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机组性能测试及能效指标修正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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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煤电机组主要能效指标基准指导值

典型煤电机组主要能效指标基准指导值

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我国典型煤电机组主要能效指标基准指导值,我省将结合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要求各发电企业对照找差,通过技术改造、精细管理,力争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机组类型冷却方式
生产供电煤耗
平均水平
基准指导值
先进水平
基准指导值
1000MW级超超临界湿冷290 285 直接空冷308 303
600MW级超超临界湿冷298 290 间接空冷308 303 直接空冷316 308
600MW级超临界湿冷306 297 直接空冷325 317
600MW级亚临界湿冷320 315 间接空冷330 325 直接空冷338 333
350MW级超临界湿冷318 313 直接空冷338 335
350MW级亚临界(进口)湿冷318 310
300MW级亚临界湿冷330 320 间接空冷340 335 直接空冷348 343。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能电力[2012]280号【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08.31【实施日期】2012.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2]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发改厅[2012]166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组性能测试,确保测试结果真实可信,特制定《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管理细则》、《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技术要求》、《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实施前机组性能测试报告(提纲)》和《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实施后机组性能测试暨实施效果报告(提纲)》,并公布20家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机构名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王志群 68555063/68555073(传真)zhsjgz@财政部经建司谢秉鑫 68552977/68552870(传真)nengyuanchu@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三里河南4巷1号楼420房间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火电处100045附件: 1、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管理细则2、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技术要求3、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实施前机组性能测试报告(提纲)4、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实施后机组性能测试暨实施效果报告(提纲)5、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机构名单国家能源局财政部2012年8月31日附件1: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管理细则为规范燃煤电厂开展综合升级改造的机组性能测试和效果审核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燃煤机组一次调频系统提高性能研究及技术指标分析

燃煤机组一次调频系统提高性能研究及技术指标分析

燃煤机组一次调频系统提高性能研究及技术指标分析摘要:简要介绍了影响火电燃煤机组一次调频系统控制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次调频系统控制策略,并对一次调频系统的控制方法及技术指标进行论述,提出增加一次调频前馈修正逻辑,并对一次调频的输出曲线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正系数调整的方式提高性能,阐述了一次调频系统在调试和投运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和投运后的效果。

解决了一次调频系统控制指标不合格的问题,满足了一次调频自动化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关键词:一次调频两个细则自动控制1 概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是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自1978年建厂以来,经过了四期工程的建设。

四期工程为#8和#9国产机组,装机容量为2×300MW,DCS系统采用华电南自天元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TCS-3000分散控制系统。

2008年,电网为了保证发电机组的供电质量,根据电监会发布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分别制定了两个文件:简称“两个细则(试行)”2010年末进行修订,形成正式的“两个细则”。

#8、#9机组自2010年投产以来,一次调频系统调节品质不满足运行要求,为提高一次调频动作准确率、动作及时性等技术指标,使机组具备良好的调频功能,达到电网“两个细则”的指标要求。

有必要对一次调频控制系统进行优化改造,提高一次调频性能。

2一次调频控制一次调频是指对于电网中快速的负荷变动所引起的周波变动,汽轮机调节系统、机组协调控制系统根据电网频率的变化情况利用锅炉的蓄能,自动改变调门的开度,即改变发电机的功率,使之适应电网负荷的随机变动,来保持电网频率的过程。

2.1一次调频主要技术指标2.1.1 一次调频功能分别在DEH、CCS控制逻辑中实现;2.1.2 一次调频死区范围:±0.033Hz(±2r/min);2.1.3 机组调速系统的速度变动率:δ=5%;2.1.4 一次调频最大调整负荷限幅:±24MW;2.1.5 一次调频负荷下限180MW;2.1.6一次调频负荷上限300MW;2.1.7一次调频曲线设定,如图1所示;2.1.8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响应滞后时间应小于3秒;2.1.9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稳定时间应小于1分钟;2.1.10机组一次调频的负荷响应速度应满足:燃煤机组达到75%目标负荷的时间应不大于15秒,达到90%目标负荷的时间应不大于30秒。

