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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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2007-11-30 15:36:02(1993年11月16日国家教委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章编制说明一、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校档案业务建设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档案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对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地为高校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编制本规范。

二、本规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档案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引入系统论的观点和现代化管理的方法,把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结合起来,充分吸取我国高校档案工作数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既尊重历主,又有所创新;既突出共性,又照顾个性;既统一标准,又灵活运用。

三、本规范是一个较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熔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实施细则于一炉,把档案基础标准,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现代化设施技术标准结合用到规范中,使之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

四、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某些重要原则的具体化。

上述法规属宏观、原则、概括的导向,偏重于“做什么”;规范则是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微观、具体、量化的落实,偏重于“怎样做”。

五、本规范与《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配套使用,互为补充。

引人、采用“高等学校档案”这一综合概念,编制了偏重于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的总体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同时,根据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按党群、行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个一级类目设10个具体工作规范。

声像载体档案由于其载体和幅面尺寸不同,有特殊的形成规律、内容特点和特殊的管理要求,我们为它单独列出工作规范。

六、本规范的体例。

除总体的业务建设规范外,每个门类的工作规范均包括九个大项、四个附件。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加强对教师和学生教育信息的保存和利用, 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务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按照统一, 保密, 便捷, 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教务档案的管理第一节教务档案的保存和归档第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教务档案管理系统, 对所有教务档案进行统一保存和归档。

第五条教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教务档案须妥善保管, 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第七条教务档案应按照学年、教学期等时间段进行分类归档, 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八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流程, 确保教务档案的规范管理。

第二节教务档案的利用第九条教务档案可以供学校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评估和教育决策等工作时使用。

第十条学生的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职业规划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教学素材。

第十二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提供教务档案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但必须确保教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教务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务档案管理, 并配合学校教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教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教务档案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将会依法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总计536字。

根据实际情况, 需求方可根据该范本进行修改和调整, 并参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师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师档案是教师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科研、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内容的真实记录,是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定、人事调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教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查询、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负责教师档案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师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教师档案时,应全面、系统地收集各类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及时性:档案材料应在第一时间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教师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二)编号: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装订: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保持档案的整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二)安全: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环境: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条教师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查阅档案需经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制档案材料。

(二)借阅: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归还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复制:复制档案材料需经批准,并注明复制目的、用途。

中小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从事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第二章教学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教学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教学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三章教学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学档案收集范围: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等教学文件材料;2. 教学活动记录、教案、教学笔记、学生作业、试卷等教学成果;3. 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奖等教学成果材料;4. 学生学籍档案、成绩档案、体质健康档案等学生信息材料;5.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教学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2. 按照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容器进行装订;3. 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不得缺件、破损、污染;4. 档案材料应逐件填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形成时间、页数、备注等。

第四章教学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室管理制度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2. 定期检查档案室设施设备,确保档案设施完善;3.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磁、防火、防盗等。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一、教学档案的重要性教学档案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教学过程和成果,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规范的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二、教学档案的组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课程设置、教材教具、课堂教学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评价等。

这些内容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信息,它们的准确记录和妥善管理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三、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教师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应及时提交教学记录和学生成绩等相关信息,教务部门则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四、教学档案的保密性教学档案属于敏感信息,涉及到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以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教学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是教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也是教师和学生自我反思的重要依据。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教师和学生自主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的渠道,以推动教学素质的提高和个人成长。

六、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趋势。

学校应积极推进教学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七、教学档案管理的挑战教学档案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信息传递不畅、档案整理不准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教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应对这些挑战。

八、教学档案管理的经验和启示教学档案管理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经验总结和经验借鉴。

学校应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吸收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档案管理。

九、教学档案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教学档案管理是高校教学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的教学素养和管理能力,制定本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学校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为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教学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及时性原则:教学档案管理要求教师及时更新、整理和归档教学资料,避免遗漏和遗失,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保密性原则:教学档案管理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教师和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

(4)综合性原则:教学档案管理要与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相结合,形成一个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管理体系。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档案的建立(1)教师档案的建立:教师档案包括个人信息、任职信息、教学成果、教学评估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每名教师应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建立教师档案。

