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融资合同、对内制式委托贷款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外,集团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协议,且该协议所涉及事项均已事先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相关合同商约、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各级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与经费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维修、资产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由所属经费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实施所签订的合同,视同所属经费单位作为主体的合同,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及签订。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1-工作,必须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二是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致力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单位)是指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单位)。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对拟签署合同进行会签审查的部门。
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为合同审查必需会签部门,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科信设施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合同审查专业会签部门。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单位)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过程的组织、审查会签意见反馈、合同修改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等工作。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10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应遵照本办法。
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之间、二级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当遵照本办法。
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
本办法中的“公司”系指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集团公司”系指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系指集团所有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及行使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二级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应根据每个二级公司的具体情况,在人民币10—100万元(含本数)的金额幅度内,确定每个二级公司执行的“金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二级公司法务部门在本公司范围内行使合同管理职能;未设立法务部门的,可以由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行使合同管理的职能。
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同的资金管理审核和合同的业务审核。
第十条公司的法务、资金管理、业务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业务、资金管理、法务部门的承办人应对其职务行为负责。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减少合同风险,预防和消除合同纠纷,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根据《合同法》和南京邮政局合同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内各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二条企业在买卖、赠与、融资租赁、承揽、运输、技术、保管、委托、居间、担保、抵押、转让、建设工程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活动中,必须签订合同并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程序。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条款应该明确、完备,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第四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规定的标准(示范)合同,没有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五条合同管理实行综合部门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部是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综合办、市场发展管理部等相关部室是合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合同的承办单位是合同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拟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或文本的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
(五)监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履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
(六)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印章,办理总裁、董事长授权委托书。
(七)(七)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的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知识的培训。
(九)负责对合同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支付等条款进行审查,合同有效成立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经纪律监督定金预付款支付及货款的结算。
对未按要求签订相关合同的业务,有权不予付款和结算。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集团公司内各个子公司之间以及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日益增多且复杂。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子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合同的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和监督所有子公司合同事务,并制定合同管理政策和流程。
四、合同的签订流程(一)合同需由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模板,并对模板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其法律合规性和适用性。
(二)合同当事方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合同草案,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背景资料。
(三)合同管理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条件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初步审查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五)法务部门完成法律审查后,将合同与相关意见一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六)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法务意见以及其他审批要求,将合同草案转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七)经过所有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保留一份作为备案。
(八)签署后的原件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存档,并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合同管理系统。
五、合同履行和管理(一)各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三)对于涉及到的关键合同,可根据需要委派专人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和质量。
(四)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有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合同进行特殊管理,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案。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一)对于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制定的变更流程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2024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____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保护和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坚持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合同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备案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进行合同签订前应制定详细的合同计划,明确合同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时间等。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员进行,必须符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授权的范围。
第九条合同的签署必须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遗漏或非法内容。
第十条合同签署人在签署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核查,确保其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利益。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签订审批制度,对具有一定风险或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进行审批。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各方必须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凭证和证据,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如合同履行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集团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第四章合同备案管理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对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合同备案应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签署人、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和履行证据等内容。
