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劝酒引发的赔偿案件
劝酒要负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赵某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席间,张某主动为李某敬酒,并多次劝酒。
李某因身体原因无法饮酒,但张某坚持劝酒,导致李某醉酒。
饭后,李某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案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聚会、应酬等活动日益增多。
在聚会过程中,劝酒成为常见的社交现象。
然而,过度劝酒往往会导致饮酒过量,进而引发各种意外事故,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本案即是因劝酒引发的悲剧。
二、案件经过1. 聚餐过程:当晚,张某与李某、赵某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席间,张某主动为李某敬酒,并表示:“李某平时很少喝酒,今天咱们好好喝一顿。
”在张某的劝酒下,李某喝了不少酒。
2. 劝酒过程:在张某的劝酒下,李某逐渐失去理智,但仍坚持饮酒。
张某见状,更加卖力地劝酒,甚至以李某的身体健康为由,要求其继续饮酒。
3. 醉酒后果:由于饮酒过量,李某在聚餐结束后感到头晕、恶心。
但在张某的坚持下,李某仍坚持饮酒。
饭后,李某在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法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劝酒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明知李某不能饮酒,却仍坚持劝酒,导致李某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2.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
在本案中,张某明知李某不能饮酒,却仍坚持劝酒,导致李某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罪(轻伤)、故意伤害罪(重伤)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三种。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四、案件审理1. 起诉书: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例97】【案例98】喝酒过量死亡 劝酒者被判赔22万元
【案例97】【案例98】喝酒过量死亡劝酒者被判赔2.2万元
2004年1月29日晚,在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城的某酒吧内,一伙年轻人兴高采烈地举杯庆祝新年。
当晚深夜时分,赖某因饮酒过量无法走动,被酒吧老板刘某搀扶到店内的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上午,刘某想叫醒赖某,但赖某始终没有应答。
刘某急忙拨打“120”叫来了救护车。
赖某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已经死亡。
大埔县公安局的尸检报告认定:“死者赖某系因呕吐物进入气管、支气管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排除外加暴力致死。
”赖某的家属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几个劝酒者与酒吧老板共同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人民币13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定,赖某明知喝多了酒会造成呕吐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还是不停地喝酒,应负主要责任;刘某是酒吧经营者,不但没有劝阻赖某反而和赖某对饮,对死者赖某喝多酒后不送医院救治,亦不通知家属,且酒吧不属旅店还让赖某留宿,应负一定责任;郑某、张某在饮酒过程中,与死者赖某相互敬酒,造成赖某因喝酒致死,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此,大埔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张某、郑某分别赔偿1.1万元、6600元和4400元给死者家属。
【提示与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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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出事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文化在我国逐渐盛行。
然而,在饮酒过程中,劝酒行为也常常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劝酒出事的法律责任案例进行解析,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法律参考,提高法律意识。
二、案例背景2018年某月,王某(以下简称原告)与张某、李某、赵某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在聚餐过程中,张某、李某、赵某等人多次劝原告饮酒,原告在无奈之下被迫饮酒。
酒足饭饱后,原告感到身体不适,便提前离席。
次日,原告因酒精中毒导致急性胰腺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案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李某、赵某等人劝原告饮酒,存在过错,导致原告醉酒后发生意外,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酒店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餐厅作为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未能有效提醒消费者饮酒过量可能导致的危害,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判决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李某、赵某等人共同赔偿原告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同时,餐厅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赔偿原告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四、法律启示1. 避免劝酒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劝酒行为,尊重他人意愿,避免因劝酒引发的法律纠纷。
2. 提高法律意识饮酒者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饮酒过量可能带来的危害,自觉控制饮酒量。
3.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确保经营者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总结劝酒出事的法律责任案例警示我们,饮酒应适量,劝酒行为需谨慎。
在饮酒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劝酒引发的法律纠纷。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劝酒过度,承担责任
【经典案例】春节期间,家住房山区的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向陈某劝酒。