“三个一批”煤电能效和灵活性相关标准

“三个一批”煤电能效和灵活性相关标准
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 287-2012
行标
46
燃煤机组锅炉灵活性改造技术规范
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待制定
行标
47
煤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技术规范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待制定
行标
48
煤电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技术规范
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待制定
行标
49
火力发电厂辅助设备经济运行导则
能源20210324
行标
21
汽轮机光轴供热改造与运行技术规范
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20Βιβλιοθήκη 10327行标22
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节能运行优化技术导则
电力行业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能源20180644
行标
23
火力发电厂间接空冷系统运行导则
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能源20200136
行标
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 1968-2019
行标
69
火力发电厂直接空冷系统运行导则
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 1934-2018
行标
70
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料掺烧技术导则
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 2199-2020
行标
71
电站煤粉锅炉燃煤掺烧技术导则
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待制定
行标
62
火电机组延寿技术经济性评价
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待制定
行标
63
继续执行
名词术语 电力节能

采煤机大修质量标准资料

采煤机大修质量标准资料

采煤机大修质量标准㈠整机部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滚筒式(单滚筒或双滚筒)采煤机,整机检修的质量指标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滚筒式采煤机检修质量的控制和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87版)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11365 锥齿轮和准双曲线齿轮精度3. 一般技术要求⑴结构完整性①检修后的采煤机,应保持原机各部件、各系统结构的完整性.②整机及各部件中,实现采煤机各种功能的执行件以及控制元件、传动联接件、紧固件、油管、电缆、卡子以及原机其他应有的零部件均应齐全。

③损坏的零件应更换:④磨损、变形的零件,在不影响安装尺寸、强度、刚度、等要求情况下可修复,否则应更换。

⑤滚动轴承内外圈若有裂纹、电蚀、锈蚀、保持架若有损坏等情况时应更换。

⑥密封件应更换。

⑵安全保护性能①电控部分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GB3836.1;GB3836.2;GB3836.4以及电控设备各自产品标准等要求。

②所有更换的电器元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电控设备应具有防爆合格证及煤矿安全标志。

③照明灯应工作可靠,安装牢固。

④防爆标志,应用红漆描好。

⑤行走机构制动系统及防滑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⑥各机械、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及系统间闭锁、联锁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⑦液压、喷雾系统中过滤器应更换。

⑶使用性能①切割摇臂上下摆动自如、摆动范围符合原机要求,其公差不大于±50mm。

②滚筒应运转正常,转速应符合原机要求。

③反转挡煤板运转平稳、灵活、可靠。

④行走部行走及速度变换达到原机要求。

⑤各传动箱润滑油、油箱中液压油,应按规定牌号加注新油。

⑥液压系统压力、喷雾系统压力调整正确,流量满足使用要求,喷嘴无堵塞现象。

⑦各操作手柄、按钮、旋钮应动作灵活可靠。

⑧各传动齿轮箱、液压、喷雾系统无渗露现象。

4. 装配质量⑴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6.12•【文号】发改厅[2012]1662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发改厅[2012]1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经贸委、工信委、经委)财政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塘、华电、国电、中电投、华润、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全国煤电装机约7亿千瓦,消耗煤炭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一半。

近年来,通过“上大压小”、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全国平均供电煤耗较“十一五”初期下降了10%。

另一方面,部分机组仍存在技术粗放、管理不善、能耗偏高等问题。

实施在役煤电机组综合升级改造,是能源“十二五”规划和电力“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电力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则和目标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试点先行、有序实施”的原则,“十二五”期间,采用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先进发电技术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一),对在役煤电机组进行综合升级改造,首批启动1000万千瓦示范项目,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渐扩大改造规模。

二、范围和重点鼓励对供电煤耗高出同类机组平均水平5克/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实施综合升级改造。

重点支持满足下列条件的机组申报国家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一)单机容量大于10万千瓦、小于100万千瓦。

(二)投产运行2年以上。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完整版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完整版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429号)文件精神,促进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开展,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建立全国火电燃煤大机组能效水平对标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对标的工作程序,确定对标的范围、数据指标以及各类指标的技术边界条件,建立能效水平对标数据库,指导对标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能效水平对标工作,针对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行业自备电厂,遵照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电联负责组织建立全国电力行业火电燃煤机组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中电联负责节能工作的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各集团(投资)公司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领导担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能效水平对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履行行业相关职能,负责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建能效水平对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作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技术支持,各单位应对入选专家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备电厂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能效对标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各自的职责,保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各集团(投资)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备电厂负责建立能效数据报送制度,并根据本办法要求督促所属发电企业将能效数据及节能降耗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办公室。