(2)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每名学生应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入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建立学生档案。

2. 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教师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每学期结束后,教师应整理和归档本学期的教学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教师档案应按照个人信息、任职信息、教学成果等进行分类存放,并编号归档。

(2)学生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每学期结束后,学生档案由学院进行整理和归档。

学生档案应按照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进行分类存放,并编号归档。

3. 档案的保管和使用(1)档案的保管:学院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毁。

(2)档案的使用:教师和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档案查询申请,学院负责提供相关档案。

教学类档案管理规范

教学类档案管理规范
一,也是学院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3.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应实行“三纳入”,
“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
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下达教
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
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成果与
教学类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高等
院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院校档案工作规范》制定我院教学类
档案管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文字、图表、声像载体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是衡量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
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
出具档案、证明同步。
4.各系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专
(兼)职档案干部,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
向学院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高度重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及时归档原则:教学档案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材料;(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三)教师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内容包括:(一)文字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课程建设方案、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等;(二)图表材料:包括教学进度表、课程设置表、教学质量监控图表等;(三)声像材料:包括教学活动录像、教学成果展示、教师培训等声像资料;(四)电子材料:包括教学课件、教学文档、学生作业等电子文件。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教学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各学院、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教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提供教学档案的查阅、利用服务。

第七条各学院、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教学档案;(三)定期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教学档案;(四)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等教学文件;(二)教师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记录;(三)学生学籍、成绩、评优评先、奖惩等学生档案;(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记录、教育教学成果等。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二)完整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涵盖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三)时效性原则:及时收集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的档案材料。

第六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编号规则进行编号;(三)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四)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教学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二)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做好档案的防潮、防霉、防虫、防火等工作。

第八条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利用权限进行管理;(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三)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教学档案应全面、真实、系统地反映学校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2. 系统性原则:教学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整理、归档。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4. 利用性原则:教学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评估等提供依据。

三、管理机构1. 成立学校教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学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教学档案室,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设立教学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管理内容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

2. 教学日志、教学检查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报告等教学活动记录。

3.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职称评定等。

4. 学生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等。

5. 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教学资源等档案。

五、管理要求1. 教学档案的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教学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教学档案的整理:按照分类体系,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3. 教学档案的保管:采用专业的档案柜、档案袋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4. 教学档案的利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供教学档案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5. 教学档案的销毁:对过期、失效的教学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六、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教学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学校将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维护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教学档案是指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数据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教材、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三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完整和便捷的利用。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调阅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八条学院应设立教学档案建立和整理的详细流程,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安全。

第九条教师应及时按照规定,填写教学档案的各类信息,如课程实施记录、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十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查对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教学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归档后应做好档案的密封和标识工作。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学院应加强教学档案的利用,促进教学档案的有效应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五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存与安全。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做好防火、防水、防盗措施。

第十七条教学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并应进行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第六章档案的维护与保密第十八条教学档案应定期整理和维护,防止文件破旧、丢单和丢失。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个人档案、课程档案、考试档案、学生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教学部门按照规定时间,收集相关教学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收集到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档案归档(1)各教学部门在收集整理档案后,将档案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3)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前,应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教学部门在学期结束前,收集整理相关教学档案。

(2)档案收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 档案整理(1)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3. 档案归档(1)档案整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归档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档案保管(1)档案室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5.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6.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日志、课堂笔记、学生作业、试卷、成绩单、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教学研究论文、教师培训资料等。

2. 教学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资源等。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教学部门负责提供教学档案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教师负责整理、归档自己的教学档案,并对所归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教务处应按照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收集教学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教学档案的整理:教务处应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3. 教学档案的归档: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教学档案交由教务处归档。

4. 教学档案的保管:教务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 教学档案的利用: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公开、透明,便于师生查阅。

(2)合理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合理利用档案资源。

(3)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

6. 教学档案的销毁:教学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五、教学档案的管理要求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