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车祸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并在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故其对陈某死亡的后果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共计43500元。
【律师说法】从法理和我国民法通则的责任认定上来讲,劝酒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只要能够证明死亡者喝酒出事与劝酒者劝酒之间有直接关系,则劝酒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责任是基于劝酒人对共同饮酒人的健康、生命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务,当劝酒人没有尽到这种注意义务时就存在过错。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共同饮酒者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
如在酒席上故意向他人灌酒、用话要挟、刺激他人喝酒,或者在他人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二是明智对方不能喝酒,仍向其劝酒引发疾病发作,导致死亡等情况;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回家。
如饮酒者已经丧失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一同饮酒的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护送到家,如果出现意外,酒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四是酒后酒友驾车未对其进行劝阻,或知道对方要开车还劝其喝酒的。
对于因劝酒引发的赔偿责任,也并不是由劝酒者承担全额赔偿,而是根据共同饮酒人的过错责任大小按比例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醉酒者本人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的,剩余的责任则由其他共同饮酒者按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有多个酒友的,再按人数分担。
当然在共同饮酒者中,没有对他人进行劝酒,酒后也对共同饮酒中醉酒者尽到了提醒、劝阻、护送义务的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劝酒要负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劝酒文化历史悠久,许多人在聚会上、商务宴请等场合都会遇到劝酒的情况。
然而,劝酒并非无害,有时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以一起因劝酒引发的悲剧为例,探讨酒桌上的法律风险与责任。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日,李先生与朋友张先生、王先生、赵先生相约在某酒店聚餐。
席间,四人均饮用白酒。
酒过三巡,张先生开始劝酒,要求大家轮流喝一杯。
李先生因身体不适,多次婉拒,但张先生仍然坚持。
在劝酒过程中,张先生还用言语侮辱李先生,导致李先生情绪激动,突然晕倒在地。
经抢救,李先生因酒精中毒导致急性胰腺炎,经治疗无效,最终不幸离世。
二、法律分析1. 张先生劝酒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先生在明知李先生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李先生不幸离世,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2. 酒店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酒店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
然而,酒店在事发当晚未对劝酒行为进行制止,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酒桌上的法律责任在酒桌上,劝酒者、饮酒者、组织者等均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1)劝酒者:若劝酒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劝酒者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饮酒者:饮酒者应负一定的注意义务,若因自身饮酒过量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组织者:组织者有义务对酒桌上的劝酒行为进行监督,若未能制止劝酒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组织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张先生劝酒导致李先生不幸离世,其行为构成侵权。
酒店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先生的家属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酒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法律建议1. 避免劝酒:在酒桌上,应尽量避免劝酒行为,尊重他人意愿。
劝酒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案例
劝酒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案例1、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承担责任林某和吴某是朋友。
一年前的一天,林某在吴某家喝酒。
当时夜己深,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和林某。
随后,林某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某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2、醉酒身亡,同饮者赔偿XX区人民法院介绍了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案。
据调查,XX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XX市XX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
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机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3、变悲剧,主和客都要负责一位老人办80寿宴,老人的三个儿子便邀请亲朋好友前来祝寿,可没想到,这喜事却变成了悲剧。
在中午的宴席上,一位49岁男子,因饮酒过量,下午3点多钟不治身亡。
经过几方协商,现已经达成共识,80岁寿星的三个儿子每人出10万元,劝酒者出2万元,一共赔偿死者方32万元。
4、酒后差点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某晚,有人喊A先生去一餐馆吃饭。
用餐过程中,A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
医院诊断发现,A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
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
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
A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
