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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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现将《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6月29日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全纳性、全面性和基础性,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时代新人,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人才基础。

二、培养目标义务教育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有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学习伟大建党精神。

努力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领会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懂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道理,初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明确人生发展方向,追求美好生活,能够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二)有本领乐学善学,勤于思考,保持好奇心与求知欲,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掌握适应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具有学会学习的能力。

辽宁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附件: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评估效果的监测计划
监测指标明确
评估目标明确 程序规范
监测频率
及时监测反馈 定期总结
监测手段
数据分析 实地调研
评估效果的全面 性
全面评估效果可确保全局 观测,细节把控,提高评 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06
第六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 则总结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 则的意义
01 规范督导评估工作
提升教育质量
● 04
第四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 则实施
评估人员的组成
评估人员在义务教育督导 评估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 角色,他们应具备丰富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 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客观 性。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 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 性和可信度,是评估工作 的基础。
评估工作的流程
评估准备
明确任务目标
数据分析
评估教师素质和数量
02 教学管理
评估学校管理水平
03 课程设置
评估教学内容设置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的意义
提供改进方向
为学校提供改进方 向
提高教学质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现教育公平
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管理规范 化
促进学校内部管理 的规范化和优化
● 02
第2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 则制定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的制定背景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简介 第2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制定 第3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内容 第4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实施 第5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效果评估 第6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则总结
● 01
第一章 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细 则简介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简版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简版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标准化评估在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学校评估工作,从而促进辽宁省义务教育的发展。

1. 评估目的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提供改进教育教学的参考,推动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2. 评估内容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教育目标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否与辽宁省的教育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相符合,学校是否能够按照教育目标进行教学,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2. 师资力量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是否能够保证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3. 教育教学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2.4. 学生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能力,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3. 评估方法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文件评估评估学校的各类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评价等文件,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3.2. 观察评估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学过程、学生学习状况和学校环境等,来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环境。

3.3. 问卷评估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反馈,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和需求,为学校改进提供依据。

3.4. 数据评估分析学校的各类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等数据,以定量的方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

4. 评估结果与利用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的评估结果将通报给学校,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10•【字号】辽教办发[2013]290号•【施行日期】201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290号)各市教育局: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97号)有关要求,我厅拟于10月中旬和12月下旬,开展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季度和全年目标任务的检查验收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程序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季度和全年目标任务的检查验收工作,按学校自查、县(市、区)和市检查、省抽查的顺序进行。

自查和检查完成后分别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达标学校名单,由省教育厅从达标学校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检查。

我厅抽查情况将作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我厅将从各市报送的达标学校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着重从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图书、职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八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方式为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相关证明、查看财务账目、查看教师档案、查阅学籍、座谈交流等。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请各市教育局分别于9月22日和12月20日前,按照第三季度和全年目标任务将本市达标学校名单报送我厅义务教育处。

我厅将分别于9月下旬和12月下旬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县(市、区)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达标学校名单的时间由各市教育局确定。

为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教育局按照附件1提供的样式报送达标学校名单,并指定一名科(处)负责同志为联络员,于9月22日前将联络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送我厅义务教育处。

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范文

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范文

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范文第一篇: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范文一一0社区学校义务教育教育教学办学自评报告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我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评自查活动,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现状(一)、学校规模目前,110学校是一所民汉合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汉族43人,民族15人),专任教师53人,学历合格率为100%,15个教学班(汉族11个,民族4个),在校学生310人。

(二)、校园校舍110学校占地总面积拥有教学楼两幢,中学楼建筑面积为2469平方米、小学楼建筑面积为1214平方米,综合实验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894平方米,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1465平方米,篮球场3个,均已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田径运动场地1个、但不符合体育运动场地要求,没有其它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总体上学校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施建设基本卫生安全符合要求,消防、抗震等防灾避险措施到位。

(三)、装备条件学校现有装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

配备有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4间,但没有实现“班班通”。

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学校设有图书阅览室、但藏书种类不全、新增图书少,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报刊杂志欠缺。

