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合同交易额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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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技术合同交易额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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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年全省技术合同登记统计情况发布

20XX年全省技术合同登记统计情况发布

20XX年全省技术交易额为97.58亿元,其中输出技术合同成交4403项,合同成交额为26.69亿元,成交金额较上年增长38.36%;吸纳技

术合同成交5917项,合同成交金额70.89亿元。

一、技术合同构成

登记技术合同以技术开发为主,合同成交金额12.88亿元;技术转让合同成交9.42亿元,增长241.30%;技术服务合同成交 3.90亿元,

增长14.75%;技术咨询合同成交0.50亿元,增长78.57%;

二、技术领域构成

技术领域成交主要集中在:农业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与高效

节能技术等领域。其中农业技术成交101项,成交金额9.44亿元,

成交额较上年增长88.51%;电子信息技术成交1368项,成交金额8.88

亿元,成交额较上年增长38.97%;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成交385 项,成交金额2.03亿元,成交额较上年增长62.4%。

三、社会经济目标构成

技术合同经济目标构成主要集中在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促进工

业的发展、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成

交134项,成交金额9.94亿元,较上年增长90.06%;促进工业的发展成交1826项,成交金额2.31

亿元,较上年降低10.12%;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成交440项,成交金额1.78亿元,较上年增长83.51%。

四、知识产权构成

登记的技术合同未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成交2812项,成交金额8.90 亿元,较上年增长0.34%;涉及技术秘密合同登记625项,成交金额8.34亿元,较上年增长168.17%;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846项,成交金额6.99亿元,较上年同期27.79%;动、植物新品种合同登记40 项,成交金额1.20亿元,较上年增长60%。

五、计划来源构成

登记的技术合同计划外合同成交4088项,成交金额19.53亿元,占成交金额73.13%。国家计划成交金额0.25亿元,占成交金额0.92%; 部门计划成交6.18亿元,占成交金额的23.16%;省、白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成交0.16亿元,占成交金额的0.61%;地市县计划成交0.57亿元,占成交金额的2.13%。

六、高校成交技术概况

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前五位的是:河北农业大学成交73项,成交金额1.26亿元;石家庄铁道大学成交91项,成交金额0.69亿元;燕山大学成交183项,成交金额0.61亿元;河北科技大学成交188 项,成交金额0.39亿元;华北电力大学成交74项,成交金额0.32亿元。七、各设区市技术交易情况

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排名前五位的社区市依次是:石家庄市登记合同1161项,成交金额9.06亿元;廊坊市登记合同1501项,成交金额6.82亿元;唐山市登记合同266项,成交金额6.46亿元;保定市登记合同187项,成交金额1.80亿元;秦皇岛市登记合同869项, 成交金额1.65亿元。

篇二:20XX年度全国高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名单统计篇三:技术合同登记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登记优惠政策

一、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合同交易额免征6%的增值税。(财税[20XX]37 号)

1.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 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

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之后,技术交易额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XX]111号)

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2、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

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三、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企业,购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包括参股公司)的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给予交易额10%的补助(同一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企业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参与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比例不低于50%。

对本市企业购买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给予交易额1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青科字〔20XX〕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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