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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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车辆管理须知

编号:DLHBC-HY-XZ-001

版本号:2.1

审核人:

批准人:

受控状态:受控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13日

实施日期: 2019年5月13日

车辆管理须知

1.目的

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控制经费支出,确保车辆规范、有序、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属车辆的管理。

3.定义

车辆管理是指车辆调度、维护维修保养、驾驶员管理、处车辆相关费用管理保险理赔、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

4.职责

4.1 航标养护中心是车辆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处车辆统一管理使用,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燃油、保险、年检、过路过桥等费用的管理工作。

4.2 航标管理站、船舶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车辆管理,航标养护中心可对各单位车辆进行临时性调动。

4.3 航标管理站、船舶管理中心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班车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5.工作原则

坚持有力工作,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6. 车辆调度与使用管理

6.1 机关各科室因公务用车时,需提前一天填写《车辆行驶派车单》(附录一)经科室领导核准、签字后交航标养护中心,若长途或当天紧急情况用车需要,需由分管处领导签字,遇法定节假日后第一天上班用车,需在放假前一天申请,由调度员依用车申请先后、重要性依次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6.2 各基层单位车辆采取分散使用、集中管理原则,航标养护中心集中负责车辆调配、维修、检验、保险等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所配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维护。

6.3 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停放。非工作时间所有车辆应停放于固定地点,各车辆具体停放地点(附录二)。如停放地点发生变化要及时告知航标养护中心。单位将不定期对车辆定点停放情况进行抽查。

6.4 单位车辆因公外出所产生的过路费,应事先向航标养护中心说明,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6.5 单位车辆不得运载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与公务无关的人员,如有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6.6 日常机关科室公务用车,须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行,司机不得擅自出车。各基层单位车辆由各单位领导安排使用,车辆须指定驾驶员,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的原则,其他人员不得驾驶。

6.7 机关各科室非工作时间因公务用车,须经主管处领导同意,由航标养护中心统一安排人员车辆。

7.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7.1 驾驶员应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维护工作,出车前应检查车容车貌、车胎气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保险证是否齐全有效,及时填写《车辆晨检项目》(附录三)。

7.2 单位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维护保养单位由航标养护中心按照相关规章确定。

7.3 驾驶员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需保养时由驾驶人员向航标养护中心提出申请,及时填写《机动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附录四),同意后到单位指定的保养点进行保养。

7.4发现车辆异常,驾驶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航标养护中心提出维修申请,填写《机动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经同意后可前往单位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7.5 申请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维修。

8.车辆加油及油耗管理

8.1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现金购油。各基

层单位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报航标养护中心批准。

8.2 航标养护中心负责对各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油耗、油卡充值。

9.车辆投保、年检及事故处理

9.1 航标养护中心应根据车辆购置日期、投保情况、使用范围,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工作,保证车辆保险接续及投保险种的合理、有效。

9.2 航标养护中心应根据车辆登记日期,及时安排驾驶员进行车辆年检。

9.3 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航标养护中心车辆管理人员,按要求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理赔,个人不得擅自决定理赔方式,航标养护中心对事故处理进行全程跟踪。

10.违规与违章管理

10.1 在下列情形之一者,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10.1.1 无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的。

10.1.2未经车辆主管人许可擅自出车或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

10.1.3酒驾、毒驾、疲劳驾驶车辆,私自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10.2 驾驶员应认真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岗位规章,遵章守法,文明行车,避免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如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1.记录

11.1 DLHBC-HY-XZ-001-JL01《车辆行驶派车单》

11.2 DLHBC-HY-XZ-001-JL02 停车网点图

11.3 DLHBC-HY-XZ-001-JL03 《车辆晨检项目》

11.4 DLHBC-HY-XZ-001-JL04《机动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

12.附录

附录一:车辆行驶派车单

附录二:停车网点图

附录三:车辆晨检项目

附录四:机动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附录一:

车辆行驶派车单

记录编号:DLHBC-HY-XZ-001-JL01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录二:

停车网点图记录编号:DLHBC-HY-XZ-001-JL02

版本号:2.1 文件编号:DLHBC-HY-XZ-001

附录三:

车辆晨检项目记录编号:DLHBC-HY-XZ-001-JL03

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人:

大连航标处8 车辆管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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