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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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现 金 流量 变 动 。

( ) 担 同 一 被 套 期利 率 风 险 的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负 债组 合 的 三 分
部 分 ( 适 用 于 利 率 风 险公 允 价值 组 合 套 期 ) 仅 。 确 定 承 诺 , 指 在 未 来 某 特定 日期 或 期 间 , 是 以约 定 价 格 交 换特定数量资源 、 有法律约 束力的协议 。 期交易 , 指 尚 具 预 是 未 承 诺 但 预 期 会 发 生 的交 易 。
业 收 取 了 净 期 权 费 )不 能 将 其 指 定 为 套 期 工 具 。 ,
第九条
被套期项 目,是指使企 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第二 条

流 量 变 动 风 险 , 被 指 定 为被 套期 对 象 的下 列 项 目 :一 ) 项 且 ( 单 已确 认 资 产 、 债 、 负 确定 承诺 、 可 能发 生 的预 期 交 易 , 境 外 很 或
第十四条

企业可 以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
全 部 指 定 为被 套期 项 目。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现 金 流 量 的
部 分 被 指定 为被 套 期 项 目的 ,被 指 定 部 分 的 现金 流量 应 当
期 项 目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的 抵 销 结 果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方 法 。
以就 该 风 险 将 金融 资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指 定 为 被 套 期项 目。
第二章
第五条
套期工具和被套 期项 目
第十三条
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 合的利率风险公允
套期工具 , 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 、 其公
目的外 汇 风 险 可 以 在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指 定 为 被 套期 项 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阻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专门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阻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关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能够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关于期权,企业能够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刻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二)关于远期合同,企业能够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能够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一)各项被套期风险能够清晰辨认;(二)套期有效性能够证明;(三)能够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一、套期保值的概念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于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比如,某企业拟对6个月之后很可能发生的贵金属销售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为规避相关贵金属价格下跌的风险,该企业可于现在卖出相同数量的该种贵金属期货合同并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指定预期的贵金属销售为被套期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假定预期贵金属销售尚未发生),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00万元,对应的贵金属预期销售价格的现值下降了100万元。

假定上述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该企业应将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待预期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再转出调整销售收入。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什么是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24号准则”)规定,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具体可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其中,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套期保值的操作程序: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出现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

实质上,套期保值就是在“现”与“期”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然而,期货市场比现货市场要变幻莫测得多,影响价格的因素也异常复杂,因而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不一定与现货价格完全一致。

此外,再考虑到交易单位的差异,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交易数量也是不尽相同,因此,套期保值者在冲销盈亏时,有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1.套期保值会计的历程20世纪70年代,为反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化所导致的损益对冲结果,套期保值会计应运而生:美国FASB陆续出台了关于套期保值会计的SFAS52、SFA$80和SFASl33三项准则,其中,SFAS52规定了外汇风险套期,SFAS80对期货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SFASl33则是套期保值会计的“里程碑”,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对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仅限于企业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以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企业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新准则由总则、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套期确认和计量共三章三十二条组成。

1.在“总则”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套期会计准则的目标和依据;二是套期保值的定义及其种类;三是套期会计方法的基本内涵。

(1)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制定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套期保值的定义及其种类。

①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的定义: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②套期的种类: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3)套期会计方法的基本内涵: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2.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部分,包括套期工具的定义、确立方法、适用条件和被套期项目的确认。

(1)套期工具的定义、确立方法和适用条件。

①套期工具的定义。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②套期关系的确立方法。

在确立套期关系时,除了期权和远期合同两种特例外,企业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进行指定。

