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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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三)治理设施编码 治理设施代码组成如图 5 所示,代码由标识码、环境要素标识 符和流水顺序码 3 个部分共 5 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
图 5 治理设施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 位):治理设施的编码标识,使用 1 位字母 T(英 文 treatment 治污的首位字母)。
第二部分(第 2 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 1 位英文字母(英 文 Air 首位字母 A 表示空气, 英文 Water 首位字母 W 表示水, 英文 Noise 首位字母 N 表示噪声,英文 Solid Waste 首位字母 S 表示固体 废物)表示。
××××
4 位行业类别代码
图 3 排污许可证副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4 位):行业类别代码,由 4 位数字组成,参 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行业类别代码,名录中没有的,参 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行业类别代码。
(二)生产设施编码 生产设施代码组成如图 4 所示,代码总体上由生产设施标识码 和流水顺序码 2 部分共 6 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
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炼铁行业
27
T
治理设施 标识码
治理设施 标识码
28 A 环境要 素编码空气来自29 30 310
0
1
按环境要素分的治 理设施流水顺号
第 1 号空气 治理设施
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炼铁行业某废水排放口代码为 DW001,
如附图 7 所示;该排放口全国唯一代码为 911302307808371268001P31
附件 4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生产设 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的编码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与排污许可有关的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信息处理与 信息交换。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也可参照使用。 二、赋予代码的对象 本规范赋予代码的对象包括:排污许可制下固定污染源及其定 义范畴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 三、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 保证赋码对象的唯一性,一个代码唯一标识一个赋码对象。 (二)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 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三)兼容性 与现有国家相关编码标准、现行各业务数据库中使用的编码规 则等相衔接,体现环境管理工作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延续性。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608-2011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60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08-2011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Coding for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urce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1-03-07发布 2012-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 608—2011目 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赋码对象 (3)4 编码规则 (3)5 实施 (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污染源代码示例 (5)HJ 608—2011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对污染源标识和表示的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污染源的编码规则。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3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608—2011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污染源的编码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环境污染源管理工作中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3赋码对象污染源编码的赋码对象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的所有环境污染源实体,特指对环境污染源负有或承担管理责任的企业、组织或机构。

4编码规则4.1编码结构污染源编码是组合码。

污染源代码用于标识某一环境污染源实体,无任何其它意义。

赋码应坚持唯一性原则。

若环境污染源实体消失、消亡,其污染源代码应予以废止,且不得重新赋予其他环境污染源。

污染源编码在结构上分为A类码和B类码。

4.1.1A类码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及二级单位,由12位码进行标志,结构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3位数字顺序码。

环保编码规则

环保编码规则

环保编码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们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程序员和开发者,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自己在环保方面的责任和作用。

制定一套环保编码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环保编码规则可以帮助我们减少代码的碳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制定一份关于环保编码规则的具体内容。

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

环保编码规则的制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代码质量和性能:代码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电脑的运行效率和能耗。

我们应该避免写出冗余、低效的代码,尽量优化代码结构和算法,以减少资源的消耗。

2. 优先选择环保技术和工具:在开发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使用那些能够降低能耗和碳排放的技术和工具,比如使用节能型服务器、尽量减少磁盘读写操作等。

3. 勤俭用电:在编码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减少用电量,比如关闭不需要的电脑设备、使用节能的显示器等。

4. 减少数据传输量:传输大量数据会消耗大量能源,因此我们应该尽量减少数据的传输量,比如减少数据的复制和传输频率。

5. 合理利用资源:在编码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比如合理利用CPU和内存资源,减少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以上是制定环保编码规则时需要考虑的基本概念,接下来让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如何制定一份环保编码规则。

我们需要明确编码规则的目的和原则。

环保编码规则的目的是帮助程序员和开发者尽量减少代码的碳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其原则应该包括以下几点:3. 减少用电量:在编码过程中尽量减少用电量,合理规划用电时间和设备使用情况。

有了以上的目的和原则,我们就可以具体制定一份环保编码规则了。

最好能够结合具体的项目需求和开发环境,制定适合自己团队的环保编码规则。

编码规则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以上的环保编码规则,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代码碳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开发者们应该意识到自己在环保方面的责任和作用,积极采取行动,为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排污许可证填报

排污许可证填报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废气废水污染物控制指标(1)主要工艺名称: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生产设施名称: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生产设施参数: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4)产品名称: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名称。

(5)生产能力和计量单位: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设计产能。

(6)请存在锅炉设备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排污单位,填报本表时选择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或“锅炉(TY01)”按照锅炉规范进行填报。

