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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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多年来,两部制电价对于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固定成本及运行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深入,部分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优化调整生产结构,短期内出现了企业开工不足,基本电费支出占比提高现象。
为支持企业转型,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决定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一)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
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二)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
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
电力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时,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对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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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1〕210号)各市、县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上网电价(一)我省统调火电、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含税,下同)。
调价后,我省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6元。
调整后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见附件1。
(二)“皖电东送”火电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
(三)鉴于我省非统调小水电企业经营困难,上网电价也相应上调,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二、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除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用电外,将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到0.8分钱。
三、调整电网销售电价(一)我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2.4分钱。
因居民电价暂不调整,我省除居民以外,大工业(含中小化肥)、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统一上调2.66分钱。
(二)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结构。
适当提高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的比重,将大工业基本电价提高2元,相应降低大工业电度电价提价标准。
具体见附件2。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暂停执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同时将用电侧高峰时段电价上浮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具体见附件3。
(四)对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
具体方案由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doc国家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doc国家发展](https://img.taocdn.com/s3/m/b69f2840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b6.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doc国家发展特急发改价格[2006]1233号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省(市)进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中电网公司: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进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阻碍,华中电网有关省(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不为:湖北省1.60分钞票、湖南省1.85分钞票、河南省1.32分钞票、江西省1.3分钞票、四川省1.48分钞票、重庆市1.03分钞票。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电价具体水平见附件七。
(二)对2006年底往常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
如环保部门在线检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取消湖南省超发电价,发电企业在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四)将二滩公司送四川和重庆电量的上网电价分不提高到每千瓦时0.278元和0.268元(重庆市未到位部分,下次电价调整时优先解决);将四川净送重庆的9亿千瓦时电量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为0.262元;将重庆市小水电最低爱护价提高为每千瓦时0.205元。
(五)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不调整为:湖北省0.367元、湖南省0.3875元、河南省0.3342元、江西省0.37元、四川省0.3328元、重庆市0.3223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https://img.taocdn.com/s3/m/4eb9a8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2.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一)将销售电价由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逐步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
(二)将现行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三)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要考虑用户及电网企业承受能力,分步实施,平稳过渡。
二、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是指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价格。
2024河南电费收费标准
![2024河南电费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e3ea00b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f6.png)
2024河南电费收费标准2024年河南电费收费标准将作出一些调整。
根据市场价格和经济发展情况,给出以下电费收费标准:一、居民生活用电:1. 阶梯计价制度:- 阶梯一:0-150度,0.6元/度;- 阶梯二:151-400度,0.8元/度;- 阶梯三:401度以上,1.0元/度。
2. 峰谷电价制度:- 高峰时段(8:00-20:00)单一电价:1.2元/度;- 非高峰时段(20:00-8:00)单一电价:0.8元/度。
二、工业用电:1. 工业一般用电:- 高压:0.6元/度;- 中压:0.8元/度;- 低压:1.0元/度。
2. 工业重点用户用电:- 高压:0.5元/度;- 中压:0.7元/度;- 低压:0.9元/度。
三、商业用电:- 高压和中压:0.8元/度;- 低压:1.0元/度。
四、农业用电:- 高压:0.4元/度;- 中压:0.6元/度;- 低压:0.8元/度。
五、其他用电:- 照明:0.8元/度;- 办公用电:1.0元/度;- 公共设施用电:0.8元/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当地电力公司公布的标准为准。
此外,为了鼓励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府还会出台一些激励政策,例如对于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用户给予一定的优惠,并对使用高能效设备的用户进行一定的补贴。
总之,2024年河南电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市场价格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旨在合理分配电力资源,推动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希望通过这样的调整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河南省经济的稳定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居民和企业的用电需求,2024年河南电费收费标准将作出一些调整,以期合理优化电力资源的分配,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首先,对于居民生活用电,新的电费收费标准将采用阶梯计价制度和峰谷电价制度相结合。
阶梯计价制度将对居民生活用电进行分层次的定价,以鼓励节约用电。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及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及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6d153da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65.png)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及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成发改价格[2012]971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及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2〕971号)各有关县(市)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成都电业局: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理顺电价关系,发挥价格机制对用电需求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电能,并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照国家和全省的统一部署,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46号)规定及要求,结合现行供电体制和在我市的省电力公司控股公司(简称“省控股公司”,下同)供区的实际情况,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对在我市的省控股公司分别进行了电价成本监审,并召开了制定城乡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听证会。