③套期工具的适用条件。

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2)被套期项目的确认。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三类项目—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2011-3-22
3
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的现行法规
1997年1月《企业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 暂行规定》 1997年10月颁布《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 2000年颁布11月《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 计处理补充规定》(规范企业套期保值商 品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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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的具体内容
05年06月30日 50.5 50.5万美元 05年12月31日 48.5万美元 05年06月30日 49.5万美元 05年12月31日 万美元 LIBOR为9.6%,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2%,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4%,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1%,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48
准则实施后将促使该类有期货和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公司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同时也将促使该类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当期损益类特定项下如实反映公司当期因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或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使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更加透明和合理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
2011-3-22
1
制定背景
2011-3-22
9
2.现金流量套期
[例2]A公司于2005年1月1日以10%的利率签订了一笔为期2 年的1000万美元的借款协议,每半年付息一次。为规避美元 利率下降的风险,A公司同时签订了一项名义本金为1000万 美元期限2年的利率互换协议。互换协议规定每半年收取10% 固定利息的同时支付LIBOR+0.5的利息。 假定期限内LIBOR及利息如下:
商品期货合约分为套期保值合约和非套期保值合约 非套期保值合约:我国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平时不确认持仓盈亏,直至该 合约了结时,才将相关的盈亏计人损益。了结合约的方式主要有平仓和 实物交割两种。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结 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记人“期货损益”科目;对于以实物交割方式了 结的,首先也应当进行对冲平仓,即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资金 结算的有关单据,按平仓进行账务处理。 套期保值合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为:如果现货 交易尚未完成,而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套期保值合约平仓损益不确认 为当期损益,而记人“递延套期保值损益”科目,待现货交易完成时,再 将期货上的盈亏与被套期保值业务的成本相配比,冲减或增加被套期保 值业务的成本;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必须立即平仓,以 实现套期保值的目标。 从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来看,无论非套期保值合约还是套期保 值合约,其持仓盈亏是不予确认的,只有平仓损益才予以确认。

2019最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2019最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仅限于企业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以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企业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嵌入在混合合同中但未分拆的衍生工具不能作为单独的套期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2)(一)“套期工具”科目 (2)(二)“被套期项目”科目 (2)(三)“套期损益”科目 (3)(四)“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 (3)(五)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设置“套期储备”明细科目 (4)(六)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设置“套期损益”明细科目 (4)(七)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设置“套期成本”明细科目 (5)三、关于套期会计概述 (6)(一)套期的概念 (6)(二)套期的分类 (6)(三)套期会计方法 (7)四、关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9)(一)套期工具 (9)(二)被套期项目 (13)五、关于套期关系评估 (25)(一)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25)(二)套期关系再平衡 (29)(三)套期关系的终止 (31)六、关于确认和计量 (34)(一)公允价值套期 (34)(二)现金流量套期 (43)(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47)(四)套期关系再平衡的会计处理 (50)(五)一组项目套期的会计处理 (52)(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 (54)(七)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和金融工具的外汇基差的会计处理 (59)七、关于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60)(一)指定条件 (60)(二)相关会计处理 (61)八、关于衔接规定 (63)附录二 (6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说明 (64)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64)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65)三、本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66)(一)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66)(二)改进套期有效性评估 (66)(三)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7)(四)增加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67)(五)增加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6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本准则)对开展套期业务的企业选择运用套期会计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一、总体要求(以下简称本准则)对开展套期业务的企业选择《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运用套期会计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企业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且选择运用套期会计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且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套期会计披露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面临各类风险,其中涉及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

对于此类风险敞口,企业可能会选择通过利用金融工具产生反向的风险敞口(即开展套期业务)来进行风险管理活动。

套期会计的目标是在财务报告中反映企业采用金融工具管理因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的风险管理活动的影响。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套期关系的评估。

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通过调整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使其重新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从而延续套期关系。

企业一旦正式指定套期关系并选择应用套期会计的,只能在企业不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特定条件时终止应用套期会计,不得自行终止应用套期会计。

本准则同时提供了套期会计的一种替代方法,即企业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某项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整体或部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减少与作为套期工具的信用衍生工具之间会计计量的不匹配,使两者公允价值变动形成自然对冲,从而便于企业管理信用风险,减少损益波动。

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般需要设置以下科目:(一)“套期工具”科目1. 本科目核算企业开展套期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套期工具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2. 本科目可按套期工具类别或套期关系进行明细核算。

24号——精选推荐

24号——精选推荐

24号1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套期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指定⾦融⼯具为套期⼯具,以使套期⼯具的公允价值或现⾦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进⾏的套期。

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仅限于企业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性权益⼯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进⾏的套期。

现⾦流量套期,是指对现⾦流量变动风险敞⼝进⾏的套期。

该现⾦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2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进⾏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的套期,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现⾦流量套期处理。

第四条对于满⾜本准则第⼆章和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以运⽤套期会计⽅法进⾏处理。

