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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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门诊规章制度

疫情防控门诊规章制度

疫情防控门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门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热门诊、传染病门诊等。

第三条所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疫情防控门诊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疫情防控门诊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保障疫情防控门诊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门诊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疫情爆发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疫情防控门诊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门诊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报告和分析疫情数据。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疫情防控门诊的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门诊的人员配备标准,保证每个疫情防控门诊都能配备足够数量且资质合格的医护人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疫情防控门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疫情防控门诊的医护人员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三条疫情防控门诊的医护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应对突发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疫情防控门诊应当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包括患者接待、病史询问、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

第十五条疫情防控门诊应当建立预检分诊机制,对患者进行初步筛查,及时识别疑似病例并进行隔离观察。

第十六条疫情防控门诊应当建立疫情防控信息采集和报告系统,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第十七条疫情防控门诊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其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一)目的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____种甲类传染病:____种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

____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

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1. 简介随着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重视,诊所成为首选场所,特别是在传染病爆发期间。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诊所需要建立起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任务主题。

2.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要性传染病的爆发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诊所需要建立起健全的疫情报告制度。

下面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要性:2.1 及时发现传染病爆发通过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诊所能够及时发现传染病的爆发情况。

一旦有病例出现,诊所可以通过收集医疗记录和患者信息,快速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2 及时报告公共卫生当局及时向公共卫生当局报告传染病疫情可以帮助官方机构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诊所作为公共卫生的前沿阵地,发现传染病的爆发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以便及时控制疫情蔓延,保护社会大众的健康。

3. 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传染病疫情,诊所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报告和登记制度。

以下是建立制度的主要步骤:3.1 制定报告流程和标准诊所应该制定传染病报告的流程和标准,明确医务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该如何操作。

这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方式和报告的内容。

3.2 确定报告责任人员诊所需要确定专门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员。

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传染病疫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3 建立报告和登记表格诊所需要建立统一的报告和登记表格,方便医务人员上报传染病疫情。

表格应详细包含病例信息、疫情等级等重要内容,以便后续的跟踪和统计。

4. 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的运行和管理为保证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诊所需要进行相应的运行和管理。

4.1 定期培训医务人员诊所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度。

同时,医务人员也应该及时了解最新的疫情报告和登记要求,以保障工作的准确性。

4.2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诊所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和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应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疫情监测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异常信息,快速有效的处置传染病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医院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成立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安全、政治思想宣传,5个组合和一支应急队。

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此项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应急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的;(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及疑似病人;(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四)发生或者发现群体性疾病;(五)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等丢失的。

(六)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七)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五、医政科、护理部、感染防控科、公共卫生科、门诊部、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八、接到报告后指挥部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门急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门急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门急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急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

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急诊日志相应位置加盖“疫情已报”章。

2、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急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

门诊办公室保健科传染病保卡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急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门诊办公室保健科。

4、要做好门急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1、首诊报告制最初接诊的传染病报告责任人(即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主动填报传染病报告卡.2、门诊日志制门诊部内科、儿科、急诊科、妇科及肠道门诊、性病(皮肤)科、肺科门诊、传染科、肝炎门诊等专科及其它凡与诊疗法定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建立门诊日志.门诊日志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九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登记量与当天门诊挂号量符合率应大于75%。

3、传染病信息登记制门诊与病房均应设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比门诊日志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住院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比住院登记本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14岁以下患儿应填写家长姓名。

传染病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门诊或住院部化验室设立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对菌痢、性病、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常见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加盖“请报疫情”章。

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临床拟诊、送检医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姓名和检验日期等。

4、传染病报卡交接双签制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天收集各科室当天传染病报卡时,应与相关科室疫情报告人员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5、传染病卡片收、发登记制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接到门诊或病房疫情报卡后,在完成剔除重卡和检查核实卡片填写质量等工作后,应在预防保健科专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进行分类登记。

6、传染病网络报告制乡以上医疗单位应配备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及上网设备、UPS等配套设施,配备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悉疫情管理、网络直报业务及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能力的网络直报人员,按照《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7、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应在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1小时内完成对传染病报告卡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即时向填卡人查询与核对,并做好记录。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一、每季度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报病意识,全、快、准报告传染病疫情。

二、门诊医生必须清楚完整填写门诊日志,不得缺项和漏登,缺填一项扣1元,漏登1人扣5元。

三、检验室、放射科必须按要求清楚完整填写检验、放射登记,不得缺项和漏登,缺填一项扣2元,漏登1人扣5元。

四、全院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程序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院公共卫生科,不得迟报、漏报,凡漏报1例,扣当事医生20元,迟报1例,扣当事医生10元;每全年对无漏报、迟报医生奖励50元。

五、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对门诊部、住院部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作好记录。

