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NGO在中国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NGO在中国的发展
摘要:在国际上,以非营利、非官方为特色的NGO组织在环保、卫生、慈善和公共事务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NGO在我国的出现时间还相对较短,在政策法规、管理模式和发展方向上不甚明确,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本文中,通过分析我国NGO 组织的发展历程、现行状况,找出阻碍NGO发展的障碍,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NGO 问题分析组织发展路径探讨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NGO与政府的区别在于:它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它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 世纪80 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 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大量的社会学家将NGO称为政府和社会之外的第三部门,认为NGO 的兴起是对传统的政府——社会二元社会结构的颠覆,从而形成了新的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三元社会结构,而且未来社会中NGO 的作用会越来越大,甚至在很多领域分担政府的职能,比政府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自改革开放后,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这些变革带来了很多积极的正面效用,但也由此带来新的社会问题与矛盾。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1。为此,必须探索新的治理模式。NGO作为一种有影响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它的发展与完善在协调社会利益主体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具有政府与市场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将成为经济、政治、社会变革中的助推器
一、NGO在我国的发展概述
NGO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总的来看还不很发达,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有相当的差距。从中国现代历史来看,NGO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第二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结束;第三阶段从改革开放开始至今。本文侧重讨论第三阶段NGO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1.《社会工作》2012年9期,《关于NGO研究的文献综述》, 安连朋
学者关于NGO的界定似乎显得过于宽泛、不够精确,大多倾向于从推动和促进NGO 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定义限制得过于严格,都不同程度借鉴了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萨拉蒙教授定义2。但这是在当前中国转型时期比较现实的做法。因为如果从理想状态出发去定义现在中国的NGO,那意味着大部分组织都将被排斥在外,这不利于中国的发展3。
从当代中国看来,NGO产生和生长的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有明显的区别,因此我国学界对NGO的定义众说纷纭,研究视角各异。黄健荣在《公共管理新论》一书中将NGO界定为:NGO是政府组织和经济之外的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取向、组织成员志愿参与的正式的自治性组织的总和4。王名、刘培峰等在《民间组织通论》中将我国NGO界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具有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两个核心特征,具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性和志愿性、公益性,不是宗教、政党、宗族组织。不管是哪一种界定,NGO都必须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的特征5。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俞可平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中所阐述的: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NGO得到长足发展,表现在数量增加、种类繁多、独立性明显增强、合法性日益增大,这四个方面。但是,中国的NGO有其独特特征,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色彩。
王名在其编著的《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中指出:“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社会团体的数量增长呈现空前的势头;社会团体的发展在9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说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环境变得较为宽松,使得中国的社会团体得到长足发展。中国政府认同市场经济体制,而且确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为NGO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广的空间。在沈亚平、王骚主编的《社会转型与行政发展》这本书中,他们认为可以按照功能主义与新制度主义的观点来解释我国NGO出现的社会条件。
在我国,NGO大体上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沈亚平、王骚主编的《社会转型与行政发展》和盛红生、贺兵主编的《当代国际关系中的“第三者”——非政府组织问题研究》均有体现。他们都认为我国NGO除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外,还存在许多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俞可平教授根据
2.《非营利组织法人产权制度研究》,周美芳,复旦大学
3.《中国行政管理》,2003年3期,《中国NGO的定义与分类》,李卓
4.《非政府组织参与现代社区管理:优势、困境与定位》,王莹,2013年
5.《非营利组织社会资本对组织公信力影响研究》,沈文浩
目前已经出现的各种NGO的主要特征将其分成以下几类:同业组织、行业管理组织、慈善性机构、学术团体、社区组织、职业性利益团体、公民的自助组织、兴趣组织、非营利性咨询服务组织。王名等人根据组织性质和体制将NGO分为两大类别:会员制非营利组织和非会员制非营利组织。黄健荣根据NGO是否得到政府的扶持与资助,将NGO分为政府资助型和非政府资助型。
二、NGO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NGO 在中国是市场化改革及其相应的社会转型进程的产物,NGO 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组织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公共部门,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来自社会最基层的草根性NGO,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通常称之为“草根”组织6。中国目前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NGO 组织大概有30 万左右,民间组织总支出约占GDP 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甚至远远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另外从整体来看,中国的民间组织仍然存在数量偏少、政社不分、机构不健全、官方化、行政化等多种问题。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 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 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 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 万个,基金会2600 多个。而据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可能超过300 万个,且年均增长率在8%~10%7。这意味着,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目前中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 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的NGO 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江苏徐州的“绿色之家”等。
从发展阶段上来看,目前中国的NGO 已经从第一代进入到第二代。第一代NGO 主要是由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精英创办,如梁从诫,廖晓义等,也多集中在妇女类、环保类,最开始的活动都是比较初级的,比如捡垃圾等。第二代NGO 经历了转型,也称作新生代的NGO,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是领导人年轻化,很多都是大学生创办,例如西部阳光、大学生绿色营等,领导人相对平民化,甚至有小学生创办的NGO。第二个特点是开展的活动专业化程度更高,比如反对怒江大坝活动等,这些都需要很专业的知识来论证8。因此,影响力也比以前要大得多。此外,经过10 年的发展,NGO
6.《中国社会工作》,2011年27期,《民办NGO“独立”》,李妍
7.《中国社会组织》,2013年8期,《社会管理体制中的社会组织协同模式比较》,傅金鹏
8.《社会慈善活动中NGO运作策略——以昆山红十字会介入造血干细胞捐献为例》,杨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