第十九条合同备案部门应对备案合同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备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五章合同销毁管理第二十条合同销毁应按照合同销毁制度进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篇1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和扩充,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愈发紧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集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在进行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的各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3. 利益平衡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平衡各自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风险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合理评估合同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五、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起草:当一方需要签订合同时,应当事先编制合同草案,并在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对方进行商讨。
2. 合同谈判:双方根据合同草案进行合同谈判,协商并达成共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解决谈判中出现的分歧。
3. 合同签订:经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应当尽快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 合同变更: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各方应当事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6. 合同备案:已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统一进行备案登记,由集团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合同管理的责任1. 集团公司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合同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负最终责任。
(完整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境外控股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合同,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以及所属单位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资企业章程、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文件。
集团公司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制,按照谁订立、谁履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集团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指定相关所属单位签订的跨专业板块项目合同;(三)集团公司组织签订或审批的重大融资类合同;(四)所属单位签订的股权类合同;(五)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六)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合同。
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以本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二)以其下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三)集团公司授权其管理的合同;(四)其他合同。
集团公司管理或审批的合同属于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专业分公司、所属单位管理或审批:(一)集团公司授权专业分公司或所属单位决策的项目;(二)限制知悉范围的海外项目及其他敏感项目;(三)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需要授权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由法律事务部办理授权手续。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查或起草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办理签约授权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三)组织或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法律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四)组织审查所属单位上报审批的合同,办理审批手续;(五)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六)会同信息管理部门组织集团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七)组织编制、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八)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一、概述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内各分子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制定的。
二、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分子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
2.集团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所有合同进行审批和监督,并负责合同管理流程的制定和完善。
3.各分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并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由各分子公司负责,应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各方责任和权利,并确保合同符合公司法律法规和政策。
–合同起草应交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规和风险可控。
2.合同的审批–合同的审批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合同金额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批。
–合同审批流程应明确,包括各级审批人员和审批时间限制。
3.合同的签署–审批通过的合同应由合同管理部门确认后,交由各分子公司进行签署。
–合同签署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授权签约人员的权限进行。
4.合同的执行与履约–合同执行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方应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解除,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合同管理责任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批和监督。
2.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和执行。
3.每个合同的起草人、审批人、签署人、执行人应承担相应的合同管理责任,确保合同的合规执行。
五、合同管理措施1.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合同的安全和合规性。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3.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4.定期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分子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本办法的整改。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篇篇1一、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防范风险,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所应遵守的管理行为。
二、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一)集团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合同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查批准公司重大合同事项。
(二)集团公司法务部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履行监督、纠纷处理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1.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立项、谈判、签订、履行及变更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结算和账务处理等工作。
3.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合同管理。
三、合同的立项和谈判(一)业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和资信调查,确保合作方的可靠性和信誉度。
(二)业务部门在立项阶段应及时向法务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及相关背景资料。
(三)合同谈判应由业务部门主导,法务部门参与,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合同的审查和批准(一)业务部门提交的合同草案需经过法务部门法律审查,财务部门财务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审查过程中,审查部门应提出审查意见,业务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合同经审查合格后,提交至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审批过程中应有完整的决策记录。
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一)经审批同意的合同,由业务部门与对方正式签订。
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合同文本。
(二)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监督,确保公司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六、合同的管理和归档(一)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正本提交法务部门备案。
(二)法务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三)合同档案管理应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企业间的关联经营逐渐增多,集团公司已成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之一。
