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要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
第三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病原体得到有效消灭,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第四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的监测、检查和指导,确保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与设备第五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根据处理能力、养殖规模、地域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深埋设施:包括挖掘机、填埋坑、覆盖材料等;(二)焚烧设施:包括焚烧炉、烟气处理设备、废渣处理设备等;(三)化制设施:包括化制机、消毒设备、冷却设备等;(四)生物降解设施:包括生物降解池、搅拌设备、温度控制设备等;(五)其他相关设施:如运输车辆、防护用品、消毒药剂等。
第七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能有效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并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三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与操作第八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应包括:(一)收集和运输:将病死畜禽及其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分类收集,并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二)预处理:对病死畜禽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去除内脏、清洗干净等;(三)无害化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如深埋、焚烧、化制、生物降解等;(四)废弃物处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如废渣、废水等;(五)消毒和清洁:对处理场所和设备进行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九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二)操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原体传播和环境污染;(三)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地点、数量、处理方式等;(四)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再次污染。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5.11•【文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2年5月11日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根据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
第三条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二)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三)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四)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五)死胎、木乃伊胎等;(六)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七)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第四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运输过程中发生畜禽死亡或者因检疫不合格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货主,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置和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精品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3)31号)、《江西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病死畜禽包括因疫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猪、牛、羊、家禽等人工饲养的动物、宠物等其他养殖动物。
第二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企业主体、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联防联治”的原则。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兽医站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第三条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组建“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
第二章病死畜禽的收集和处理第四条根据畜禽养殖数量和分布,建立健全以乡镇暂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收集处理体系。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养殖分布情况,配套相应的收运人员和收运设备,以保证辖区内病死畜禽日产日清,且运输车辆必须为全封闭的冷链车。
第五条市域内的养殖场(户)、屠宰厂(场),须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处理协议,病死畜禽全部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养殖场(户)、屠宰厂(场)出现病死畜禽时,要及时上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写《无害化处理收集凭证》,并上传收集现场照片至网格监管员确认存档。
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须保存完整的无害化处理过程监控信息以供核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应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不乱丢,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应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修建与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指导下进行。
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人口集聚区、畜禽养殖场(户)、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废弃物等,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一并深埋。
五、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六、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七、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服从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畜禽进行扑杀,对病死、扑杀畜禽和相关畜禽产品、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按规定做好本场无害化处理记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是一类特殊的设备,用于将已死或病死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菌、病毒的传播。
该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生产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介绍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以确保该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和极高效率的使用。
一、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属于高压容器,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极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和运行原理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结构和运行原理非常熟悉,以便在操作中能够随时修复或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环境和气氛在操作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使用环境和气氛,避免因温度变化或氧气含量不足等因素对设备造成过多的影响。
4. 操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防护装具操作人员在操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时必须全程佩戴防护装具,包括防毒面具、防爆鞋子等,以保证人身安全。
5. 操作人员必须加强设备周围的安全管控在操作设备时,需要对设备周围的环境进行管控,如设置警戒线、安装监控等,保证设备周围的安全。
6. 防止溢漏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防止产生溢漏,当出现漏水情况时,应及时处置,防止水分流入设备中,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转。