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某女士及最终买单的某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
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
劝酒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酒文化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
亲朋好友聚会时,劝酒成为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
然而,劝酒也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本文将通过一个劝酒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对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剖析。
二、案例背景2018年5月,王某与朋友李某、张某在一家餐厅聚餐。
席间,李某、张某多次劝王某饮酒,王某因不胜酒力,饮酒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
次日凌晨,王某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去世。
王某的家属认为,李某、张某劝酒导致王某饮酒过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法院审理,李某、张某被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性质劝酒行为,是指以言语、行为等方式,促使他人饮酒的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劝酒行为属于过错行为。
劝酒人应当预见饮酒过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仍故意或过失地劝酒,导致饮酒者出现意外事故,劝酒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劝酒人因劝酒行为导致饮酒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张某劝酒导致王某饮酒过量,最终导致王某去世,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劝酒导致他人死亡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本案中,李某、张某在劝酒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王某饮酒过量,最终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劝酒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李某、张某劝酒行为扰乱了餐厅的正常经营秩序,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四、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劝酒者应认识到劝酒行为的法律风险,避免因劝酒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关注饮酒者的身体状况,避免劝酒过量。
在劝酒过程中,应关注饮酒者的身体状况,避免饮酒过量。
3. 加强劝酒行为的监管,营造文明饮酒氛围。
劝酒承担责任案例
劝酒承担责任案例一、喝出人命,劝酒者赔偿。
1. 案例详情。
老张和几个朋友出去吃饭,其中小李特别能喝酒,还特别爱劝酒。
饭桌上,小李一个劲儿地劝老张喝酒,说什么“不喝就是不给兄弟面子”之类的话。
老张本来酒量就一般,但架不住小李的劝,一杯接一杯地喝。
结果老张喝多了,当场就晕了过去。
大家赶紧把老张送到医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老张因为酒精中毒去世了。
最后呢,老张的家人把小李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的劝酒行为与老张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小李明知道老张酒量有限,还不停地劝酒,这种行为是很不负责任的。
所以判决小李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了老张家人一大笔钱呢。
2. 背后逻辑。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来,劝酒可不是闹着玩的。
当你一个劲儿地劝别人喝酒的时候,你就得考虑到对方的身体状况。
如果因为你的劝酒,导致对方出了事儿,就像老张这样丢了性命,那你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这就好比你把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硬往深水里推,出了事你肯定脱不了干系。
二、劝酒致伤,也要负责。
1. 案例详情。
有一次公司聚餐,小王是个新员工,不太会喝酒。
但是部门经理老赵觉得聚餐就得热闹,喝酒得喝痛快。
老赵就不停地劝小王喝酒,还说什么“在咱们公司,喝酒也是一种社交能力的体现”。
小王无奈,只能喝了不少酒。
喝完之后,小王头晕目眩,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摔成了骨折。
小王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他觉得自己受伤是因为老赵劝酒。
于是小王就向老赵提出赔偿要求,老赵一开始还觉得自己很冤,觉得是小王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但是法院审理后认为,老赵的劝酒行为让小王摄入了过量的酒精,从而影响了小王正常的行动能力,导致他摔倒受伤。
所以老赵要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2. 背后逻辑。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劝酒导致别人受伤了,你也得负责。
就像你给一个人吃了太多东西,撑得他走不动路然后摔倒了,你肯定得对他的摔倒有个说法。
喝酒喝多了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身体协调性,而劝酒的人造成了别人喝多酒的这种状况,那对后续因为喝多酒而产生的伤害就难辞其咎啦。
劝酒者承担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饮酒文化在民间依然盛行。
然而,酒桌上的劝酒行为往往伴随着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分析劝酒者在饮酒过程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背景:2018年某日晚,李先生(化名)与朋友王先生、张先生、赵先生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酒过三巡,王先生开始劝酒,并提出每人至少喝完一瓶白酒。
李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饮酒,但王先生坚持要李先生喝。
在劝酒过程中,王先生甚至用言语威胁,称不喝酒就不再当朋友。
无奈之下,李先生喝下了白酒,导致酒精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
案件经过:李先生在住院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1. 调查取证:(1)证人证言:王先生、张先生、赵先生等人均证实,王先生在聚餐过程中多次劝酒,甚至威胁李先生必须喝酒。
(2)医疗证明:李先生因酒精中毒住院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李先生的病情与饮酒有关。
(3)酒瓶:餐厅服务员证明,王先生在聚餐过程中,确实让李先生喝下了白酒。