集团公司由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涉及各类业务合同的签署与管理成为集团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适当的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既能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又能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减少合同风险。
二、合同授权与签约(一)授权范围集团公司应设立合同授权管理部门或授权委员会,明确合同授权的范围。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合同签署前得到审查和批准,避免非授权人员签署合同。
同时,授权部门或委员会应制定明确的授权流程和权限等级,并及时更新。
(二)签约流程1. 合同起草:由各业务部门提供合同内容和要求,并交由专门的法务团队进行起草。
法务团队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业务要求,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完整、合规。
2. 审批流程: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给授权部门或授权委员会进行审批。
审批应根据合同金额、业务属性、合同类型等因素决定审批人员的层级和数量。
审批人员在阅读合同内容的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公司利益保护相一致,并确保法律风险的最小化。
3. 签订合同:经过审批后的合同,由授权部门下发给各业务部门,并由指定人员与相应的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进行签署。
签署前,应确保对方的代表具有合法的授权身份。
4. 合同备案:签署完成后,各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备案至授权部门,以便合同管理和监督。
三、合同管理与执行(一)合同管理1. 合同档案管理:授权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签订和履行的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合同档案应包含合同原件、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存档时间等相关文件,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 合同索引与分类:合同档案应根据合同类型、业务分类、合同金额和合同期限等因素进行索引和归类,方便合同的检索和管理。
(二)合同执行1. 履行义务: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的质量和期限。
2. 监督检查:授权部门应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活动。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合同的需求方、承办方、合同标的、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确保各方权益明确。
第四条合同应当由经办人按照授权程序签订,并尽量避免擅自增加、减少合同内容或擅自变更合同标的。
第五条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时,应当合理规避风险、明确违约责任,并经管理层审批。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并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八条合同双方有变更合同内容的需求,应当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和生效时间。
第九条合同解除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且经集团公司管理层批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程序操作,并保留合同解除的相关证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任何部门、单位未履行或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视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以上是关于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希望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维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中国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归口、统一流程、统一文本)、“三全管理”(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发挥“三项作用”(服务管理、服务监督、服务决策),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财政补贴、政策性收入及行政性规费税支出、纳入“四项经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管理的支出或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外,企业经济活动对外付款或收款(回款)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对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范围、金额标准等,由各单位在合同管理办法或财务报销办法中具体确定。
严禁将大额合同分拆为零星小额采购规避签订合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特指经济合同,是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与其他民商事主体之间,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主要分为以下七类:(一)投资类合同:包括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投资协议、合资协议、合作协议、合资合同等资本性支出项下的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合同、资产并购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等并购合同;(二)基建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建安合同及其他基建类合同;(三)物资类合同:包括基建物资采购合同、生产物资采购合同、电煤采购合同、燃气采购合同、办公行政采购合同及其他物资类合同;(四)服务类合同:包括工程服务合同、生产服务合同、信息化服务合同、金融财务服务合同、交通运输服务合同、租赁服务合同,后勤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以及管理咨询与服务合同、培训合同等其他类服务合同;(五)销售类合同:包括购售电合同、供用热合同、煤炭销售合同、煤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工程及服务销售合同、设备销售合同、进出口贸易合同、副产品销售合同、资产处置合同、CDM合同及其他销售类合同;(六)融资类合同:包括: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循环贷款合同、透支合同、贴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备用信用证协议、保函等担保合同,信托产品合同,以及债券发行协议等其他类融资合同;(七)其他类合同:包括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意向书、综合授信协议、承兑协议、账户管理协议等非资财合同,以及承诺函、支持函、安慰函、授信协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并涉及民事责任承担(支付、赔偿及违约责任等)的特殊文件等。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指集团公司针对合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1. 合同目录: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目录,明确记录和管理各类合同的主要信息,便于合同的查询和监管。
2. 合同签订程序:规定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合同需经过哪些部门或个人审批,并要求在签订合应保证相关部门的参与与审批流转。
3. 合同审查: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审查部门或岗位,负责对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合同履行管理:要求各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合同的履行进度和质量,避免因履约问题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5. 合同变更管理: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原则,明确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要求进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
6. 合同存档管理:建立合同存档管理制度,要求合同的存档、归档和保管,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阅。
7. 合同风险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对合同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
8. 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划分,明确集团公司应如何处理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包括与合同相应的争议解决方式。
9. 合同经济效益评估:要求对合同履行的经济效益进行定期评估和,为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10. 合同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其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合同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内容,具体的办法还需要根据集团公司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责任部门为合同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如下工作: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指导意见和相关制度和程序,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2、负责公司列席的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合同的审批、签署、履行、监督、评估和培训等具体工作;4、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对各类合同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四、合同管理的职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1、审查拟签合同的合法性及其一致性和可行性,审定合同的格式并规定合同的条款,处理合同中的争议,防范和解决风险等;2、表达公司的合同意图,履行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3、关注公司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并加强对交易对方的风险评估,提前发掘潜在问题,有效防范风险;4、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基础数据和标准,以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
五、合同管理的流程1、合同的准备:指根据商务中的协商或项目的实际需要起草合同稿,并就具体条款进行商议;2、合同的审批:指根据公司规定流程,对准备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3、合同的签署:指合同经过合法性审查后,由签署人或授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对于齐全原件合同,应予以归档。
