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改革的社会基础是清末新政失败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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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期期 4
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mal of TaiY uan Urban V ocational college
丧失改革的社会基础是清末新政失败原因分析
1901-1911 年,清政府实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运动——"新政"。但这场由封建统治者发动的改革同维新变
法一样以失败告终。笔者以为,"新政"丧失改革的社会基础,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
一、满汉官僚分道扬镳
满清依靠八旗军征战起家,依靠建立满汉地主阶级
联合专政才得以一统神州。所以,笼络汉族地主官僚势力,一直是满清皇室的重要政策。康熙皇帝标榜:"满汉文武,
皆为一体","满汉诸臣被革相同,联原无异视,应一体加恩"。19 世纪50、60 年代,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首的汉族地方督抚迅速崛起,
在地方督抚中占据多数,并取得了军事、财政及行政大权,中央集权的局面被打破,逐渐形成了外重内轻、各省势力
尾大不掉之势。以1911 年武昌起义爆发前为例,9个总督
职位,除四川未有正式总督外,其余8 人中汉族4 人、满
族4人,而最重要的直隶和两江总督都是汉人;至于14个
巡抚,除陕西巡抚为护理外,其他13 人中汉族11 人、满
族2人。这种情况当然为中央政府所不容,满清贵族对汉
族地方督抚的猜忌日深,处心积虑加以裁抑。早在1860
年,汉族官僚李鸿章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指出:"都中群议,无能谋及远大,但以内轻外重为患,鳃鳃然欲收将帅
疆吏之权。"在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为维护风雨飘摇中
的满洲贵族统治,以改革为名,不断采取措施削弱地方督
抚的军权和财权,把它集中于满人之手。收地方权力归中央。"自庚子以后,新政繁兴,百事需财,因内帑之空虚,迫而为悉索敝赋思以分督抚之肥,而中央集权之说又同时
窜入政府之脑海,于是向日督抚所拥有之广大无垠之特
权逐渐为中央所干涉逡巡。" 1903 年,设立练兵处,企图
控制各省编练的新军。1906 年设立陆军部,由它统率帝国
的全部陆军,该部的尚书及两位侍郎都由满人担任,这样
陆军就全部由满人统率;设立度支部,控制地方的收支,
宣布只有中央才拥有对外借款及铸造、发行货币权。宪政
改革越往前推进,汉族官僚的权力越不断丧失,中央政府
集中的权力越来越大。
集中央权力于满清贵族。"新政"前,清政府中央各部
堂官满汉平列,满汉官员人数相等。1906 年改革后虽规
定:"各部堂官,均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但所
设11 个部共13 位大臣中,满族7 人,汉族4 人,蒙古1
人,汉军旗1 人,从满汉平列变成满七汉四,而且重要的
部门都由满人掌握。如借口袁世凯"足疾"解其职,遣回河
南老家;迫使张之洞交出所练新军,隶之于陆军部;任命
铁良为陆军部尚书,溥頲为度支部尚书等。这实际上以"
不分满汉"为名,加强以满洲贵族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排
斥汉人。1911 年成立"责任内阁"时,这种倾向更甚。在13
名内阁成员中,满人9 名,其中皇族占5 名,汉人仅4 名,
载沣的两个兄弟分别掌握着陆军和海军。这样,行政和军
事大权全部集中于皇室。汉族官僚普遍感到被欺骗了,对
满清政府的不满就空前表现出来。
从这个角度来看,满清政府的"新政"可以说是为了加
强满洲贵族中央集权的改革,是怕失去政权而强行收权
的一场政治运动。改革中,帮助晚清政府镇压人民革命的
既得利益获得者的权利被大量剥夺,造成他们与满清贵
族分道扬镳,或在满清贵族生死存亡的时刻隔岸观火,如
辛亥革命期间宣布独立的各省督抚,或趁火打劫,如袁世
凯之流。
二、立宪派的背弃
士绅是传统封建社会的精英。他们有传统的科举功
名,或曾经担任过政府官员,在地方上有显赫的地位和威
望,对民众有非常大的影响。同时,清政府给予士绅种种
特权,如减免税赋,可以出入官厅、参与地方审判等。因此,
士绅阶层维护清政府的统治,是清朝统治的基石。在经过
鸦片战争以来列强入侵和社会政治动荡的不断洗礼,大
批士绅逐渐认识到闭关锁国那一套不行了,逐步放弃过
去保守的观念,致力于兴办新学、投资实业。有些人成为
实业家,有些人还出国留学、游历或进新学堂学习,因而
在思想观念上逐渐发生了变化。在大中城市,新的"商绅"
[摘要]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的重大事件,但是这一改革却加速了辛亥革命的爆发,导致清王
朝统治的灭亡。本文试图从清政府的角度探讨清末新政对官僚、立宪派、普通民众的影响与互动,分析清政府"新政"失败的原因。
[ 关键词]清末新政;官僚;立宪派;民众
[中图分类号] G4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046(2006)04–0020–02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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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开始崛起,他们不仅跻身于传统"士绅"行列,并有取代"士绅"传统地位之势。张謇就是他们的典型代表人物。
他们主张通过改革强国富民、又反对用暴力进行彻底革
命,倾向于立宪救国,逐渐形成当时政坛上举足轻重的力量——立宪派。
当立宪成为中国改弦更张之基本方向时,清王朝的
最高统治者慈禧反复强调立宪要"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
中国之礼教"。故1908 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首列大权事项,以明君为臣纲之义"。它以保障"君上大权"为核
心,明确规定:"君上有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归总揽","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至于臣民的权利义务则
只有空洞的几条,"不过徒饰宪法之外观,聊备体裁,以慰民望已耳"。可见这部宪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以宪法定君
主之大权,专制之淫威有宪法条文为之拥护,无所施而不可。"因此章太炎曾这样评价大纲:"推其意趣,不为佐百姓,亦不为保国家,惟拥护皇室尊严是急。"一语道破其本质,说明它是一部"君权宪法",具有浓烈的封建主义臭气。这部宪法的颁行并没有体现立宪派兴民权、参与政权的
愿望,但毕竟是一个进步,因此,立宪在失望之余并没有
放弃努力,寄期望于清政府进一步改革。
1910 年1 月、6 月、10 月,立宪派掀起了中国历史上
三次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和成立责
任内阁。在强大的压力下,清政府被迫让步,宣布缩短预
备立宪期限,于1913 年召开国会,国会未开之前,先厘订官制,设立内阁;同时,又极力破坏和镇压随后的请愿活动。1911 年清政府被迫设立责任内阁,上演了一幕"皇族
内阁"的活剧。"皇族内阁"成立后,以"上谕"形式宣布"干
线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更进一步激化了立宪派与清政府
的矛盾。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发表《宣告全国书》:"新内阁
如此,吾人民之希望绝矣。议员等一再呼号请命而不得,
救亡之策穷矣。" 至此,立宪派对清政府进行民主改革的
幻想彻底破灭了。在立宪派和清政府的较量中,清政府刚
愎自用,牢守君主专制政治,不作丝毫让步;立宪派针锋相对,誓不妥协,矛盾逐级上升。立宪派由不满而失望,由失望而怨恨,由怨恨而转向革命。
三、官逼民反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在人民群众中占绝大多数。
农民对清政府的态度,是决定清政府前途的一个重要因
素。在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在处理平满汉畛域问题时,
为解决旗人特权被废除后的生计,清政府采取了剥夺汉
族及其他民族的措施。《申报》曾评论说:"购田授旗者,购田之费出之于何人?授旗之田,购之于何人?无论当此
司农仰屋之时,万无再能集此巨款以购田亩,亦无如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