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条例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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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论文)思想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使学生获得专门人才所必需的基本训练,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完成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过渡。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二条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目的第三条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本专业生产与管理过程或科学研究中的技术经济政策,培养学生具备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

第四条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的调研能力,分析归纳、综合比较的逻辑分析能力,处理问题、独立完成任务的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勇于改革和大胆创新的开拓能力。

第五条进一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扩大专业知识面,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力求在收集资料、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理论计算、设计绘图、实验探索、模拟测试、计算机处理、撰文论证、口述表达等方面加强训练,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

第三章要求第六条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专业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切实做好毕业实习,专业课程设计、大型综合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第七条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的原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安排提前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鼓励学生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第八条实行进入毕业实践环节资格审核制。

凡在进入毕业实践( 毕业实习、设计或论文) 前,累计未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总数(含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若达到或超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的1/10 者,取消进入毕业实践环节的资格,擅自进入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1.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敢于创新的无畏精神。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的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1. 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一定的难度和饱满的工作量。

2.选题应尽量与科研、生产和社会实际相结合。

第五条4.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几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和调查方案的选择。

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审查学生的图纸质量、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

(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6)参与整个论文(设计)过程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预警制及实施办法》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75%以上,或在完成教学计划必修课规定总学分90%以上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0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0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和要求1.培养学生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的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

4.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5.鼓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或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6.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并按教学基本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与管理,各学院具体组织落实。

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应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具体任务为: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担任,成员一般由各教研室负责人等组成。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

3.组织与落实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1)负责为本学院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2)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3)审核批准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申请,并同外单位及学生签订联合指导协议及安全协议。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是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均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代表学校主管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组织和管理,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考核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

第五条各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是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部署,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三)检查和督促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工作进度。

(四)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五)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评奖工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模板】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模板】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前提和依据,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大学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校、院两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所办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系(教研室)在学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中期(五年制本科专业在第八学期或第九学期)启动。

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系(教研室)主任担任。

第六条学院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应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第七条学院应尽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明确教学要求,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学期末检查选题落实及课题准备情况,医学类学生可在进入临床后开始选题。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教学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包括指导教师是否到岗、课题条件是否具备、学生是否有困难等;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要求、教师指导是否到位、学风是否正常等;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包括课题任务是否完成、完成部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毕业答辩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等。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1.选题可以是有关基础理论研究的,也可以是有关应用科学研究的,各师范专业应鼓励学生选做学科教学论方面的课题。

各院(系)确定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实际。

为了发挥专业优势及专业特长,有利于教师指导,选题应尽可能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过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易于独立地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选题应由院(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

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院系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

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5.各院(系)要严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关。

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适宜性和创新性。

同时,要认真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从2006年开始,教务处要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布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姓名。

6.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过程和质量要求。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要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篇论文(设计)的特色和创新之处;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具体到三级标题的写作提纲等。

开题报告的具体格式各院(系)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教务处为各院(系)提供开题报告的参考格式。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要经过导师和导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

论文(设计)完成后,开题报告要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起存档。

7.论文题目确定并完成开题报告后,题目一般不得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者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若要选择文艺创作、作品翻译等体例,必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以及课题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与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测试及实验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5.计算机软(硬)件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实现的能力;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选题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设立或选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必须饱满,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他们在各自已有知识与能力的基础上都有较大提高。

5.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

6.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报告,说明其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实施应具备的条件,经各教研室审定后,上报分管系主任批准。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一、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论文写作的重要环节,是考核本科生毕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时限。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负责对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课题、制定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进行核对。

2.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批改意见表述,并对学生提供必要的修改意见。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定结果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4.及时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

三、学生的职责1.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与指导教师保持沟通,完成进度计划。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对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按时完成修改、撰写论文的最终版本。

3.严格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做出合理的安排,不得擅自延期。

五、教务处的职责1.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管理机制,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职责和分工。

2.监督、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情况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3.及时组织评审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定结果,及时发布评审结果。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结果及时调整学生的毕业资格。