学校教室、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等均达到要求标准,没有相应的卫生保健室。

另,学校厕所条件严重不达标。

(四)、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校内机构设置合理、健全。

目前未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也未配备实验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远程教育管理员等教学辅助人员。

在职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学校管理学校在管理方面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学校工作实际、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落实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一、引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下,辽宁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并通过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督导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和指导。

2.原则:本督导评估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遵循公正、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

三、评估指标1.基础教育资源a.学生数量:统计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总数量及年度增长情况。

b.教育经费:调研各县上年度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捐赠等。

c.师资情况:统计各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数量和教师编制情况。

d.教育设施:考察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情况。

2.教育质量与均衡发展a.教育质量评估:考核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包括学业成绩、教师教育水平、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

b.均衡发展评估:检查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源配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3.教育管理a.教育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各县对国家和省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估等。

b.教育机构管理情况:考察各县教育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评估流程1.督导组成:根据需要组建督导组,包括教育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

2.督导方式: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问卷、文件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工作。

3.评估报告:督导组将根据实地调研及相关材料,编制评估报告,对各县(市、区)的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听汇报
查阅相关文件
保障机制
(30分)
政策保障
(20分)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4分)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2分)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分)
A项目名称
B评估分类
C分项指标
D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得分
县(市)级
人民政府推
进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A项目名称
B评估分类
C分项指标
D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得分
县(市)级
人民政府推
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120分)
入学机会
(25分)
组织领导
(5分)
2.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
3.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实施目标管理及校长负责制。(1分)
查阅档案资料
查阅相关文件
德育工作
(4分)
1.学籍管理实现电子化。(1分)
2.有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方案。(1分)
3.有家庭、社会教育工作计划和基地。(1分)
4.有融入学校工作各个环节的德育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1分)
1.布局合理,能够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能够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1分)
2.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严格按省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4分)
3.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学校无选拔性招生考试。(2分)
4.无集体补课,无乱收费行为。(2分)

2.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考核细则

2.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考核细则

得分
学校具体 考评人 学校分管 负责人签 员签名 领导签名 名
校长 签名
中心学 校校长 签名
查使用记录 2 学生实验报告单、 师生图书借阅证
教 学 管 理
3. 有教师职业素养、课堂教学(实验操作)、作业指导 、成绩考查、专业发展(教师成长档案、学历、业务进修等) 教务 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考核办法。 管理 8分 评分说明: 4. 有教学研究、文件制度、教师评估、学校评估等反映 教学工作全貌的档案资料。 评分说明: 5. 学校制定并实施科学完善的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和考 核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评分说明:
3 查校本教研记录
查德育手册、德育 2 活动记录、班主任 工作手册。
教 学 管 理
评分说明: 2、 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开全开齐三级课程。按照课标要 管理 求,不随意增减课时,学校、年级、班级课程表符合规定 目标 (符合4分,不符合0分)。 8分 评分说明: 3、 充分发挥学校、年级、学科教研组的作用,建立“教 、学、研”一体的校本研修制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度健全,记录翔实 评分说明: 查课程设置方案、 4 课表、教师教案、 学生访谈
2 查学校教务档案
2 查学校教务档案
1 查学校教务档案
评分 评分 项目 内容
评分细则及标准 1、班容量符合我省一般规定,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 50人(1分),不符合标准的记0分。 评分说明: 2、学校经常开展德育实践或其他大型的德育活动,每学期不 少于3次。 评分说明:
分 评分方式 值 1 学生访谈 查班级花名册
得分
学校具体 考评人 学校分管 负责人签 员签名 领导签名 名
校长 签名
中心学 校校长 签名
2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提供细则和指南。

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标准是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获得优质教育的必要措施之一。

本细则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导文件制定的,旨在帮助学校评估其管理标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评估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

