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管材卫生质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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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 生许可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工作,保证许可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中规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许可的涉水产品(以下简称省级涉水产品)的申报、受理、审批、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涉水产品类别和类型分别为: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 地方法规另有规定及使用新材料或新化学物质制备的上述产品除外。 第三条生产省级涉水产品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先按要求完成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和产品检验,然后再向实际生产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手续。 第四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开展省级涉水产品许可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更具体的操作要求,制定相关的表格和行政许可文书。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202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调研报告

202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调研报告 一、当前农村环境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一)生活污染不断加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生活污水和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现场观察到,农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随意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越来越重,局部地区沟渠淤塞,污水横流。本村河边小组(老一中对面)有一个村委的简易垃圾池,周边X多户的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在河边,大雨来时直接被大水冲走,由于车子进不去,给周边的村民带来很大的健康隐患。 (二)管理机制缺失。一是部分村级卫生队伍不健全,环卫设施不配套;二是大部分村缺乏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长期处于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状态;三是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三)公共设施配套不齐全。大多数村只注意农民住房主体工程建设,而对新村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 (四)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目前村自来水水源大多为地表水,极易受到各类污染源的侵蚀,水质差,且大部分无处理设备;不少地

方供水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农民生活用水。村处于城乡结合部,部分村民还未安装自来水,问题比较突出的如老屋小组黄日春等X户,要求安装自来水问题多次与工作队联系,但由于目前火车站的自来水压力不够,只能等到X国道改建后,新增自来水新管线方能解决。 二、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使得环境整治的重心几乎全部放在了城市,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广大农民的生存环境权益未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相比,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既无全面系统的措施,也无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使得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对环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卫知识作指导,尚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相关部门环卫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未能达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导致农民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投入不足。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帐较多,加上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导致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虽然每年村有X元的环卫经费,但到现在一直未到位,每次的垃圾装运都要村委及“三送”工作队先行垫付。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与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各级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实施饮用水卫生许可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行政机关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流程。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指定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或者部门统一受理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各受理机构应公布供水单位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具体规定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咨询工作。第七条申请人申请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卫生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应于接收申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关于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调查

关于河道环境卫生建设的调查 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河道环境成为农村发展生产,农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是群众生活质量保证的重要体现,因此,河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重在不断治理,贵在长效管理,加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河道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十分必要。 一、河道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主要河流10条,最大河流青龙河从东北向西南贯穿全境,成为县内的大动脉。另有沙河、星干河、起河、都源河、南河汇入青龙河,形成了密度较大的水系河网。为抵御洪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修建河道,其中绝大部分河道都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之前建设的,已运行了30多年,期间基本没有进行过系统全面的疏浚整治,也没有进行规范的日常管护,几乎所有的河道都存在河床淤积严重,河坡塌方严重,河面杂草杂物履盖严重。 二、河道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实施一批碧水工程,河道整治工作取得一

定成效。但受部分工矿业排放废渣及建筑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序倒放,使河道内废弃物堆积,河坡上杂草芦苇丛生、杂物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倾倒、无人清理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河道长效管护、环境整治保持既是一项面广量大,常年实施的持久性工作,又是一项面向基层的群众性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体现出长效与全民的要求,从调查分析看,目前河道整治存在上述普遍性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广大干部群众对河道整体环境管护的主观意识还不强。河道在广大群众心中长期以来形成的认识就是引排水用的,近几年河道都经过了疏浚,河道的基本功能达到要求就行了,至于河道环境整治和保持,则没有一个与新农村建设相统一的认识基础,认为河道环境是城市河道美化的需要,部分工业、矿业及建筑业环保意识不强,向河道内排放废水、废渣、废料,农村家前屋后的河道不需要管理得那么严格,做得那么整洁,从而产生一种河道靠家前屋后的就各家乱侵乱填,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靠各家田边的就各自为阵,乱扒乱种,这些认识,在社会上较普遍存在,是河道管护工作难以上水平出环境的主观根源。