五、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时间表1.设计(论文)选题学生在大三下学期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尽早选定设计(论文)课题,并提交选题意见书。

选题意见书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签字,并经系(院)同意后,将提交到教务处备案。

2.设计(论文)的研究学生在大四上期按进度表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包括有关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等。

要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安排逐步完成指定的任务和计划。

3.设计(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学生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的整体构思、分章节撰写和修改,最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版本并提交评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学院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全面负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保证毕业生顺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达成质量,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毕业生的撰写和提交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各个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行为。

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独立完成为原则,指导教师应当明确指导方向,避免对毕业生论文(设计)的直接写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条例的具体解释和修改由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选题和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第八条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通知提交选题申请,选题申请应包含论文(设计)题目、选题意义、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内容。

第九条选题应当符合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任务书应当明确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和评审委员等内容。

第十一条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应当经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和审批后方可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审核和报批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合理分配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任务书制定详细的毕业生指导计划,鼓励毕业生积极思考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和论文(设计)的初稿修改,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广 东 药 学 院 文 件广药〔2006〕43号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第二条 学院、二级院系、教研室(研究所)、指导教师均应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各司其职,共同作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 教务处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院级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要求;②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问题;③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随机检查;④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⑤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⑥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与管理等工作。

(二) 二级院系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量等)、 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②拟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④确定指导教师;⑤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⑥组织学生选题;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⑧组建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院(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二级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⑨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经费管理和成绩管理;⑩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档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

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

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科学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二、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每个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并应了解整个课题情况。

课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学生经努力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后申报,经系主任审定后提前下达,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必须在课题更改前两周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及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领导成立校、院两级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

(一)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处长、各学院教学院长等组成,并负责:1.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2.组织开展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校级评估;3.进行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组织经验交流;4.组织开展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论文工作是大学生在学业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综合运用能力的检验以及对学科问题的深入探究。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一份科学的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是必要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落实科学、严谨的学术风范,本条例予以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涉及题目选定、研究内容确定、文献综述、论文撰写、检查修订、答辩等全过程。

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应当注重实践,贴近社会实际问题,重视创新思维,不得抄袭、造假及送礼行贿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二章毕业论文选题第四条学生应当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领域内选定毕业论文题目,经所属系或院部的指导教师审核,方可确定。

第五条毕业论文题目应当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不得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的内容。

第三章毕业论文研究第六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研究伦理,尊重研究对象权益,密切关注研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第七条学生应当超前规划,合理安排研究时间,积极收集、筛选、整理相关文献资料,与导师通力合作,确保研究线索清晰、内外部联系紧密。

第八条学生应当在研究过程中注意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在数据处理中遵循科学方法,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四章毕业论文撰写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循论文撰写规范,采用标准格式,注意版式、字体、排版等细节问题。

第十条学生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准确呈现研究成果,避免发表歧意、虚假或夸大其词的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表达清晰,行文流畅,在论文中正确运用专业术语、逻辑关系和科学论证方法,注重语言、文风的规范性和规范化。

第五章毕业论文检查修订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在撰写完毕后认真检查、修订论文,确保其严谨性、完整性、科学性和可读性。

第十三条派遣专业人员对论文进行查重,确保论文不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经过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提交毕业论文,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添加、删除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2018年9月修订)毕业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丹,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髙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也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极英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髙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一、目的和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2、培养学生文献阅读、实验研究、组织工作、撰写科技论文及学术报告的能力;3、培养学生调査、收集、加工各种信息的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4、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及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5、检查其他环节教学工作的得失,检验人才培养的质量,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组织领导1、成立学院毕业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由具有丰富带教经验的计于老师组成;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泄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3、组织与落实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1)审核指导教师资格:(2)负责检査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统一组织论文的中期检查;(4)组织毕业论文答辩;(5)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评泄工作;(6)督促并检査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归档工作;(7)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三、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1、指导教师必须是讲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具有一泄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