说明:若本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分别对每个行业进行添加设置。

2-1、主要产品及产能补充(1)本表格适用于部分行业,您可在行业类别选择框中选到对应行业。

若无法选到某个行业,说明此行业不用填写本表格。

(2)若本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分别对每个行业进行添加设置。

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说明:(1)种类:指材料种类,选填“原料”或“辅料”。

(2)名称:指原料、辅料名称。

(3)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及其在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如氟元素(0.1%)。

此内容各行业不同,具体请参照内部填报页面说明。

(4)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1)原料及辅料信息(2)燃料信息说明:请存在锅炉设备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排污单位,填报本表时选择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或“锅说明(1)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2)可上传文件格式应为图片格式,包括jpg/jpeg/gif/bmp/png,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图片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可上传多张图片。

图1-2 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1)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炼铁行业
27 28
MF
生产设施 标识码
生产 设施标
29 30 31 32
0001
全单位统一的 生产设施流水顺号
第1号 生产设施
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炼铁行业某废气治理设施代码为 TA0001,如附图 5 所示;该设施全国唯一代码为 911302307808371268 001P3110TA0001,如附图 6 所示。 —8—
—2—
×···× ××× ×
1 位位 校位 验位 码位 33位位 顺位 序位 码位
18 位位 法位 人位 和位 其位 他位 组位 织位 统位 一位 社位 会位 信位 用位 代位 码位
图 2 排污许可证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18 位):排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照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若排 污单位既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无组织机构代码,使用“H9”、许 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0000”、同一许可证 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内统一的顺序码(5 位阿拉伯数字)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若排污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有组织机构代码,使 用“H9”、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9 位组织 机构代码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 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其中,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10DW001,如附图 8 所示。
附图 7 某废水排放口代码:DW001
1 D 排污口标识码
排污口标识码
2 W 环境要 素编码
废水
3

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水处理-发布稿(1)

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水处理-发布稿(1)

xxxxx
生活污水与雨水合流
所有权单位1
XX省xx市xx区
xxxxx
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合流 所有权单位2
120
3
3
34
50
6
2005.00 化学需氧量
氨氮(NH3-N)
总氮(以N计)
总磷(以P计)
120
3
3
34
50
6
2005.00 化学需氧量
氨氮(NH3-N)
总氮(以N计)
总磷(以P计)
ACEE 协议进水水质 (mg/L)
火力发电
777777776765432123
火力发电
所在地
管网属性(分流/合流)
管网所有权单 接入管网坐 接入管网坐 接入管网坐 接入管网坐 接入管网坐 接入管网坐 协议进水数量

标-经度(度)标-经度(分)标-经度(秒)标-纬度(度)标-纬度(分)标-纬度(秒) (m3/d)
进水污染物
XX省xx市xx区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industrial wastewater integrated treatment plant 指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
务并作 为工业集聚区配套设施的污水处理厂
A31CEE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注册、登录 填报
提交
打印申请表、确认盖章
• 添加 • 选择
• 下拉菜单 • 单选 • 多选 • 填写 • 查询 • 条目编辑/删除
ACEE
12
二、企业端基本操作介绍——申请
• 排序 • 复制 • 导入
相同生产设施 不同污染物及治理设施排序
ACEE

排污许可其他代码示例

排污许可其他代码示例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生产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的编码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与排污许可有关的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交换。

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也可参照使用。

二、赋予代码的对象本规范赋予代码的对象包括:排污许可制下固定污染源及其定义范畴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

三、编码原则(一)唯一性保证赋码对象的唯一性,一个代码唯一标识一个赋码对象。

(二)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三)兼容性与现有国家相关编码标准、现行各业务数据库中使用的编码规则等相衔接,体现环境管理工作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延续性。

四、排污许可编码根据排污许可编码原则,建立排污许可编码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编码体系由固定污染源编码、生产设施编码、污染治理设施编码、排放口编码共同组成。

固定污染源编码与生产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生产设施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与污染治理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治理设施的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与排放口编码一起构成该排污口的全国唯一编码。

图1排污许可编码体系框架图(一)固污染源编码固定污染源编码分为主码和副码。

固定污染源主码,也称为排污许可证代码,主要起到唯一标识该排污许可证唯一责任单位的作用。

排污许可证代码由三部分组成,如图2所示。

1位校验码3位丿顺序码___________ 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图2排污许可证代码结构图第一部分(第1〜18位):扌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

若排污单位既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无组织机构代码,使用“H9'、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阿拉伯数字)“0000、同一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内统一的顺序码5位阿拉伯数字)以及1位英文字母码a〜乙除o与i之外的24个小写英文字母)共18位表示。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附件1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指导火电行业及自备电厂所在的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执行GB13223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不发电的锅炉除外)。