7. 定期检查设备定期检查设备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维护设备的状态,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保养和检查周期要比一般设备更加频繁。
8. 切勿超负荷操作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是高压容器,切勿超负荷操作设备。
在操作设备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特定要求进行操作。
二、保养规程1. 定期维护设备设备的定期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保养和检查周期要比其他设备更加频繁。
2. 定期更换设备配件设备的配件随着长时间使用可能会产生磨损和老化,必须定期更换,以确保设备可以正常工作。
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下
面是一个可能的工作方案:
1. 建立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选择远离居民区和水源的地点,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包括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2. 制定处理标准和流程: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流程,确保病死畜禽能够被有效处理。
标准和流程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要求。
3.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监测体系,对病死畜禽的种类、数量和来源进行监测,及时发
现和报告疫情情况。
4. 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处理标准和流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用高温
消毒、焚烧、厌氧发酵等方法。
同时,对处理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有
效处理和处置。
5. 做好防护工作:处理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品,避免接触病死畜禽和污染物。
参与无害化处理的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处理方法和事故应急预案。
6.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养殖户和普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醒他们及时报告疫情
和遵守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7. 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处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 处理后的产品利用:对处理后的产品进行合理利用,例如作为有机肥料或能源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以上是一个初步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等因素,确保处理工作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程是为了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涉及病死畜禽处理的相关场所。
一、病死畜禽的定义本规程所称病死畜禽,是指因疾病、损伤、年老等原因自然死亡或者被扑杀的猪、牛、羊、禽等动物。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原则1. 及时处理:发现病死畜禽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疫病传播。
2. 分类处理:根据病死畜禽的种类、大小、数量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3. 安全环保: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应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病原扩散和污染。
4. 资源利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无害化处理产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1. 深埋法:选择地势较高、下风向、远离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地点进行掩埋。
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米以上,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厘米的生石灰。
病死畜禽最上层距离地表1.5米以上,覆盖厚度不少于1米的覆土。
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及转运道路进行1次彻底消毒。
2. 焚烧法:将病死畜禽放入焚烧炉内,加入一定量的过量空气进行高温热解处理。
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3. 化制法:将病死畜禽破碎、高温化制、压榨脱脂等工序,彻底杀灭染疫动物所携带的病原菌。
终端产物得到油脂和渣饼,油脂可生产生物柴油,渣饼可作为高端生物有机肥的原料。
4. 生物降解法:将病死畜禽放入生物降解设备内,通过微生物分解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
处理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通气条件。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1. 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应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处理方法、处理时间等。
2. 发现病死畜禽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动物防疫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和运输:将病死畜禽收集起来,并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记录。
然后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将其运往无害化处理厂。
2. 预处理:对病死畜禽进行预处理,包括去除头部、内脏和毛发等。
这可以减少后续处理过程中的物质量和处理难度。
3. 处理过程: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
(1)高温压力处理:将病死畜禽放入高压锅中,在高温高压下进行处理。
这种方法可以迅速杀死病原体和细菌,并彻底分解动物体内的有机物,产生肥料或能源。
(2)微生物处理:将病死畜禽放入特定的水槽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微生物。
这种方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动物尸体分解为有机物和少量无机物,并产生肥料或能源。
4. 后处理:对处理后的残渣进行分类、消毒、干燥等处理,以保证安全无害,同时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
5. 监督检测:对处理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处理结果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公众安全和环境卫生。
总的来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处理病死畜禽技术规范(方案)(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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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 的建设要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要 求,设施和工具的消毒要求,管理员卫生 防护要求和档案要求。
•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采用无害化处理池形式 对病死畜禽所进行的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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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消毒方式同设施、场地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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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理员卫生防护要求
• 7.1管理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 7.2管理员在病死畜禽的收集、处理、场地消毒过 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口罩、雨靴、塑胶手套、防 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每日浸泡消毒一 次,可采用下列之一的方法浸泡消毒:
• a)新洁尔灭:0.1%~0.2%溶液浸泡10分钟以上;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 全处理规程
• GB/T 18635-2002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 NY/T 766-2004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
规范 • 农牧发[2004]20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牲畜口蹄疫