助教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可视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培养他们今后独立指导的能力:2、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带教学生数最多5需,新进讲师1-2轻:3、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由主管教学院长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如果学生在外单位实习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论文,必须上报学院,由学院统一重新安排:4、在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讣划,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5、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开始前,将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各阶段的任务、答辩评分办法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6、指导教师要循序渐进地指导学生按计划进程完成毕业论文各阶段的任务,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分级落实完成。

1、教务处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校级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主要工作有:(1)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及个人提出整改要求。

(4)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抽样分析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2、学院职责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

主要工作有:(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对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2)组织审查毕业设计课题和任务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双向选题工作。

(3)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

(4)组织学院公开答辩工作,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情况。

(5)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校推荐。

管理制度-毕业论文工作条例XXXX 精品

管理制度-毕业论文工作条例XXXX 精品

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效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学生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论文(设计)工作,提高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高等学校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结合我校论文(设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论文(设计)工作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学院、系(专业)为主体,实行校、院、系(专业)三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有关文件。

(二)汇总各学院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情况,检查执行情况。

(三)实施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协调有关事宜;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及个人进行督查。

(四)抽查论文(设计)质量,组织“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和“优秀论文(设计)评选”,编辑出版优秀论文(设计)选编。

第五条各学院应成立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学院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过程督导与检查。

指导委员会由各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5~7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并在学院教师中具有较高声望的专业课教师任成员;学院教务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向各系(专业)布置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二)执行学校有关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审批各系(专业)制订的实习大纲、计划和论文(设计)进度安排。