评估的范围包括学校的组织管理、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校环境和设施等方面。

3. 评估指标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指标:3.1 学校组织管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组织管理情况;•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的合理性;•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学生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3.2 教学质量•考试成绩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估;•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的合理性;•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3.3 师资队伍•教师的学历和资质要求;•教师的师德师风和业务水平;•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学校的师资配备和结构合理性。

3.4 学校环境和设施•学校办公和教学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情况;•学校图书馆和实验室的资源和管理情况;•学校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的丰富性;•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

4. 评估流程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流程如下:4.1 评估准备学校应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学校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材料等。

4.2 评估实施评估机构将组织专业评估师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面试教师、学生等相关人员,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

4.3 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将根据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明确学校管理标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4 整改落实学校应根据评估报告中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相应措施,以提高管理标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评估结果和效益通过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学校的改进和提高。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1. 评估目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该评估细则旨在为相关教育机构提供评估指导,确保评估过程准确、公正、透明。

2. 评估范围各级义务教育学校均适用本评估细则,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等。

评估覆盖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学生综合发展状况等。

3. 评估指标3.1 教学质量:评估考察学校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学标准,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及教师的教学效果。

3.2 师资水平:评估考察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包括教学经验、教育背景、持续学习情况等。

3.3 学生综合发展状况:评估考察学校对学生的全面培养情况,包括学生的学科能力、思想道德素养、体育艺术特长等方面。

4. 评估程序4.1 提交申请:学校根据评估细则的要求,填写评估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4.2 现场考察:评估委员会根据申请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学校的教学环境、师资力量和学生发展情况。

4.3 数据收集:评估委员会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校教学质量相关数据,对学生进行季度评估和年度评估。

4.4 综合评估:评估委员会根据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评估报告,并向学校反馈评估结果。

4.5 签订协议:评估委员会与学校签订评估结果协议,明确改进措施和时间节点。

5. 评估结果和奖惩措施5.1 评估结果:评估报告将对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等。

5.2 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教育质量较好和改进空间较大的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政策支持;对教育质量较差且长期未见改进的学校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6. 评估周期和频率6.1 评估周期:每个学校应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评估,确保对学校教育质量的长期监测和改进。

6.2 评估频率:每年评估一次,由评估委员会对学校进行年度评估,为学校提供年度工作的指导和改进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辽教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1]163号)各市,绥中、昌图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学生成人、成才的主阵地。

课堂教学改革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对于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真正实现课堂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变革教学方式的需要。

要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改革,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引导学生大胆质疑,主动学习。

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需要。

要建立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使教师成为课堂教学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实现新课程课堂教学目标的需要。

“双高普九”双高评估细则(中学)

“双高普九”双高评估细则(中学)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面积。
0.1
生物各室及生物园地达标不扣分,有一室或生物园地不达标 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0.1
物理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三 办学 条件
37
统计
0.5 (1)学校校本培训资料,无培训资料扣0.5分。 0.5 (2)计划、总结、制度纪实、实施情况。缺一扣0.1分。
查阅材料
自评 市级 省级 失分 扣分 扣分
f教师拥有研究 专题的比例
1 教师拥有研究专题的比例50%。
1
教师参与研究专题的比例,达标率≧50%不扣分;50%﹥达标 率≧45%,扣0.3分;45%﹥达标率≧40%,扣0.5分;达标率﹤ 40%,扣1分。
0.1 化学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1分。
现场查看
0.1
生物各室及生物园地达标不扣分,有一室或生物园地不达标 扣0.1分。
0.1
物理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扣0.05分,有两室以上不达标扣0.1分。
查阅学校建筑档案、
0.1
化学各室达标不扣分,有一室不达标扣0.03分,有两室不达标 班额,计算生均使用
查专任教师学历证书 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 统计