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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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 GB/T1863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技术规范。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建于地面浅层的,其露出 地面部分密闭且设有带门、锁之投放口,可用于 病死畜禽投放的砖混结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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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一、前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病死畜禽数量也相应增加。
然而,一些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善,处理方式不规范,导致病死畜禽随意丢弃、填埋,甚至流向餐桌,给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隐患。
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病死畜禽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
2.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
(二)原则1.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负责制定政策、规划、投入和监管,市场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2.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优化资源配置。
3.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推动保险业参与无害化处理工作。
4.饲养、屠宰、运输、销售各环节协同: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1.加强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规模,合理规划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提高处理能力。
2.完善收集运输体系:设置病死畜禽收集点,建立收集运输队伍,确保病死畜禽及时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厂。
3.推进技术创新:引进、研发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果和效率。
(二)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1.加强部门协同:畜牧、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2.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加强对处理设施、处理过程的监管。
3.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企业责任,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1、规模养殖场应该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2、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该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3、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4、无害化处理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5、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并严格执行各种病死畜禽的技术处置规程;6、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7、无法采取深埋方式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检疫申报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2-3天应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种畜禽调运前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并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制度;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健全,方可申报;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六、货主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调离黎城县的动物需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取动物出县境检疫证明;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八、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九、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南贾镇动物防疫消毒制度为了加强动物防疫消毒管理,规范消毒程序,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生产、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防疫要求、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并认真执行;二、生产、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畜禽养殖场要对圈舍、用具、仓库、通道每周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场地、待屠宰圈、隔离场所、屠宰场加工车间、工作台面、屠宰用具每周消毒一次;畜禽交易市场每半月消毒一次,消毒程序严格按照山西省动物防疫消毒操作规程进行;三、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装前、卸后消毒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实施;四、发生动物疫情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一、二类传染病发生的消毒规程,赴现场进行消毒;五、防疫消毒药品和器械必须从正规生产厂家购进;必须使用2种以上消毒药品交替消毒,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六、每次消毒完都要详细记录好,消毒日期,消毒药品名称等;七、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免疫制度1.畜牧兽医中心站包村包场户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畜禽免疫工作,按部位、剂量、程序实施免疫;2.免疫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加施畜禽标识、发放免疫证卡及填写免疫档案;3.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由疫控中心统一供应,免疫程序按照农业部要求进行,免疫剂量、免疫部位等要符合技术要求标准;4.强制免疫应免率要保证常年维持在100%;5.强制免疫过敏死亡的畜禽畜牧兽医站包村场人员要及时拍照、畜主要及时开具村委会证明,同时上报县疫控中心;南贾镇动物免疫标识使用制度一、动物免疫标识,包括耳标、免疫证明卡和免疫档案;二、免疫耳标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统一发放,固定在牲畜的左耳上,拆卸后决不能重复使用;三、免疫证明卡统一使用农业部规定的动物免疫证,由防疫人员认真填写、编号、签名;四、免疫档案应及时、规范填写,妥善保存;五、牛、羊、猪必须进行免疫标识;认真实行一畜一标一证一档,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畜;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怀孕母畜、仔畜、病畜适当缓免;六、在实施检疫时,检疫员必须凭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办理产地检疫证,严格执行一畜一证,证随畜走;对没有免疫标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禁止屠宰、运输和上市交易;七、所有饲养、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时进行动物免疫接种和消毒,并进行免疫标识,畜主要主动配合工作,不按规定进行计划免疫的畜主,将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兽医室管理制度一、坚决服从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二、恪守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学习气氛;三、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医疗器械及时清洗消毒;四、必须经常保持兽医室的卫生,任何人不准在内吸烟;五、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所有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时学习,集中讨论专业知识;六、实行专人分管制度,分管人员每日必须认真巡视所分管圈舍,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处理有困难的要及时请示报告;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坚持认真登记病历;工作人员应仔细查对处方药品,注意配伍禁忌;八、兽医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外出时要把自己手头遗留的问题向主管交待清楚,以免耽误工作;九、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爱护公共财物,对医疗器械要妥善保管、精心使用,以免损坏丢失,节约使用药品,不得将领用的药品随意乱扔乱放;十、齐心协力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把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关,对所使用的兽药饲料产品要从正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进货时严格审查产品相关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产品标签等内容,确保产品质量;三、建立健全兽药饲料产品进货、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对兽药饲料的购进、使用和出现不良反应情况如实记录下来,为溯源制度的实施打好基础;四、不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物、违禁药物、非法兽用生物制品和其它违禁物质;不使用假劣饲料和“瘦肉精”、“蛋白精”、安定等违禁物质;发现有使用、经销“瘦肉精”、“蛋白精”、安定等违禁物质和假劣饲料的行为,及时向兽药饲料主管部门举报; 