火电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均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从其规定。

(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其中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菜单中未包括的,可自行增加内容。

—7—企业基本信息应当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确保真实、有效。

生产设施及排放口信息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尚未作出规定,且排放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填报。

企业针对申请的排污许可要求,评估污染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存在需要改正的,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系统中提出改正措施。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制订的相关技术规范有要求的,以及企业认为需要填报的,应补充填报。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火电企业需填报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是否投产、技术负责人、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文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总量分配文件文号等。

对于同一法人拥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形,应分别申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我国的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是指对于我国地表水环境中的各类水体,在其管理、调查、监测和评价等工作中,为了便于识别、管理和共享,需要进行编码标识的规则和规范。

这一规则的制定旨在提高对水体的认知和理解,有助于对水环境进行更加全面、深入和广泛的评估与管理。

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会深入探讨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使您对这一主题有一个深刻的理解。

一、背景1.1 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的制定背景:我们需要了解这一规则制定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地表水环境,我国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水体代码编码规则,以便更好地实施水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1.2 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的意义:水体代码编码规则的意义在于提供统一的标识符号,方便加工、管理和共享水环境数据信息,为相关水环境管理和科学研究提供支撑。

这样的规则制定对于地表水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至关重要。

二、规则内容2.1 编码规则的构成: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主要由省级代码、市级代码、县级代码、地级代码、水体代码等多个级别构成。

每一级别的代码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作用。

2.2 各级代码的含义:在编码规则中,每个级别的代码都有其独特的含义。

省级代码对应于我国各省份,市级代码对应于各个市,县级代码对应于各县,地级代码对应于各地级市,而水体代码则对应于具体的水体。

2.3 编码规则的标准化:为了保证编码规则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这样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水体代码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三、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我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的制定对于我国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统一的代码标识,可以更好地实施对水体的监测、评价和管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保护水体健康,维护人民健康。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标准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标准

附件2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一、适用围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适用围本技术规适用于指导造纸行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纸制品企业。

造纸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均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造纸企业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其余均适用本技术规。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围从其规定。

(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企业需填报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是否投产、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文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总量分配文件文号等。

对于同一法人拥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形,应分别申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违规项目,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围。

对于不具备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造纸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排污许可证。

2.主要产品及产能造纸企业应填写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时间及其他。

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时,需选择行业类别,除在填写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需选择火电行业外,其余均选择造纸行业。

(1)主要生产单元:为必填项,分为化学浆生产线、半化学浆生产线、化机浆生产线、机械浆生产线、废纸浆生产线、造纸生产线、公用单元等。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27•【文号】环水体[2016]189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的要求,各地应立即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同时,为推动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部决定京津冀部分城市试点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京津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1+2重点城市(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完成钢铁、水泥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

从2017年7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二、发证范围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执行GB13223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不发电的锅炉除外)。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其他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纸制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最迟于2020年前完成)。

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试点城市内含有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两项及以上工序的钢铁联合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企业。

独立粉磨站企业可以简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和相应的自行监测、台账管理要求等。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及典型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及典型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
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改革要求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度而提出的精细制度安排制度保障制度安排是落实中央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要决策是我国环境保护进程中的一座历史丰碑重要决策历史丰碑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解决了定位问题1规定了核心内容2明确了治污主体责任3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4目标任务到2020年3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1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5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4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7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许可证信息公开(A3)
行)
B5环境执法手册和环境守法守则
B6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及达标判定方法
(二)排污许可技术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16项)
2016.12:火电、造纸(环水体函〔 2016〕189号) 2017.07:水泥(HJ847)、钢铁( HJ846) 2017.08:石化(HJ853) 2017.09:焦化(HJ864)、电镀( HJ855)、 平板玻璃(HJ856)、原料
管理的范围、细化管理要求。
两处补充,进一步明确纳入排污许可
《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全面
对接排污许可制度,明确按排污口征
税、纳税申报排放数据与排污许可形 成的实际排放量保持一致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版)》发布,明确按行业 推进进度安排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分类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明确与环境质量改善要 求相关的各项污染物控 制要求。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标准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标准

附件2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指导造纸行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纸制品企业。

造纸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均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造纸企业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其余均适用本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专业word可编围从其规定。

(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企业需填报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是否投产、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文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总量分配文件文号等。

对于同一法人拥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形,应分别申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对于不具备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造纸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排污许可证。

2.主要产品及产能专业word可编造纸企业应填写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时间及其他。

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时,需选择行业类别,除在填写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生产设施需选择火电行业外,其余均选择造纸行业。