4、合同的履行:指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限制和要求履行合同,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5、合同的管理:指依据合同管理标准和程序合理组织、规范管理合同,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的存储、分析、评估及更新。
六、合同管理的监督1、合同管理办公室应对本部门内一切合同实行监督,进行合同履行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2、各级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本部门内合同的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境外控股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以及所属单位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资企业章程、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文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制,按照谁订立、谁履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2—(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指定相关所属单位签订的跨专业板块项目合同;(三)集团公司组织签订或审批的重大融资类合同;(四)所属单位签订的股权类合同;(五)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六)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合同。
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所属单位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以本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二)以其下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三)集团公司授权其管理的合同;(四)其他合同。
第八条集团公司管理或审批的合同属于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专业分公司、所属单位管理或审批:(一)集团公司授权专业分公司或所属单位决策的项目;(二)限制知悉范围的海外项目及其他敏感项目;(三)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需要授权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由法律事务部办理授权手续。
第九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3—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查或起草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办理签约授权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三)组织或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法律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四)组织审查所属单位上报审批的合同,办理审批手续;(五)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六)会同信息管理部门组织集团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七)组织编制、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八)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力法第一多⅛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集团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二)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涉及集团公司承担义务的承诺函、保证函等不具有履行标的的非合同性文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_28好能及贵修第四条经营管理部职责经营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合同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规范、监督、检查其执行。
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合同标准(或示范)文本,并规范、监督、检查其执行。
(二)负责审查合同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计价依据、合同标的,合同结算、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三)负责组织招标类合同送审、签约、装订,对非招标类合同履行审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
(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办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等法律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六)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台帐、分发、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单位)职责合同承办部门(单位)是指按职责分工确定或由集团公司领导指定,包括工程一部、工程二部、机电设备部、征地拆迁部、投资开发部等业务部门和运营分公司、置业公司等分子公司。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根据项目情况组织招标代理等单位参照合同标准文本(或类似合同文本)编制或审查合同条款。
(-)负责非招标类合同的谈判、送审、签约、装订。
(三)负责承办合同的履行。
(四)保管与承办合同有关的资料,如合同书、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文件等)、电话记录和对方当事人资信等材料,并及时整理移交。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第三条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达成的有关权益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可以包括购销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供应商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由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必须经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查,并由公司法务部门协助进行合同谈判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集团公司的授权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第十条合同的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的目的、履行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一条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等。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的内容进行备案并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应当通知合同的履行部门,并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第三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必须经过集团公司的批准,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范围、期限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落实。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集团公司的批准。
第十七条合同解除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关的处理工作,如退款、清算等。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第十八条合同履行的监督责任属于合同的履行部门。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部门应当保证合同的及时履行,并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一、引言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各项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效力,并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部门与外部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立项阶段1.1 审批程序1.2 立项程序1.3 风险评估2. 合同签署阶段2.1 合同起草2.2 合同审查2.3 合同谈判与签署3. 合同执行阶段3.1 合同履行监督3.2 变更管理3.3 违约处理4. 合同归档阶段4.1 合同归档流程4.2 合同档案管理四、合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1.1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宣贯 1.2 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与监督1.3 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2. 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2.1 合同立项与审核2.2 合同签署与执行2.3 合同风险评估与控制3. 协作单位的责任与义务3.1 提供真实、准确的合同信息3.2 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查与监督3.3 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提供约定的服务五、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的明确与合法性2. 合同的风险识别与评估3. 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测与控制4. 合同的变更管理与授权机制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程序6. 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解决六、附件1. 合同立项申请表格2. 合同审批流程图3. 合同履行监督记录表4. 合同风险评估模板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法- 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合同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2.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调整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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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六)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本公司和下属单位的合同履行,建立合同履行中资料收集保存和合同纠纷预警机制;(八)参与本公司经济纠纷的处理;(九)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汇总、分析, 定期向本公司领导及集团管控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合同管理统计分析和工作报告制度;(十)对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并对他们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一)其他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各公司的规划、技术、财务、审计、监察等综合管理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或专人)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参加合同评审,对合同的相关质量、参数、合法性、技术指标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合同条款的审核,对合同履行及履行后的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与合同管理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合同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一)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建立合同档案;(二)参与本部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三)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合同经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四)督促合同经办人员保管好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并及时归档;(五)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员应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并经过必要的法律业务培训。