套期会计⽅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具和被套期项⽬产⽣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法。

第⼆章套期⼯具和被套期项⽬第五条套期⼯具,是指企业为进⾏套期⽽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的公允价值或现⾦流量变动的⾦融⼯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衍⽣⼯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企业只有在对购⼊期权(包括嵌⼊在混合合同中的购⼊期权)进⾏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套期工具;(2)被套期项目;(3)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4)套期有效性评价。

一、套期工具(一)本准则第五条对套期工具的条件作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例如,企业为规避库存铜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同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如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例如,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但被套期风险为外汇风险的除外。

(二)对套期工具的指定。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例如,衍生工具名义金额的50%)指定为套期工具。

单项衍生工具通常被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

附有多种风险的衍生工具也可以被指定为对一种以上风险进行套期,前提是可以清晰地辨认这些被套期风险、可以证明套期有效性,同时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例如,某企业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发行了一批5 年期美元浮动利率债券。

为规避该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该企业与某金融企业签订一项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合同,并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定期收取浮动利率美元利息,支付固定利率人民币利息。

执行此项合同后,该企业将从金融企业定期收到浮动利率美元利息,以支付债券持有者,并按固定利率支付人民币利息给金融企业。

在此例中,该企业将浮动利率美元利息转化成了固定利率人民币利息,从而规避了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及美元利率变动风险。

二、被套期项目(一)本准则第九条对被套期项目作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该准则的实施对规范企业套期会计处理、促进企业风险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企业风险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风险管理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国际国内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该准则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企业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实务的情况,为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充分发挥套期会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尤其是强化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的融合,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套期会计准则。

套期会计方法较传统财务会计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允许企业对冲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利得和损失,减少利润表的波动性,但为防止企业滥用套期会计方法,现行准则设置了较高的适用性门槛。

因此,企业在实务中从事的某些套期业务,可能无法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

若不采用套期会计方法,就会造成套期损益无法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和现金流量变动实现对冲,从而加剧企业损益的波动性,这会背离企业风险管理的初衷,影响企业参与套期业务的积极性。

因此,社会各方面迫切希望对现行套期会计予以改进,降低企业运用套期会计的成本,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运用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活动的情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中也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加以了修改完善,于2014年7月发布了新国际金融工具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从而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 39)。

新国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进行了大幅改进,降低了套期会计运用门槛,更加紧密地结合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经在我国有代表性的企业测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企业从事套期业务所面临的会计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套期会计处理,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借鉴新国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一、引言套期保值是一种金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通过对冲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减少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以下简称“准则24号”)规定了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二、适合范围准则24号适合于所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和所处行业。

三、定义1. 套期保值:指企业为了对冲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通过与金融工具的交易来减少或者消除其面临的外汇风险或者利率风险的行为。

2. 外汇风险:指企业由于外汇汇率变动而面临的财务风险。

3. 利率风险:指企业由于利率变动而面临的财务风险。

四、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法1. 套期保值分类根据准则24号,套期保值可以分为两类:外汇套期保值和利率套期保值。

企业应根据其风险管理策略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所采用的套期保值分类。

2. 外汇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法外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确认套期保值的目的和设计;(2)确认套期保值的效益是可预测的;(3)确认套期保值的相关性;(4)确认套期保值的有效性;(5)确认套期保值的计量。

3. 利率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法利率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确认套期保值的目的和设计;(2)确认套期保值的效益是可预测的;(3)确认套期保值的相关性;(4)确认套期保值的有效性;(5)确认套期保值的计量。

五、套期保值披露要求准则24号对套期保值的披露要求如下:1. 披露套期保值的目的和设计;2. 披露套期保值的相关性;3. 披露套期保值的计量方法;4. 披露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评估;5. 披露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六、其他事项1. 准则24号要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套期保值的政策和程序,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2. 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套期保值的合规性。