2.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在饮酒过程中,明知李先生不能饮酒,却仍然劝酒,并采取威胁手段,导致李先生酒精中毒,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王先生赔偿李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中,王先生作为劝酒者,承担了法律责任,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 劝酒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刺激他人饮酒,引起他人醉酒,扰乱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 威胁手段违法:王先生在劝酒过程中,采取威胁手段,强迫李先生喝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
3. 因果关系明确:李先生因酒精中毒住院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李先生的病情与饮酒有关。
劝酒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张某在朋友的邀请下参加了一场聚会。
聚会期间,众人纷纷劝酒,张某在酒精的刺激下,逐渐失去了理智。
在聚会结束后,张某驾驶一辆轿车回家。
途中,由于酒精作用,张某操作失误,将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倒,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当场死亡,张某也受伤。
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二、案件审理李某家属将张某及其劝酒者刘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刘某、王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三、法院判决1.张某作为肇事者,负主要责任,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2.刘某、王某作为劝酒者,在明知张某已经醉酒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导致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劝酒者刘某、王某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案例评析1.劝酒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案中,刘某、王某劝酒的行为与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劝酒行为的危害性劝酒行为容易导致饮酒者失去理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背景下,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劝酒者的法律责任劝酒者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民事赔偿责任:劝酒者应当承担因劝酒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劝酒行为构成犯罪,劝酒者将面临刑事责任。
五、案例启示1.劝酒者应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劝酒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2.饮酒者应自觉抵制劝酒,避免酒后驾车、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3.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文明饮酒、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4.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劝酒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劝酒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劝酒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劝酒法律责任民事案件(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劝酒现象也普遍存在。
然而,劝酒行为往往伴随着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劝酒引起的民事案件为例,分析劝酒的法律责任及其民事案件的应对策略。
一、案件背景某日,李某(原告)与赵某(被告)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在聚餐过程中,赵某多次劝李某饮酒,李某在无法拒绝的情况下,被迫饮酒。
餐后,李某因酒精中毒导致胃出血,住院治疗。
李某认为赵某的劝酒行为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案件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性质劝酒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不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属于侵权行为。
2. 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劝酒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劝酒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赵某作为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若赵某的劝酒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其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 民事案件的应对策略(1)收集证据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收集以下证据:- 餐饮场所的监控录像,证明被告劝酒的事实;- 医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明原告受到的伤害与被告劝酒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劝酒的事实。
(2)确定诉讼请求原告可要求被告承担以下诉讼请求:-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 诉讼费用。
(3)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原告应着重阐述以下观点:- 被告劝酒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侵犯了原告的生命健康权;- 被告劝酒行为与原告受到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 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总结劝酒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行为,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劝酒引起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劝酒现象普遍存在于各种社交场合。
然而,劝酒有时会引发纠纷,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以一起劝酒引起的法律案件为例,从法律角度分析劝酒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以期引起公众对劝酒问题的重视。
