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语的翻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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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示语翻译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错误的观念,如公示语翻译的对象不明确,没有区分对内的公示语和对外的公示语,依然按照忠实的原则,采用一一对应的模式来提供公示语信息,而不是从功能的角度考虑等效翻译,甚至以为翻译提供的信息越多越好。此外一味的照搬国外的公示语,甚至抹杀文化差异性的现象也影响了公示语翻译的得体性。还有就是以为翻译使用的语种越多,国际化程度就越高。重文字表述轻图示,群众运动式的纠错,和把不该承担公示语和国际接轨的任务交给公共交通部门和政府部门来承担,也是当前公示语翻译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最好的公示语就是那些不引起人们关注的公示语,它尽职尽责地向人们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而现在公示语翻译所出现的错乱,不但引起公众、学者、国际人士、媒体、政府的关注,而且变成了一场群众翻译纠错运动,几乎成了全民的话题。从公示语翻译中所产生的错乱现状,可以发现人们对公示语翻译的认识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当前公示语翻译中所存在的问题,做了简单的梳理,大致有以下十种错误观念。
1.没有明确的翻译服务对象
人的行为,通常有一定目的性。公示语翻译的产生也是在一定目的支配下的行为,那就是为不懂汉语或者汉语不甚灵光的人提供公示语信息。因此,公示语翻译的服务对象是以英语为母语或者以英语作为交际语言的人群。因此,公示语翻译是因有明确的服务对象需求,才主动提供这种服务,而不是臆想的、抽象的服务对象。公示语译者首先要有明确的公示语翻译的对象意识,即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所强调的“目标文本接受者”。
在一些领域,可能完全涉及不到英语的需求人群,那就没有必要冒充什么国际化,大跃进式地与国际接轨,而是先看清楚是否需要接轨,再确认轨道在哪里才起作用。设立双语标示牌,是因为有明确的需求,是为了给国际人士提供便利,绝不是像乞讨的人也在纸上写上money那样来赶时髦。
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确实有需要用英文的地方,才加上英文,并不是所有的标牌都加上英文
2.翻译时没有区分对内的公示语和对外的公示语
有些汉语公示语,在人们看来没有任何刺眼的地方,一旦翻译为英语,就会显得过于直露,不得体。英语中,语言的得体性往往产生于间接、含蓄。因此,不能够把一些对内的公示语拿来对外。不同语言文化的人群对警示信息的反应存在差异。汉语中表示警告的公示语,大多语气较重,如含有“禁止”、“不要”、“请勿”等字样,而有些在表达强烈禁止时含蓄委婉,语气不严,而进行友善提示时
又略显生硬,拒人于千里之外。而英美等国家标准推荐使用“小心”、“警告”和“危险”作为警示用语,以表示不同的危险程度。针对这些公示语的翻译,一定要有明确的翻译服务对象意识,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这种对内和对外提供的信息所产生的差异。
国外常用的公示语,不一定适合对内使用。国外很多地铁出口用ABCD字母标注,一些人为了与国际接轨,把对中国人来说很熟悉的“东、南、西、北”出口全面接轨了,以至于不常坐地铁的本地人也看不太明白,更不用说外地人了。这种内外不分的做法,只会引起混乱。
3.以为翻译提供的信息越多越好
用公示语来提供各种人性化的服务,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这些人性化的公示语也被一字不漏地用英语传递了出去,以为这样所提供的服务就周到、热情了。殊不知,公示语的运用不是以信息多少来判定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而是看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公示语的目的。公示语不同于书籍,要简单平民化,所以不论是汉语还是英语,都应该简洁,防止所谓的温馨提示泛滥。
