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新规
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
一、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二、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三、行政诉讼能调解吗能。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制度中有行政诉讼制度,旨在解决行政争议。
而行政诉讼时效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时限。
本文将介绍我国行政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
一、行政诉讼时效的概念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时限。
行政诉讼时效的确立,一方面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明确的时间界限。
二、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行为的日起,起诉期限为六十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复议程序的自愿性接受决定、不予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不公开发布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知道其行政行为或者在三年内对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最近,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规定明确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这一调整将更加注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实际情况,使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新规定对特殊情形下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也进行了调整。
例如,对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行为的情形,起诉期限由原来的六十日延长为九十日。
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时效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限制。
时效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案件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时效的概念、种类、适用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对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案件时效的概念行政案件时效,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限制。
时效制度是法律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限制,其目的在于稳定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三、行政案件时效的种类1. 一般时效: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于所有行政案件的时效。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时效为6个月。
2. 特殊时效:指针对特定行政案件的时效。
如《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时效为60日。
3. 期间时效: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复议或者作出行政行为的时效。
四、行政案件时效的适用条件1. 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或者申请复议的权利能力。
2.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3. 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五、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后果1. 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起诉权或者申请复议权。
2. 行政机关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作出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
3.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受理。
六、行政案件时效的计算方法1. 一般时效的计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时效的计算: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
3. 期间时效的计算:从法定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
七、行政案件时效的例外规定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复议的,时效中断。
2.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同意延长时效的,时效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就是所谓的民告官,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有时效限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时效期间提出,过了诉讼时效您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同时带来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适用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况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上述第二项规定。
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起诉期限为5日的。
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起诉期限为15日的。
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
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
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
”.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摘要: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
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
如果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获得保护。
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法院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据此,有观点认为,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受理后,除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并能举证证明的外,无需依职权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进行审查。
笔者认为,该观点是对上述规定的错误理解,该规定仅是在行政诉讼中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则属起诉的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受理后,尽管被告未对原告的起诉期限提出异议,但法院在审理中仍应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依职权进行审查。
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诉讼时效最新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由特定事件发生之日起,经过特定时间后,当事人不再享有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
诉讼时效对维护法律秩序、保障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中国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
最新规定中,首先,明确了几个时间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般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商事纠纷等,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人格权侵害纠纷、劳动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
此外,也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刑事诉讼时效、行政执行时效等。
其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最新规定明确指出,诉讼时效的计算包括起算时间和中断、中止、延长、暂停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起算时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中断、中止、延长、暂停等情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或暂停。
这些规定的设立,为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案件,也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例如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延长至未成年人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之日止;涉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延长至交付使用之日止。
这些特殊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有利于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这些最新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诉讼时效,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倡导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促进积极理性的纠纷解决。
毕竟,诉讼时效的设立,不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最新规定
一、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最新规定(一)最新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行政诉讼时效期二、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时效过了则行政诉讼行为无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起诉期限是多久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诉讼找什么部门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的行政庭审理。
现在实行异地审理,减少行政干预,你可以咨询当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诉讼,在哪个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行政诉讼是指市民和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满意或认为受到了侵犯自身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合法诉讼。
那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呢?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本文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特定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收到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对其他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
二、起诉期限的计算1.起诉期限的起始时间: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始时间,一般为当事人收到行政法律文书之日。
如何确定当事人是否收到行政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签收下达之日为收到的日期,要求送达人在送达时出具证明,被送达人不签收下达之日为送达的日期。
依此,对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律文书,一般由当事人自取、送达或挂号信送达;若当事人接到其他渠道传递而来的法律文书,应以其知晓之日为起点。
2.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起诉期限应当从起始时间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以下一个计算目标日起点止。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符合起诉期限的最后截至时间必须是当月的最后一日。
(2)计算的起始、终止时间全日计算,不计划时间。
(3)终止时间和起始时间为同一日的,不计算起诉期限。
(4)起诉期限届满日期和当日相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向后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涉及到两个月时间的起诉期限,以较后的为准。
三、起诉期限逾期的后果起诉期限届满未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特殊情况下,行政法院认为逾期的原因充分说明,逾期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可以受理。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要了解起诉期限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合理利用起诉期限内的时间,以便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重要的权益。
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
一、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立即立案。
法院受理当事人行政诉讼时限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1、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人民法院设立立案接待窗口,专门负责审查接受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申请再审人到立案大厅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照提交登记表的顺序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