3. 企业应保留与套期保值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审计和监管机构的检查。

七、结论准则24号为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时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有助于企业有效管理金融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混合金融工具:嵌入衍生工 具与主合同(也可能是金融 工具)共同构成的混合工具
现支 股 债 金票 票 券
远期 期互 期货 权换 合合 合合 同同 同同
司可 债转 券换
合同可能涉及两方面,也可能涉及多方 面:
合同方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合伙,公司形 式的实体或政府机构
知识链接:金融工具(续)
基础金融工具:一切能证明 债权、权益、债务关系的具 有一定格式的合法书面文件
衍生金融工具:即衍生工具, 是在基础金融工具的基础上 派生出的金融工具,以基础 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的金融 工具
(四)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分类 套期关系的 确认条件
期末计量
利得和损失 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规定
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 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开始时有明确指定,并有书面文件; 套期高度有效,有效性可以可靠计量,企 业需持续地进行套期有效性的评价。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期间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从实践来看,由于现行财务会计对资产和负 债本着“过去发生”的会计确认原则和历史 成本计量为基础,未能切实解决套期保值业 务的核算、披露等方面问题。
(一)我国套期保值业务与相 关规范的发展情况(续)
财政部于2004年7月发布了《金融机构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套期业务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除未涉及 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外,衍生金融工具 和套期业务会计核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的原则基本一致。
1.套期保值定义要点
1. 套期目的——规避以下风险:
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 信用风险
1.套期保值定义要点(续)
2. 套期方式——预期可抵销变动风险: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 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期损益 ; 同时 , 调整继续涉入所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期权行权
的 . 当在行权时, 应 将继续涉入形成 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行权价格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 企业因持有一项看涨期权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 确认 条件 , 且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 . 当在转移 日仍按 照 应 公允价值确认所转移 的金融资产 ,同时按 照下列规定计量继续涉入 形成 的负债 : ( ) 一 该期权是价内或平价期权的 . 应当按照期权的行权价格扣
定确 认 的相 关资 产和 负债 , 当充分 反映 保 留的权 利和 承 担的 义务 。 应
第十七条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 应当在转移 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 低者 . 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 , 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 同的公允价值 ( 提供担保的取费 ) 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财务
确 认 为一 项 金融 负债 。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 在随后的会计
期间 , 企业应 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所产生 的费用 , 所转移 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
直接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第十六条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 , 且未放弃对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融资产控制的 , 根据本准则第九条规
则 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二条 套期保值( 以下简称套期 )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 险、 . 利 率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 险、 信用风险等 . 指定一项或一项 以上 套期 工 具 , 套期 工 具 的 公 允价 值 或 现 金 流量 变 动 . 期 抵 销 被 使 预 套期项 目全部或部分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 套期应 当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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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主要内容
新准则由总则、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套期确认和计量共三章三十二条组成。

1.在“总则”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套期会计准则的目标和依据;二是套期保值的定义及其种类;三是套期会计方法的基本内涵。

(1)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制定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套期保值的定义及其种类。

①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的定义: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②套期的种类: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3)套期会计方法的基本内涵: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2.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部分,包括套期工具的定义、确立方法、适用条件和被套期项目的确认。

(1)套期工具的定义、确立方法和适用条件。

①套期工具的定义。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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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合约分为套期保值合约和非套期保值合约 非套期保值合约:我国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平时不确认持仓盈亏,直至该合 约了结时,才将相关的盈亏计人损益。了结合约的方式主要有平仓和实物 交割两种。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结算单据 列明的盈亏金额记人“期货损益”科目;对于以实物交割方式了结的,首 先也应当进行对冲平仓,即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资金结算的有 关单据,按平仓进行账务处理。 套期保值合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为:如果现货 交易尚未完成,而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套期保值合约平仓损益不确认 为当期损益,而记人“递延套期保值损益”科目,待现货交易完成时,再将 期货上的盈亏与被套期保值业务的成本相配比,冲减或增加被套期保值业 务的成本;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必须立即平仓,以实现套 期保值的目标。 从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来看,无论非套期保值合约还是套期保值 合约,其持仓盈亏是不予确认的,只有平仓损益才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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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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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结构

总则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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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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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概念及其分类

套期保值 1.公允价值套期 [例1] A公司2005年12月16日从M公司进口商品,货款总计 80000美元。合同约定于2006年1月16日以美元结算。为规避 美元汇率升值的风险,进口商品交易当日,A公司与银行签订了 买入金额为80000美元、期限为30天的远期合约。假定有关利 率如下: 05年12月16日汇率为USD100=RMB820 05年12月16日银行30天远期汇率为USD100=RMB828 05年12月31日汇率:USD100=RMB840 06年01月16日汇率:USD100=RMB860
05年06月30日 50.5万美元 05年12月31日 48.5万美元 05年06月30日 49.5万美元 05年12月31日 万美元 LIBOR为9.6%,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2%,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4%,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
LIBOR为9.1%, 应收利息50万美元,应付利息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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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流量套期



