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_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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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_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_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12时27分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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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1.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陈述和辩论, 有权使用本民族的文字书写诉讼文书 2.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通用 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
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为他们提
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 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确定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 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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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6:一律;16—18:一般——1996刑诉法); 不满18周岁:不公开——2012刑诉法;时间:以开庭时为准;
(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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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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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决定公开审 理该案。那么不应当公开的是下列哪些过程( )
B.监督的时间:庭审结束后
C.监督的主体:检察院 D.监督的效力:法院认为正确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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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执行的监督:
①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监督: A.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B.检察院必须派员到刑场监督
C.监督必须是全程的 D.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疑点,有权要求停止执行 ②对刑罚执行机关关押、监管、改造、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的活动进行监 督——驻监、所检察室 ③对执行过程中刑罚的变更进行监督 A.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B.减刑、假释决定 返回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 基础理论与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 基础理论与基本原则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职能。

五、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指构成严格 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所不可缺少 的、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国家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传统刑事诉讼主体的单一化 现代刑事诉讼主体的多元化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体 刑事诉讼中的控诉权主体之一:公安机关、国家安 全机关(1983)、军队保卫部门(1993)、监狱 (1994)
价值:值得人们追求的善。通常区分为作为方法的善与
作为目的的善,即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具体包括:
价值观念、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
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和一般
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具有的
正当性与合理性。
(一)关于诉讼程序价值论的学说
实现某种特定的外在目标为标准,而应当以诉讼程序本身是
否具备一些内在品质为唯一价值标准。 正义先于真实;刑事程序的真正价值在于能够给予被告 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提供一种确保被告人与裁判者通过 协商、对话和争辩而共同制作裁判的场合,使被告人通过积 极有效的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而保持一种道德主体地位。 ——达夫(R.A.Duff)

一、绪论部分

二、总论部分
三、程序论部分 四、刑事司法国际准则


一、诉讼与刑事诉讼(性质、价值、目的、 任务、作用、历史) 二、刑事诉讼法(性质、价值、目的、任 务、作用、历史)

基本理念(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人权…)
基本范畴(目的、价值、结构、职能、主体、客 体、行为、阶段) 基本原则(程序法定、无罪推定、司法独立、审 判中立、司法审查、控辩平等、程序参与、有效 辩护、程序公开、诉讼及时、禁止强迫自证有罪、 一事不再理、相应性原则)

第5章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pt.Conver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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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并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内容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根本性。

第二,在效力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在适用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1、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主要内容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含义主要有三个方面:1)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

2)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

3)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具体要求:首先,国家应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化。

其次,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

再次,要确立制裁性措施,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法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后,要建立必要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1、概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我国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同于西方的司法独立。

该原则主要具有以下含义:第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都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作用:概念: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诉过程,对刑诉的进行有普遍指导意义,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作用:1 、有利于贯彻具体制度和程序;2 、便于解决出现的新问题;3 、为改革、完善具体制度提供指导思想和方向。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由宪法、刑诉法、法院、检察院组织法规定。

基本原则的来源:一是吸收国外先进的反映诉讼规律的理念、制度和成功的诉讼实践经验;二是结合国情,总结经验。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含义:1 、专属性、排他性;2 、有明确的职权分工。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这一原则的要求: 1 、刑事程序要法制化;要公开、透明;2 、专门机关要严守程序;3 、不仅遵守基本原则,还要遵守各个诉讼阶段的具体规定程序优先。

第四节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中国版的司法独立”一、“独立”的含义:西方的“司法独立”包括:一是国家权力结构意义上的,独立于行政、立法;二是程序意义上的,即技术层面的。

二、我国“独立”的实现和保障1 、外部保障要处理好的几个方面的关系:1 )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2 )与权力机关的监督关系;3 )司法与行政的关系;4 )司法独立与社会舆论监督的关系。

2 、内部独立的实现:1 )改革司法体制,落实合议庭、独任庭法官的职权;2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3)从制度上保障法官不受外来干涉。

三、对“独立”的限制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

第五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对“事实”的理解:应是法律真实“以事实为依据”核心问题应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证据为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国外称“证据裁判主义”。

二、“以法律为准绳”,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相互依存第六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这也是近年来颇遭非议的原则,缺陷:。

1 、被追诉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司法流水线上的物件”。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讲 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讲 基本原则


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 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 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 ,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2007-2-36, 单) A 裁定驳回起诉 B 裁定终止审理 C 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 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十、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十、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2、

制度体现

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犯等称谓 废除免予起诉制度,增设酌定不起诉制度 强化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不起诉 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第二节 我国刑诉法基本原则
一、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1、法律依据:刑诉法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 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 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个人都 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 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 规定。
2、审判独立
外部关系: 司法独立与权力机关的关系(监督) 司法独立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独立) 司法独立与共产党的领导关系(如何 领导?) 司法独立与群众的关系(监督) 法院系统内部关系: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独立)
3、检察独立
含义与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十二、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原则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介绍一些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各机关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支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论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别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3、人民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

