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一建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2019年一建法规考前必背资料

2019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重点必备知识点大全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形式的区分1、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文件名称以“条例”字样结尾;2、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长签署,文件名称以“规定、办法”字样结尾。
二、法的效力层次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2、效力冲突的裁决(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决定是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法人的分类(1)营利法人;(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
3、法人的成立日期(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2)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构法人资格。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委托代理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哎呀,考一级建造师的朋友们,咱们来说说这《法规》考前必背的知识要点!这可太重要啦,就像你出门旅游得知道带身份证一样关键。
先来说说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咱得清楚中国的法律体系到底是咋构成的,宪法那可是老大,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这一个个的可都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
就比如说,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建筑项目的讨论会,有人就搞不清一个规定到底是依据的啥法,结果项目差点出了岔子。
所以啊,搞清楚这些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那是相当重要。
然后是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得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的,得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还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就碰到过一个例子,有个小工程队,打着某个公司的旗号接活,结果出了问题,一查发现根本不是正规的法人单位,这麻烦可就大了去了。
再说说代理制度。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授权委托产生的,那得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呢,一般是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这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
有一回,一个朋友让别人帮忙处理房子装修的事儿,结果那个代理人没按朋友的意思来,闹得很不愉快。
所以啊,代理这事儿,责任重大,得慎重。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保护也得心里有数。
不动产物权得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像买房子,不办理登记,那房子可还不是真正属于你。
债权制度也别忽略。
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各有各的特点。
比如说不当得利,有人不小心把钱转到你的账户上了,这钱你可不能留着,得还回去。
知识产权这一块,得知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
可别稀里糊涂地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不然麻烦可不小。
担保制度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每一个都得搞清楚。
就像抵押,抵押物得合法,还得办理登记手续。
2019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汇编及考点精练

1 Z 3 0 1 0 0 0㊀ 建设工程基本法知识
㊁« ㊁« ㊁ 会选举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 院 组 织 法 »
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 家 主 席 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 3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 , 分别由自治区 ㊁ 自治州 ㊁ 自治 县 的 人 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4 ������ 部门规章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㊁ 决 定 ㊁ 命 令 的 事项 , 其名称可以是 规定 ㊁ 办法 ㊁ 实施细则 等 . 5 ������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 6 ������ 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 , 如果不按时支付 , 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 工 企 业 为 7 ������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 8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 ① 被代理人取 得 或 者 恢 复民事行为能力 ; ②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 ③ 代理人丧失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④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 ⑤ 由其他原 因 引 起 的 9 ������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 , 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 , 造 成 了 足 以 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 , 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 ㊁ 由 本 人 承 担法律后果的 代 理 行 为 . « 合 同 法» 规 定,行 为 人 没 有 代 理 权㊁超 越 代 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 相对人有理由相 信 行 为 人 1 0 ������ 在代理关系中 , 第三人知道 行 为 人 没 有 代 理 权 ㊁ 超 越 代 理 权 或 者 代 理 权 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 行 为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害 的 , 由 第 三 人 和 行 为 人 1 1 ������ 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 行 使 物 权 的 干 涉 . 而 且 同 一 物 上 不 许 有 内 容 不相容的物权并存 , 即 一物一权 . ������ 1 ������ 负连带责任 . 有代理权的 , 该代理行为有效 . 被代理人 和 代 理 人 之 间 的 监 护 关 系 消 灭 . 选 项 A 属 于 委 托 代 理 终 止 的 情形 . 被告提起诉讼 .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咱们要聊聊这 2019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里的重要知识点啦,这可关系到您能不能在考试中顺顺利利,成功拿到证书呢!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一块。
您知道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之前在备考的时候,就因为没把这部分搞清楚吃了大亏。
他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想着考个一级建造师提升一下自己。
结果呢,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太模糊,什么法人制度、代理制度,都没弄明白。
比如说代理这一块,他就搞不清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
结果在做题的时候,那是错得一塌糊涂。
后来他痛定思痛,静下心来仔细研究,这才发现,原来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
就这么一个小细节,让他明白了搞清楚概念的重要性。
还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也特别重要。
就像上次我去一个建筑工地上,看到两个项目经理在那争论。
一个说招标的流程没弄对,另一个说投标的文件有问题。
这其实就是因为他们对发承包的法律规定不够熟悉。
比如,在招标这方面,您得知道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什么项目必须招标,什么可以不招标,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
再比如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等等,都得弄得明明白白。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是重点。
我记得有一次,我路过一家公司,听到里面的员工在抱怨,说公司跟他们签的合同有问题,什么条款不清楚啦,违约责任不明确啦。
这其实就是因为对合同法律制度不了解。
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还有违约责任,都得掌握得扎扎实实。
劳动合同也是一样,什么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些都是经常考的点。
再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有一回,我去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看到一个工人没戴安全帽就上去干活了。
工头发现后,立刻把他叫下来批评教育。
这就反映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啊。
在法规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都是必须要牢记的。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咱们搞工程的都知道,这一级建造师的《法规》那可是相当重要!要是没整明白,说不定哪天就掉坑里了。
今天我就给大伙好好唠唠2019 年这一建《法规》的重要知识点。
先说这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啥是法人?法人可不是咱随便理解的那个意思。
比如说,咱们建筑公司就是个法人,它能独立承担责任,像签合同、打官司啥的。
这里面有个细节,我之前碰到过一事儿。
有个小施工队,他们接了个活儿,结果出了问题,甲方找他们赔偿,可这施工队根本没注册成法人,最后责任全落到负责人身上,那叫一个惨!所以弄清楚法人的概念和责任,对咱搞工程的太重要了。
然后是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要开工,得有施工许可证,这证咋来?条件得满足一堆。
像有地、有规划、有资金等等。
我就见过一个工地,啥都没准备好就着急动工,结果被监管部门叫停,损失惨重。
这就是不了解法规吃的大亏啊!再说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投标那可是重点。
招标得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搞猫腻。
曾经有个项目招标,有人私下勾结,想内定中标单位,结果被查出来,相关人员都受到了严厉处罚。
所以咱可别碰这红线。
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一签,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得遵守。
有个工程,施工方干到一半觉得钱少不想干了,想毁约,这能行?最后被甲方告上法庭,赔了不少钱。
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斟酌,把条款都看清楚。
另外,环保、节能、文物保护这些法律制度也不能忽视。
环保不达标的工地要整改,甚至停工。
节能措施不到位,验收都过不了。
有个工地因为夜间施工噪音太大,被周围居民投诉,不得不调整施工时间,增加隔音设备,多花了不少钱。
最后说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质量法律制度。
安全和质量那是重中之重,出了事谁都担不起。
曾经有个项目因为偷工减料,质量不过关,房子建成没多久就出现裂缝,这可把开发商坑惨了,不仅要返工,还得赔偿业主损失,名声也臭了。
总之,2019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的这些重要知识点,咱们都得牢记在心,千万别因为不懂法规给自己找麻烦。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
4、地役权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1Z: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等方面,以及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1Z: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法律形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等,效力层次则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
