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制度方案(修定版本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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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站实施方案

公路超限站实施方案

公路超限站实施方案一、引言。

公路超限站是为了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路面质量而设立的重要设施。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公路超限站实施方案,以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公路超限站的监管作用。

二、建设目标。

1. 提高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效率和准确性;2. 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3. 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延长路面使用寿命。

三、实施方案。

1. 技术设备升级。

为了提高公路超限站的检测效率和准确性,应当对现有的技术设备进行升级。

采用先进的称重传感器和超限检测设备,提高检测精度,减少误差。

同时,引入智能识别系统,实现对车辆信息的自动识别和记录,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工作效率。

2. 人员培训。

公路超限站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超限超载车辆的识别方法和处罚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法。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超限超载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同时,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

4. 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公路超限站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超限超载车辆无处可逃,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

5. 加强协作联动。

公路超限站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起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同时,加强与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的监管网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总结。

公路超限站实施方案的提出,旨在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保护路面质量。

通过技术设备升级、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监管执法和协作联动等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更好地发挥公路超限站的监管作用,实现公路交通安全和路面质量的双重保障。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路超限车辆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法律依据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超限车辆的定义
第三条定义
在本管理办法中,超限车辆指车辆的尺寸、质量超出规定标准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责任
货物运输企业应确保所派车辆不超过相关标准。

第三章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公路超限检测站,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开展超限车辆检测工作。

第六条管理
超限检测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通过车辆进行检测,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七条违规处理
对于超限车辆,一经查验属实,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第八条处罚标准
对于不同情况的超限车辆,将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超限车辆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货物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意识。

第十条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
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以上为《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定稿)》全文,谨供参考。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置和管理超限检测点的单位和个人。

三、超限检测点设置1. 超限检测点应根据交通流量、道路条件、交通安全等因素合理设置。

2. 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设置。

3. 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车辆能够及时识别。

4. 设置超限检测点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四、超限检测点管理1.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超限检测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超限检测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对超限车辆进行记录和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超限车辆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5.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需做好超限车辆的处置工作,确保超限车辆不再上路行驶。

五、超限检测点设备维护1. 超限检测点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超限检测点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确保超限车辆不会漏检。

3. 超限检测点设备应定期校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六、超限检测点处罚1. 对于超限车辆,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录在案。

2. 对于严重超限车辆,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 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应保持严格的执法纪律,不得私自处理超限车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超限检测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对于违规行为轻微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警告和教育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停职、降级等处理。

3. 进行违规处理时,应充分听取被处理人的申辩意见,确保公正公平。

八、建议和意见1. 对于超限检测点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不足,提高管理水平。

2. 对于超限检测点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运行。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二、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和职责 1. 超限检测站的设置(1)根据本地区公路交通流量、货物运输特点和超限运输治理需要,合理设置超限检测站。

(2)超限检测站应设置在公路主线、重要节点或货物集散地等位置,便于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和监管。

2.超限检测站的职责(1)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2)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称重、卸载等处理,消除违法状态。

(3)宣传超限运输治理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守法意识。

(4)收集、整理、分析超限运输数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超限检测站的工作流程 1. 检测流程(1)引导车辆进入检测车道,进行初检。

(2)对初检疑似超限的车辆,引导至复检区进行精确称重。

(3)根据称重结果,确定车辆是否超限。

2. 处理流程(1)对超限运输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2)要求超限运输车辆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消除违法状态。

(3)对卸载后的车辆进行复检,确保符合规定。

(4)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3. 放行流程(1)对处理完毕、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放行。

(2)记录车辆放行信息,包括车辆牌照、驾驶员信息、处理结果等。

四、超限检测站的人员管理 1. 人员配备(1)根据超限检测站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超限运输治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

2. 培训教育(1)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 考核评价(1)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篇一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xxx 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 (试点工程版 )》、《 xxx 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 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 )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 ****平方米,折合 ****亩,规划建设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 ****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 ****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 ****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

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 ****厘米水稳基层, ****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5、复检系统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 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 ***米,直径为 ****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 (全部硬化 ) 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 12、警卫室新建 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 15、围墙建设及粉刷 16、电动伸缩门两套。