师资 34
水平
a专任教师胜任
率85%以上 5
教学 10
能力
b所有专任教师
计算机合格证
省级标准100%
5 专任教师胜任率。 5 专任教师计算机合格证。
查中学专任教师考核
材料
5
胜任率≧85%不扣分;85%﹥胜任率≧84%,扣1.5分;84%﹥ 查中学教师考核评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22•【字号】辽教办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3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我厅于2012年12月在全省启动了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我厅组织了四个专家组对各市申报的176所学校(小学103所、初中5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进行了评估验收。

经专家组认真评议,以上176所学校均达到了《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要求。

经研究,我厅决定授予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等103所小学、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等58所初中、沈阳市实验学校等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并通过有效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的示范导向作用,推动辖区中小学校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有关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将深化课程改革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校本研修,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为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教辅机构100分)
A 项目名称 B 评估分类
组织领导 (5 分)
政府职责 (25 分)
经费投入 (6 分)
教育管理 (14 分)
教辅机构 标准化建设 (75 分)
机构建设 (22 分)
C 分项指标 规划计划 (2 分) 机构性质 (3 分) 经费保障 (3 分) 政策支持 (3 分)
1.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主任)负责制(1 分) 2.有机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 分)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1 分)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1 分) 2.有应急预案,有演练记录,配备安保人员。(1 分) 3.各项活动有安全保障措施和相关防护设施。(1 分) 4.定期对基地内所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1 分)
听汇报 查阅文 件、档案
1.总占地面积不少于 50亩,建筑面积不小于 5000 平方米(以农业为主 的总占地面积应不少于 100 亩;以素质拓展训练为主的总占地面积应不 少于 60 亩)。(2 分) 2.能满足500 名以上学生食宿、生活、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要求。(2 分)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得分
53
A 项目名称 B 评估分类
查阅手册 看展示
听汇报 查阅资料
查看实地 查 阅证明材料 随机访谈
得分
55
A 项目名称 B 评估分类
教辅机构 (75 分)
机构管理 (12 分)
C 分项指标 安全管理 (6 分)
财务管理 (3 分)
D 评分细则(赋分)
5.建立学生往返机构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1分) 6.建立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1 分)

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自评报告

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自评报告

创建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自评报告东胜小学坐落在辽宁省本溪市太子河畔平顶山脚下,这里是辽砚的发祥地,是枫叶的故乡。

作为一所人文历史渊源深厚、倍受社会瞩目又充满现代化教育气息的学校,东胜小学见证了过去的沧桑和今日的辉煌。

学校始建于日本伪满时期,1942年定名“本溪湖高等女学校”,1945年日本投降更名为“工源完小”,1948年本溪解放更名为“北胜小学”,1967年“文革”时期更名为东胜小学。

2012年7月与广场小学合并,现一校两址。

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明山区胜利路39号和消防路65号,总占地面积25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72平方米。

全部铺设塑胶操场,在职教职工总数为218人,专任教师189人。

本学年共5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85人。

几年来,学校坚持课改长效机制,理性规划课改方向,坚持“新学校教育”办学特色,以“新学校5+X”目标课程的建设为实施课改的有效途径,致力于把学校办成师生家长心目中理想的新学校,努力做好“六年影响一生”的事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蒸蒸日上。

我校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试行)》,对学校几年来课改工作进展认真自查,现汇报如下:一、办学思想(该项一级指标总分12分,自评得分11分)1、办学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践行新课改提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我校以国际视野为基调,母语文化为内涵,紧密围绕校情、教情、学情形成鲜明独特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办学精神和培养目标:办学宗旨:“保证基础、发展个性、服务社会”办学理念:“注重母语(书法、经典阅读、写作)、强化外语(英语、双语、外教)、探索教育国际化”办学思想:“国家、责任、强者”办学精神:“中国之情、民族之魂、世界之眼光”学校发展目标:“八项标准”(课程校本化,发展个性化,育人国际化,文化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教师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最大化)学生培养目标:“五个目标”(培养学生一手钢笔好字、一口流利的外语、一些文雅气质、一种兴趣和爱好、一项健身技能)学校紧紧围绕办学理念,着眼师生和谐幸福成长,立足基础性课程,开发选修性目标课程,构建科学的目标课程体系,形成东胜小学课改的鲜明特色。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评估细则