五、严格执行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公告、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265号公告、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农业部27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560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658号公告等兽药饲料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用药;六、严格依法使用兽药饲料产品,自觉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疫苗使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二、严格按照疫苗说明的要求条件进行保存,并按不同品种、有效期分类存放,不得混杂乱放;三、要具有与贮存疫苗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备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库,防疫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疫苗箱;四、坚持疫苗入库、发放登记制度,认真填写好疫苗来源、生产厂家、批号、规格、生产日期、领用人签字、领取发放日期等内容;五、强制免疫疫苗供应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统一供应,不得擅自购入和使用;六、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和假劣疫苗;七、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疫苗;八、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引发疫情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是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而制定的。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和发酵法。
一、焚烧法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焚烧法具有高效、快速、彻底的特点,能够彻底杀灭病原体,减少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进行焚烧时,应注意以下操作注意事项:1. 确保焚烧容器的安全性和密封性,防止有害气体和灰尘泄漏。
2. 控制燃烧温度和时间,确保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完全燃烧。
3. 对焚烧灰烬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填埋。
二、化制法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化制法具有杀灭病原体、减少病原体传播的风险的特点。
进行化制时,应注意以下操作注意事项:1. 确保高压容器的的安全性和密封性,防止有害气体和蒸汽泄漏。
2. 控制高温饱和蒸汽的温度和压力,确保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彻底处理。
3. 对处理后的产品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使用。
三、掩埋法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掩埋法是一种简单、经济的处理方法,适用于少量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理。
进行掩埋时,应注意以下操作注意事项:1. 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掩埋,远离公共场所、动物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 确保掩埋坑的深度和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 对掩埋后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体传播。
四、发酵法发酵法是指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与稻糠、木屑等辅料按要求摆放,利用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产生的生物热或加入特定生物制剂,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发酵或分解的方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1. 引言病死畜禽是指因疾病、自然死亡或其它原因死亡的动物尸体。
为了防止病死畜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污染和风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确保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2. 处理流程2.1 收集病死畜禽的收集是处理过程的第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立专门收集点:在畜禽养殖场、农田或规定地点设置收集点,方便畜禽死亡后快速收集。
•制定收集计划:制定收集计划,包括收集频率、收集区域划分、收集人员安排等。
•做好记录和登记:收集人员应做好病死畜禽的记录和登记,包括畜禽种类、数量、死因等,以便后续处理使用。
2.2 运输收集到的病死畜禽需要妥善运输至处理地点,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封闭包装:病死畜禽应封闭包装,以防止异味和病原体的扩散。
•专用运输车辆: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或污染。
•安全防护:运输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人员安全。
2.3 处理处理是病死畜禽无害化的关键步骤,常用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焚烧处理:将病死畜禽集中堆放,经过高温焚烧彻底烧毁,确保无害化处理效果。
应注意遵守环境保护和防火规定,确保焚烧过程安全。
2.深埋处理:将病死畜禽埋掉,经过一段时间的分解和腐烂,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应选择合适的埋葬场地,避免地下水和水源受到污染。
3.化制肥料:通过特殊的处理方法,将病死畜禽转化为有机肥料。
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避免病原体存活和传播。
2.4 监督检查为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案的执行效果和安全性,需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定期巡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巡查畜禽养殖场、农田或处理场地,对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抽样检测:对已处理的病死畜禽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处理记录:对处理过程和结果做好记录,包括处理日期、处理方式、检测结果等,以备查证。
3. 安全措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人员防护:处理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以防止接触病原体和异味。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
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
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
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1]
▪ 3、焚烧 用煤油浸泡的破布作引火物点火,保持火 焰的持续燃烧,在必要时要及时添加燃料。 4、焚烧后处理 (1)焚烧结束后,掩埋燃烧后的灰烬,,表 面撒布消毒剂。 (2)填土高于地面,场地及周围消毒,设立 警示牌,查看。
▪ 一、深埋法 掩埋法是处理畜禽病害肉尸的一种常用、 可靠、简便易的方法。 (一)选择地点
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草原及交 通要道,避开岩石地区,位于主导风向的 下方,不影响农业生产,避开公共视野。
▪ (二)挖坑 1、挖掘及填埋设备
挖掘机、装卸机、推土机、平路机和反铲挖土机等,挖 掘大型掩埋坑的适宜设备应是挖掘机。
▪ 2、浇燃料 (1)燃料需求燃料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当地资源而 定,以下数据可作为焚化一头成年大牲畜的参考:
①大木材:3根,2.5米×100毫米×75毫米; ②干草:一捆;
⑧小木材:35公斤; ④煤炭:200公斤; ⑤液体燃料:5升。 总的燃料需要可根据一头成年牛大致相当4头成年 猪或肥羊来估算。