2.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

3.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初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初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初中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学校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教学档案实行校、处、室三级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的统一管理,各处室、年级组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

2. 规范化、制度化原则:教学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3.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教学档案要完整、准确地反映教学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4. 安全性、保密性原则:教学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三、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1)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3)对各部门、年级组的教学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建立健全教学档案查询、借阅、销毁等制度。

2. 各处室、年级组负责:(1)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3)对教务处进行教学档案工作的汇报、交流和反馈。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教学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长期性档案和短期性档案。

(1)永久性档案: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重大教育教学活动记录、教育教学成果奖等;(2)长期性档案: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3)短期性档案:包括教师备课、授课、辅导、考试、学生作业、试卷等。

2. 归档要求:(1)档案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整理、装订;(3)归档时间:学期结束前,各处室、年级组应将本部门的教学档案整理完毕,并报送教务处。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2)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分类存放;(3)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小学教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教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小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历史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小学教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小学教学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设立小学教学档案室,负责小学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2. 教师备课、教学笔记、教案、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料;3. 学生作业、试卷、考勤、成绩等学生档案;4. 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教学设施档案;5. 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教师培训等教学活动档案。

第八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内容进行分类;2. 采用统一格式,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3. 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档案的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范,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2. 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清理和修复;3. 对损坏、丢失的档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利用要求:1. 教师和学生可以查阅教学档案,了解教学情况,提高教学质量;2. 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3. 教学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第五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十一条教学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国家档案局、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3. 档案销毁过程应进行监督,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合规。

教师档案管理的规定(3篇)

教师档案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师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师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教师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真实性原则:教师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实际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教师档案应当包括所有反映教师个人和职业发展的资料,不得遗漏。

(四)准确性原则:教师档案内容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五)保密性原则:教师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

(六)方便利用原则:教师档案管理应当便于查询、检索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教师档案的构成第四条教师档案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基本情况档案:包括教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经历档案:包括教师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

(三)教育教学档案:包括教案、教学笔记、教学反思、学生评教、学生作业、试卷等。

(四)科研成果档案:包括论文、著作、专利、项目、获奖情况等。

(五)其他档案:包括教师个人荣誉、奖励、处分、培训、出国(境)交流等。

第三章教师档案的管理第五条教师档案的管理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教师档案的收集应当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教师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教师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型、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文件、教案、试卷、学生作业、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教学评估材料等。

第三条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连续性;(三)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查阅。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保密安全。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二)制定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人;(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四)加强档案保密管理,防止档案泄露。

第八条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查阅手续;(二)查阅档案时,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损毁档案;(三)对涉及保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查阅;(四)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携出档案室。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移交第九条教学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二)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三)归档时间应与教学活动同步。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移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移交等规范进行;(二)移交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三)移交时间应与教学活动同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销毁与报废第十一条教学档案的销毁与报废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销毁与报废的规定进行;(二)销毁与报废档案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三)销毁与报废档案时,应登记备案,确保档案销毁与报废的合法合规。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教师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准确性。

该管理制度涵盖了以下方面:教师档案的建立、维护和使用。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

2. 教师档案的建立2.1 档案建立的时间和方式教师档案应在聘用之日起建立,并采用电子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电子档案应保存在专门的系统中,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特定的档案柜中。

2.2 档案内容教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教育背景:包括学历、学位、毕业学校等;- 工作经历:包括教学经历和其它相关工作经历;- 聘用合同和协议:包括聘用合同、任职协议等;- 职业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等;- 评价和考核记录:包括教学评价、职业道德考核等。

3. 教师档案的维护3.1 档案管理责任人学校将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教师档案的维护管理工作。

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3.2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教师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如按照年度、学科等进行分类。

每份档案都应标注相关的索引信息,以方便检索和管理。

3.3 档案的保存期限教师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确定。

过期的档案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处理。

4. 教师档案的使用4.1 教师个人查询教师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责任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询。

4.2 档案的提供和使用除教师个人查询外,其他人员如需要查阅和使用教师档案,需在合法和合规的情况下,向档案管理责任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5. 教师档案的保密性档案管理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应保守教师档案的内容,并采取一定的技术和物理手段保障档案的保密性。

