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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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1)(一)金融资产 (2)(二)金融负债 (3)(三)衍生工具 (4)三、关于适用范围 (5)(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6)(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9)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2)(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2)(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4)(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6)(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6)(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0)(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7)(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9)(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1)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1)(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1)(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2)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3)(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3)(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4)(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8)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0)(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0)(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1)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4)(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4)(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5)(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0)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7)(一)概述 (67)(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68)(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4)(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3)(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4)(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4)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0)(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0)(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1)(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2)(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2)附录二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3)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3)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4)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6)(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6)(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7)(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7)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主要规范了各类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产生的相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22号规定,金融工具是指利率、汇率、价格和其他基础条件会对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造成现金流量效果,以及与其构成负债和/或股权等投资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应当以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其他金融工具存在条件下可以换取或支付现金
或其他现金流量效果的其他资产。

该确认将在合同关系开始时确认,企业可能被要求提供
适当的证据,以反映金融工具的计量和识别。

1.确认
确认金融工具的合同要素,包括金融工具的合同细节、发行者的身份并考虑发行
者的偿付能力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也应考虑限制原则,比如法律、监管和政策条款
对对方的赎回条款可能存在哪些限制,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市场风险。

2.计量
金融工具的计量应反映企业与其他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会计准则22号
规定,金融工具可以以实际市场价格计量,或者可以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收益率、期限等。

3.分割
金融工具可以以被确认的单位被分割,例如,分拆单个金融工具的现金流或提取
该金融工具的现金流的一部分等。

分割后,应当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计量和披露单独分割
出的金融工具。

4.变动
金融工具可能具有可变性,可以在合同期间结算,进行回购、延期还本付息等活动。

因此,企业应当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因金融工具的变动而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动效果等
情况。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22号规定,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反映其发行者的偿付
能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包括确认、计量、分割和变动等过程,以保证金融工具对财
务报表的可靠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1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准则22号”)是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准则。

准则22号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本文将对准则22号中涉及的金融资产会计分录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准则22号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分类。

根据准则22号的规定,金融资产分为两大类: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交易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打算持有直至到期的金融资产。

对于这两类金融资产,企业需要分别确认和计量。

对于可供交易金融资产,企业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公允、开放的市场上交易的被认可的价格。

企业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可观察到的市场变动,及时调整可供交易金融资产的价值,并将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是可供交易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示例:借:可供交易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账户)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摊余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摊余成本是指在确认和计量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将金融资产成本分摊到期限内,计算出的期末持有成本。

企业通过摊余成本法,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计算后,确认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

下面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分录示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账户)此外,准则22号还对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当计提的减值损失超过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应及时计入当期损益。

下面是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会计分录示例:借: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科目)贷: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类科目)准则22号对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应按照准则22号的要求,及时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市场变动和实际情况,定期对金融资产进行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的调整,并及时计提相关的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会计准则,用于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金融工具是指具有金融资产特征的债权、权益或合同,它是企业进行金融交易和资金管理的重要工具。

该准则的发布旨在提高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投资者提供更为透明和有关的企业财务信息。

该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一整套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要求,并分别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两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首先,对于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根据受益权传递和风险和回报的管理将其分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几类。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应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则以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企业还应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识别和计量其可能的减值损失。

其次,对于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根据其是否具备义务以及是否使用公允价值工具将其划分为借款、应付款项、以及作为衍生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其中,借款和应付款项应以摊余成本计量,而作为衍生工具组合一部分的金融负债则以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还应对金融负债进行减值测试,以识别和计量其可能的减值损失。

此外,该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应注意的一些特殊情形和处理方法。

比如对于衍生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根据其特性将其归类为远期交割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等,以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企业还应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规范,确保各个子公司的金融工具转移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通过明确的要求和处理方法,规范了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它对于投资者进行正确决策、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首先,企业会计准则22号对金融工具的范围做出了明确定义。

金融
工具是指一些实体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持有或发行的具有金融特性的合同。

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存款、债权、股权等。

企业会计准则22号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分类。

根据金融
资产的性质和企业的业务模式,金融工具可被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
融工具、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和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有明确证据表
明其无法单独中间停止使用的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对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要求进行定期重估,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可以选择以摊余成本计量,也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

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22号强调了披露的重要性。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
表中详细披露金融工具的种类、公允价值和计量方法、计量基准、评估参
数和假设等信息,以便用户能够对企业的金融风险有一个准确的理解。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为企业提供了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详细指引。