应填写《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申请再审人应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再审人应保存好材料收取清单,如申请再审材料不符合条件需要补正,若补正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已超过2年期限,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该材料收取清单,证明并未超过法定期限。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不同类型的案件,规定可能有所区别,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了解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帮助:根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可知,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案件时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时效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请求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
时效的设定对于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包括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以及时效的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行政案件时效的起算1.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特殊规定(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超过法定期限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提起诉讼。
三、行政案件时效的中断1.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
2. 特殊规定(1)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自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重新计算。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行政案件时效的中止1.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2)当事人因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2. 特殊规定(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十日内提起诉讼。
(2)当事人因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对于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救济的时间限制。
法律时效制度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进行探讨,包括时效的概念、适用范围、起算时间、中止和中断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
二、时效的概念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法定期间内,当事人应当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的期限。
行政案件法律时效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间内,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救济的期限。
三、适用范围行政案件法律时效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对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2. 对行政复议的申请时效;3. 对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4. 对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5. 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诉讼时效。
四、起算时间行政案件法律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1. 对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2. 对行政复议的申请时效: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3. 对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4. 对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5. 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诉讼时效:自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和中断1. 中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的,可以中止时效的计算。
中止事由消失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 中断: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请求行政救济的,时效中断。
从中断之日起,时效重新计算。
六、法律后果1. 超过法律时效期间,当事人丧失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请求行政救济的权利,行政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2. 当事人在法律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请求行政救济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 在法律时效期间内,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七、案例分析以下为一起关于时效的案例分析:案情:甲于2018年1月10日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万元。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第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 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的有关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诉讼时效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行政诉讼法律规定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时效,是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正确理解和适用行政诉讼法律规定时效,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诉讼时效概述(一)行政诉讼时效的定义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一般时效和特殊时效。
(二)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一)一般时效一般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一般时效为六十日。
(二)特殊时效特殊时效是指法律对特定情况下的行政诉讼时效作出的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特殊时效有以下几种情况: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时效中止。
2.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提起诉讼的,时效不中断。
3.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时效不中止。
四、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一)起算时间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 当事人收到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之日起。
2. 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
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时效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受到限制的法律规定。
时效制度在行政法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案件时效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行政案件时效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受到限制的法律规定。
行政案件时效制度旨在规范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行为,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 特征(1)法定性:行政案件时效具有法定性,即时效期限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2)强制性:行政案件时效具有强制性,超过法定期限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限制性:行政案件时效限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并不剥夺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4)普遍性:行政案件时效适用于所有行政案件,无论案件的性质、类型如何。
三、行政案件时效的种类1.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申请复议时效申请复议时效是指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申请复议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3. 提起诉讼时效提起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
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行政案件时效的计算与中断1. 计算方法行政案件时效的计算方法如下:(1)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申请复议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期限,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期限。
法律时效的设定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的内容、适用范围以及相关规定。
二、行政案件法律时效概述(一)行政案件法律时效的概念行政案件法律时效,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期限,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期限。
法律时效的设定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防止行政案件久拖不决。
(二)行政案件法律时效的意义1.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时效规定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时效规定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及时作出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3. 防止诉讼拖延:法律时效规定有利于防止行政案件久拖不决,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三、行政案件法律时效规定的内容(一)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期限1. 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2. 复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期限1. 一般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 特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四、行政案件法律时效的适用范围行政案件法律时效适用于以下情形:1.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的。
行政诉讼期限是多少天
一、行政诉讼期限是多少天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的意义有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
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
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
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
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张波律师:新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大汇总
张波律师:新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大汇总起诉期限【复议后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诉法45条)【直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诉法46条)【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行诉法47条)【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诉解释41条)立案【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诉法51条) 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起诉期限扣除和延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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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新规
诉讼时效制度是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在不同的诉讼中,其作用不尽相同,如在民法中超过诉讼时效仅丧失胜诉权,而起诉的权利并不因此丧失,在刑事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则犯罪行为将免于刑法追究,而在行政诉讼,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丧失起诉的权利。
可见诉讼时效制度的重要性,那么行政诉讼中时效制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条的一般理解为:行政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对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间是十五日;行政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具体行政相对人必须在复议决定书送达后十五条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起诉的权利,导致该种理解的很大一个原因是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制度而引起的。
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在行政诉讼中设置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法定原因,理由为: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不可混为一谈;二是,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怠于行驶权利的一方,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本身就是一种积极行驶权利的形式,三是起诉期限过短,四是目前的法治状况下,当事人对行政起诉期限及其法律后果普遍不了解,很容易因为上访等原因导致错过诉讼时效,从而丧失司法救济。
总体来说,我国行政诉讼时效制度已成框架,但是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如时效规定太短,没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规定,期望立法者这在以后的立法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