1
2
抽查教师教案,课堂观察。酌情记分。
听课。酌情记分。
听课。酌情记分。
听课, 抽查教师辅导学困生记录。 酌情记分。
听课,酌情记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权 重
评估办法 课堂观察。酌情记分。
评估简要意 见
记 分
17.完成教学内容,到达教学目标,不同层次的学 2 (九) 生都能在课堂内完成相应梯度的练习,准确率高。 教学 18.学生的创新精神,实验能力及良好的学习习惯 效果 得以培养和发展,每个学生都得到提高,学生满意 2 度达 80%以上。 A3 19. 制定符合新课程要求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与有 课 效控制书面家庭作业量的具体办法, 引导和规范课 1 堂 (十) 堂教学行为。 教 课堂 20.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有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2 学 教学 21.定期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学科带头人、骨 改 研究 干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堂示范课, 青年教师每学期 2 革 至少上一堂汇报课; 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 20 节。 24 分 (十一) 2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有明 3 教学 确要求和考核办法,检查考评到位。 常规 23.学校领导深入课堂指导教学,校长、主管副校 管理 2 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0 节。 (十二) A4 教研 校 制度 本 (十三) 教 校本 研 教研 18 分 活动 开展 24.建立科学可行的校本教研制度并坚持执行,教 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具有针对性、实用性 2 和可操作性。 25.各学科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以研究课堂教学、提 高课堂教学效果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8 次以上, 要求 3 形式多样,记录详实。
2
2
2
1
1

(完整版)辽宁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完整版)辽宁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附件: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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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有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整体规划,措施落实。
1
查课改规划,与学校领导、教师交谈。无规划,本三级指标记0分;措施不落实,扣0.5分。
(二)
德育
工作
3.坚持德育为先,德育工作队伍健全,德育活动经常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针对性强,实效好。
2
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记载。队伍不健全扣0.5分,活动开展不正常,无成效视情况扣0.5—1分。
1
查相关资料,电话访问家长。未建立家长学校或未举办讲座,本三级指标记0分。
35.对当地图书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企事业单位、自然与人文景观等校外课程资源有开发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1
查相关资料。酌情记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估办法
评估简要意见


A5
课程
资源
2
查公开课安排及记载,抽查教师听课笔记。示范课、汇报课达不到要求扣1分,教师听课每少1节扣0.1分,扣完为止。
(十一)
教学
常规
管理
2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有明确要求和考核办法,检查考评到位。
3
查相关资料。制度不健全扣1分,教学常规工作无明确要求扣1分,检查考评(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到位扣1—2分。
2
听课,酌情记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估办法
评估简要意见


A3






24分
(九)
教学
效果
17.完成教学内容,到达教学目标,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课堂内完成相应梯度的练习,准确率高。
2
课堂观察。酌情记分。
18.学生的创新精神,实验能力及良好的学习习惯得以培养和发展,每个学生都得到提高,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A4




18分
(十三)
校本
教研
活动
开展
26.各学科备课组每周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教师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形成较高质量的教(学)案。
3
查集体备课相关资料。集体备课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无集体备课教案视为未开展。
27.针对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校本课题不少于两项,承担市级以上课题不少于一项,教师参与率达60%以上。
23.学校领导深入课堂指导教学,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
查听课笔记。不达标,每少1节扣0.2分,扣完为止。
A4