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参加人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在我市的省控股公司供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同时形成了城乡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市的省控股公司供区的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全面实行阶梯电价,并实行新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由于四川电网居民趸售电价将从2012年9月1日上调,购电成本有所增加,根据成本监审和测算,对在我市的省控股公司居民生活电价作适当统筹调整,并形成新的阶梯电价和合表用户电价。
(一)我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等7个省控股公司的供区内,已完成了户表改造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其生活用电一律实行阶梯式电价;此外的其他城乡居民用户和享受居民生活用电的非居用户,则执行新的合表用户电价。
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
![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8b4e8540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ff.png)
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用电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我认为有必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以下是我对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一、提高居民用电的基本生活保障电价。
在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中,应该合理划定低阶梯用电价格,确保居民用电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样可以促使居民节约用电,减少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建立合理的阶梯电价分级标准。
制定合理的阶梯电价分级标准是完善该政策的核心。
应该根据不同区域的能源资源和能源分配情况,制定不同的分级标准,以反映能源供需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不同阶层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尽量避免因电价上涨而给困难家庭造成影响。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电费补贴机制。
对于居民用电量大于一定程度的用户,可以适当提高电费的阶梯价,但也应该建立电费补贴机制,对经济困难的家庭进行适当补贴,确保他们的用电需求。
电费补贴可以通过社会福利补贴方式或者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等形式进行。
四、提高居民用电计量水平。
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也需要提高居民用电计量水平。
一方面,可以推广使用智能电表,实现对居民用电的精确计量,减少用电计量误差。
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用电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推广节能用电理念。
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核心是鼓励居民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
因此,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加大对居民的节能用电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节能意识,培养居民的节约用电习惯。
可以通过电视广告、宣传手册、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居民普及关于节能用电的知识和技巧。
六、加强居民用电行为管理。
除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外,还需要加强对居民用电行为的管理。
可以通过建立居民用电行为评估机制,对用电浪费较严重的居民进行惩罚,同时给予用电节约显著的居民一定的奖励,以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用电习惯。
以上就是我对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
阶梯电价相关材料
![阶梯电价相关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7edcb67a31b765ce050814d5.png)
阶梯电价要兼顾公众利益国家实行阶梯电价的最大目的应该还是节能降耗,这点毋容置疑。
但是,设计上应该公平,照顾低收入群体。
一是兼顾老百姓用电负担与电力企业之间的利益。
对于低收入者,在基本用电范围内电费应该下降。
二是兼顾用电量低者和奢侈用电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普通百姓的生活用电标准应适当降低价格,而对于奢侈用电者,要大幅度提高超出部分的用电价格,这样对富人才有效,才能达到鼓励节电的目的。
三是照顾低收入群体的用电。
月用电80度以下的用户,电价下调15%。
阶梯电量在一个约定的用电结算周期内,把用电量分为两段或多段,每一分段用电量范围阶梯电价内都有一个单位电价,这个用电量称为阶梯电量。
单位电价在分段内保持不变,但是单位电价会随着分段不同而变化。
具体方案对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按阶梯式累积进阶的方式进行计收电费,具体方案是,根据以往的用户的消费数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每月每户用电基准用量,然后将用户每月用电量超出基准用量的部分再从最低到高做阶梯式分段,不同段别设有不同的额外收费单价,额外收费单价一般是随着超用量由低到高而逐渐将加高。
旨在弘扬节约控制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比如,某些城市某年的用电收费标准为:低于某用量时一单位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不调整,仍为0.538元/千瓦时;51~200千瓦时部分,阶梯电价单价为0.568元/千瓦时;超过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638元/千瓦时。
例如市区某家X月份的用电量为96千瓦时,其电费计算如下:基本电费部分:96千瓦时×0.538元/千瓦时=51.65元;超出50千瓦时的调价电费:(96-50)千瓦时×(0.568-0.538)元/千瓦时=1.38元;电费合计51.65+1.38=53.03元。
“阶梯式电价”机制可有效地抑制电力浪费现象,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比纯粹“口号倡导型”节约用电更加有效。
电价改革大环境中国整体阶梯电价电价改革会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目前很难期望大范围的电价改革。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afd0a9e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59.png)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沪发改价管〔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0〕19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城投水务集团、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各区属供水、供气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居民阶梯价格政策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本市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上海市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本市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增加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申请选择执行居民阶梯平均价格。
用水、用电、用气可增加的阶梯基数分别为每户每年100立方米水量、每户每月100千瓦时电量、每户每年度150立方米气量。
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发布相关申办细则,为居民用户提供营业窗口办理和“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移动端等线上申请办理渠道;通过营业网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一户多人口”政策及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加强对营业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对接,保障政策平稳实施。
四、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31日。
2024年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89bd6a1d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f5.png)
2024年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为正确贯彻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____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实施,根据____市发展改革委《____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____》(沪发改价管【____】____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同意,____市电力公司本着“你用电,我用心”的优质服务理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具体如下: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时间根据《实施方案》,____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____月份抄见电量起)。
二、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____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客户。