1Z: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都应该依法成立,具备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场所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其中,企业法人主要指公司,非企业法人则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等。
1Z: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因此在违约责任和被告等方面会受到企业法人的影响。
1Z: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特征包括被代理人A代理人B,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第三人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代理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1Z: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全部转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应由总承包人完成。
1Z: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代理和被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一般代理、转托他人复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默示代理等。
此外,代理行为中还存在连带责任的情况,如授权不明和BC串谋等。
C故意与B实施民事活动,尽管知道B无权代理,给他人造成损失,因此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指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但不反对,因此AB连带责任。
物权分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划拨获得。
不动产物权变动需要登记,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才会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是指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仍然有效。
2019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P1: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它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P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P5:(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P6: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第一,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商事权利和民事商事义务关系。
第二,建设民事商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建设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第四,建设民事商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民事商事关系。
建设民事商事关系是民事商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P9: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人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P11: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
P1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201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不知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的,自登记之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的需要登记,有的不需要登记)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中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2、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中,招标活动、采购活动、诉讼活动均可委托代理(但工程承包活动的代理实际上是挂靠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各章节数字考点总结

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各章节数字考点总结1.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 30 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 30 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 10 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 年。
应在到期前 12 个月内申请,还有 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 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 2 年。
6. 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 50 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 50 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 50 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 50 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 年,开发完成 50 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 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 6 个月内;有约从约。
9.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10.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1.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

精心整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考点一、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二)(三)(一)12按指示运输的义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点二、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34(一)(二)1(1)①X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
(2)形式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不定期租赁(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3)X(一)(1)(2)(3)(4)(5)(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二)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的义务;(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4)有关事项通知的义务;(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6)损失赔偿的义务。
(1)(2)(3)(1)(2)(3)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的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2)支付报酬的义务;(3)赔偿损失的义务。
2、受托人的义务(1)(2)(3)(4)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完整版)2019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1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7个法律部门:【宪法部门】(国家大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商法部门】(民~民商~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公司法、招投标法等。
【经济法部门】(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等;【行政法部门】(官~官官~民)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社会法部门】(为保护弱势,国家对社会活动进行干预)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刑法部门】【程序法部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三大诉讼程序法)、仲裁法(非诉讼程序法)。
考点: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为制定法。
习惯、宗教、判例不是法的形式我国立法权包括:立法机关立法、行政机关立法、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
【立法权限】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税率、税收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其他。
【地方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部门立法权限】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命令、决定的事项。
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简记为:不得减少民的权利增加民的义务,不得增加官的权力减少官的职责。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重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重点汇总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重要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对于考生来说,掌握重点内容是成功通过考试的关键。
以下是对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重点的详细汇总。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构成,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明白不同形式的法,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的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3、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掌握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特别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4、代理制度熟悉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条件,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
5、物权制度理解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重点掌握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内容。
6、债权制度清楚债的发生根据,如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7、知识产权制度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保护对象、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8、担保制度掌握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方式的相关规定,包括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责任的承担等。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明确哪些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哪些可以不办理,以及开工报告的审批条件和适用情形。
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清楚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以及法定批准条件中关于建设资金、施工场地、施工图纸等方面的要求。
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掌握施工许可证的延期开工时限,以及未开工情况下的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相关规定。