17、院内外绿化栽植雪松、玉兰、龙爪槐、黄杨、紫叶小檗等。

18、标志标牌 19、标线 20、安全配套设施 21、站名设计及安装 22、办公设施 23、设计费建成后的站点功能齐全、外观颜色醒目、标志标牌统一、交通组织优化,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范的Ⅱ类治超检测站。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

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超限行驶车辆的管理,规范检测点的工作流程,提高检测点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

第三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四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确保超限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进行。

第二章检测点设置第五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考虑到车辆进出方便、检测效率高的原则,避免影响公路通行效率。

第六条检测点应当设置牌示,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检测点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七条检测点应当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点应当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测工作,并保持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九条进出检测点的车辆应按照标准车道进入,并依次进行超限检测。

第十条检测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严格超限检测,对于超限车辆应立即处理,确保公路通行秩序。

第十一条对于超限车辆,检测人员应当要求其停车整改,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检测点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超限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检测点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检测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有效。

第十六条检测点应当定期对超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超限车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检测点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经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高速超限检测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依法处理。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

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治超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治超检测站应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

3.治超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检测工作流程1.检测站应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2.检测站应根据检测结果,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认定,并向车主发放《超限超载车辆告知书》。

3.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应通知车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

4.对拒绝接受检测或恶意逃避检测的车辆,检测站应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检测标准及方法1.检测站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检测站应使用统一的检测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检测站应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工作纪律1.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2.检测站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车主信息。

3.检测站工作人员应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六、配合与协作1.检测站应与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治超检测工作。

2.检测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治超检测信息的互联互通。

3.检测站应积极参与治超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治超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七、保障措施1.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治超检测站的投入,保障检测站正常运行。

2.检测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检测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上级部门应对治超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治超检测工作的落实。

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管理制度

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管理制度

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管理制度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超限超载检测总站的管理机构为总站领导班子,包括站长、副站长、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目前,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三章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总站应定期制定一年的质量目标,并通报全体员工,确保质量目标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2.检测标准超限超载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检测数据、记录、报告等应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信息完整。

3.人员培训总站应按照国家及地区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人员培训,加强技术管理与业务培训,保证检测人员素质,提高检测技能。

4.质量评估总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开展年度、季度、月度等质量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并制定相关改进措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总站站长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直接责任人,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若发现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劝阻并向领导反馈。

2.安全技术措施总站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合理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规范作业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3.事故应急预案总站应制定完整有效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好预备处置措施,以确保安全。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每年至少一次。

第五章管理制度为规范总站的管理,制定如下制度:1.超限超载检测制度:包括检测流程、检测标准、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等。

2.安全生产制度:包括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等。

3.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经济责任、收支管理和费用控制等。

4.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聘任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等。

第六章经济管理1.经济目标总站应根据年度经济计划,制定月度经济目标。

每月初,财务人员应根据实际经济收支情况,制定月度经济计划,并通报全站员工。

2.费用控制总站应按制定的经济计划控制费用支出,并对收支进行核算、分析和评价,为下一步制定经济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管理,维护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专门用于检测和监控道路货车是否超过规定尺寸和重量等限制的设施,以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对公路设施、桥梁和其他设施造成损坏。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立、管理和运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道路货车超限超载的有效监管和控制。

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私自调整或篡改检测结果。

第五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超限超载的管理和打击工作。

第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检测设备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及时公布检测标准和规定,使道路货车司机和企业知晓超限超载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测和追踪,及时制止和处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第十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和记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故障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管理规范和有序。

第十五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设备保管制度,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确保其具备专业的检测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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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

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5、复检系统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米,直径为****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12、警卫室新建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15、围墙建设及粉刷16、电动伸缩门两套。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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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

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5、复检系统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米,直径为****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12、警卫室新建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15、围墙建设及粉刷16、电动伸缩门两套。

公路超限检测工作方案

公路超限检测工作方案

公路超限检测工作方案一、背景。

公路超限运输是指车辆在公路运输过程中,超过规定的尺寸、质量、轴重等限制标准,造成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设备的损坏,危害交通安全和道路使用寿命。

为了有效监管和管理公路超限运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设施完好,需要建立健全的公路超限检测工作方案。