5、被害人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

6、自诉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人。

7、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治国原则: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公正原则: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公正地处理刑事案件,无
论是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还是其他情况,都不得影响司法机关的决定和处理。

3、统一原则:司法机关应当统一应用刑事诉讼法,维护法律
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4、审慎原则: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处理刑事案件,以确保正确、公正的审判结果。

5、保护原则:司法机关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其
享有基本的司法保护。

5刑事诉讼法课件—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5刑事诉讼法课件—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审理该案无关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 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 2、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 (四)年龄的计算 ❖ (五)公开向不公开的转化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 护原则
❖ (一)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内容: ❖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
护权。 ❖ 2、人民法院及公安、检察机关有义务保证犯
❖ 3、与无罪推定的关系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 权利原则
❖ 1、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其权利,不 得设置障碍,不得限制或剥夺其诉讼权利;
❖ 2、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 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1、委托辩护的提前 ❖ 2、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 3、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 4、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 ❖ 5、提前法律援助的适用时间 ❖ 6、扩大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范围
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 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 须依法行使;
❖ 2、体现: (1 )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 (2)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 (3)证据不足不起诉; (4)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法律所规定的,贯 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公安、司法 机关及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 的基本准则。来自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 1、侦查权、检察权、 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 法行使原则
❖ 2、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原则
❖ 3、依靠群众原则
❖ 4、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六、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的,当然不同的诉讼规定的原则内容是不同的。

那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特别关注: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行使;2、法律特别规定只针对侦查权,即除了公安机关以外,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侦查权;3、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等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程序法)、刑法(实体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特别关注: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此前提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其独立使检察权体现于检察系统的独立。

3、法院上下级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独立使审判权在法院系统独立前提下,主要体现于审级独立。

4、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选择题1. A2. B3. C4. D5. A6. B7. D8. C9. A10. B11. C12. A13. D14. B15. C二、简答题1.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 法定原则:刑事诉讼的实体、程序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任何刑事诉讼行为都应当有法可依。

- 公正原则:刑事诉讼必须公正进行,在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开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增强诉讼公信力。

- 速裁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依法迅速进行,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 独立原则: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涉。

- 诉讼主体平等原则: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受到平等对待。

2.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 - 犯罪事实有明确证据: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下了某项罪行。

- 符合起诉标准: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 起诉的诉讼时效没有逾期:起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否则将无法起诉。

- 具备起诉的法定途径:起诉必须通过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害人提起自诉等。

3.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指的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起诉方承担。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立被告人的有罪事实,并能够使法庭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做出正当的裁决。

4. 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包括: - 速裁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简单的普通刑事案件,以便于迅速审判。

- 缓刑程序:适用于对犯罪较轻、社会危害较小、有悔过表现的被告人。

- 罚金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犯罪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

- 前科、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程序:适用于被告人有前科或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下,为判决的量刑提供依据。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作用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合法、有效,维护社会秩 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和法治建设。
及时原则:诉讼过程及时进 行,避免拖延和延误
公开原则:诉讼过程公开透明,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正原则:确保诉讼过程公正、 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互相配合: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刑事诉 讼任务。
互相制约: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 司法腐败。
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防 止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
检察院的职责: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监督范围: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监督方式:通过审查案件、提出意见、提起抗诉等方式进行 监督目的: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有效进行
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刑事诉讼,提高司法公正性 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群众教育:通过刑事诉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群众保护: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适用法律必须合法、 公正、合理
事实:案件事实必须真实、 准确、全面
证据:证据必须真实、充分、 有效
程序:诉讼程序必须合法、 公正、公开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依法执行刑罚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 性
PART FOUR
保障人权:确保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5章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5章

3、为避免被告人在受到强制 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必 须给予其一系列的法律保障。
(六)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一事不再理
(七)程序法定原则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和国家 的合法权益,国家要建立法定的刑 事司法系统和刑事诉讼程序;在司 法实践中,要公正地实施法定程序, 禁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赋予公民 防御权利,以避免国家权力的侵犯。
孟德斯鸠深感封建国家权力过分集 中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带来的极度危害,认为非实行权力 分离不足以消除。他说:“一切有 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 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 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 休止。”因此,他认为,“从事物 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他首次将国 家权力简练地概括为立法权、行政 权和司法权。
三、对该原则的评价
这一原则体现的是三机关 之间的平行关系,症结是 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 条水平横线,要解决这一 问题,就要重新塑造警检 法关系。
第三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一、原则的法律依据及其理解 《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于该原则的理解: 1、这一原则明确规定了三机 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而 且三机关只能分别行使各自 的职权,不能混淆和互相取 代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检 法三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 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 权力。
3、公、检、法三机关在诉
讼中居于主导的地位,根 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刑事诉 讼活动,不受当事人及其 他诉讼参与人意志的约束。
2、互相配合,则是指公、检、法 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 负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协调一 致,互相补充,共同完成揭露犯罪, 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分子,保护涉 讼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 不受刑事追究的诉讼任务,而不能 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消力量。