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客户____的电表(合表客户除外)为单位。
(二)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客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如学校、养老院等),暂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电价水平按照每度电____元的居民阶梯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三、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及电价水平____市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
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分档电量和电价水平见下表:1注。
①____年____-____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____个月计算(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____月共计____个月)。
即第一档户均____度(含)、第二档为户均____度(含)、第三档为超过____度的部分。
____年起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____个月计算,抄见电量也为1-____月共计____个月。
②分时居民客户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第二、第三档分别按____元、____元的平均加价水平执行;____月份抄见电量起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8bb55f908a1284ac85043af.png)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行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实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一)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且对应一个房产证明(或宅基地证,下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二)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用户,如果户口簿地址与用电地址相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三)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同一用电地址对应着多个房产证、或两个及以上户口簿的住宅,认定为“合表”居民用户。
(四)因历史原因,一户居民的一处住宅在电网企业登记有两个及以上单独装设电能表用电情况的,可以暂按电能表分别执行阶梯电价,但应逐步归并为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对应一块电能表。
二、执行周期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一)对于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自电网企业上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至本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作为一个执行年度;对于使用实收制量控卡表的居民用户,以日历年度为执行年度。
(二)年分档电量的确定。
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1.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电网企业归档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2.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非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电网企业应按改类前当年执行年度居民用电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改类业务;非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时,按改类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https://img.taocdn.com/s3/m/7416740e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f3.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2•【分类】问答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答记者问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就《通知》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什么是分时电价机制,为什么要实施分时电价机制?答: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
在集中用电的高峰时段,电力供求紧张,为保障电力供应,在输配环节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障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需要调动高成本发电机组顶峰发电,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反之,在用电较少的低谷时段,电力供求宽松,供电成本低的机组发电即可保障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
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
分时电价机制又可进一步分为峰谷电价机制、季节性电价机制等。
峰谷电价机制是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季节性电价机制是将峰平谷时段划分进一步按夏季、非夏季等作差别化安排,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问:现行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如何,发挥了什么作用,存在哪些问题?答: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逐步在各地推行分时电价机制。
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份实施了分时电价机制,各地分时电价机制在具体执行上有所不同。
例如,各地普遍按日划分峰、平、谷时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省份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尖峰时段;四川等地按月划分丰水期、枯水期,对电力供应紧张的枯水期进一步执行丰枯电价;上海等地按季划分夏季、非夏季,对盛夏用电高峰期执行更高的季节性电价。
2023最新家庭电费阶梯价格表(公布)
![2023最新家庭电费阶梯价格表(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c94f74fb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f3.png)
2023最新家庭电费阶梯价格表(公布) 2023最新家庭电费阶梯价格表1.第一档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是很实惠的。
2.第二档用电量处于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
3.第三档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
不同地方的电价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电费收费不合理如何投诉1、电费的定价是由物价局来核定的,若是存在不合理收费,可以向当地的物价局提出意见。
如果出现了乱收费的问题,经过核实之后,就会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
2、先将出现不合理相关时间的电费账单打印出来,将其提交给供电公司进行反映、投诉。
看下是否是因为收费不合理或者失误导致的原因,若是他人失误导致的,可以直接向供电公司反映,或者要求对方赔偿。
3、如果供电公司不予治理,将电费的缴费单子收集好,向物价部门或者通过12315来投诉,诉求是合理的,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4、对于电费的收取规定,物价局还有政府要实时监控,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取电费的时候,另外再收取其他的费用,一旦发现就会按照规定来处罚。
夏天怎么省电1、选用节能灯、节能灯比普通白织灯省一大半电。
节能灯的使用是很大的部分;及时清洗电水壶内电热管上的水垢,水垢会影响热度传导,因此及时清洗可以省却很多时间。
2、用电熨斗熨烫衣物时、在通电初始阶段先熨需要较低温度的衣物:待温度开高后,再熨需要较高温度的衣服;断电后、再熨需要较低温度的衣物。
3、用洗衣机时,衣物先进行浸泡、把特别脏的地方搓洗一下,可以减少洗涤时间,减少耗电。
用电饭锅煮饭时,在电饭锅上蓝上毛巾,可以减少热量损失。
4、夏天空调温度不要设定太低,冬天热空调不要定温太高、用空调时不要门窗大开,滤网两三周清洗一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3b03215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be.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各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这次电价调整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试点推行。
试点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
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25f47da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eb.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京发改[2012]831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2〕83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要求,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电量标准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范围及方式(一)本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均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即: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880千瓦时(24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全年在288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400千瓦时×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全年超过48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由于用户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更换不同结算方式表计等情况后,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按该月至年底的月数计算的分档电量标准执行阶梯电价,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8b72935a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bb.png)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指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居民节约用电、促进电网公平调度、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本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电网覆盖的居民生活用电。