二、目标。

1. 确保公路运输车辆严格遵守尺寸、质量、轴重等限制标准,减少超限运输现象;2. 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3. 保障道路和桥梁设施的完好,延长使用寿命;4. 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

三、工作内容。

1. 建立公路超限检测站点。

在主干道路和重点路段建立公路超限检测站点,配备先进的超限检测设备,包括高度、宽度、长度、轴重等检测设备,确保对车辆的各项参数进行全面检测。

2. 加强超限检测设备维护和更新。

定期对超限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及时更新超限检测设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检测准确度和效率。

3. 完善超限检测标准和程序。

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的标准和程序,明确超限运输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规范检测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测过程公正、公平、严谨。

4.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对超限检测站点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超限检测技能和操作水平。

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 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公路超限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超限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

6.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公路超限运输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超限运输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对超限运输的监督和举报意识,共同维护公路交通安全。

四、工作措施。

1.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超限检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水平;2. 完善超限检测标准和程序,规范超限检测工作流程;3.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4.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超限检测数据的实时管理和分析;5.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超限运输危害的认识。

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

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规范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确保车辆的交通安全,保障道路的畅通和人员的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站点设置和装备1.超限检测站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2.超限检测站的设立应考虑到道路交通流量、车辆类型和道路状况等因素。

3.超限检测站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引导标识,确保车辆能够明确识别和进入检测站。

(二)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1.超限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知识,熟悉检测设备和仪器的操作方法。

3.工作人员应经常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更新。

(三)检测操作规程1.超限检测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操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专注和细致,确保每一辆车辆都能够进行准确的检测。

3.对于检测结果异常或存在争议的车辆,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四)数据记录与报告1.超限检测站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管理系统,记录每辆车辆的检测结果、车辆信息和操作记录等。

2.数据记录应具备可追溯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检测站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和统计数据,以便上级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安全措施1.超限检测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灭火器等,确保工作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设施,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3.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能够应对突发情况。

四、检查与监督1.上级部门应定期对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站点的正常运行和质量管理。

2.检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站点的设备和仪器的维护情况、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和数据记录的准确性等方面。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超限检测站反馈,并要求整改不足和问题,确保站点的改进和提升。

xx高速公路.治超管理工作制度

xx高速公路.治超管理工作制度

治超管理工作制度1.目的更好开展治超工作,实现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司所辖治超检测站点。

3.工作制度3.1站点工作制度3.1.1治超点实行24小时工作制,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3.1.2当班人员要仪表庄重、风纪严整、着装整齐,使用文明用语,提倡微笑服务。

当班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脱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3.1.3当班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运输部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严格遵守上岗期间“不准带现金、不准带手机、不准饮酒”的“三不准”规定。

3.1.4当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治超各项规定,认真履职,规范检测,文明服务,不得放行一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对运输鲜活农产品、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特殊车辆,要认真查验,做好记录,按规定放行。

3.1.5当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好治超点的交通秩序。

加强入口超限车辆管理工作,避免超限车辆长期滞留,对于检测超载的车辆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置,严禁其驶入收费车道。

3.1.6当班人员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特殊车辆的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治超点交接班情况、离返岗记录、设备维修和检修记录表等要填写规范,记录详实、准确。

治超信息每天早8:30前要报至中队值班室。

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

3.1.7当班人员要认真维护和看管好治超检测系统和相关设施,发生设备故障,要按照设备故障报修程序立即报修。

3.1.8对上级部门的检查、各界新闻媒体的采访,当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按上级指示处置并做好记录。

3.1.9当班人员要保持好治超点内外环境卫生。

3.1.10治超点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工作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核实,有问题不予接收。

3.2卫生制度3.2.1治超点当班人员要认真清理治超点环境卫生,保持治超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检测房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检测房外干净有序,无“脏、乱、差”卫生死角;发现检测车道有煤渣等杂物要及时清扫,保持检测房内外及周边环境时刻干净整洁。

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制度

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制度

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确保公路桥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是指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执法和处罚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检测站的工作任务是:(一)对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确保车辆合法装载;(二)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查处,强制卸载并处罚;(三)开展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公路桥梁保护工作。

第四条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五条检测站应当设立站长一名,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

站长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经验。

第六条检测站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包括检测员、执法员、管理员等。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检测站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程序与执法规范第八条检测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测工作计划,明确检测时间、地点、对象等。