各公司应当保持合同管理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将合同管理员名单报集团管控部备案。
第十三条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代理人及其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发给专项委托代理人《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发给长期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长期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事项以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职责界定,专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金额界定。
长期委托代理人每单位设1-5人,一般委托期限为一年,专项委托代理人一般一事一委托。
第十四条《专项授权委托证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被授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好。
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二)业务素质好。
业务熟练,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三)法律意识强。
认真学习《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有关条款并能在工作中运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不得将其转借他人或用作其它证明,否则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人工作变动时,应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交回核发证件的合同管理部门。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每年年终审核一次,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经办。
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情况分别做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收回法人授权委托证书等决定。
第十五条委托代理人职责:(一)委托代理人在代理事项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二)对需报请上级领导批准的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三)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四)负责整理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签订完毕后应及时将资料上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前的准备第十六条在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背景和风险分析,包括业务背景分析、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分析、双方履行能力分析、政策/法律风险分析等。
对于首次合作的业务对象或新的业务模式(包括新开发的业务领域或新的业务形式),应当就前述分析结果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各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系统。
第十八条对于首次进行合作的业务对象,应当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分析,包括:(一)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 .贷款卡;3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当月/季的财务报表;4 .股东的构成及出资比例;5 .企业涉诉情况;6 .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的业务的,应当出具相关的许可证书。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证照应当有年检记录。
(二)对方提供的资料不清晰、不完整或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进行实际调查。
包括但不限于:1 .在对方当事人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阅其企业基本信息;2 .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调查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第十九条拟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大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担保。
第二十条重大合同的谈判应当有法律顾问参加。
法律顾问不能现场参加谈判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当及时将谈判情况传递给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应当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供合同经办部门参考。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指企业收购和兼并、重大资产处置、合资合作及其它法律关系复杂或数额较大、可能对企业及出资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一条要妥善保管谈判过程中的电报、电传、信函、图表等书面资料。
在谈判过程中有不同意见,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方,避免因缔约过失而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节合同评审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评审。
通过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评审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前进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评审可通过会签方式进行。
(一)签订合同,无论是否涉及公司其它单位,都要进行评审。
(二)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的合同,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合同谈判单位及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等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相关单位在《合同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
(三)虽未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的合同,但单个合同标的30万元(含)以上的,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等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相关单位在《合同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
(四)虽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但属常规产品购销框架协议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在经过批准的框架范围内组织本部门内部相关人员,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相关人员在《合同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
第二十四条一般合同的评审根据合同的类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综合管理部门参加。
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由主管领导指定合同评审组织部门。
重大合同的评审,应当由业务主管领导主持。
第二十五条合同评审前,合同经办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向各有关评审部门提交可行性分析和合同草案。
提交评审的合同草案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清楚。
未提交合同可行性分析或合同草案主要条款缺失的,评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合同评审的要点包括:业务的可行性、合同的严密性、可履行性、合同技术条款的适宜性、内容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风险评估及对策等。
参与合同评审的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并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提出意见。
合同经办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业务的可行性及技术条款的适宜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合同评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应当给评审部门预留合理的评审时间:一般合同评审时间为一个工作日以上;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评审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以上;法律关系特别复杂的合同,评审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以上。
第二十八条合同经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给参加评审的各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各公司不得为系统外企业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各公司拟签订融资合同的,除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审批以外,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