燃煤发电厂指标详解

燃煤发电厂指标详解

发电企业主要指标详细解释根据最新出版的《电力统计工作指南》对发电企业要指标作统一解释。

一、发电设备能力指标1、 发电设备容量:发电设备容量是从设备的构造和经济运行条件考虑的最大长期生产能力,设备容量是由该设备的设计所决定的,并且标明在设备的铭牌上,亦称铭牌容量。

计量单位为“千瓦(kW )”。

2、期末发电设备容量期末发电设备容量是指报告期(月、季、年)的最后一天,发电厂实际拥有的在役发电机组容量的总和。

电设备容量报告期末发=设备容量期初发电+电设备容量本期新增发-电设备容量本期减少发本期末的发电设备容量即为下一期初的发电设备容量。

本指标为时点指标。

3、 期末发电设备综合可能出力报告期末一日机组在锅炉和升压站等设备共同配合下,可能达到的最大生产能力。

包括备用和正在检修的设备容量。

“期末发电设备综合可能出力”与“期末发电设备容量”的区别,在于综合可能出力要考虑:⑴设备经技术改造后并经技术鉴定综合提高的出力(含机组通流改造后增加的出力); ⑵机组、锅炉、主要辅机设备和升压站之间配合影响的出力;⑶设备本身缺陷的影响出力;⑷扣除封存的发电设备出力。

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则二者应当相同。

4、发电设备实际可能出力报告期末一日机组在锅炉和升压站等设备共同配合下,同时考虑火电厂受燃料供应、水电站受水量水位等影响,实际可能达到的生产能力。

它是期末发电设备容量量扣除故障、检修及封存的设备后的容量。

发电设备实际可能出力与综合可能出力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包括故障和检修中的设备。

如果没有修理和故障以及外界因素(燃料供应、水量水位等)影响时,二者应当相等。

5、股权比例集团公司实际所占股权比例,全资企业、内部核算企业股权份额百分比为100,控股、参股企业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份额百分比。

二、供热生产能力指标1、供热生产能力热电厂供热设备在单位时间内供出的额定蒸汽或热水的数量,计量单位为“吨/时”。

热电厂供热设备有抽汽式汽轮机、背压式汽轮机或电站锅炉等。

单纯发电机组的运行性能评估与调整

单纯发电机组的运行性能评估与调整

单纯发电机组的运行性能评估与调整发电机组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实际运行中承担着供电、备用电源和调峰等功能。

单纯发电机组的运行性能评估与调整是保证发电机组正常运转和有效供电的基础工作,下面将从发电机组的性能评估和性能调整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讨论。

一、发电机组的性能评估1. 准确测量和分析发电机组的输出电压、频率、功率因数以及过电流能力等指标,以确定发电机组是否满足要求。

其中,输出电压和频率是衡量发电机组性能的关键指标,它们需要在预定范围内稳定运行,以保证供电质量。

2. 通过负荷仿真测试,模拟不同工况下的负荷变化,对发电机组的响应速度、调节能力和稳态性能进行评估。

发电机组应能快速响应负荷变化,并能保持输出电压和频率在稳定范围内。

3. 分析和评估发电机组的运行效率和燃料消耗情况,以确定发电机组的能效水平。

高效的发电机组在同样的负荷下能提供更多电能,同时降低燃料消耗,减少运营成本。

4. 检查和评估发电机组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包括机械部件的运行状况、旋转部件的平衡性以及润滑系统的工作状态等。

这将直接影响到发电机组的运行寿命和可靠性。

二、发电机组的性能调整1. 根据性能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发电机组进行调整。

例如,通过调整稳压器的控制参数和放大器的增益来调节输出电压和频率,以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

2. 对发电机组的负载分配进行优化,以提高发电机组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通过均衡各发电机组的负载,避免部分发电机组过负荷运行,提高发电机组整体性能。

3. 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维护和保养,检查和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确保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

同时,及时清洗发动机冷却器和散热器,保证冷却系统的良好工作,防止过热。

4. 针对发电机组的运行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以避免由于故障或损坏导致的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综上所述,单纯发电机组的运行性能评估与调整对保证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至关重要。

机组调试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管理规定

机组调试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管理规定

机组调试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管理规定一、目的机组的调整试运行包括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

机组分部试运行是机组启动试运的第一个环节,是检验设备制造、设计和安装质量的十分重要的动态试验过程,是整套启动前的重要工序;火电机组整套试运行是对机组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等进行动态可靠性、运行经济性和文明投产的全面考验,它是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个动态过程,火电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果实体将会形成,因此,必须严格调试阶段质量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使机组试运有计划、有组织、高质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调试开始至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移交试生产为止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全过程。