二、案件背景2018年,甲乙丙三人相约在一家餐馆聚餐。
在聚餐过程中,甲和乙两人酒量较好,丙则酒量有限。
在乙的劝酒下,丙喝了不少酒,最终酒精中毒,送往医院抢救。
事后,丙认为乙的劝酒行为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则认为自己只是劝酒,没有强迫丙喝酒,不应承担责任。
双方争执不下,遂将此事诉至法院。
三、案件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行为,是指行为人出于某种目的,故意或者过失地引导、诱导、请求他人饮酒的行为。
在法律上,劝酒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2. 劝酒行为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饮酒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作为劝酒人,在明知丙酒量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丙酒精中毒,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3. 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丙因乙的劝酒行为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4. 乙的抗辩理由乙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只是劝酒,没有强迫丙喝酒,不应承担责任。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劝酒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的健康造成损害,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仍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作为劝酒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丙的健康造成损害,但未采取任何措施避免,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乙的劝酒行为构成侵权,判决乙赔偿丙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劝酒人承担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与李某某系多年好友,一日,两人相约在某餐厅聚餐。
席间,张某某提议为某项事宜庆祝,遂提议共同饮酒。
李某某表示同意,并主动提出要为张某某斟酒。
酒过三巡,张某某因不胜酒力,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
李某某见状,并未劝阻,反而继续为张某某斟酒。
不久,张某某病情加重,被紧急送往医院。
经诊断,张某某因酒精中毒导致脑部损伤,需长期治疗。
张某某家属将李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某是否应当承担因劝酒导致张某某酒精中毒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行为作为一种社会习俗,其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
然而,如果劝酒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劝酒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劝酒行为的过错在本案中,李某某明知张某某不胜酒力,仍不断为其斟酒,其行为明显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劝酒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劝酒行为的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张某某的酒精中毒与李某某的劝酒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李某某的劝酒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某的损害,因此,李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劝酒人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某的劝酒行为并非紧急避险,因此,其不适用该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李某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某在明知张某某不胜酒力的情况下,仍不断为其斟酒,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且与张某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某承担张某某因酒精中毒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五、案例启示1. 劝酒需谨慎:在饮酒场合,劝酒人应当充分了解饮酒者的酒量和身体状况,避免因劝酒导致他人受到损害。
劝酒行为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劝酒行为在社交场合中屡见不鲜。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劝酒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劝酒行为的定义、法律依据、具体案例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劝酒行为的定义劝酒行为,是指饮酒者在他人未表示愿意饮酒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方式促使他人饮酒的行为。
劝酒方式多样,如强行倒酒、敬酒、劝酒等。
二、劝酒行为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他人进行骚扰、侮辱、恐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劝酒行为的具体案例1.张某因劝酒导致他人死亡案2019年,张某在一场聚会上劝酒,导致同桌的李某醉酒后发生意外,不幸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2.王某因劝酒导致他人受伤案2020年,王某在朋友聚会中劝酒,导致醉酒的陈某摔倒受伤。
经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判决王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劝酒行为的预防措施1.提高法律意识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劝酒行为的法律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在社交场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意愿。
2.倡导文明饮酒提倡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营造健康、和谐的饮酒氛围。
3.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对劝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4.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劝酒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劝酒行为的处罚力度。
劝酒有关的民事案例