6. 教师档案的变更、调整与销毁6.1 档案变更和调整教师档案有关信息如发生变更或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责任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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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教学档案工作在我校档案工作中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是学校中心工作之一。

为了加强教学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一、基本原则
(一)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二)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考评教学管理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三)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反映我校教育发展与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属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校档案馆保存,不属永久保存的材料由教务处、系档案室保存(二级管理)。

(四)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必须遵循其
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保证完整、系统、准确。

(五)努力实现教学档案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

二、归档流程
(一)形成积累
1、每新学年开始后,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向各系、处布置形成积累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并由院领导落实到各系、处工作中。

2、系(处)兼职档案员按文件材料归档分类表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整理。

教务处检查、指导专(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二)整理组卷
1、坚持由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原则,由教学管理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核实后负责归档到档案室。

2、根据教学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进行组卷。

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材料组成一卷,同一内容的材料数量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卷,每卷不超过200页。

3、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4、卷内材料一律拆除金属物,以右侧、底边为齐,左侧装订。

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修补。

5、学生学籍档案以件为单位,逐件加盖件号章,装入卷盒。

6、各种材料大小均为A4纸,文中密不可分的插图、照片应贴
入文字材料内。

7、按顺序编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

不装订的以件为单位,并在右上角加盖件号,按顺序填上件号。

8、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9、填写案卷封面各栏目,标题要简短、准确。

10、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工整(严禁圆珠笔、复写字迹),格式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三)归档验收
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

凡不符和规定要求者,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2、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

下面注明检查人、移交人、接收人姓名及年、月,双方各执一份。

3、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次年6月底前归档,其它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于12底一次性归档(寒假前)。

三、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一)综合性档案
1、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针对本校的)永久
2、学校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给上级主管机关的汇
永久
报、请示及批复
3、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长期
4、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永久
5、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永久
6、教务处及其科室部门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
长期沿革材料
7、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文件材料长期
8、关于教学检查、评估的文件材料及报告长期
9、学校关于教学检查评估的自评材料及结论长期
10、全国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办法、获奖名单长期
1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申报与评审材料长期
12、教学改革立项、检查、成果材料长期
(二)专业与课程
1、有关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名称及学制的报告及
永久批复
2、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上级批复永久
3、关于制定本、专科专业目录的文件材料长期
4、有关专业评估办法、自评报告、评估结论永久
5、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长期
6、学校历次修订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长期
7、学校关于课程建设规划及有关材料长期
8、市、校级优秀课程有关文件材料长期
(三)招生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市招办有关招生工作的文
长期件及我校的请示、报告
2、学校有关招生计划及实际招生人数统计永久
3、录取新生名册永久
4、历年招生简章、招生系科介绍永久
(四)学籍管理
1、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关于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长期
2、各学年在校学生人数统计及学生变动情况报表永久
3、学生学籍变更(留级、休学、转学、复学、退
永久学)材料
4、专接本学生审批名单及有关材料长期
5、各单项学科竞赛条例、办法及参赛获奖者名单长期
6、学生成绩总表永久
7、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材料永久
(五)教学管理
1、学生手册长期
2、教室、实验室管理制度文件长期
3、选课手册(培养计划)长期
4、全校性选课课程目录、简介长期
5、课程表、教学任务书长期
6、各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考试总结、简报短期
7、全校性教学检查文件、记录、总结长期
8、有关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文件及总结长期
9、教学实习、计划、大纲、汇总长期
10、有关建立试题库的材料长期
11、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长期
(六)毕业生工作
1、上级教育机关和学校有关毕业生资格审查的规
永久定及历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
2、历届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永久
3、发放毕业证书的签收底册永久
(七)教材
1、上级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长期
2、编写教材计划、再编教材目录、编委名单长期
3、学校有关教材建设规划永久
4、自编、主编教材长期
5、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目录及报批材料永久
6、校级优秀教材奖目录及简介长期
7、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长期
8、优秀教材样书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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