(1)主要生产单元:为必填项,分为化学浆生产线、半化学浆生产线、化机浆生产线、机械浆生产线、废纸浆生产线、造纸生产线、公用单元等。

浙江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浙江生态环境厅

浙江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浙江生态环境厅

下载原文可修改文字颜色查看原文附件4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试行)为推进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工作,提升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建设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7、《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环保总局令28号);8、《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9、《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10、《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 2017〕61 号)1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1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1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1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

二、建设目标(一)实现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其他排污单位以及特殊污染因子根据自动监控技术条件和实际监管需要实现部分覆盖。

(二)实现污染源现场端监测数字化、监控可视化。

(三)实现监测监控紧密结合,测控和监管高效对接。

三、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一)废气重点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限值要求的,应当安装对应的废气自动监测仪器、烟气参数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传输仪。

的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水质自动采留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

(三)排放标准中或者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安装其他监测指标自动监测仪器的,按要求安装。

(四)列入行业、区域污染整治规划的相关排污单位,按照规划计划要求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测设备。

如规划中未明确安装范围的,按照污染控制因子排放量占该行业本地区污染负荷65%以内的排污单位,按上述要求安装。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编码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编码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编码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对污染源企业的信息管理,统一全市的污染源编码规则,实现污染源监管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根据环保部《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608-2011)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环境行政主管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的所有环境污染源实体,特指对环境污染源负有或承担管理责任的企业、组织和机构。

第三条 实施主体市、区(县)环保局污染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污染源编码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污染源编码工作的技术支撑。

第四条 编码规则的采用本市固定污染源编码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608-2011),采用12位编码,结构上分为A类码和B类码,分别对有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和无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进行赋码。

A 类码采用9位组织机构代码+3位顺序码形式,B类码采用6位数字地址码+5位顺序码+1位英文字符码形式表示(详见附件1)。

排放口编码作为污染源编码的二级码使用,在排放口编码中不包含污染源的相关信息,排放口编码分为一般排放口编码及放— 3 —射源编码。

一般排放口编码采用5位编码形式,包括2位排放口类型码+3位数字顺序码。

(详见附件2)放射源编码按照环保部《放射源编码规则》,采用12位编码形式。

(详见附件3)第五条 编码的管理编码库内容包含污染源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经纬度等基本信息。

市、区(县)两级环保局污染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确认编码库中污染源基础信息的生成、修改等变更请求。

信息中心负责污染源编码库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第六条 编码的生成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并运行污染源编码生成服务系统。

该系统根据污染源编码规则,自动为新污染源生成唯一、规范、可用的编码。

生成新污染源编码的主要渠道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移动执法、污染源普查等三项业务。

由环保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环境监察部门或污染源普查部门提出请求,经污染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调用污染源编码生成服务系统,统一反馈污染源编码信息。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1—
四、排污许可编码 根据排污许可编码原则,建立排污许可编码体系框架,如图 1 所示。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编码体系由固定污染源编码、生产设施编 码、污染治理设施编码、排放口编码共同组成。固定污染源编码与 生产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生产设施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与污 染治理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治理设施的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 与排放口编码一起构成该排污口的全国唯一编码。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代码示例
假设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23078
0837126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该企业可能包含炼铁(含烧结、球团)3110、炼钢 3120、自备火力发
电 4411、炼焦 2520,则其排污许可证代码为 911302307808371268001P,
—2—
×···× ××× ×
1 位位 校位 验位 码位 33位位 顺位 序位 码位
18 位位 法位 人位 和位 其位 他位 组位 织位 统位 一位 社位 会位 信位 用位 代位 码位
图 2 排污许可证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18 位):排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照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若排 污单位既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无组织机构代码,使用“H9”、许 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0000”、同一许可证 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内统一的顺序码(5 位阿拉伯数字)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若排污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有组织机构代码,使 用“H9”、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9 位组织 机构代码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 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其中,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1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1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附件1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指导火电行业及自备电厂所在的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执行GB13223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不发电的锅炉除外)。

火电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均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从其规定。

(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7—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其中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菜单中未包括的,可自行增加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应当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确保真实、有效。

生产设施及排放口信息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尚未作出规定,且排放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填报。

企业针对申请的排污许可要求,评估污染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存在需要改正的,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系统中提出改正措施。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制订的相关技术规范有要求的,以及企业认为需要填报的,应补充填报。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火电企业需填报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是—8—否投产、技术负责人、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文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总量分配文件文号等。

对于同一法人拥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形,应分别申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8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8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8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6.04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8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38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HJ 747-2015)。