[例2]A公司于2005年1月1日以10%的利率签订了一笔为期2 年的1000万美元的借款协议,每半年付息一次。为规避美元 利率下降的风险,A公司同时签订了一项名义本金为1000万 美元期限2年的利率互换协议。互换协议规定每半年收取10% 固定利息的同时支付LIBOR+0.5的利息。 假定期限内LIBOR及利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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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


套期工具 1.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非衍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 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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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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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有效性及其评价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 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 变动的程度。 评价标准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 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 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 评价时间 企业至少应当在编制中期或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套期有效性 进行评价。


套期工具 1.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 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2.利得或损失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 1.预期交易—交易发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原直接确认为 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 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预期交易—交易发生—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 (1)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 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2)将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 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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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的现行法规


1997年1月《企业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 暂行规定》 1997年10月颁布《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 2000年颁布11月《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 计处理补充规定》(规范企业套期保值商 品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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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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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会计处理


套期工具 1.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 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 映。 2.利得或损失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 当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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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例3] 丙公司是国内企业,拥有一家国外子 公司,净投资额为外币500万元。20X5年 10月1日,丙公司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6 个月期限的远期合同,将卖出外币500万元, 汇率为1外币=1.72人民币。20X5年12月 31日,汇率为1外币=1.70人民币。20X5年 4月1日,汇率为1外币=1.82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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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与现行法规的主要区别

现行法规持仓盈亏表外披露 准则规定持仓盈亏表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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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准则将提高公司业务披露的透明度。从2005 年半年报可以看出,除江西铜业将当期因公允价值 套期的利得或损失以“期货交易盈利或损失”的科 目体现在“当期损益类”的“其他业务利润”项下 外,其他该类公司均未在“当期损益类”项下对此 有所体现。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套期保值信息 披露过于简单。准则实施后,将促使该类有期货和 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公司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 务,同时也将促使该类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当期损 益类”特定项下如实反映公司当期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或账面价值因汇率 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使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更加 透明和合理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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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背景
规避风险的需求 国际趋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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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2005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进行套期保值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大 宗商品生产、消费和流通企业,其中最主要的是有色金属生产企 业;还有两家棉花生产企业------敦煌种业和新赛股份,也参与了 去年刚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棉花期货的套期保值;此外,两 家贸易流通企业------建发股份和上海物贸,也进行了期货投资; 原材料消费企业则只有苏泊尔、特变电工、东方航空、鑫科材料 等。 外汇套期保值和衍生金融工具是上市公司套期保值的另一大类,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包括进出口贸易企业、需要大量用汇的企业、 产品大量出口的企业、有外汇债务的企业,以及商业银行。浦发 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等商业银行,主要是运用衍生金融工具, 对外汇金融资产在汇率、利率、期限等上的不匹配进行套期保值。 在2005年半年报中,有3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通过期货和衍生品 进行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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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行法规的披露要求
对于商品期货业务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分为表内和表 外两部分。表内反映部分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期货 保证金”、“应收席位费”等相关会计科目的期末余 额,“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表外反映的内容 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套期保值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值及持 仓盈亏金额,被套期保值项目的性质及金额,本期内已与被 套期保值项目进行配比的递延套期保值损益金额,尚未配比 的递延套期保值金额等。
2018/9/15
新准则与现行法规的主要区别


现行法规没有要求对套期保值合约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而套期保值合约的平仓损益 应与被套期保值项目配比。这表明套期保 值合约平仓损益计入利润表的期间具有一 定的可操纵性。 准则要求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如 果套期无效不能再应用套期会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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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5
11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 套期关系 指定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包括 期权和远期合同),对被套期项目面临的风 险进行套期,从而两者被指定为套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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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套期会计方法及其应用条件

套期会计方法 套期会计方法应用条件 1.正式指定套期关系 2.套期预期高度有效 3.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套期高 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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