生活饮用水采样要求

水质采样要求及方法 一、水样采集和保存的主要原则是: (1)水样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2)水样必须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 二、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水样类型: 三、采样容器 1 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2 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3 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4 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5 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6 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7 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 8 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锈钢容器;生物(含藻类)样品应选用不透明的非活性玻璃容器,并存放阴暗处;光敏性物质应选用棕色或深色的容器。 四、水样采集 1 一般要求 理化指标采样前应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器、容器和塞子2~3次(油类除外)。 微生物学指标同一水源、同一时间采集几类检测指标的水样时,应先采集供微生物学指标检测的水样。采样时应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样涮洗已灭菌的采样瓶,并避免手指和其他物品对瓶口的沾污。 注意事项1)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2)采集测定油类的水样时,应在水面至水面下300mm采集柱状水样,全部用于测定。不能用采集的水样冲洗采样器(瓶)。 3)采集测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的水样时应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采用水封。 4)含有可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水样,应分离除去沉积物。分离方法为:将所采水样摇均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量筒),静置30min,将已不含沉降性固体但含有悬浮性固体的水样移入采样容器并加入保存剂。测定总悬浮物油类的水样除外。需要分别测定悬浮物和水中所含组分时,应在现场将水样经0.45μm膜过滤后,分别加入固定剂保存。 5)测定油类、BOD5、硫化物、微生物学、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 6)完成现场测定的水样,不能带回实验室供其他指标测定使用。 2 水源水的采集 水源水是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原水。水源水采样点通常应选择汲水处。

饮用水调查报告

饮用水调查报告 篇一:饮水与健康调查报告 课题组成员 (摘要):本文主要采用查阅资料,收集分析生活中不健康饮水方式,与健康的饮水方式,提出该怎样正确饮水的建议。 (关键词):健康、饮水习惯、饮水方式 (引言):喝水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一件事,但人们对“那些喝水方式是不利于健康,怎样喝水才是正确的并不了解,我们研究的目的就是让人们更了解饮水与健康的关系,重视饮水,并为人们日常饮水提供合理建议,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 (研究调查的过程及内容): 1、查阅并整理资料文献,我们从20XX年9月13日开始在图书馆、互联网上查找所需资料 2、专家访谈,问生物、化学老师相关专业知识 3、小组成员讨论分析:在研究过程中,小组成员多次聚集在一起就所得资料文献进行讨论分析 研究调查所得及分析 〈一〉饮水的作用 我们生活在一个蔚蓝的星球上,我们的身边到处流满着水,所以人们会常常忽视水的存在,可水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科学证明,人不吃

食物大约可活二周甚至更久,但若滴水不沾至多可活7天,所以说水是一种我们人体不可少的维持生命活动的物质。 水是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生命结构的基本成分。就人体而言,水约占体重的60%—70%,婴儿则高达80%。人体每日需补充2000—2500ml水,扣除食物及其氧化所产生的水1000ml左右,每日须饮水补充1000— 1500ml。 一、人体的新陈代谢和生理活动都离不开水。水可以溶解各种营养物质,像脂肪和蛋白质等,使这些物质能够被人体吸收,水将氧气和营养物质传送到各个组织细胞当中,再把代谢出来的废物排出体外,水可以保持细胞形态,提高代谢作用,改善体液组织的循环。 二、水的生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帮助消化,排泄废物,润滑关节,平衡体温、维持细胞机能以及维持淋巴、血液等人体一切组织的代谢。因此,水质好坏直接影响健康。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表明: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与水有关;全世界每年有5000万儿童死亡、7000万人患肝炎病与水质的污染和退化有关。为了保证人类健康,wHo《生活饮用水水质准则》对饮用水的安全性做了规定,符合其规定的称安全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健康水”概念应运而生。 三、对人类来水,水是仅次于空气的最必需的物质,饮水除了大家知道的有调节体温,排除废物等功效外,还有以下诸多特殊疗效: 1、镇静作用:心情烦躁,情绪不稳时,慢慢饮少量水,有一定安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