该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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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部分(第 3~5 位):全单位统一的治理设施流水顺序码, 使用 3 位阿拉伯数字。
使用时固定污染源代码与治理设施代码一起构成该治理设施全 国唯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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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放口编码 排放口代码组成如图 6 所示,代码由标识码、排放口类别代码 和流水顺序码 3 个部分共 5 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
图 6 排污口代码结构图
排污许可证副码为多个,分别为 3110、3120、4411、2520,如附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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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位位 校位 验位 码位 33位位 顺位 序位 码位
18 位位 法位 人位 和位 其位 他位 组位 织位 统位 一位 社位 会位 信位 用位 代位 码位
图 2 排污许可证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18 位):排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照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若排 污单位既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无组织机构代码,使用“H9”、许 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0000”、同一许可证 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内统一的顺序码(5 位阿拉伯数字)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若排污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有组织机构代码,使 用“H9”、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阿拉伯数字)、9 位组织 机构代码以及 1 位英文字母码(a~z,除 o 与 i 之外的 24 个小写 英文字母)共 18 位表示。其中,许可证核发机关行政区划码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三)治理设施编码 治理设施代码组成如图 5 所示,代码由标识码、环境要素标识 符和流水顺序码 3 个部分共 5 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
图 5 治理设施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 位):治理设施的编码标识,使用 1 位字母 T(英 文 treatment 治污的首位字母)。
第二部分(第 2 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 1 位英文字母(英 文 Air 首位字母 A 表示空气, 英文 Water 首位字母 W 表示水, 英文 Noise 首位字母 N 表示噪声,英文 Solid Waste 首位字母 S 表示固体 废物)表示。
图 4 生产设备/设施代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2 位):生产设备/设施的编码标识,使用 2 位 字母 MF(英文 manufacture facility 的首位字母)表示。 —4—
第二部分(第 3~6 位):全单位统一的生产设备/设施流水顺序 码,使用 4 位阿拉伯数字。
使用时固定污染源代码与生产设施代码一起构成该生产设施的 全国唯一代码。
第二部分(第 19~21 位):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的不 同固定污染源的顺序号,使用 3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满足赋码唯一 性。
第三部分(第 22 位):校验码,使用 1 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表 示。
—3—
固定污染源副码,也称为排污许可证副码,主要用于区分同一 个排污许可证代码下污染源所属行业,当一个固定污染源包含两个 及以上行业类别时,副码也对应为多个。排污许可证副码用 4 位行 业类别代码标识,结构图如图 3 所示。
排污单位 编码
排污许可 (固定污染源)
编码
生产设施 编码
污染治理 设施编码
排放口 编码
图 1 排污许可编码体系框架图
(一)固定污染源编码 固定污染源编码分为主码和副码。 固定污染源主码,也称为排污许可分组成, 如图 2 所示。
附件 4
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生产设 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的编码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与排污许可有关的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信息处理与 信息交换。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也可参照使用。 二、赋予代码的对象 本规范赋予代码的对象包括:排污许可制下固定污染源及其定 义范畴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 三、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 保证赋码对象的唯一性,一个代码唯一标识一个赋码对象。 (二)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 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三)兼容性 与现有国家相关编码标准、现行各业务数据库中使用的编码规 则等相衔接,体现环境管理工作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延续性。
第一部分(第 1 位):排污口的编码标识,使用 1 位英文字母 D (Discharge outlet 排污)表示。
第二部分(第 2 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 1 位英文字母(A 表示空气,W 表示水)表示。
第三部分(第 3~5 位):全单位统一的排污口流水顺序码,使 用 3 位阿拉伯数字。
使用时固定污染源代码与排放口代码一起构成该排放口全国唯 一代码。
—1—
四、排污许可编码 根据排污许可编码原则,建立排污许可编码体系框架,如图 1 所示。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编码体系由固定污染源编码、生产设施编 码、污染治理设施编码、排放口编码共同组成。固定污染源编码与 生产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生产设施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与污 染治理设施编码一起构成该治理设施的全国唯一编码,固定污染源 与排放口编码一起构成该排污口的全国唯一编码。
××××
4 位行业类别代码
图 3 排污许可证副码结构图
第一部分(第 1~4 位):行业类别代码,由 4 位数字组成,参 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行业类别代码,名录中没有的,参 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行业类别代码。
(二)生产设施编码 生产设施代码组成如图 4 所示,代码总体上由生产设施标识码 和流水顺序码 2 部分共 6 位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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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代码示例
假设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23078
0837126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该企业可能包含炼铁(含烧结、球团)3110、炼钢 3120、自备火力发
电 4411、炼焦 2520,则其排污许可证代码为 9113023078083712680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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