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者征收的一种环境管理费,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于环境保护和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排污费的概念、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排污费的概念。
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征收的一种费用,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排污费的征收是一种环境管理的手段,可以有效地调控企业的排污行为,促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污染物的环境影响等因素来确定的。
政府会根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管和征收。
征收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到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从而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再次,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根据相关的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测和核算,然后按照一定的费率进行计算,确定排污费的具体数额。
企业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排污费的申报和缴纳,以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综上所述,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于环境保护和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地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管和征收。
企业也需要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推动清洁生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投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局面。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有所帮助,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出台了排污费征收制度,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节约资源。
本文将探讨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指排放单位根据对应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进行缴纳的费用。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国情、地区特点以及环境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排放物种类确定的单项标准,二是根据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确定的综合标准。
1. 单项标准单项标准针对不同污染物的排放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在某国家制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对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设置了单项标准,企业根据废气排放中这些污染物的浓度进行缴费。
2. 综合标准综合标准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即企业根据排放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污费的征收。
这种标准一般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调整,以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污染。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正确计算排污费可以避免企业因为付费问题而面临罚款或处罚。
1. 单项计算方法单项计算方法是根据排放物的浓度和排放量来计算排污费。
以废气排放为例,企业首先需要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然后根据排放标准中设定的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污染物浓度 ×排放量 ×费率2. 综合计算方法综合计算方法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以废水排放为例,企业需要监测废水的排放量和超标排放倍数,并根据制定的排污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排放量 ×超标排放倍数 ×费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排污费计算方法和费率并不完全相同,企业在计算排污费时应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排污费的优势和应用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推行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它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环境风险和资源浪费。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一、收费依据《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二、收费标准(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征收的费用,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投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就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一般由国家环保部门或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
一般来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会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不同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会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产生影响,排放量越大、浓度越高的污染物,征收的排污费也会相应增加。
二、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1. 排污费的计算公式。
排污费的计算一般采用以下公式,排污费 = 排放因子× 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系数× 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
其中,排放因子是指单位产品或产能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是指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物量;污染物排放系数是指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是指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的系数。
2. 排污费的计算步骤。
(1)确定排放因子,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
(2)监测排放量,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获取实际的排放量数据。
(3)计算污染物排放系数,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计算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系数。
(4)调整系数计算,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
(5)计算排污费,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排污费用。
三、排污费的缴纳方式。
排污费的缴纳方式一般由当地环保部门规定,一般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排污费缴纳到指定的账户,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排污费的意义。
排污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激励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排污费的征收也为环保部门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监测等工作,从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进行征收的费用,是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确定,对于企业的环保投入、生产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征收标准是指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排放所征收的费用标准。
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环境容量等因素,科学确定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在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过大负担。
同时,也要考虑到排污费对企业环保投入的激励作用,合理设置排污费征收标准,能够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两种,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和按污染物浓度计算。
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指根据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来确定排污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这种方法,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越多,需要支付的排污费就越高。
按污染物浓度计算是指根据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来确定排污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这种方法,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越高,需要支付的排污费就越高。
在实际应用中,排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会综合考虑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浓度等因素,通过建立科学的排污费计算模型,确定合理的排污费收费标准。
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的环保投入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达到最大程度地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总之,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确定,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时,能够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征收的费用,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进行科学确定。
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确定,以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
同时,排污费征收标准也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治理设施等因素进行差异化确定,以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1. 排污费计算公式。
排污费计算公式一般为,排污费 = 排放污染物量×排污费单价。
其中,排放污染物量可以根据企业的监测数据或者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算;排污费单价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环境敏感程度、治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2. 排污费计算步骤。
(1)确定排放污染物量,企业应当通过监测设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获得排放污染物的准确数据。
(2)确定排污费单价,排污费单价由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确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
(3)计算排污费用,根据排污费计算公式,将排放污染物量与排污费单价进行相乘,得出应当缴纳的排污费用。
三、排污费征收的意义。
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过度排放污染物,推动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