2、火电机组进口部分按有效合同规定执行,亦可参照本规定。

三、引用标准国家能源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009年版)原电力部建设司: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原电力部建质[2005]57号《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原电力部建质[2005]57号《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2009年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四、验收程序和步骤1、为保证调试质量,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a.调试方案和措施审批→b.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学习和交底→c.建立单机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附件13)→d.设备和系统检查签证→e.电动机空转试验→f.机、电连接试验→g.连锁功能试验→h.分系统试运和调试→i.监理和有关部门的签证→j.质监部门提出评价意见→k.主体安装单位及调试单位整理文件资料→l.交生产部门代管→m.整套启动。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认定标准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认定标准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效指标:煤电机组的改造升级应提高其能效水平,降低能耗。

改造后的煤电机组能效指标应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能效限定值。

2. 排放标准: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应降低污染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应达到相应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排放标准。

3. 运行灵活性: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应具备较高的运行灵活性,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调度要求,满足清洁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

4. 适应性: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应具备适应不同燃料(如煤、天然气等)和不同环境条件(如高温、高湿等)的能力。

5. 智能化水平: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应提高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化控制、信息化管理和远程监控,提高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6. 安全性能:改造后的煤电机组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燃煤机组调整试验、性能试验和主要技术指标检查验收表

燃煤机组调整试验、性能试验和主要技术指标检查验收表
(5)风烟系统各风量、风压、风温、氧量符合设计要求
(6)炉膛全压降与锅炉负荷关系曲线符合设计要求
(7)上部炉膛压差随锅炉负荷变化曲线符合设计要求
(8)分离器出口烟温符合设计要求
(9)冷渣器排渣运行正常
(10)石灰石系统运行正常
(11)紧急补水系统运行正常
5)满负荷试运条件
(1)发电机达到并能维持铭牌额定功率值
(9)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满足机组正常运行要求
主控
(10)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并经确认、闭环
(11)不影响后续试验的未完项目已批准
4)循环流化床锅炉
(1)床料料层阻力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2)低温、中温、高温烘炉各阶段参数符合烘炉曲线
主控
(3)燃烧正常,床温、床压符合设计要求
(4)流化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主控
21)脱硫装置
(1)SO2脱除率测试值不小于合同保证值
主控
(2)净烟气SO2浓度测试值不大于合同保证值
主控
(3)净烟气烟尘浓度测试值不大于合同保证值
(4)脱硫烟气系统压力损失测试值不大于合同保证值
(5)脱硫装置电耗测试值不大于合同保证值
(6)脱硫吸收剂耗量不大于合同保证值
22)脱硝装置
(1)NOx脱除率测试值不小于合同保证值
31)废水、污水回用率达到设计要求
32)脱硫、脱硝装置运行台账、记录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主控
33)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全天候运行,且与环保部门联网
主控
6机组性能试验指标
1)性能试验条件、方法、过程符合《火力发电机组性能试验导则》DL/T 1616的规定
2)锅炉热效率测试值不小于合同保证值
主控

(煤电)机组经济运行与指标管理资料

(煤电)机组经济运行与指标管理资料

机组经济运行与指标管理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1、发电煤耗(不供热)(1)正平衡统计计算610⨯=f bW B f bb f :发电标准煤耗率,g/kWhB b :标准煤量,统计期内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包括燃煤、燃油与其他燃料之和,同时需考虑煤仓、粉仓的变化,tW f :统计期内发电量,kWh(2)用电厂效率进行反平衡校核计算529308360010⨯=c bf η3600:电的热当量,kJ/kWhηc :电厂效率,%29308:标准煤的发热量,kJ/kgq gd g c ηηηη=ηg :锅炉效率,%ηgd :管道效率,%; 一般为98-98.5%ηq :汽轮发电机组效率,%e m oi t q q ηηηηη=⨯=1003600q :汽轮发电机组热耗率,kJ/kWh ;汽轮机组热耗率上升100kJ/kWh ,将使发电煤耗上升3.7g/kWh 。

ηt 、ηoi 、ηm 、ηe :分别指机组循环热效率、汽轮机相对内效率、汽轮机组机械效率、发电机效率,%(注意:热耗率的计算已经考虑了小汽轮机的耗汽,但以上右边等式未考虑小汽轮机耗汽的影响)qj srP Q q =,即汽轮发电机组每发1千瓦时电量所耗的热量。