(三)向教务处报送学院当年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名单,审定并报送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和组织安排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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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摘要与关键词
(1)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①“摘要”二字为小二号黑体,居中,置顶,字间空两个字节。
②“摘要内容”为小四号宋体,与题目之间相隔一个小二号空行,每段开头空四个字节(即两个汉字),1.5倍行距。
③摘要内容之后另起一行空四个字节为“关键词:”(小四号黑体),关键词内容为小四号宋体,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加标点符号。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要随时检查各答辩小组的答辩情况,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答辩小组要根据答辩成绩评定标准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并填写答辩评分表。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各教学单位的学位分委会要及时汇总学生的成绩(成绩构成为:指导教师成绩(50%)+答辩成绩(50%)),并提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意见。经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结构与写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结构与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封面、扉页、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1.封面:封面包括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职称)等。
2.扉页:扉页包括英文题目、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职称)等。
3.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是对论文主要研究内容、意义以及研究成果的简短陈述,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摘要中一般不使用非通用的符号或术语,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中文摘要字数限制在200—400之间。
第十三条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符合撰写规范,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对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综合评价,并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目录按两级标题编写,正文的一级标题、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为小四号黑体,正文的节标题为小四号宋体。
4.正文
目录结束后,要换页书写正文,并作为第1页开始。正文的文章结构为:一级标题“第1章”(小二号黑体,居中,置顶),换行后书写二级标题“第1节”(小三号黑体,左起顶格),另换行后书写三级标题“1.1”(小四号黑体,左起空两个汉字)。正文的题序层次不宜太多,标题不可以单独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征集和指导教师配备工作,题目数量不得少于本专业当年毕业生数量的110%,且与上届题目相比,更新率不低于75%。
第三章 选题管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受到较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技能训练;
绥化学院文件
绥院院发[2008]77号
绥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管理,根据《绥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特制定本条例。
2.题目应多样化、内容新、有特色,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师的专长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实验等条件;
3.难度适当,学生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任务;
4.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大型应用性项目,在体现合作精神的同时,应明确对每个学生的要求和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每个学生的工作量饱满。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08年5月13日
主题词: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院长办公室2008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
绥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5.正文:论文正文字数在5000——8000之间,正文一般包括前言、论文主体及结论(分析)等部分,依据学科或专业的不同,也可以只分为前言和主体两部分。
前言是正文的开篇部分,主要说明论文(设计)选题的研究内容、背景、意义、国内外现状等,特别要写明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和创造性工作。前言可以不标出章号,也可不出现“前言”二字。
该部分应阐明设计原理、方案选择理由,以及所选方案的特点等。
(2)设计说明
该部分是指对设计的整体或局部进行的说明。针对不同的专业特点,说明方式应有所不同。
①整体说明:对设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作总体的说明。
②计算部分:对各部件的构成原理、设定参数等进行详细的推理和计算,必要时还应给出软件设计。
③结构部分:包括机械结构、Biblioteka 路结构、硬件装置以及相应的设计图纸等。
5.密切联系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能够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受到科研方面的初步训练。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经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学生按照“师生互选”的原则选择题目。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并选择指导教师。
第十条学院实行毕业论文(设计)准入制度,未注册学生或学分未达到当下应完成学分的80%者不得参与选题。
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一般包括理论分析、逻辑推理、设计原理、计算方法、实验装置、测试方法、实验结果以及必要的图表和统计数据等。论文主体要求文字简练,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结论(分析)是对主要研究成果的归纳、总结(分析)。若未能得出应有的结论,则需进行必要的讨论,提出建议或研究设想,指出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2)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英文摘要与关键词要换页书写,内容与中文摘要与关键词一致,格式与中文摘要、关键词一致。
①“Abstract”为小二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粗,居中。
②摘要内容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③摘要内容之后另起一行空四个字节为“Key words:”(小四号TimesNew Roman加粗),关键词内容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④试验测试:包括样机或试件的各种实验及测试情况,以及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
⑤方案校验:包括校验的方法和预期效果。
3.结论:结论部分要概括说明该设计的设计水平、应用价值、优点和特色等,并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二、版面格式与打印装订
(一)版面格式
1.封面与扉页
毕业论文(设计)的封面由学院统一印制,论文题目要求不超过40个字节。扉页与封面文字相同,以英文书写。封面和扉页均可在网上直接下载或打印。
毕业论文(设计)采用英文完成的,摘要与关键词要采用英文、中文两种语言书写,英文在前,中文在后;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中、英文之外的语言完成的,摘要与关键词要采用主体语言和英文两种语言书写,主体语言在前,英文在后。
3.目录
摘要与关键词部分结束后,换页书写目录部分。“目录”二字采用小二号黑体,居中,置顶,字间空一个汉字,另换一行书写章、节及开始页码。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所引用的学术成果目录表。作者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凡引用已有学术成果(被学术界公开认定的)中的学术思想、研究方法、设计方案等,均应将其成果编入参考文献。在引用参考文献时,须在引用处的右上角以尾注的方式,按照首次引用的顺序标注参考文献编号,同一个成果只在参考文献中列出一次。除个别专业之外,一般每篇论文需有一篇外文文献。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将如下资料存档:学生毕业论文(含电子文档)、设计作品(艺术作品应征得学生同意)及数字照片、毕业论文(设计)手册、题目清单、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答辩记录、答辩成绩单、学位委员会意见。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是学院重要的教学经费之一,由实践教学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生的资料查询、实验消耗材料、打印装订、答辩及指导等。实践教学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数量,将资料查询费、打印装订费、答辩费等划拨到各教学单位自主支配。实验消耗材料经费由实践教学处根据各专业特点统一划拨到资产处,由资产处统一购买。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人学历教育等其他层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实践教学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答辩等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优秀论文(设计)评选、成绩登记、论文归档工作。
关键词是供检索使用的主题词条,应为通用技术词汇。每篇论文应提供3至5个关键词,并按词条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用“;”号分离。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后要另附内容与之相一致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4.目录:目录主要包括正文的主要层次标题、参考文献、附录及致谢等,其中正文的层次按2级标题编写,且与正文标题一致,页码相对应。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要专款专用,学院将定期检查各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情况,对于经费使用不当或挪作他用的单位,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绥化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由实践教学处负责解释。
附:绥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第四条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对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估。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任务,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的总体安排确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表,并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定期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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