六、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的收发工作,并作好记录;对所报传染病报告卡完整、清楚作好登记及时上报和进行网络直报;门诊部医生门诊日志填写完后交公共卫生科保管备查。

疫情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牢固树立法规意识,加强传染病管理.二、不论门诊或住院部医护人员凡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详细登记,并且以最快方式、最快时间向防疫医生报告,同时填好疫情卡片上报(14岁以下的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并作好通报记录及填写疫情卡片。

四、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例时,应在十二小时内报告。

五、发现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疑似病例时,门诊病人应在首诊时报告,住院病人做到当日报告.六、食物中毒按乙类传染病报告。

七、一切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当确诊或疑似甲、乙、丙类传染病时,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按规定程序上报,并作好疫情的订正和死亡报告。

八、同一病人发生两种以上的传染病,须逐一填写各种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卡。

九、防疫医生综合本院疫情资料,按时完成月报、年报、总结、上报县疾控中心和本院办公室。

奖惩制度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各项登记,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经单位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奖惩制度:一、未履行门诊登记,住院部登记,化验结果登记,放射结果登记的医生,发现一次扣人民币20元.二、登记项目不全,每缺一项,每次扣人民币5元,漏登一例,扣人民币20元。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服、谎报和漏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发现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及丙类传染病疫情24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特大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首诊医生应也最快的速度和方式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四、医院每月对门诊和住院登记日志进行自查和核对,避免传染病疫情漏报。

五、医院由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发现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和流行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七、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门诊日志登记的,对传染病疫情瞒报、谎报、缓报甚至是漏报或不报的,将给予严重处罚,造成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

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

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

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范本(2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范本(2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疫情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流程和管理方式,确保对疫情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监测和报告,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以下是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疫情报告的责任主体1. 健康部门:负责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

2. 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3. 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三、疫情的监测工作1. 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机制,确保对传染病疫情的及时获取和监测。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起严格的病例登记和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详细记录。

3. 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起信息共享的机制,确保疫情数据的准确和实时。

四、疫情的报告流程1.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健康部门,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监测数据。

2. 健康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病例信息,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疫情进行评估和分析。

3. 健康部门应当将疫情信息报送至上级疾控中心或卫生部门,并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

五、疫情的分析和评估1. 健康部门在收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包括病例数量、传播途径、感染范围等信息。

2. 根据疫情分析和评估结果,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疫策略,以保护公众健康。

六、应急预案和控制措施1. 健康部门应当根据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建议,提高社会的防护意识。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例的隔离和治疗,重点做好病例的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观察。

3.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健康部门的工作,加强对交通、卫生、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监管,防止疫情的扩散和传播。

七、疫情的信息发布1. 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护指南,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2. 健康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媒体的工作,提供准确的疫情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问题。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39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冠病毒感染。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上报通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详细登记电子门诊系统和传染病登记本,规范设立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检验科和影像科室要将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首诊医生。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一)责任报告单位职责医院属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医院成立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防备保健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构成,防疫医生实在负责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配备疫情报告专用电脑实行网络直报,防疫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

各科(专科、门诊)指定报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管理本科传染病、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病例和其他监测病例的登记、报卡和疫情报告工作。

(二)责任报告人医院执行职务的人员,重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首诊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遵从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疫情报告(一)报告内容1.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②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③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④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所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SARS预警病例、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诊所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诊所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诊所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诊断与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

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

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四、登记与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

2.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

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门诊首诊医生、医学检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网络直报人员:由我院疫情防控人员负责,该人员必须经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云南省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培训合格证》。

报告病种: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

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通用5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通用5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

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2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

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

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一、引言本疫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统一管理,规范疫情报告流程,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国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疫情管理制度,以规范疫情报告、信息传递和应急响应工作。

二、疫情报告流程1. 确认疫情发生(1) 当发生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疫情时,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确认。

(2) 相关人员应详细记录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例人数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疫情管理指挥部。

2. 上报疫情信息(1) 疫情管理指挥部应设立专门的疫情信息报告部门,负责接收、整理和上报疫情信息。

(2) 疫情信息报告部门应按照制定的标准表格,将疫情信息上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健康部门。

(3) 疫情信息报告部门应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得隐瞒或篡改疫情信息。

3. 信息传递(1)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疫情信息后,应立即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传递。

(2) 相关部门接收到疫情信息后,应及时调配相关资源,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疫情信息。

4. 应急响应(1) 疫情管理指挥部应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蔓延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二、疫情管理责任1. 疫情管理指挥部(1) 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疫情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

(2) 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健康部门汇报疫情情况。

(3)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相关资源进行调配。

2. 相关部门(1) 卫生健康部门应负责疫情的调查和病例的诊治工作。

(2) 公安部门应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育部门应负责组织学校的防控工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