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 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多元发展为原则,以引资上项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在“转型”中实现了“跨越”,在“机遇”中实现了“崛起”。为进一步了解和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根据临农居办发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宣传和调研工作的意见》,县农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人居办专门组织人员对此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汾西县基本情况 汾西县地处山西省中南部,西依吕梁,东临汾水,国土面积880平方公里,辖五镇三乡一个社区,总人口14万,汾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旅游资源独具魅力,师家大院清代民居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晋商文化又一村的美誉;姑射山真武祠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休闲、养身、观光的天然“氧吧”;威风锣鼓气势恢宏,享誉华夏,坝系农业稳产高产闻名全国。 二、“四大工程”概况及现状 20xx年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四大工程”计划总投资万元,截至8月底完成投资万元,投资完成率为43%。所确定的22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的单位是:林业局实

施的“汾西大道”公里的路旁绿化;僧念、南庄、神符三个村的道路绿化,佃坪乡—邢家要乡的公路绿化;卫生局总投资140万元的永安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和7个村级卫生所建设;文体局总投资36万元的8个乡镇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全部到位;城建局实施的全县农村40辆垃圾清理车,8720个垃圾桶全部配发到村,配齐了327名乡村保洁员。正在实施的项目是:交通局总投资1900万元的细上村与和平镇公路硬化,现已完成600万元;水利局总投资220万元6个村的安全饮水工程土建开工,4个村的管道铺设完工;教育局总投资408万元的和平中心幼儿园建设,已完成投资166万元;总投资315万元的僧念小学教学楼,已完成投资285万元,该教学楼主体已完成,附属工程包括门房、厕所、围墙等正在施工中。发改局总投资30万元的刘家庄红色教育基地修缮工程,现已完成25万元;卫生局总投资140万元的`7个村的乡村医疗提质工程已完成,勍香中心卫生院的污水治理正在实施中。 8月20日上午,汾西县召开了“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会上,政府副县长赵志红通报了全县“四大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张安文县长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工程进展情况与各成员单位进行面对面汇报、质询、答疑、互动,会议要求抓住有限时间,保证工程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3 生活饮用水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还规定了水质处理器流量、去除率以及额定产水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的小型和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生产纯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另作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美国NSF/ANSI 53,饮水处理装置-健康作用 美国NSF/ANSI 42,饮水处理装置-感官作用 日本工业标准 S 3201:1999,家用净水器检验方法 3定义 3.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3.2大型水质处理器:是指供团体使用,体积大,不宜搬动的水质处理装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长度或宽度或高度≥200cm; 2、重量≥100kg; 3、一般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16.7L/min或反渗透(或纳滤)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3L/min。 3.3净化效果:当水以一定流量经过水质处理器时,水质处理器对特定物质的去除能力,以去除率(%)表示。 3.4额定产水总量:当水以一定流量经过水质处理器,水质处理器对特定物质的去除效果达到给定的去除率时所经过水质处理器的水的总体积,以L或m3表示。

饮用水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UDC 613.3 GB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於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标准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450 铁(Fe)(mg/L) 0.3

锰(Mn)(mg/L) 0.1 铜(Cu)(mg/L) 1.0 锌(Zn)(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毒理学指标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As)(mg/L) 0.05 硒(Se)(mg/L) 00.01 汞(Hg)(mg/L) 0.001 镉(Cd)(mg/L) 0.01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镇村建设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城乡环境整治年”工作,按照“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乘凉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全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省级卫生镇、村的成果。实行政府主导、各村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的重点部位 1、4条主干线:211国道沿线、306省道沿线、唐川路沿线、野郑

路沿线。 2、中心集镇:镇区街道 3、中心村:各村主干街道 三、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在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各村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户集村收、集中处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和“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清路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杂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1、全镇集中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各村以村为单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3、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或以每10户为单位配垃圾桶。 4、以村为单位确定卫生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确保每户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或卫生清洁小组轮流清扫。且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6、国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50米内、省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建地面构造物。 7、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