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熟悉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和适用范围,掌握招标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
2019年最新一建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三个重要概念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包括的主要法律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3个组织法,1个选举法,1个国籍法,1个区域自治法) 三类主体间(平等主☆ 公民间 ☆ 法人间 ☆ 公民与法人间 两类关系☆ 财产关系 ☆ 人身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行政主体与三类主☆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 行政主体内部四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 行政法制监督关☆ 行政救济关系 ☆ 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 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法律流程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个非诉讼法:仲裁法3. 法的形式(7类)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共七类)名称 法律地位《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基本《XX 法》特例:民法通则 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诉讼和仲裁制度 其它《XX 条例》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XX 地方XX 条例》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属于地方性事务 《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多部门可联合制定《XX 地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4.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注意不是国务院)■ 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1.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是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基础,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
-施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保修期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内,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招标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不同形式的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
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质量管理的指导性
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等。
5.建筑设计法律法规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分别规定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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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三个重要概念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包括的主要法律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3个组织法,1个选举法,1个国籍法,1个区域自治法)三类主体间(平公民间法人间 公民与法人间 两类关系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主体与三类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主体内部 四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法律流程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一个非诉讼法:仲裁法3. 法的形式(7类)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名称法律地位《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基 国人大常(一般法 《XX 法》特例:民法通则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诉讼和仲裁制度 其它《XX 条例》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方人大及 《XX 地方XX 条例》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属于地方性事务门规章-务院各部《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多部门可联合制定级和较大市级人民《XX 地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4. (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注意不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6. 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如发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抵触时的审查规定☆国务院、军委、高法、高检,省级人大常委会,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其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公民,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查在学习过程中,人们总是在问有没有一种神奇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在学习中使我们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就我个人来讲,我认为这样的学习方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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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建设法律和建设行政法规两大类■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关民商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较少☆主要体现补偿性和财产性,主要不是惩罚性和非财产性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概念与条件■概念☆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4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法人的分类其它组织■分类☆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分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类■法人资格的取得(两种情况)☆成立之日取得:行政法人,不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核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和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3.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的地位☆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作用☆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4.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的地位☆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法律关系☆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 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2. 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发公告)■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业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3. 代理的种类(三种)■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4.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不得委托代理的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不得转包、不得肢解发包、不得将主体施工分包)■必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资质)☆取得资质三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钱)▲有专业技术力量(有技术)▲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有评标专家)☆招标资质认定级别▲国务院或省级(这是非常高的要求)■委托代理的责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5. 代理行为的终止■一般民事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1)代理期满或完成(2)取消代理关系(3)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死亡不终止代理关系)(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一方或两方的机构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1、2、5三种)☆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均不必征得对方同意,通知对方即可,但要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6. 代理的法律责任■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转托他人代理应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在事后及时告知被代理人☆如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的转托行为负民事责任☆但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特殊情况除外7. 无权代理■概念☆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表现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后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则转化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为无权代理,责任由无权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8. 表见代理-实质是无权代理■概念☆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的行为■表见代理三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表见)☆行为人本人存在过失☆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与之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无效(相对人恶意)■表见代理后果☆该代理行为有效,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被代理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9. 特殊情况代理的责任承担■委托书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由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违法双方知道的,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物权的主体: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自然人三大类☆物权的客体: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物权的特征☆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一权2. 物权的种类(三类)■所有权-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