,不是所有老师都学过书法,但是不是就不能给学生提供指导性作用了呢?不是的。

老师可以带头跟着学生一起练字,一起PK,取长补短。

踏上教师工作岗位以后,我发现,学生在学习和成长,我也跟着他们一起学习和成长,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因此,教师要想学生做得好,首先得从自己做起。

不要只是口头的命令,而要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和带动他们,最真实的例子才是最令人心服口服的榜样。

相反,如果一个班集体无论是班风还是学风都出现了不好的苗头,我们在怪责学生难教,家长不配合的同时是否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呢?在班级管理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是在摸爬滚打中过来的。

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各种各样,没有现成的套路可套,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一条路才是最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2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2024年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二篇)

2024年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二篇)

2024年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2024年是我作为新教师开始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新的教师法实施的第一年。

从我个人的经验和观察中,我深刻体会到新教师法对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这一年中对于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以及我对于教师职业的认识和理解的深化。

首先,新教师法的实施加强了对教师的惩戒机制,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在新教师法的指导下,我发现自己更加注重工作态度和职业行为的规范。

法律的约束力强化了我的自我约束,我深刻体会到教师作为一种职业需要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

我意识到作为教师,除了传授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要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这种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的塑造需要我们教师本身做出榜样,并且时刻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其次,新教师法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

教师是育人的工作者,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并有效地影响学生。

新教师法规定每个教师必须参加一定的培训,这使得教师们更加注重自身的专业发展。

在我的教学工作中,我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教学技能,还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

通过这样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我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工作的需求,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另外,新教师法规范了教师的评价和晋升机制,增加了教师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动力。

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进步,还要持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新教师法规定了教师职业的评价和晋升标准,明确了教师职业发展的路径和机制。

这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动力,我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学科知识,争取在教学改革中有更多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新教师法强化了学校和教师家长之间的合作,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新教师法的指导下,学校和教师家长之间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关系。

学校重视教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为家长提供了更多的参与和沟通的机会。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31篇)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31篇)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31篇)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精选31篇)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1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

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

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

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

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

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

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

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

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

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教师研究《教师法》心得体会通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作为教师,我们有权利义务去了解法律,研究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

通过研究法律,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

在研究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还清晰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我认为教师是为社会和学生服务的,所以吃点亏也可以接受。

但现在我认识到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平等”的口号不应只是嘴上说说,而是要在实际中落实,否则法律就失去了意义。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我们应该尽责任和义务。

《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应得的权利,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只有研究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同时,教师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研究《教师法》让我更明确了自己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我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我要避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或责难家长。

我要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我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和移植的过程,而应该是研究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和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而是自主知识的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我相信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教师的人格力量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教师应该在学术水平和道德情操上达到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教授的课程中知识渊博,善于启发,更要通过言传身教,成为学生做人的榜样,让学生获得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

2024年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通用10篇)

2024年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通用10篇)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通用10篇)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篇1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务必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状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用心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学习教师法总结(最新10篇)

学习教师法总结(最新10篇)

学习教师法总结(最新10篇)《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

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三篇)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三篇)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三篇)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一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治理惩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等。

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受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气,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不断增加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立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

这其实只指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培育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共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标准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坚持做到关怀敬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平常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卑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安康、欢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

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需要与家庭、社会亲密协作,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加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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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

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

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教师法学习心得柏林学校李素琴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教师法学习心得柏林学校李燕窝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

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

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

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

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

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

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

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

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以来《教师法》虽然长期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熟悉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法学习心得柏林学校蔡海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学好、用好《教师法》对于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中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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