第九条检测站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对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二)对检测结果超出规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向车主出具检测报告;(三)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款;(四)对不接受检测、不配合执法的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检测、卸载;(五)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处罚等。

第十条检测站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范:(一)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得滥用职权、粗暴执法;(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标准;(三)公正执法,不得泄露执法过程和检测数据;(四)着装整齐,持证上岗,公开执法身份;(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干预或限制车辆正常通行。

公路超限站工作制度范本

公路超限站工作制度范本

公路超限站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超限站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超限站是负责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管理和处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执行公路超限治理政策,保障公路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三条公路超限站应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服务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人员为保障的工作原则,全面提高超限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公路超限站应设立站长、副站长、执法人员、检测人员等岗位,各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站长负责公路超限站的全面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执法人员负责超限车辆的检测、管理和处理工作,检测人员负责超限检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三、工作程序第六条公路超限站应建立健全超限车辆检测、管理和处理的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对进入公路的超限车辆,应进行检测,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进行管理和处理。

第八条对超限车辆的处理应依法进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管理制度第九条公路超限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公路超限站应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第十一条公路超限站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公路超限站应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服务与监督第十三条公路超限站应加强对外服务,为过往车辆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提高公路运输效率。

第十四条公路超限站应接受社会监督,对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路超限站所有。

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范文

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范文

公路管理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制度范文1. 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确保检测站正常运作、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管理局下属的公路超限检测站。

3. 管理职责3.1 检测站站长1.检测站站长具有综合工作能力,必须熟悉公路运输管理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能力,负责全面管理检测站的各项工作。

2.检测站站长应当根据公路管理局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检测站的日常工作计划,做好全面的检测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检测站站长应当认真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检测站有序运转,每台车辆的检测都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

3.2 检测员1.检测员是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主要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车辆的检测及数据操作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测规程,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2.检测员应当接受公路管理局的培训,掌握车辆超限检测的操作方法,熟悉检测站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遵守检测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检测流程。

3.检测员应当维护检测站仪器设备的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并报告仪器设备的故障,确保车辆的检测数据准确无误。

3.3 检测站管理人员1.检测站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公路超限检测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负责检测站的物资、设备等方面的管理。

2.检测站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公路管理局的各项文件,严格按照检测站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检测站的正常运作。

3.检测站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检测人员的安全。

4. 检测要求4.1 检测流程1.检测车辆入口:车辆进入检测站,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2.车辆称重:检测员操作地磅,统计车辆的总重量。

3.车辆宽度测量:车辆通过仪器,检测车辆的宽度。

4.车辆长度测量:车辆通过仪器,检测车辆的长度。

5.车辆高度测量:车辆通过仪器,检测车辆的高度。

6.数据管理:将数据保存,并由检测站站长审核。

治超检测站点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治超检测站点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治超检测站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目的通过对治超检测站点实施规范化建设,积累实践经验,检验和完善规范性研究成果,引导和推动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设施永久化、运营制度化、装备精良化以及治超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一体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化、管理规范化.二、实施原则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统一要求、规范有序;软(件)硬(件)结合,同步建设;先简单后复杂、边摸索边总结。

在《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初步成果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逐一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在试验中不断完善。

三、站点建设治超检测站点遵循正规实用、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便于工作的原则。

国道326线*过境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检测卸载站建立在G326线*过境公路(一级公路)K0+600处右侧区域,占地面积5亩(包含卸载场地),建有停车检查辅道、办公用房、停车场、卸载库房等基础设施,并配置必须的检测仪器和装备。

实行检测和卸载场所一体化,满足“检测”和“保通"的双重要求.流动式超限运输检测点分别设在县道西响线(三级公路)、中马大道(二级公路)、大三线(三级公路)四、人员和装备管理治超检测站实行4班3运转、24小时工作制,配备路政执法员和路政协管员40名,现有路政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路政协管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检测站路政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戴白色头盔、扎白色武装带),执法标志齐全,胸前佩戴上岗证(夜间须穿反光标志服).配备必须的路政专用车辆、监控设备、称重设备、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及电脑等办公、办案设备,用于检测、巡查和人员运送等公务.明确专人统一保管,严格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物私用。

