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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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
【摘要】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使建筑能够充分利用太阳能以节约传统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美化建筑造型,是未来太阳能利用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文对我国目前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做了粗浅的阐述。
【关键词】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1 引言
城市和建筑必将是朝着绿色生态方向发展,这一点已经在各个国家对绿色建筑的日益重视中得到体现。太阳能是可再生绿色能源,将太阳能系统做为建筑的一部分来集热或发电,同时美化建筑造型,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的有机一体化,使建筑能够充分利用太阳能以节约传统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未来太阳能技术应用发展的重要方向。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比较大,热水、空调和采暖能耗占建筑能耗的65%左右,如果能综合利用太阳能,全面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太阳能光热、光电综合应用一体化,对我国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太阳能利用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太阳能系统与建筑的有机融合还需要走很长的路。
2 国内外建筑太阳能利用现状
2.1 国外建筑太阳利用现状
国外对建筑太阳能应用系统的研究已有较长的时间,特别是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新能源利用的法律文件,在
太阳能利用研究方面投入大量经费,在经济上也采取减税优惠等有效措施,使欧美等发达国家太阳能利用建筑的发展极为迅速,无论是对太阳能利用建筑的研究、设计一体化,还是材料、房屋部件结构的产品开发、应用,以及真正形成商业运作的房地产开发,均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展示中心极富韵律的trombe墙为展览厅提供了被动式采暖和自然采光,同时也塑造了极富个性的立面效果。以色列某建筑在叠错的屋顶阳台尽端安放的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巧妙结合,使其更为生动活泼。丹麦南部的某展览会议中心运用了这个国家最大规模的pv光电板阵列,这些半透明的光电板与中庭屋顶玻璃相结合,既作为发电元件,又可起到遮阳构件的作用,避免阳光曝晒引起的过热。阳光透过光电板在室内造成了有趣的光影效果,随着季节、天气以及每天时刻的不同而瞬息万变,使普通的中庭空间凭添了无限生机。
2.2 国内建筑太阳能利用现状
我国的太阳能利用建筑比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落后很多,但是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越来越重视,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3月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财政补助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带动太阳能光电产业发展。2011年年底,财政部、住建部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提出了“绿色生态城区应
当以宜居、绿色、低碳为建设目标,以居住功能为主,把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绿色建筑应达到一定比例,从整体上实现资源节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政策扶持启动市场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同时,我国也成功的实践了一批光电应用建筑,如:作为北京奥运会主场馆之一的国家体育馆,首都博物馆首博新馆,上海世博会中国馆、世博中心、主题馆及南市电厂建筑,上海虹桥铁路客运站光伏发电项目。
3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3.1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得到广泛认可尚需时日
首先,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项目成本要远高于普通建筑,消费者很难愿意为此承受更高的费用支出。其次,要实现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需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项目要涉及太阳能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单位等多方面,只要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可能面临整个项目夭折的危险,实际操作颇为复杂。再有,对太阳能企业的技术实力要求也很高,只有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有能力参与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参与的技术实力。
3.2 法律法规不配套
目前,中国还没有针对太阳能产业发展的专项法规,能源相关法律法规也不配套。安装在屋顶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其由玻璃制成的集热管会反光,阳光强的时侯会十分刺眼,可能影响到周围小高层居民的视野,造成光污染,而国家在光污染方面立法还是空白。
目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里,对光污染并没有作明确规定。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因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不能有效地调控当前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复杂形势。国家出台的法律,缺乏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指导政策,尤其缺少关注太阳能产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相关市场配套支持政策。当前也没有直接针对用户端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相关优惠政策,因此,不利于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也无法引导社会资金健康运行。
3.3 技术支持不足
我国太阳能产业发展技术仍然相对滞后,缺乏关键技术,制造技术创新力度不大,工艺改革深化能力不强,产品处于模仿阶段,同质化现象严重,尚未建立系统化产业体系。目前,我国也缺少太阳能相关领域专业院校,使得太阳能产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基础薄弱,太阳能领域的技术、营销中高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十分缺乏,人才的匮乏又成为约束太阳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3.4 市场不规范,产业资金匮乏
我国太阳能产业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且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使得一些企业因为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一味降低生产成本,搞价格战,致使企业盈利水平不高,资金缺乏,使企业新产品研发投入不足,太阳能产品质量和配套服务无法得到保证,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影响了产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4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问题的对策
4.1 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应尽快制订系统的相关法律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相关的标准,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加大国家金融支持力度,用税收、补贴等有效手段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和协调太阳能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创新、合作。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能够认识到能源问题的紧迫性,认可政府的相关政策,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应负有的节能环保的责任,自觉支持并参与到国家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中来。
4.2 加快太阳能新技术的开发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政府应通过激励政策,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太阳能新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产学研有效结合,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与企业联合行动,合作创办研究中心,共同对有市场前景的太阳能利用新技术进行研发,加强能源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发达国家建立交流体系。政府也应研究搭建全国各太阳能开发利用平台,互通有无,共同致力于太阳能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使得整个产业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
4.3 加强市场培育
政府应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采取相关政策工具,规范、维护正常的太阳能市场秩序。鼓励太阳能企业做强、做大,淘汰落后产能,塑造品牌形象,向现代化管理制度企业转型,加大国内市场开发力度,减少依赖海外市场。建立政府、相关企业、公众三者之间的联动体系,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共同建立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产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