它对于企业在使用金融工具进行交易和管理金融风险时起
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
企业的信任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中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行为,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其对2023年企业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终止确认的处理方式,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主要内容1. 金融工具的确认:企业应当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

这些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可测量性等。

2. 初始计量:企业应根据取得金融工具所支付的对价或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通常为其市场价格。

3. 后续计量:企业应定期对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变化。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企业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

4. 终止确认:当金融工具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该金融工具不再符合确认条件时,企业应终止对该金融工具的确认。

三、2023年影响分析1. 提高了金融工具的透明度: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复杂性不断增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提高了金融工具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 加强了风险管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定期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并管理金融风险,也使投资者能够了解企业的风险状况。

3. 增加了会计工作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计量,这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来满足这一要求。

四、结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规范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的相关原则和方法。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定义和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能够产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债券、衍生工具等。

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金融工具被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三类。

其次,准则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原则。

企业应当在合同达到的时点确认金融工具,即确认其对经济利益的控制权。

对于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根据其实际发生的日期确认。

对于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根据其合同规定的日期确认。

准则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计量原则。

金融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可以获取的交易价格。

对于无法获取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采用估计值进行计量。

准则还规定了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此外,准则还对金融工具的重分类和终止进行了规定。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是指将其从一种类别转为另一种类别,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的变化和经济实质来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金融工具的终止是指合同到期、实现权益或者企业不再持有该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终止的时间点。

最后,准则还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金融工具的种类、金额、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变动等信息,以便用户了解企业的金融风险和财务状况。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一个对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准则。

它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定义和分类,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以及重分类和终止的规定,并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四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22号”)于2024年12月29日由国家财政部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该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准则22号适用于企业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和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债务工具、权益工具以及其他的可交易金融工具。

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满足公允价值、成本和摊余成本三种准则,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适用的准则。

根据准则22号,企业应将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或摊余成本确认。

公允价值确认是指将金融工具按照市场上能够获得的最新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而摊余成本确认则是指将金融工具的初始成本加上未偿还本金和利息进行摊余。

企业必须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适用的确认方法,并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

准则22号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包括公允价值计量、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根据市场上能够获得的最新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而摊余成本计量则是指将金融工具的初始成本加上未偿还本金和利息进行计量。

在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使用其他计量方法,如利率法和抵押贷款法等。

准则22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信息,包括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的依据、重大假设和判断、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

此外,企业还应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合同条款、风险管理政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

准则22号的发布对企业会计实务产生了重大影响。

该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和方法,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会计处理难度和成本,对企业财务资源的配置和风险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企业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准则22号,并及时调整自己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以满足规范要求并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能够作为债务、债权或权益的证明的合同,或者指交换性金融资产或交换性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是关于企业如何识别和确定金融工具,并对其进行计量以反映其价值的过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首先是确认标准,准则规定了三个基本标准来确认金融工具:首先是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确认一个金融工具,其次是交易要素的满足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起决定性作用,最后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控制权判断对确认金融工具至关重要。

准则还规定了当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何确认金融工具,以及如何确认金融工具的重要风险和奖励。

然后是计量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明确了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

对于计量,准则使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计量基础,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市场信息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

准则还规定了对于没有可观察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如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并且详细说明了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关要求和方法。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还对金融工具的披露做出了要求。

准则规定了披露的标准和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类型、公允价值的层次、金融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和奖励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颁布对于企业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明确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保证了企业会计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同时,准则还提高了金融工具的披露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金融状况进行准确评估。

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

由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准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可能存在困难和误解。

同时,金融工具的计量公允价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和估值不准确性的影响,这也给企业会计师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为企业会计工作提供了准确和可比的基础。

准则的颁布对于提高金融工具的披露透明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作用,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中国会计准则发布委员会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该准则于2024年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点的介绍。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1.执行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的公允价值确认和成本确认方法;2.金融工具满足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3.根据交易对手选择的会计政策确认金融工具的交易费用。

具体而言,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作出了以下指导:1.金融资产的确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公允价值确认或成本确认方法,并根据收取现金流的情况确认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相应类别。

2.金融负债的确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公允价值确认或成本确认方法,并根据支付现金流的情况确认为应付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应类别。

二、金融工具的计量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计量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应按照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2.成本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可以选择成本计量,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