劝酒有关的民事案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2012)辽01民初字第19号:
原告李某某认为被告李某、王某某以在晚上在家里劝酒消费为由,欺负其酒已喝醉,拿着棍棒殴打其,致使其头部轻伤,并损失工作时间,因此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1000元、医疗费500元以及工作损失费1000元。
被告辩称:他们晚上只是在家劝酒消费,没有谁拿着棍棒殴打原告,也没有造成精神损失和工作损失,因此,不应有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以劝酒消费的为由,拿起棍棒殴打原告,致使其头部轻伤,因此应当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分别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医疗费500元以及工作损失费1000元。
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2008)沪01民初字第18号:
原告张某某指控被告李某某在参加宴会时劝酒,并在酒后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其轻伤,其受伤后,请假前往医院治疗,并报案,经警方调解,被告李某某书面承诺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但未实际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用1000元、误工费1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00元,
被告辩称,他们此次只是劝酒消费,没有殴打原告,也没有给原告带来任何损害,因此没有应当赔偿原告任何费用。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劝酒消费行为,欺负原告酒已喝醉,拿起棍棒殴打其,致使原告受伤,因此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1000元、
误工费1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00元。
劝酒法律责任赔偿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劝酒文化源远流长,常常出现在各种社交场合。
然而,劝酒行为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以下是一起因劝酒引发的纠纷案例,旨在提醒人们在享受酒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风险。
二、案例简介2019年10月,王某、张某、李某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席间,张某提议大家喝酒助兴,王某和李某均表示不会喝酒。
在张某的劝导下,王某和李某在无奈之下喝了少量酒。
酒后,王某和李某感到不适,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王某患有急性酒精中毒,李某患有慢性酒精中毒。
事后,王某和李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某拒绝赔偿。
三、案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劝酒者,明知王某和李某不会喝酒,却仍然劝酒,存在过错。
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2. 赔偿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王某和李某因饮酒导致身体受损,符合侵权责任法中“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
因此,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王某和李某因饮酒导致身体受损,张某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四、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劝酒行为在社交场合,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劝酒、不酗酒,避免因劝酒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2. 重视身体健康,理性饮酒饮酒过量对身体有害,应理性饮酒,避免因饮酒过量导致身体受损。
3. 遇到劝酒纠纷,依法维权在遇到劝酒纠纷时,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劝酒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一家企业员工。
2020年春节期间,张某邀请同事李某、赵某、孙某等人在家中聚会。
酒过三巡,张某为活跃气氛,提议进行“干杯”游戏,即每个人轮流喝下一杯白酒。
李某、赵某、孙某均表示愿意参与。
在游戏过程中,孙某醉酒后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孙某死亡原因为急性酒精中毒。
案件处理:1. 公安机关调查: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依法传唤了张某等人进行调查。
2. 鉴定结论:法医鉴定中心对孙某的死亡原因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急性酒精中毒。
3. 刑事责任追究: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张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4. 民事责任赔偿:由于张某的劝酒行为导致孙某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孙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法院判决:1. 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聚会组织者,在明知孙某醉酒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诱导其饮酒,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2. 民事责任:法院认为,张某的劝酒行为是导致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张某赔偿孙某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的劝酒行为构成了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明知孙某醉酒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仍诱导其饮酒,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的劝酒行为导致孙某死亡,侵犯了孙某的生命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致死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饮酒已成为社交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饮酒文化的普及,劝酒现象也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纠纷和悲剧层出不穷。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劝酒致死案件的法律法规分析,探讨劝酒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期引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劝酒致死的事件。
受害人王某与同事李某、赵某等人一同参加公司组织的聚餐。