18分
(十二)
教研
制度
24.建立科学可行的校本教研制度并坚持执行,教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查校本教研制度、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研组织机构(教研室,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等)、制度不健全各扣1分,无计划、总结各扣1分,教研工作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扣1分。
4
查课表、教师工作安排表、教案,听课、走访学生。少开一门课程,本三级指标记0分;各门课程每增减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地方
课程
9.学校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合理安排地方课程。
2
查看学校具体的课程安排、教师的教案,问卷调查学生。
(五)
校本
课程
10.依据学生的兴趣、特点、需求和可利用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并认真实施,努力构建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校本课程体系。
3
查课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记载。少一项课题扣1分,教师参与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十四)
教研
成果
及运用
28.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区级以上),学校每学年有5篇以上教研论文或教改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奖励。
2
查教师论文及获奖证书。教师论文少一篇扣0.5分,获奖论文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2
有校本课程实施方案记1分,有校本课程纲要记1分,课程开设具有稳定性,师资、课时及教学落实,记2分。
A3






24分
(六)
教学
设计
11.教师熟练掌握《课程标准》,分析教材、根据学生能力和思维特征灵活处理教材,体现“用教材教”;注重教法与学法的有机结合。
1
抽查教师教案。酌情记分;发现教师无教案上课,本三级指标记0分。
(十三)
校本
教研
活动
开展
25.各学科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以研究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主题的教研活动8次以上,要求形式多样,记录详实。
3
查学科教研组活动计划及记载。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形式单一、主题不明确视情况扣1—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估办法
评估简要意见


2
查相关资料。达到要求记2分;未成立组织扣1分,未开展活动,本三级指标记0分。
A6
教师
队伍
建设
12分
(十九)
教师
配备
39.根据新课程要求配足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教师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结构合理。
4
专任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本三级指标记0分;结构不合理,视情况扣1—2分。
(二十)
师德
建设
40.有师德建设具体措施,每年度开展一次师德考核,教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尊重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
3
听课。酌情记分。
14.根据教学需要,恰当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各种媒体辅助教学,有效突破教学重点、难点,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
听课。酌情记分。
(八)
教学
环境
15.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困生,有效促进全体学生有差异地发展。
2
听课,抽查教师辅导学困生记录。酌情记分。
16.建立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氛围,学生在开放式的活动中,能主动探究,积极参与小组活动,能与同学很好的合作。
7.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含体育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
查学校课表,走访学生。达不到要求,本三级指标记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估办法
评估简要意见


A2




8分
(四)
课程
开设
8.学校严格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A7
示范
作用

办学
特色
10分
(二十二)
示范
作用
43.每学年面向一定区域举行一次课改观摩研讨活动,教学质量在本县(市、区)领先,起到示范导向作用。
4
查资料。观摩研讨活动2分,教学质量3分。未开展观摩研讨活动扣2分,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视情况扣1—3分。
(二十三)
办学
特色
44.学校在学校管理、课堂教学模式,学科建设、校本教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效果显著,并在全市具有一定的影响。
29.教研教改成果在教育教学中充分运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位不断提升。
2
综合考查。酌情记分。
30.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中有教学观摩或经验介绍。
1
查看材料或光盘、录像,酌情记分。
A5






16分
(十五)
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与利用
31.教学功能教室、图书、实验器材、音体美器材、网络等设施设备达到省有关装备标准,能满足教学需要。
2
班额每超过1人扣0.2分,扣完为止。凡设重点班(含未经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等),本三级指标记0分。
6.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课外作业时间和数量,在校学习时间符合《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有关要求。
2
开展问卷调查,查作息时间表、学生作业,走访学生。有违规行为,视情况扣1—2分。
3
查培训计划,抽查教师培训记录、业务学习笔记及对课程理念掌握情况。无培训计划扣1分,校本培训每少一次扣0.5分,业务学习及理念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视情况扣1—2分,扣完为止。
42.每年有20%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有切实措施并得到落实。
2
继续教育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1分,酌情记分。
附件3:
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估办法
评估简要意见


A1




12分
(一)
办学
理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目标明确,办学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并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2
查学校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与学校领导、教师交谈。依情况分别记2分、1.5分、1分。
33.加强基于信息技术环境的课程资源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实施办法,中青年教师都能制作电子课件,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建立各学科教学资源库,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2
查看自制课件及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达不到要求,视情况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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