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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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2012年 07月05日至 2013 年07月05日。
合同期满,双方若同意续约,则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考核乙方上岗人员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罚金额从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须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甲方为乙方安保人员只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住宿,乙方人员的伙食、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由乙方自理。
3.指定专人负责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考核安保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解决,对违纪和不能履行安保职责的安保人员,或监守自盗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2000罚款和人员调整。
4.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5.在执行保安服务期间,因执行任务中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由甲方负责。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选派的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大于40周岁,且不得使用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本工程所在地人员,乙方人员应对现场的安全防范及自身安全有一定保护意识。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执勤区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处理;安保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并制止偷盗、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甲方人员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并保证安保人员自身安全。
4.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保安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五条合同价款
乙方派驻安保人员的数量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每人月休4天;服务费: 2400 元/月·人(含节假日工资、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前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用。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15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它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3.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且可在支付
乙方的人员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中扣除。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4.任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向对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合同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乙方:安徽吉泰安全防范服务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合同附件1: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定
甲方(总承包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方):合肥鼎顺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庆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
工程名称: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定。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回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