在聚餐过程中,李某和赵某不断向王某劝酒,王某因身体原因无法饮酒,但迫于压力,无奈之下喝下了大量白酒。
聚餐结束后,王某出现严重醉酒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的家属将李某和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因醉酒、自杀、自伤等非他人过错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和赵某明知王某身体不适,仍不断劝酒,导致王某醉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李某和赵某的行为虽未达到故意伤害的程度,但其劝酒行为间接导致了王某的死亡,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和赵某劝酒行为导致王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赵某在明知王某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不断劝酒,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判决李某和赵某赔偿王某家属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风险本案中,李某和赵某因劝酒行为导致王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劝酒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劝酒也是社交场合中常见的一种行为。
然而,劝酒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引发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探讨劝酒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案例背景2019年10月,王某与朋友李某、赵某、孙某等人在一家餐厅聚餐。
席间,众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酒过三巡,李某开始劝酒,表示自己要让大家喝个尽兴。
在李某的劝酒下,王某逐渐喝醉。
随后,李某又让赵某和孙某继续劝酒,三人轮番劝酒,王某最终不省人事。
案件经过酒宴结束后,王某被送至医院。
经诊断,王某因酒精中毒导致脑部受损,需长期治疗。
王某家属认为,李某、赵某、孙某在明知王某不能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王某受到伤害,要求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赵某、孙某在聚餐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劝酒行为,且在王某醉酒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继续饮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李某、赵某、孙某共同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0万元。
法律分析1. 劝酒行为的法律性质劝酒行为本身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行为可能对饮酒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劝酒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劝酒者的法律责任劝酒者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劝酒行为导致饮酒者受到伤害,劝酒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2)刑事责任:如果劝酒行为导致饮酒者死亡,劝酒者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行政责任:劝酒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劝酒者可能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本案中,李某、赵某、孙某在明知王某不能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王某受到伤害。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判决三人共同赔偿王某损失。
劝酒致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各种社交场合中饮酒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由于劝酒导致的悲剧事件也屡见不鲜。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因劝酒致死的事件,探讨相关法律责任。
二、案例详情(一)事件经过2019年10月,张某(化名)与同事李某(化名)等人一同参加公司组织的聚餐。
聚餐期间,众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张某在酒精作用下,饮酒过量。
李某作为张某的同事,在明知张某已醉酒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张某醉酒后回家途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
(二)调查取证1. 现场勘查:警方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提取了相关证据。
2. 证人证言:调查过程中,李某承认在聚餐期间劝酒,并表示对张某的死亡表示愧疚。
3. 尸检报告:法医对张某的尸体进行了尸检,确认其死亡原因为酒精中毒。
三、法律责任分析(一)李某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李某在明知张某已醉酒的情况下,仍然劝酒,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因此,李某应对张某的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张某的死亡原因、李某劝酒的行为以及其主观过错等因素,李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二)公司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公司作为聚餐的组织者,在明知张某已醉酒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劝酒行为,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因此,公司应对张某的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司作为聚餐的组织者,在张某醉酒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劝酒行为,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公司的过错程度、张某的死亡原因等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案例启示1. 树立文明饮酒观念:社会各界应积极倡导文明饮酒,避免过量饮酒,特别是劝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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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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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出事,同席者如何免责?99﹪的朋友不知道...白跑跑“交警部门调查过,当晚他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后,乙送同事回去,是同行的其他几个人提议的。