4.没有区分“翻译”和“信息提供”
一些翻译观念也会导致公示语的翻译错误。大众甚至一些专业人士对翻译的理解,依然是所谓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以“信达雅”为标准的语言转换行为,认为一切语言间转换都得遵循忠实通顺原则。把汉语的公示语转换为英语,其实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翻译行为,而是用英语提供公示语信息的行为,按照目的论者弗米尔(Vermeer)的说法,就是一种“信息提供”(information offer)。遵循“目的论”的“信息提供”原则,汉语公示语的英语信息提供才可能走出误区,摆脱因翻译之名而导致的困境。
目的论者的“信息提供”,认为原文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原文,而只是译者可以使用的信息中的一种,因此也不要求对等或者忠实地在译文中把原文再现出来。译者作为这种信息的传递者,要根据接受者的需求来确定、选择传递哪些信息,把被选中的信息通过使用译者认为合适的对传达目的有利的语言转移到目的语中,从而实现公示语的指示性、提示性、限制性、强制性四种突出的应用功能。因此,公示语的翻译应该归属于隐性翻译(covert translation),是通过生成与源文本功能对等的文本,来隐藏其属于翻译文本的本质。
因此,汉语公示语的英语表达,是另外一套服务于英语受众的独立存在的文本。如公交车报站广播仅仅起到一个提示性功能,没有任何特指意义,对那些附加在其上的功能,在翻译时译者应该做出自己的选择,删除掉多余的信息,而不是忠实地传递原文的所有信息。
5.以为汉英公示语是一一对应
一些人认为放置在同一块标牌上的公示语翻译,肯定是汉语和英语一一对应的,
否则就担心会出错,导致别人的笑话。恰恰就是这种一一对应的观念导致了错误的翻译。汉语的公示语是为熟悉汉语的人士提供信息,有其独立存在的地位。同样,英语公示语也是一种独立存在,和汉语公示语不是语言上的对应关系,而是功能上的对应。英汉两种语言文字之间所存在差异,在实际翻译过程中很难做到词句上的完全对应,在翻译实践中,必须适当的增减词,才可能避免错误的对号入座。
有时为了确保书写的美观,强行把汉英公示语一一对应。其实,同一个汉语公示语,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翻译,也没有必要强行统一。公示语的特点不仅应是简单明了,更重要的在于把意思正确地传递给公众,可以有多样的表达。
6.混淆了“功能对等”和“忠实”原则
按照忠实的翻译标准,有些公示语翻译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当。但公示语作为一种有特定服务对象和明确目的的表达,只有按照它要实现的交际功能来衡量才能评估它是否适当。一切妨碍公示语四个功能实现的翻译,都是翻译错误。所以,公示语翻译一定不能拘泥于原文,不是为了忠实于原文,而是要顺从英语公示语接受者的文化习惯与接受能力,做到简洁、易懂、“功能对等,转换对应”,以达到交际的目的。好的公示语翻译应该达到“等效翻译”,即译文功能和原文功能完全相同,在目的语中也应该是公示语。
公示语翻译的目标语读者在阅读时,完全没有注意到,或者根本不在乎,他们正阅读的是翻译文本。公示语翻译是一种工具性翻译,是在目的语文化的交流中充当一种独立的信息传递工具,译文可以根据自身的目的对原文作调整。
7.翻译时错误的“拿来主义”
“拿来主义”一直被视为公示语翻译的首要原则,就是直接用外国的公示语来为汉语公示语寻找英语婆家,似乎外国人怎么用,我们就得照搬。语言问题还没有简单到如此地步,要真是有这样简单,也就不会出现翻译中的错乱了。还有,外国不是一个整体,除开中国以外的国家,有200多个,排除掉那些非英语国家,依然找不到一个唯一的参照。这就导致公示语的翻译莫衷一是,谁都有道理,因为某某人在某某国家就看到有这样的用法,甚至还有照片为证,让你不得不服。
对那些没有现成的公示语可供我们拿来,折中的办法就只有使用英语变体之一的中国英语了。中国英语是“操汉语的人们所使用的、以标准英语为核心、具有无法避免或有益于传播中华文化的中国特点的英语变体”。中国英语是用不属于讲英语民族的人所惯用的词语表达中国社会文化诸领域特有事物,将随着中国人使用英语的普及和中国特色的形成而逐渐扩充,从而丰富和发展英语与世界文化。
8.翻译时抹杀文化差异
公示语有其国际性的一面,还有本土意义,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文化差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