三、疫情信息发布和应对措施1. 疫情信息发布(1) 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最新进展。

疫情管理门诊工作制度

疫情管理门诊工作制度

疫情管理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疫情管理门诊工作制度。

二、门诊患者管理1. 所有来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 实行预约挂号制度,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

提倡使用线上支付,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3. 患者在候诊区应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医生评估后方可调整。

4. 禁止患者及陪同人员随意进入其他科室或病房,避免交叉感染。

5. 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有隐瞒病情或不符合就诊条件者,一经发现,将予以劝离。

三、医务人员管理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循手卫生规范,加强手部消毒。

3. 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身体健康。

4. 医务人员应掌握新冠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和诊疗规范,提高早期识别和诊断能力。

四、环境管理1. 加强门诊区域的消毒工作,对公共场所及设施进行定期消毒。

2. 保持门诊区域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流通。

3. 在门诊区域设置充足的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方便患者和医务人员使用。

4. 设立临时隔离区,用于疑似病例的隔离观察。

五、防控知识宣传1.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和陪同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能力。

六、应急处置1. 如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控,确保疫情不扩散。

3. 对门诊区域进行紧急消毒,防止病毒传播。

4. 及时更新防控政策和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翼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患者即将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 4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 12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即将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

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即将网络直报。

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晰。

并用红笔注明“报卡”。

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

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即将报卡 12 小时内网络直报。

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

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

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者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

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1.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报告范围:本院就诊、住院的传染病例、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3.报告时限(1)各科室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时,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病例(3例以上)正常上班时间应立即电话报告医务部和预防保健科。

其他时间按规定报行政总值班,行政总值班通知医务部和预防保健科。

经专家组确认后,首诊医生立即在公卫系统填卡,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并做好登记。

(2)各科室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12小时内通过公卫系统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并做好登记。

4.报告类型与分型(1)报告类型:传染病病例报告分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无症状感染者五类。

需要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需要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健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2)需分型报告的传染病:炭疽分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和肝炎(未分型)六类;梅毒分一期、二期、三期、胎传和隐性五类;疟疾分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利福平耐药、病原学阳性、病原学阴性和无病原学结果四类;乙、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需要报告临床严重程度的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5.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原则:(1)肺结核:对新发现的、经规范治疗治愈后再次复发的病例需要报告;陈旧性肺结核病人不需报告;(2)梅毒:①复发病例不需要报告;②年度内或跨年度的梅毒血清随访阳性病例不需要报告;③患者临床无症状、无体征,化验室检测抗-TP阳性和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有滴度,必须请皮肤科会诊并报告传染卡及艾滋病性病附卡。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情,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参与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疫情报告责任1. 医疗机构的首诊医生负责疫情的初步诊断和报告。

2. 疾控中心负责疫情的核实、流行病学调查和报告。

3.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疫情报告的监督和管理。

四、疫情报告流程1. 发现疫情: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诊断。

2. 初步报告:首诊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2小时内)通过疫情报告系统进行初步报告。

3. 核实与流行病学调查: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

4. 正式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疾控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内)完成正式报告。

五、报告内容疫情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临床症状: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体征等。

3. 流行病学信息:可能的感染来源、传播途径、接触史等。

4. 实验室检测结果:相关病原体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

六、信息保密1. 所有参与疫情报告和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

2. 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及疫情相关数据。

七、培训与演练1. 定期对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报告制度的培训。

2. 定期组织疫情报告和应急响应的演练。

八、监督与考核1. 卫生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机构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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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订我门诊部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本规定报告和管理的传染病分三类三十七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值班医师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时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填写传染病卡片,由报告人所在科室审核、登记、当日及时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同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对病人病源携带,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验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12小时内,农村应于24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片,但发现多发、暴发疫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同一单位或地址出现乙类传染病3例以上)须立即逐级用电话(或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随后按系统补报卡片。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确诊或疑似肺结核病人须填写疫情报告卡片并将病人转至区结核病防治所;发现淋病、梅毒病人须填写疫情报告卡片。

(6)丙类传染病中的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按乙类传染病报告办法执行。

发现丙类传染病中的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多发、暴发疫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同一单位或地址出现丙类传染病5例以上)须立即电话逐级上报。

(7)建立疫情登记本,疫情登记本应保存三年。

(8)门诊各科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加盖医院图章的传染病报告卡片备用。

(9)传染病报告卡须由门、急诊诊治病人的本院医师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不漏项,特别注意核对病人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区、县、街道或村、门牌号、楼层号、单元号)。

凡已报者,在病例诊断项目下注明“已报”字样。

(10)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疾控中心。

(11)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因饮用水污染致病的病人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除传染病疫情外)及时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2)严格保密制度,按照上报程序,任何个人无权公布疫情及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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