在场的几人都知道乙喝醉了,却都没有劝阻,应对乙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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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在吴某家喝酒。
案例二: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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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酒桌上这些行为统统要负法律责任!师师书坊酒桌上这些行为统统要负法律责任!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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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席上劝酒是我国的传统风俗,但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劝酒人劝酒致使被劝酒人人身受到损害,即使劝酒人没有犯欲伤害对方的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小编提醒广大热情又爱劝酒的朋友,感情表达到就好,喝多喝少莫多劝。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如何打动法官-论庭审中律师的陈述春秋a如何打动法官-论庭审中律师的陈述在一场庭审开始时,律师往往都会采用一种吸引人、有说服力的讲故事的方式向审判者介绍案件。
示例(原告民事案件):尊敬的法官、对方律师,请允许我的发言。
很多原告律师会告诉审判者他们所要求的赔偿金数额,然后通过每项许可赔偿金因素进行论述以证明其公正性。
但另一方面,被告又害怕如果不参与关于损害赔偿的辩论,审判者一旦判决支持原告,被告将直接接受原告提出的损害赔偿金额。
吴瑞的律师随笔第二章屁股决定脑袋的诉讼西金5100吴瑞的律师随笔第二章屁股决定脑袋的诉讼我们常常说屁股决定脑袋,这个是无比正确的一个说法,尤其是对律师而言,当然吴瑞常常想是不是应该改成屁股决定嘴巴?上午开庭时吴瑞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理据充分,证据充足,所以发言声音洪亮,认为原告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其长期在城镇务工,其生活工作均在城镇,依法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要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辞职当律师后的第1案Carlo78法官辞职当律师后的第1案。
在我方当庭答辩提出对方注册的商标在三年内“没有进行商标性使用”后,对方完全没有想到,甚至连“商标性使用”的概念也没搞清楚,只说他们是涉案“Mxxxxxx''的注册人,有注册权证书,所以我方构成了侵权,“理所当然”要进行赔偿。
判决书一方面认定,原告A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我方H先生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不得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责任。
家事律师支招:离婚怎样多分财产独钓半江秋在起诉前,多方面进行调查,尽可能把对方名下的财产、对方转移的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基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人竟是700辆车的“车主”(中国青年报2006...坐井观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之一的北京居民周某所披露的信息却引起了法官的担忧。
周某称,肇事车辆是案外人张某借用她的名义买的,实际车主是张某。
她和爱人因为家里穷,专给外地人提供身份证,方便这些人买车。
至今,她名下的车有700辆左右,她从每辆车车主那里收100元至200元的费用。
春节依法劝酒指南| 数说司法| 第86期人z面y兽z心... 典型案例一中共同饮酒人虽然有劝酒的行为,但在受害人醉酒后尽到最低程度的注意义务——将其送回家中——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也就不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综上,除被告董某以外的其他被告对死者的死亡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1099件醉酒民事判决中有相当部分确认了在醉酒人驾车离开时,若其他劝酒人没有尽到劝阻义务,若最终发生醉酒人伤亡的情况,这些劝酒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酒宴组织则需要承担最大的责任。
山东齐河法官被害案一审宣判一主犯被判死刑...牛人的尾巴核心提示:2006年12月,山东齐河县人路新江怀疑法官史现平在处理纠纷时对自己不公,伙同侄子路民和路民的朋友张维国,在史现平回家途中,将其杀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齐河县潘店镇中屯村村民路新江因琐事与同村的刘某发生纠纷,致刘某左臂骨折,刘某以路新江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12月,经齐河县焦庙法庭主持调解,路新江赔偿对方15000元,案件以刘某撤诉终结,路新江被释放回家。
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后,被执行时能不能协商打...文豪学者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后,被执行时能不能协商打折?我代理过一个案件,代理申请人,强制执行对方财产,冻结了对方财产。
后来对方当着执行法官的面,与我方签订还款协议,判决里是分两次付款,后来双方协商一次性付款,对方少付50万,总共400多万,我们同意和解了,所以收到款直接确认执行完毕。
法官那边只要申请人同意,他们就没意见,需要把协议方案跟执行法官说明白,给了约定金额就可以结案。
法院执行机构应及时变更被执行人还款信息,回款完毕也可以经申请人确认后消除,不过这是法院的事。
新婚40天小伙年会醉酒身亡妻子已怀孕4个月wwm5837 新婚40天小伙年会醉酒身亡妻子已怀孕4个月。
同事未联系其家属,只将其单独安排在酒店客房内,家属和公司责任看法不一.当晚,同场聚餐的同事,看见小张醉酒,并未联系其家属,只是将其单独安排到了酒店客房内。
此外,还有律师认为,公司聚餐属于工作时间的延伸,不是个人行为,且在此事件中,小张醉后,公司没有安排通知家属或将其送回家,而是由同事将其送入公司安排的酒店里独处,在公司安排的酒店里死亡,应考虑认定为工伤。
醉驾娘舅载醉酒外甥出车祸皆烧死,外甥家属告...csd545醉驾娘舅载醉酒外甥出车祸皆烧死,外甥家属告酒友赔偿被驳回。
法院认为,陈召的娘舅胡集是聚餐的组织者,丁路、黄仁、周同、张学与受害人陈召之间是第一次碰面,不存在恶意劝酒行为,在发现陈召醉酒后还立即报警。
醉驾:娘舅和外甥撞到电线杆被烧死据法院介绍,2016年3月31日晚,陈召与其娘舅胡集和朋友丁路、黄仁、周同、张学在浦东新区泥城镇由沈泛经营的饭店聚餐。
男子五万元拖欠二十年因房产换证受阻主动还...简简单单336...“法官,我想给我的房子换不动产登记证的时候,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我二十年前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愿意归还,请法院把我的房子解封了吧。
”日前,一名女子急匆匆走进常熟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归还拖欠二十年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