此外,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环境治理资金,用于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环境修复等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结论。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合理确定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科学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或排放总量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所征收的费用。
排污费的征收旨在引导和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1. 标准制定依据。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类型、浓度、排放量以及环境容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
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环境保护投入,既要保证环境质量,又要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标准的确定原则。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遵循“污者付费”和“污染者负担”原则,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
标准的确定应当合理公正,既要保证环境保护的需要,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避免对企业的过度压力。
二、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1. 排污费的计算公式。
排污费的计算一般采用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量和环境容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的计算公式为,排污费 = 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容量调整系数。
2. 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
(1)确定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和浓度;(2)测算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3)根据环境容量调整系数对排污费进行调整;(4)按照计算公式计算排污费。
三、排污费征收的管理与监督。
1. 管理机构。
排污费征收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具有环境保护职能的政府部门,负责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的制定、计算方法的确定以及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监督机制。
排污费征收的监督机制应当是多方参与的,包括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排污费的征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和合理。
四、排污费的使用。
排污费征收的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用于改善环境质量、修复生态环境、推动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等方面。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五、结语。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的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排污费征收的公平公正和环境保护的效果。
排污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排污费计算标准及方法排污费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所产生的费用。
排污费的征收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
下面将介绍排污费的计算标准及方法。
一、排污费计算标准。
排污费的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标准:1. 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和检测,按照超标排放的情况进行罚款。
2. 污染物排放总量标准,根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进行计算,按照超出排放总量的部分进行罚款。
3. 污染物排放绩效标准,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绩效评估,按照不达标的情况进行罚款。
以上是排污费计算标准的一般方法,具体的计算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排污物种类和排放量,企业首先需要确定自身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可以通过监测、检测等手段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2. 计算排污费用,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等因素,按照相关的计算标准进行排污费用的计算。
3. 缴纳排污费用,企业在计算出排污费用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排污费用上缴给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
4. 监督检查,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会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用,并且达到排放标准。
以上是排污费的计算方法,企业在进行排污费计算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排污费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之,排污费的计算标准及方法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合理计算排污费用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避免因违规排放而产生的罚款和其他不良后果。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排污费的计算工作,积极加强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三年一月二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
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排污费征收依据、缴纳程序、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依据、缴纳程序、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缴纳排污费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政府对企业、单位排放污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进行征收的费用。
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排污费的征收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政府制定,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情况进行差别化调整。
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排放浓度:排污费的征收标准通常与排放浓度相关。
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治理成本,政府会规定不同的排放浓度限值,企业如果超出限值就要支付相应的排污费。
2. 排放量:排污费征收标准还与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关。
一般来说,排放量越大,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就越高。
3. 污染物种类:不同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不同,所以政府也会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制定不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4. 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生产过程和排放特点也会影响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一般来说,高污染行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会相对较高。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以下是两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 按排放浓度计算:对于涉及到排放浓度的污染物,可以根据浓度与限值的差距来计算排污费。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排放浓度 - 排放浓度限值)× 排污系数× 基准费率其中,排污系数是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治理成本确定的,基准费率是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费率。
2. 按排放量计算:对于涉及到排放量的污染物,可以根据实际排放量来计算排污费。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实际排放量× 排污系数× 基准费率其中,排污系数和基准费率的确定同样需要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治理成本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计算方法只是一种简化的方式,实际征收过程中还会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企业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排污费征收实践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排污费征收方面的实践存在差异,下面简要介绍一些常见的例子:1.中国: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排污费征收国家之一。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的费用。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指确定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和具体计算方法。
下面将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确定的。
在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时,通常会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的排放标准。
此外,还会考虑到排污物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程度,以及企业的经济实力等因素。
具体来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确定的基本征收标准;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个性化征收标准。
基本征收标准是指对不同种类的污染物按照一定的排放标准和费率确定的费用,而个性化征收标准则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治理设施等因素进行调整的征收标准。
二、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是指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确定具体的费用数额。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数据,结合相关的排放标准和费率,进行费用的计算。
具体来说,排污费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数据收集,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等;其次是根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的排放标准,计算出企业实际的排放量和浓度;最后是根据排放量和浓度,按照相应的费率进行费用的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排污费的计算方法还会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跨区域排污、联合排污等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计算。
综上所述,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是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及《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缴纳排污费,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当量值见表1和表2)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2、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色度当量值见表3。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X超标倍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4、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北京市SO2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SO2排污费1.20元,低硫煤每公斤SO2排污费0.50元。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是指政府根据排放污染物的性质和数量,对排污单位征收的环境保护费用。