Q sr :汽轮发电机组热耗量,kJ/hP qj :汽轮发电机组电功率,kWzj zj gj gj lzr lzr zr zr gs gs zq zq sr h D h D h D h D h D h D Q ---+-= D zq 、D gs 、D zr 、D lzr 、D gj 、D zj :主蒸汽流量、给水流量、再热蒸汽流量、冷段再热汽蒸汽流量、过热减温水量、再热减温水量,kg/hh zq 、h gs 、h zr 、h lzr 、h gj 、h zj :主蒸汽、给水、再热蒸汽、冷段再热汽蒸汽、过热减温水、再热减温水的焓值,kJ/kg sl ml bl gj gs zq D D D D D D ---+=D bl :炉侧不明泄漏量(如经不严密的阀门漏至热力系统外),kg/h 一般来说,“原因不明”的泄漏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下主蒸汽流量0.5%,性能良好的机组不明泄率率应小于0.3%。

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的指标修正办法

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的指标修正办法
2发电煤耗
(1)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湿冷机组
50%≤y<80%,发电煤耗变化量修正系数=0.04y2-0.1y+0.0544
(2)亚临界及以下压力湿冷机组(喷嘴调节)
50%≤y<80%,发电煤耗变化量修正系数=0.02y2-0.055y+0.0312。
(3)节流调节亚临界湿冷机组
50%≤y<80%,发电煤耗变化量修正系数=0.03×(0.8-y)。
修正变量y=实际年利用小时数/7500×100%。
1发电厂用电率
(1)配汽动泵机组(不含流化床机组)
75%≤y<80%,发电厂用电率变化量修正系数=0.32×(0.8-y);
50%≤y<75%,发电厂用电率变化量修正系数=0.016+0.48×(0.75-y)。
(2)配电动泵机组(不含流化床机组)
75%≤y<80%,发电厂用电率变化量修正系数=0.32×(0.8-y);
50%≤y<75%,发电厂用电率变化 Nhomakorabea修正系数=0.016+0.6×(0.75-y)。
(3)流化床机组
50%≤y<80%,发电厂用电率变化量修正系数=0.32×(0.8-y)。
(4)采用海水脱硫技术(不含海门电厂),脱硫装置厂用电率在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4个百分点。
(5)设计燃用褐煤机组的发电厂用电率在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4个百分点。
(4)空冷机组
50%≤y<80%,发电煤耗变化量修正系数=0.08y2-0.18y+0.0928。
3供热机组基准值
(1)供热机组发电煤耗基准值= ,其中: 为同容量机组发电煤耗基准值, 为供热比;
(2)供热机组发电厂用电率基准值与同容量纯凝汽式机组基准值相同;

表7.0.2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评价表

表7.0.2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评价表
注3:主控指标基本达到设计值、合同保证值及相关标准,试验条件符合规定,一般指标70%及以上达到设计值、合同保证值及相关标准,试验报告、统计报表基本齐全、规范为三档,评价得分70分(含70分)~85分。
表7.0.2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机组编号
试验单位
评价单位
序号
评价内容
性质
设计值
/保证值
实测值
试验条件
(符合程度)
试验报告
(符合程度)
备注
1
锅炉热效率
主控
2
锅炉最大连续出力
3
锅炉额定出力

锅炉断油(弧)最低稳燃出力
5
制粉系统出力
6
磨煤机单耗
7
空气预热器漏风率
8
除尘器效率
9
汽轮机(燃机联合)最大出力
主控
10
汽轮机(燃机)额定出力
11
汽轮机(燃机联合)热耗
主控
12
机组供电煤耗
主控
13
机组厂用电率
主控
14
机组轴系振动
主控
15
机组RB试验
16
污染物排放(NOx、SO2、烟尘、废水)
主控
17
噪声
18
散热
19
粉尘
20
脱硫效率
21
脱硝效率
22
废水、污水处理
主控
23
发电耗水率
主控
评价得分:
评价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1: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值、合同保证值及相关标准,试验条件符合规定,试验报告、统计报表齐全、规范的为一档,
评价得分92分(含92分)~100分。