05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05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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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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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的内容: 1.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第一,对 公安机关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第二,对公安机关侦查 活动进行监督。 2.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第一,对人民 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第二,对人民法院 的审判活动本身进行监督。 3.对执行活动的监督:第一,对刑事判决、裁 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进行监督;第二,对刑罚执 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刑罚变更问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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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一切公民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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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 含义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全体公民同等适用 ,不存在任何例外,也不准搞任何特权或歧视,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要重视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区别对待,是依照案件具体情 况,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
6
(三)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任何人在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 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无罪推定原则可以做以下理解 。首先,它是一种推定。其次,它是一种可以被推翻的推定。 在审判阶段,无罪推定原则有三项要求:(1)法律已经推定被 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 罪的义务。(2)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 责任是不可转移的。(3)疑罪从无。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既然被推定为无罪,其人身自由 应不被限制和剥夺,除非追诉方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行为,不对 其采取强制措施会导致案件无法或难以追诉和审判,并经过司法 审查和授权。 无罪推定原则对于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具有重大意义, 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之一。

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十五、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 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渊源:
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互惠原则;

主体:
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的外事司)

司法协助行为:

二、无罪推定原则
意大利刑法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说明: (1)是一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原则; (2)是一种可以推翻的推定; (3)是现代刑诉处理疑案的一个基本法则; (4)无罪推定的受益者是全体公民。
三、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独立、检察独立
独立行使职权意味着不受以下以下3个方面的 干涉: (1)行政机关;(2)社会团体;(3)公民个人 要受到共产党领导和权力机关的监督 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干涉,但不能行使。 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集体独立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区别对待:自首、重大立功 表现、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等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
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 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前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是保障。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 督原则

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
确定有罪。
我国没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第5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5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无罪推定有利于平衡控辩审三者的关系 A.无罪推定确立了法律上无罪的观念,使得审判 权对控诉权的制约有了更具体的内容,使审判程 序及其审判公开、直接言词原则等更具实质意义 B.无罪推定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纠问客体成 为享有辩护权的诉讼主体,这为其享有广泛的诉 讼权利提供了依据。而且,它要求检察官承担证 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 罪的责任,这就使追诉机关本来强大的追诉权得 到制约和平衡,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实质对等 C.无罪推定原则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排除对 被告人先入为主的偏见,不得把被告人当成有罪 的人来看待,保持中立无偏的态度,从而使被告 人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公正的对待
(二)控审分离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
1.内涵 (1)被认为最早比较完整地阐述了无罪推定思想 的是意大利启蒙法学家贝卡里亚。1764年,他在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写道:“在法官判决之 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 定他已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 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承认 和确认了该原则,它在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 未经判罪前均应假定无罪。”
B.在刑事诉讼中,实行国家追诉,而且由专门机 关行使起诉权,既可避免单纯私人追诉可能产生 的弊端,又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控、审不分所 导致的司法权擅断和滥用,有利于实现刑事程序 的秩序、公正和效率价值。 (3)实行国家追诉原则,并不排斥或妨碍公民个 人在追诉犯罪中作用的发挥。现代世界各国,除 许多国家允许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某些犯罪可以 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外,即使是对于应当由国家 专门机关追诉的犯罪,被害人等在追诉权的行使 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答案】(1)县法院未经审理就认为刘 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是错误的,违反 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 罪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5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共48页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5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共48页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5刑事诉讼的基

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本原则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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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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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立案侦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B.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C.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D.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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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所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集体行使审判权和 检察权,而不是法官、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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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1)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 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2)上级检察院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检察院侦查 (3)下级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上级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
请求移送上级检察院侦查
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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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 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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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项重要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六)审判公开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八)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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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所谓分工负责是指各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推诿 所谓互相配合是指公检法机关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支持与合作, 共同完成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 所谓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各自把好关口,相互约束, 防止发生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正确执行法律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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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案的弊端
1、使制约、监督机能减弱。 2、使法院的中立地位动摇。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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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 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 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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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 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 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保证。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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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在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往往被称为“刑事诉讼之主义”。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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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原则与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关系
(1)独立的对象不同(西:独立于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政党) (中: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2)独立的主体不同(西:审判独立) (中:审判独立;检察独立)
(3)独立的内容不同(西:系统独立;审级独立;法官独立) (中:法院——系统独立;审级独立; 检察院——系统独立)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4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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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少地区在严打时期或者在遇到特大 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这 就是所谓的“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那么,这种做法()
A.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 分工负责的原则 D.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 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 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确定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 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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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的问题
长期以来,公、检、法联合办案被刑事司法系统默认,以至于成了司法机 关表达对案件重视的一种方式。每当发生重大的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时,总 会公检法联合办案——由各级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部门的领导,召开专 门的案件讨论会迅速拍板定案。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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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1)侦查、起诉、审判的权力由公、检、法三机关行使,其他主体不得行使 (2)三机关分工负责,不能互相取代 (3)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依法进行诉讼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3时32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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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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