二、电量档次划分居民阶梯电价按照用电量划分为三个档次,各档次电量按照以下方式划分: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档电量标准。
三、电价计费方式居民阶梯电价按照“一户一表”用户执行。
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四、实施时间居民阶梯电价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
五、计费周期居民阶梯电价计费周期为一个月,即按月抄表收费。
对于按日结算的居民用户,可采取按日结算的方式收缴电费。
六、优惠政策为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在阶梯电价基础上,实行以下优惠政策:1.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采取每户每月减免15度电的措施。
具体操作方式由当地民政部门与当地电网企业协商制定。
2. 对城乡困难群体,由当地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电网企业根据证明材料减免电费。
3. 对国家拨付经费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非营利性公共事业单位实施优惠电价。
具体优惠幅度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4.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其他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1. 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标准、实施范围和具体操作方式等,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告。
2. 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2d66a98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27.png)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2.21•【字号】成发改价格〔2015〕1042号•【施行日期】201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的通知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发改(经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要求,各地应在2015年底前制定并颁布居民用电峰谷电价制度,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经研究并请示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决定在我市8个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区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8个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区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户表用户均纳入建立居民用电丰枯、峰谷电价制度的范围。
二、电价政策各相关县(市)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29号)、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丰枯、峰谷电价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川价发〔2010〕16号)、市发改委《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及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2〕971号)要求,测算当地居民用电销售侧丰枯、峰谷电价标准,并将调整后的销售电价文件报我委(价格处)备案后执行。
三、政策宣传各地在建立丰枯、峰谷电价制度后,要广泛宣传此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当地电力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供居民用户选择。
四、工作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应向社会公告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和具体办理细则。
各地要及时依法处理好出现的问题,严格依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我委反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2]831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2]8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b77702c2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20.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2〕83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要求,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电量标准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范围及方式(一)本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均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即: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880千瓦时(24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全年在288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400千瓦时×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全年超过48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由于用户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更换不同结算方式表计等情况后,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按该月至年底的月数计算的分档电量标准执行阶梯电价,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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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
台居 电峰 实施
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 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制定并颁布居民用 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
,提升
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并加大宣传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价格〔2()13〕252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
电价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
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 会公平。为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
“一户一表”是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基础。各地要结合
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对城市供电设施尤其是合表用户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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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的改造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 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设,由电 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 此增 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电网企业因 时通过 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适
政策实施效果。
三、妥善处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中的特殊问题
(一)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 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
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扰乱电价秩序。
平、合
(二)细化操作办法。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在深 入调查研究、摸清用户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
理的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
一2一
操作办
协调基础 法。对“一房多户”、“一户多人口”等具体问题,在沟通
匕,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居
乙阶梯电价制度得到顺畅执行。
为1罗嗽佩知爆泌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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