燃煤发电厂机组能耗诊断工作标准

燃煤发电厂机组能耗诊断工作标准

燃煤发电厂机组能耗诊断工作标准1 目的为了提高机组经济性,实现《**电力公司“十一五”节约规划》的管理目标,指导宁**司生产管理人员的节能工作,规范机组能耗诊断范围,摸清设备的能耗底数,提供能耗诊断思路,提高公司的节能工作水平,搭建有利于提高诊断分析水平的管理平台,特制订本工作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宁**司机组能耗诊断。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3.1 引用文件3.1.1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范》 GB 10184-88;3.1.2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DL/,469-2004;3.1.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3.1.4 《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GB8117—87;3.1.5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DL467—2004;3.1.6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理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装置》GB/T2624-1993;3.1.7 《离心泵、涡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GB/T3216-1989; 3.1.8 《大型锅炉给水泵性能现场试验方法》 DL/,839-2003;3.1.9 《工业冷却塔测试技术规定》NDGL89-89;3.1.10 《真空状态下空冷凝汽器的验收试验测量和运行监控》VGB-R131Me;3.1.11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办法》DL/,904-2004;3.1.12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838-2003;3.1.13 《火力发电厂水平衡导则》DL/,606.5-1996;3.1.14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783-2001;3.1.15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GB211;3.1.16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212;3.1.17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213;3.1.18 《三相同步发电机试验方法》GB/T1029-1993;3.1.19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1032-1985;3.1.20 《用量热法测定大型交流电机的损耗及效率》GB5321-2005;3.2 关联文件3.2.1 生产运营指标分析管理标准(GHFD-04-02/ND);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无)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机组能耗诊断流程: 5.15.1.1 发电公司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确定诊断机组,编制诊断计划。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大力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重点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减排、惠民生,推动《行动计划》“提速扩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和新的能耗标准,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将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

二、重点任务(一)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在确保供电安全前提下,将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11省市)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要求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火电工程调试、性能试验和主要指标质量检验细则

火电工程调试、性能试验和主要指标质量检验细则

带负荷试运
合格质量程度
在额定汽压、正常真空和空负荷时进行严密性试验 主汽阀、调节阀分别进行一阀全开,其余阀全关时 保证汽轮机转速降至1000r /min 以下 汽机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结果≤0.3kPa/min 直接空冷机组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结果≤0.2kPa/min 在70%~100%负荷范围内进行负荷变动试验: 直吹式机组按2% Pe/min的速率变化 中储式机组按3% Pe/min的速率变化 负荷变动量为△P=15% Pe分别进行负荷单向变动试验 无法完成的调试项目,应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RB试验应在90%及以上额定负荷进行, 无人工干预下,参数波动不致引起机组保护动作。
满负荷试运条件
合格质量程度:
高、低压加热器及除氧器全部投入 凝结水、给水、炉水、过热汽、再热汽品质化学
监督导则》的要求。 热控保护全部投入,有统计清单并签证 热控自动投入率≥95%,且协调控制系统投入 调节品质达到设计要求有统计清单并签证 电气保护全部投入并有统计表 脱硫系统同步投入记录详细并有投入签证 脱硝系统同步投入记录详细并有投入签证
无机、炉热控主保护误动及拒动 无电气保护误动、拒动 脱硫、脱硝装置投运率100%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200(W炉)、50 mg/m3(燃机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 mg/m3, 现有炉及广西、贵州、重庆及四川为现有炉及广西、贵州
、重庆及四川为200 、35mg/m3(燃机) 烟尘排放浓度全部30,燃机5 mg/m3 废水、污水处理后的pH值、悬浮物、BOD5、COD指标 pH=6~9; 浮物<70ml/l; BOD5<20ml/l;COD<100ml/l 脱硫、脱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记录清晰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

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规定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附件: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429号)文件精神,促进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开展,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建立全国火电燃煤大机组能效水平对标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对标的工作程序,确定对标的范围、数据指标以及各类指标的技术边界条件,建立能效水平对标数据库,指导对标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能效水平对标工作,针对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行业自备电厂,遵照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电联负责组织建立全国电力行业火电燃煤机组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中电联负责节能工作的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各集团(投资)公司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领导担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能效水平对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履行行业相关职能,负责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建能效水平对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作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技术支持,各单位应对入选专家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备电厂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能效对标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各自的职责,保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各集团(投资)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备电厂负责建立能效数据报送制度,并根据本办法要求督促所属发电企业将能效数据及节能降耗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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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技术要求
一、锅炉性能试验及修正
(一)锅炉性能试验应执行最新版《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4)或《锅炉机组性能试验规程》(ASME PTC 4.1)、《磨煤机试验规程》(ASME PTC 4.2)、《空气预热器试验规程》(ASME PTC 4.3)等规程,原则上执行高标准规程。