五、治超检测点现场管理(一)明确“治超”工作纪律,治超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摘要: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采取港湾式建设方式,项目建设必要性治超检测是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认定、纠正和处违法行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执法设施是公路附属设施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原则是遵循规实用、规模适、功能齐全、便工作原则充分体现治超检测检测技术指标适用、安全、环保、</治超检测建设方案治超检测位依饶公路k9+500右侧了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交通厅关印发治超检测规化建设指导性见通知》件精神适应治超工作新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管理办法》、《全国治超检测规化建设试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检测设计指南(试工程版)》制定建设方案、建设项目基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容项目是新建项目Ⅱ类治超检测总面积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面积3300平方米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采取港湾式建设方式具体建设容、检测区域铺设水泥路面建设卸场地000平方米建设库房000平方米生活区用房600平方米检测区0平方米磅检测引线长60米宽5米面积300平方米办公区用房60平方米、检测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专用标识检测前方500米处规设置检测专用标志牌卸货场地及库房顶部标名规设置外引导性、指示性、警示性标志标线3、检测设备采用固定式动态检测系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套超限报警显示屏、指示灯、光栅分车器、轮轴判别器、车牌识别仪等配套设备配置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设计具备数据交换与共享、打印执法、询证照和违法记录等功能并合交通运输部规定数据交换标准满足部、省、市、四级管理要、规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卸货场地安装摄像头0库房安装摄像头0检测区安装摄像头办公区安装摄像头85、规通信系统执法人员配备对讲机7部办公区配备固定电话部保障信息传达及通畅6、按规定配备照明设施卸货场地、库房、检测区安装照明灯6保障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7、设计安装独立排水系统安装长80米直径30厘米混凝土预制管8、东西引道路口建设治超岗亭9、治超检测四周设置铁栅栏配备电动伸缩门两套0、生活区、办公区、库房、卸货场地配备灭火器30并系消防部门安装消防栓、配备装机辆、发电机台保障电力供给、生活区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套工作区配备电暖气、空调台3、工作区设置监督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置驾驶员休息室、开水桶、药品箱等便民设施、院外绿化栽植雪松、紫丁香、白杨等建成功能齐全、外观颜色醒目、标志标牌统、交通组织优化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Ⅱ类治超检测(二)治超检测管理规制建设根据交通部《关加强治超管理规治超执法行通知》(交公路发【005】35)要制定统人事、财、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和监督考核制加强治超检测组织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培训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各级岗位职责、工作守则、廉政建设和监督制、票据管理制、卸货物保管制、统计报表管理制、明用语及应急事件预案和处理机制、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批准件、工作流程、认定标准、执法标准、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三)建立健全治超检测业档案实现业管理管理科学化、规化、标准化治超管理工作做基础保障主要包括处罚档案、处理档案、队伍建设档案、票据档案、装备档案、信息档案、声像材档案、统计报表档案、收发档案、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四)按标准配备执法人员治超检测配备具备质执法人员至少人招聘厨师名装卸工人食堂采购员名二、项目建设必要性治超检测是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认定、纠正和处违法行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执法设施是公路附属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可实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往车辆进行实跟踪监控是有效治理超限超重要手段检测建成运行有效整合了执法力量进步完善了公路治超络全面加强了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能力有利我省治理超限超工作规、科学、高效、和谐对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运输确保我省主要国、省道路安全通行具有重要现实义检测建设运营是治超长效机制重要组成部分对规治理车辆超限超行加强治超检测规化建设建立全国治超监控络具有重要义是落实国、省市关加强车辆超限超治理工作具体行动综上项目实施是非常必要三、技术保障严格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管理办法》、《全国治超检测规化建设试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检测设计指南(试工程版)》和《黑龙江省交通厅关印发治超检测规化建设指导性见通知》进行方案设计保证治超检测达到交通运输部门有关技术规要委托有相应质监理单位对工程全程进行监理以弥补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技术、业等方面技术水平不足选用具备相应质并且从事施工管理业多年、技术力量硬、业绩较突出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四、金保障建立健全金管理制确保金及到位工程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规定执行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用偿还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债五、制保障、认真贯彻国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和规定、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责任到人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3、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监督和审计六、项目建设原则项目建设原则是遵循规实用、规模适、功能齐全、便工作原则充分体现治超检测检测技术指标适用、安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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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制度方案(修定版本仅供参考)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