4.猪病 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 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 5.马病 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巴贝 斯焦虫病、伊氏锥虫病 6.禽病: 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 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 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 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
2、修建掩埋坑 (1)大小掩埋坑的大小取决于机械、场地和所须掩埋物 品的多少。
(2)深度坑应尽可能的深(2~7米)、坑壁应垂直。 (3)宽度坑的宽度应能让机械平稳地水平填埋处理物品,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为了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众的食品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病死畜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废弃畜禽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并消除潜在的健康威胁。
一、引言病死畜禽是指在养殖过程中因疾病、意外或自然原因而死亡的动物。
这些死亡动物若未经妥善处理,会滋生病原体,污染环境,影响公众健康和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因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和公共卫生措施。
二、收集和运输1. 收集范围病死畜禽的收集范围应包括养殖场内的突发死亡和日常死亡,以及疾病爆发情况下的扑杀。
所有病死畜禽必须得到妥善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交由未经合格检疫的单位。
2. 运输要求收集到的病死畜禽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封和无渗漏的容器进行包装,以防止传播疾病。
运输工具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以防止次生污染。
三、无害化处理方法1. 高温高压处理病死畜禽通过高温高压处理是一种常见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将畜禽置于密闭容器中,经过高温高压处理,可以迅速杀灭病原体和其他致病微生物,同时将畜禽转化为可用于生物质能源或有机肥料的可降解物质。
2. 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降解病死畜禽是另一种无害化处理方法。
通过添加特定的微生物菌种,能够将畜禽的有机成分迅速分解为无害的有机肥料或生物质能源。
这种方法具有较低的成本和高效的处理速度。
3. 酸碱处理采用酸碱处理是常见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之一。
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使用酸碱溶液对畜禽进行处理,可以使畜禽的有机成分迅速水解和分解,从而转化为无害的有机肥料或资源利用。
四、资源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最终目的是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
处理后的畜禽可以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田种植或园艺业,促进农作物的生长;也可以作为生物质能源,用于发电或热能供应,减少对石化能源的依赖。
同时,还可以将其他可利用的部分提取出来,例如骨头、皮肤等进行深加工,用于生产骨粉、明胶等产品。
五、监管和管理为确保病死畜禽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和管理机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篇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2013年10月15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为规范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方法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以及在处理过程中包装、暂存、运输、人员防护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要求。
2引用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主席令第71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25号)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3.1无害化处理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的过程。
3.2焚烧法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流程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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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定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肉类需求的增加不可避免,而养殖业的兴盛促进了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也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病死畜禽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传染病的扩散,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
为了保障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在现代畜禽养殖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设备安全操作规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在操作前,应当检查设备的基本参数和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检查好相关的操作工具和设备。
安全防护要求为了保障操作者的安全,应当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耳塞、隔音耳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
操作步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操作步骤如下:1.设备开机前,应当检查设备门窗、管道等部位是否密封完好。
2.将病死畜禽放入设备内,然后进行浸渍。
此过程中应当根据设备的规定操作,控制好物料的投放量和浸渍时间。
3.浸渍完成后,应当将设备内的物料提取出来,进行压缩干燥,控制好干燥时间和温度。
4.将处理后的无害化物料进行装袋处理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操作注意事项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或者安全操作培训证书。
2.不得在设备内部放入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张贴相关的操作安全提示和紧急电话等安全标志,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设备保养规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保养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日常保养在设备的正常运行过程中,应当对其进行日常保养,包括:1.对设备的外部环境进行清理,保持设备的清洁整洁。
2.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电气系统、水冷系统、电机等部分。
3.及时更换设备的易损件,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
季节性保养为了保障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季节性保养也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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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要求
一、病死畜禽的收集
1、每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必须采用标语、发放联系卡片等形式,公布化尸池地址,管理员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旁边可设置类似垃圾箱的病死畜禽投放箱,便于养殖户自行投放。
3、管理员接到收集电话后,应及时上门收集。
4、管理员每天至少两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投放箱内的病死畜禽。
二、病死畜禽的运输
病死畜禽应采用车厢底部及四周密闭的运输工具运输,避免沿途污染,车厢无法密闭的,病死畜禽应有密封塑料袋包装。
三、病死畜禽的投放
1、管理员应小心打开投放口门锁,将病死畜禽逐一从投放口投入,有塑料袋等外包装物的,应先去除包装物后投放,投放完毕后,投放消毒剂,关紧投放口门并随手上锁。
2、病死畜禽包装物应定点收集,每日定时定点焚烧无害化处理。
四、消毒剂的投放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内禁止投放强酸、强碱、高锰酸钾等高腐蚀性化学物质,可选用下列之一的方法投放消毒剂:
1、按体重5%~8%投放生石灰;
2、漂白粉按体重的1%干剂撒布;
3、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
4、氧化剂(如过氧乙酸等),按1%~2%浓度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
5、季铵盐(如百杀等),按1: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满载
当病死畜禽投放累加高度距离投放口下沿0.5米时,处理池满载,应予封闭停用。
无害化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