(二)锅炉性能试验应优先采用反平衡法,在额定工况下至少开展两次,在修正到相同条件后,两次试验结果(锅炉热效率)的偏差不大于0.35个百分点。

(三)改造前后锅炉性能试验煤种,原则上应采用设计煤种。

采用其他煤种时,改造前后试验煤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 net.ar)偏差不超过1200kJ/kg、收到基挥发分(V daf)偏差不大于3个百分点、收到基灰分(A ar)偏差不大于5个百分点。

变更设计煤种的综合升级改造,改造前后锅炉性能试验煤种应分别采用对应的设计煤种。

(四)锅炉性能试验结果应按相应规程修正。

若进行空气预热器、省煤器、低温省煤器等改造,应通过试验确定
改造后锅炉排烟温度、空气预热器漏风率、锅炉热效率和供电煤耗变化量。

若进行制粉系统、燃烧器等改造,应通过试验确定改造后磨煤机出力、制粉单耗、锅炉飞灰和底渣可燃物、锅炉排烟温度、锅炉热效率和供电煤耗变化量。

二、汽轮机性能试验及修正
(一)汽轮机性能试验执行最新版《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的第1部分:方法A—大型凝汽式汽轮机高准确度试验》(GB/T 8117.1)、第2部分:方法B—各种类型和容量的汽轮机宽准确度试验》(GB/T 8117.2)。

原则上执行高标准规程。

(二)汽轮机性能试验应在额定工况下开展,不明泄漏量不大于新蒸汽流量的0.3%,试验结果不确定度不大于0.5%;汽轮机性能试验应开展两次,在修正到相同条件后,两次试验结果(汽轮机热耗率)的偏差不大于0.25%。

(三)汽轮机性能试验结果原则上应合理修正主蒸汽压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再热器减温水流量(或过热减温水流量)和凝汽器压力(或凝汽器入口循环水温度)等参数。

变更设计主蒸汽压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再热器减温水量(或过热器减温水流量)的综合升级改造,可不修正相应参数。

汽轮机冷端系统改造,可参考相应标准,通过试验确定凝汽器压力及循环水泵功耗变化后,再
确定供电煤耗变化,并计算节能量。

三、厂用电率和辅机功耗试验及修正
(一)厂用电率和辅机功耗试验参照执行最新版《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 904)。

(二)电动机变频改造或高低速改造的辅机功耗试验在75%负荷下进行,其它节省厂用电相关改造在100%负荷下进行;试验煤种要求同锅炉性能试验。

(三)厂用电率和辅机功耗试验应开展两次,在修正到相同条件后,两次试验结果(厂用电率)的偏差不大于0.1个百分点。

(四)多台机组公用系统的公用负荷原则上按原工程设计分摊,并考虑公用负荷所带系统或设备的投运情况。

(五)改造前、后厂用电率和辅机功耗试验的工况和辅机投运数量不同时,原则上应将改造前、后的试验结果均修正到机组设计运行工况,或使改造前、后实际运行工况相同。

若改造前、后的试验工况不同,应修正相关辅机功耗变化。

例如,改造前、后试验中的汽轮机排汽压力不相同,导致主蒸汽流量存在差别,引起凝结水和给水流量变化,宜考虑修正相关辅机的功耗变化;改造前、后环境温度或主蒸汽流量不相同,导致锅炉给煤量和送风量存在差异,应修
正磨煤机、一次风机、除尘器、送风机、引风机、脱硫系统等相关辅机的功耗变化。

若改造前、后试验的辅机投运数量不同,宜考虑修正其功耗变化对厂用电率的影响。

例如,循环水泵(或空冷风机)运行数量不同,宜考虑修正该部门设备的功耗变化对厂用电率的影响。

四、供热机组试验及修正
对纯凝机组改供热或热电机组扩大供热能力的项目,机组性能试验只进行纯凝汽额定工况试验,不进行供热工况试验。

其中,简单打孔抽汽供热改造项目若不涉及锅炉、汽机系统和重要辅机的升级改造,可不进行改造后性能测试。

其他要求同前。

其他相关未尽技术要求适时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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