生活饮用水的采集与保存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采集、样品保存和采样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和样品保存。 2 引用文件 GB547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 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4 采样容器 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 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锈钢容器;生物(含藻类)样品应选用不透明的非活性玻璃容器,并存放阴暗处;光敏性物质应选用棕色或深色的容器。 5 采样容器的洗涤 测定一般理化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将容器用水和洗涤剂清洗,除去灰尘、油垢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然后用质量分数10%的硝酸(或盐酸)浸泡8h,取出沥干后用自来水冲洗3次,并用蒸馏水充分淋洗干净。 测定有机物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用重铬酸钾洗液浸泡24h,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用蒸馏水淋洗后用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溶液浸泡过夜,然后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洗净。 测定微生物学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和灭菌

每天饮水调查报告

每天饮水调查报告 篇一:饮水与健康调查报告 课题组成员 (摘要):本文主要采用查阅资料,收集分析生活中不健康饮水方式,与健康的饮水方式,提出该怎样正确饮水的建议。 (关键词):健康、饮水习惯、饮水方式 (引言):喝水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一件事,但人们对“那些喝水方式是不利于健康,怎样喝水才是正确的并不了解,我们研究的目的就是让人们更了解饮水与健康的关系,重视饮水,并为人们日常饮水提供合理建议,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 (研究调查的过程及内容): 1、查阅并整理资料文献,我们从20XX年9月13日开始在图书馆、互联网上查找所需资料 2、专家访谈,问生物、化学老师相关专业知识 3、小组成员讨论分析:在研究过程中,小组成员多次聚集在一起就所得资料文献进行讨论分析 研究调查所得及分析 〈一〉饮水的作用 我们生活在一个蔚蓝的星球上,我们的身边到处流满着水,所以人们会常常忽视水的存在,可水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科学证明,人不吃

食物大约可活二周甚至更久,但若滴水不沾至多可活7天,所以说水是一种我们人体不可少的维持生命活动的物质。 水是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生命结构的基本成分。就人体而言,水约占体重的60%—70%,婴儿则高达80%。人体每日需补充2000—2500ml水,扣除食物及其氧化所产生的水1000ml左右,每日须饮水补充1000— 1500ml。 一、人体的新陈代谢和生理活动都离不开水。水可以溶解各种营养物质,像脂肪和蛋白质等,使这些物质能够被人体吸收,水将氧气和营养物质传送到各个组织细胞当中,再把代谢出来的废物排出体外,水可以保持细胞形态,提高代谢作用,改善体液组织的循环。 二、水的生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帮助消化,排泄废物,润滑关节,平衡体温、维持细胞机能以及维持淋巴、血液等人体一切组织的代谢。因此,水质好坏直接影响健康。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表明: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与水有关;全世界每年有5000万儿童死亡、7000万人患肝炎病与水质的污染和退化有关。为了保证人类健康,wHo《生活饮用水水质准则》对饮用水的安全性做了规定,符合其规定的称安全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健康水”概念应运而生。 三、对人类来水,水是仅次于空气的最必需的物质,饮水除了大家知道的有调节体温,排除废物等功效外,还有以下诸多特殊疗效: 1、镇静作用:心情烦躁,情绪不稳时,慢慢饮少量水,有一定安神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 实施单位 1、跨区域饮用水供水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 2、其他饮用水供水单位均由辖区卫生局负责实施。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许可证 1、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水源等必 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 水设施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制水过程中 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净水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等,所使用的各类水处理剂、消 毒药械、管材管件和水处理器等涉水产品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 5、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 6、设有完善的水质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及项目能达到国家卫生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现场核实达标85咐上,关键项目合格)。 (二)延续卫生许可证 1、需要延续卫生许可的,应当在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三)变更卫生许可证 已取得卫生许可的单位因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名称、许可项目、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情 形而必须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1、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改变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名称改变的,供水地址变迁的,按新办卫生许可办理; 2、变更许可项目的,如涉及新、改、扩建的,应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 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 手续,获得企业名称核准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 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4、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须有当地派出所证明或有相应的地址变更文件;变更后卫生 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新办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1、申请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 (1)〈〈湖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3)水厂净水、消毒等设施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和水源卫生评价、卫生防护设施图及生产过程