排污费征收标准是指确定排污费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确定,是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依据。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排污单位的排放情况等。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是排污费征收的法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等。
环境保护政策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包括对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具体规定。
排污单位的排放情况是指排污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等情况,是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重要依据。
2.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计算方法是确定排污费的具体数额的方法。
一般来说,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包括按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用分类征收、差别化征收的原则,确定不同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用。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是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执行。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执行是指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排污单位进行具体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执行需要政府环保部门、税务部门、排污单位等多方合作,确保排污费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1. 政府环保部门的责任。
政府环保部门是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执行主体,其主要责任包括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对违规排污单位进行处罚等。
政府环保部门需要建立健全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执行机制,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 税务部门的支持。
税务部门是排污费征收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责任包括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排污单位进行具体征收工作、监督排污费的使用情况等。
税务部门需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含附件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一) 污水排污费。
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除《条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方法外,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范本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范本征收排污费是一种行政法律制度,旨在通过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费用来激励和引导企业采取减排措施,从而促进环境保护。
不同地区对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下面将给出一个典型的范本来介绍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征收标准1. 标准的制定征收排污费的标准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并根据当地环境状况、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情况进行测算和调整。
2. 政策导向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体现经济手段、环境约束和社会公平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3. 区域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质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征收标准进行差别化制定,以满足不同区域的环境治理需求。
二、计算方法1. 污染物种类分类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应根据不同污染物的种类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计算方法。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等。
2. 排放量测算企业应当对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准确测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环境监管部门报告和备案。
排放量的测算应当采用合理、科学的方法,如采样监测、在线监测等。
3. 排污费计算公式根据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排放量的测算结果,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计算排污费:排污费 = 排污系数× 排放量其中,排污系数是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特性和影响程度确定的系数,反映了单位排放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排放量是指企业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量。
4. 征收周期排污费的征收周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一般为月度、季度或年度。
对于排污量较大的企业,可以考虑缩短征收周期,以增加排污费的透明度和监管效果。
总结:以上是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一个范本,实际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政府部门应根据当地环境状况、污染物类型、排放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并确保征收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范本(2篇)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范本一、引言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指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依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以及环保政策要求,对企业征收相应费用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推动企业对污染物的减排,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范本。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范本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和相关法规,制定合理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重要的环境管理措施之一。
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等因素,可以制定如下排污费征收标准:1. 大气污染物排放费标准:根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费用征收标准。
例如,单位排放的二氧化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按照每吨超排的二氧化硫收取XX元的费用。
2. 水污染物排放费标准:根据排放的水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费用征收标准。
例如,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按照每吨超排的化学需氧量收取XX元的费用。
3. 固体废物排放费标准:根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总量,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费用征收标准。
例如,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按照每吨超排的危险废物收取XX元的费用。
三、排污费计算方法范本企业排污费的计算方法是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相关费用标准进行费用计算。
下面是一个排污费计算方法的范本:1. 大气污染物排放费计算方法:根据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每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量乘以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得出企业应缴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费。
2. 水污染物排放费计算方法:根据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每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量乘以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得出企业应缴纳的水污染物排放费。
3. 固体废物排放费计算方法:根据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总量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每种固体废物的超标排放量乘以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得出企业应缴纳的固体废物排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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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三年一月二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
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第八条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九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条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章排污费的征收第十一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第十二条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第四章排污费的使用第十八条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完)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总汞0.00052.总镉0.0053.总铬0.044.六价铬0.025.总砷0.026 总铅0.0257.总镍0.0258.苯并(a)芘0.00000039.总铍0.0110.总银0.02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1.悬浮物(SS) 4) 0.5 12.生化需氧量(BOD513.化学需氧量(COD) 114.总有机碳(TOC)0.4915.石油类0.116.动植物油0.1617.挥发酚0.0818.总氰化物0.0519.硫化物0.12520.氨氮0.821.氟化物0.522.甲醛0.12523.苯胺类0.224.硝基苯类0.2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26.总铜0.127.总锌0.228.总锰0.229.彩色显影剂(CD-2)0.230.总磷0.2531.元素磷(P)0.0532.有机磷农药(以P计)0.0533.乐果0.0534.甲基对硫磷0.0535.马拉硫磷0.0536.对硫磷0.05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0.2538.三氯甲烷0.04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I计)0.2540.四氯化碳0.0441.三氯乙烯0.0442.四氯乙烯0.0443.苯0.0244.甲苯0.0245.乙苯0.0246.邻-二甲苯0.0247.对-二甲苯0.0248.间-二甲苯0.0249.氯苯0.0250.邻二氯苯0.0251.对二氯苯0.0252.对硝基氯苯0.0253.2.4-二硝基氯苯0.0254.苯酚0.0255.间-甲酚0.0256.2.4-二氯酚0.0257.2.4.6-三氯酚0.0258.邻苯二甲酸二丁脂0.0259.邻苯二甲酸二辛脂0.0260.丙烯晴0.12561.总硒0.02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