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5、复检系统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米,直径为****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 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12、警卫室新建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15、围墙建设及粉刷16、电动伸缩门两套。

17、院内外绿化栽植雪松、玉兰、龙爪槐、黄杨、紫叶小檗等。

18、标志标牌19、标线20、安全配套设施21、站名设计及安装22、办公设施23、设计费建成后的站点功能齐全、外观颜色醒目、标志标牌统一、交通组织优化,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范的Ⅱ类治超检测站。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原则。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运行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批准的公路管理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路政管理、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依照各自职责,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联合执法。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按照布局和作用,分为Ⅰ类检测站和Ⅱ类检测站:(一)Ⅰ类检测站主要用于监控国道或者省道的省界入口、多条国道或者省道的交汇点、跨省货物运输的主通道等全国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 (二)Ⅱ类检测站主要用于监控港口码头、厂矿等货物集散地、货运站的主要出入路段以及省内货物运输的主通道等区域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

第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Ⅰ类检测站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超限检测站的规划。

经批准设置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撤销或者变更用途。

第九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全称按照“公路管理机构名称+超限检测站所在地名称+超限检测站”的形式统一命名,其颜色、标识等外观要求应当符合附件1、附件2的规定。

第十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选址优先考虑公路网的关键节点; (二)尽量选择视线开阔,用水、用电方便,生活便利的地点; (三)以港湾式的建设方式为主,因客观条件限制,确需远离公路主线建设的,应当修建连接公路主线与检测站区的辅道; (四)统筹考虑公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等因素,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现有设施、设备、人力、信息等资源,增强检测站的综合功能,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建设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车辆超限检测的需要,合理设置下列功能区域及设施:(一)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车辆超限检测基本功能区; (二)站区交通安全、交通导流、视频监控、网络通讯、照明和其他车辆超限检测辅助设施; (三)必要的日常办公和生活设施。

对于交通流量较大、治理工作任务较重的公路超限检测站,可以在公路主线上设置不停车预检设施,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预先识别。

第十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在入口前方一定距离内按照附件3的规定设置检测站专用标志,对行驶车辆进行提示。

第十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其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数据交换标准,并满足远程查询证照和违法记录信息、站内执法信息化以及部、省、站三级联网管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建成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公路时,有经批准设置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将其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整体布局进行后评估,并可以根据交通流量、车辆超限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对超限检测站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参照附件4的规定规范检测、处罚、卸载等工作流程,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有关批准文书、工作流程、收费项目与标准、计量检测设备合格证等信息。

第十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工作制。

因特殊情况确需暂停工作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站长、副站长的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实行站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第二十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检测执法工作流程,明确车辆引导、超限检测、行政处罚、卸载分装、流动检测、设备维护等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部颁Ⅰ类和Ⅱ类检测站的标准配备相应的路政执法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检测路段交通流量、车辆出行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下列超限检测执法设备:(一)经依法定期检定合格的有关车辆计量检测设备; (二)卸载、分装货物或者清除障碍的相关机械设备; (三)执行公路监督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四)用于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处理、通讯对讲、安全防护等与超限检测执法有关的其他设备。

第二十二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在站区内设置监督意见箱、开水桶、急救箱、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并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

第二十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对站内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二十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站区交通疏导,引导车辆有序检测,避免造成公路主线车辆拥堵。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与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四章执法管理第二十五条公路超限检测应当采取固定检测为主的工作方式。

对于检测站附近路网密度较大、故意绕行逃避检测或者短途超限运输情形严重的地区,公路超限检测站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利用移动检测设备等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

禁止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开展流动检测。

第二十六条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认定,应当经过依法检定合格的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检测。

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第二十七条经检测认定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一)对运载可分载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第二十八条对经检测发现不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车辆,或者经复检确认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处理完毕的车辆,应当立即放行。

第二十九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不得收取检测费用;对停放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需要协助卸载、分装超限货物或者保管卸载货物的,相关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当事人仍不领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未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第三十一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利用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检测、执法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上报公路管理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超限运输违法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抄送相关部门,由其对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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