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

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 一、背景 碘缺乏危害,是指由于环境缺碘、机体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我国曾是全球碘缺乏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碘缺乏病病区水碘含量<10μg/L)。部分省份还存在水源性高碘地区(水碘含量>100μg/L)。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曾调查并绘制了以县为单位的全国饮用水水碘含量地图,2005年又在水源性高碘地区调查了以乡为单位的水碘分布。此外,1997年、2002年和2011年的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抽样调查了部分省份水碘分布。 由于距离上一次全国范围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已超过30年,为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外环境水碘分布变化情况,指导全国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法与范围 全国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为单位开展调查。其中,对本次或既往调查发现水碘含量(水碘含量指水碘中位数,下同)大于10.0μg/L的乡,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份)全部开展了调查。第一阶段在2936个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的40325个乡开展了调查;第二阶段在水碘

含量大于10.0μg/L的乡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共对5949个乡的124938个村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 (一)全国和省级水碘分布 全国乡级水碘含量为3.4μg/L。全国所有省份乡级水碘含量均在10.0μg/L以下;乡级水碘含量较低的省份有贵州、青海、重庆和云南,分别为1.8μg/L、1.7μg/L、1.5μg/L 和1.3μg/L。见图1和附表1。 图1省级水碘含量 (二)县级水碘分布

环境卫生现状调查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方案 一、目的 通过调查农村环境卫生基础信息,了解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现状,掌握我国农村饮用水、粪便、垃圾、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的卫生知识和行为,发现农村存在的影响村民健康的环境危害因素,为进一步采取有针对行性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拟选择广西、四川、陕西、甘肃为调查省(区),四省(区)同属西部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又有不同的特点,其中广西、四川山多雨沛,气候湿润,人口较密集,较早的开展了城乡环境整洁活动;陕西、甘肃为黄土丘陵地带,干旱少雨,人口相对稀少;其中陕西以卫生村镇创建为龙头,带动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甘肃的环境卫生整洁活动刚刚起步。这些省基本情况能反映目前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环境卫生现状及改善状况。 每个调查省(区)选择3个县,每个县选择6个村作为项目村,包括2个城郊结合部的村,4个不与城镇相邻的农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开展现场调查。项目村要求有代表性,可以是行政村或自然村,但户数不少于200户,经济不能太好或太差,有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愿。 三、调查对象 1、省级农村卫生主管部门(爱卫办); 2、县(市)农村卫生主管部门(爱卫办); 3、项目村干部、妇女专干、村医,当地村小学领导(如果有村小学); 4、10户村民(当地居住5年及以上,年龄20-50岁,不包括经商、服务业)。 四、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对象和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包括:访谈,查阅档案、现场观察、入户调查、采样分析等。 1、对调查省的农村卫生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档案,了解当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策略等情况,完成附表1。 2、对调查县的农村卫生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档案,了解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基本情况,垃圾污水的管理现状,完成附表2。

生活饮用水采样要求

1 / 8 水质采样要求及方法 一、水样采集和保存的主要原则是: (1)水样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2)水样必须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 二、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水样类型: 三、采样容器 1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2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3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4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xx。5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xx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xx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6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

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7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8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 3 / 8 上等地方采样时,可将系着绳子的桶或带有坠子的采样瓶投入 水中xx。注意不能混入漂浮于水面上的物质。 2)一定xx的水在xx、水库等地采集具有一定xx的水时,可用 直立式采水器。这类装置是在下沉过程xx从采样器中流过。当 达到预定xx使容器能自动闭合而xx取水样。在xx流动缓慢的情况下使用上述方法时最好在采样器下系上适宜质量的坠子,当水深流急时要系上相应质量的铅鱼,并配备绞车。 3)xx和xx 对于自喷的xx可在涌口处直接采样。采集不自喷xx时,应将停滞在抽水管中的水汲出,新水更替后再进行采样。从xx采集水样,应在充分抽汲后进行,以保证水样的代表性。 3自来水采集 1)出厂水采集 出厂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单位处理工艺过程完成的水。出厂水的采集点应设在出厂进入输送管道以前处。 2)末梢水的采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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