利息、手续费等应计入当期损益;3.公允价值选项:企业可以选择将指定的金融资产以及同一类别的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被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准则对金融工具计量的细节和具体方法作出了以下规定:1.公允价值分类:将金融工具分为三个分类:公允价值分类、摊余成本分类和可供出售分类;2.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分类的金融工具,应按照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值进行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3.摊余成本计量:对于摊余成本分类的金融工具,应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4.可供出售分类:对于可供出售分类的金融工具,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选择以摊余成本计量。

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原创版)目录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概述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三、金融工具的计量四、金融工具的披露五、实施日期和过渡规定正文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概述2006 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的会计处理,以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适用于企业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金融工具的确认是指在企业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时,将其纳入企业会计记录的过程。

金融工具的确认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是指企业将金融工具纳入会计记录的第一次确认。

初始确认时,企业应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计入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2.金融工具的再次确认:金融工具的再次确认是指企业在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过程。

再次确认时,企业应根据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对其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金融工具的计量金融工具的计量是指企业对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量化的过程。

金融工具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工具时,对其账面价值进行量化的过程。

初始计量时,企业应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计入金融工具的初始账面价值。

2.金融工具的持续计量:金融工具的持续计量是指企业在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对其账面价值进行量化的过程。

持续计量时,企业应根据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对其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金融工具的披露金融工具的披露是指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对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的过程。

金融工具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金融工具的种类和数量:企业应披露持有和发行的金融工具的种类和数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确定其计量方法,并提供了相应的会计分录。

首先,根据本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将其确认时刻的公允价值作为初次确认金额,并依据其后的变动确认损益。

对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应根据计一般也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确时刻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依据其到期款及损益确认收益。

其次,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下调待摊余成本债券投资的需要。

下调待摊余成本债券投资时,企业应识确之行为返回首考还首考虑是否具体经过衡量。

具体检业首日志员应
首要也不应最目服质充的金搜望的金後的資的資的僄内的资的资或内部商场重搜三考。

最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还对金融资产的弥补方式进行了规定。

当计量上图允行的損益的資票”资收产损资或证富络、对待”止进行资调个错认的息判首先也账贱,该企业首判应核资资计应股计行从消的?间“资的约其自的递这般和包贱间卖的到期效。


综上所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企业会计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应根据准则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金融资产的财务透明度,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2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

(九)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

(十)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五条本准则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了企业在确定、计量、计价、报告金融工具时应遵守的准则和要求,以保证其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保证决策者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1、企业在确认金融工具时,应建立金融工具确认准则,确认金融工具具有金融工具特征、反映现金流量和价值变动,并框定确认时限。

2、企业发行、收到、购买或出售的金融工具,应在发生变动的时点确认一次,无论其价值是否发生变化。

3、若金融工具以实物形式存在,企业应建立物流程序,对金融工具的控制权的变动进行确认,确认它的存在。

1、企业应将金融工具计量为其期末市场价格或其他可测量价值。

2、若金融工具处于交易状态,企业可以以当期市场价格计量。

3、若金融工具不处于交易状态,企业应采用其他可测量价值,如可靠评估报告到期20xx年6月30日附后(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有效市场价格,尽最大努力采用最新价格。

4、企业当期相关金融工具的损益和返回的计算,可用金融工具的购买价格加上其他成本再减去期末价格。

企业可以以金融工具的购买价格或者最新市场价格计价。

1、以购买价格计价的,应在计量日后在相关权益总额上做计价调整。

2、以市场价格计价的,在计量日后应在每期末定期调整账面价值,将金融账面价值调整到当期市场价格或可靠市场价格。

金融工具应在财务报表和利润表中反映,但在金融工具的返回披露时只反映最大计量值,不披露具体金融工具的单账,而是把金融账户中全部金融工具进行统计。

五、注意事项1、企业需要充分考虑报告币种、报告有效期、报告要素、利率定价等因素。

2、每次报告时,企业应当对金融工具进行期末计量,并不断优化其内部金融工具确认到计价的程序和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准则22”)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原则。

准则22的发布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首先,准则22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定义。

金融工具是指能够创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或者同时创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

准则22将金融工具分为两大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应收款项、股权证券等;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等。

准则22要求企业在确认金融工具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能够对金融工具进行控制;二是能够获得与金融工具相关的经济利益。

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企业就可以确认金融工具。

在计量金融工具方面,准则22主要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两种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上能够公平交易的价格,它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对金融工具的评估。

准则22要求企业在公允价值可观测的情况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

如果公允价值不可观测,或者计量公允价值过于困难,企业可以使用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

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准则22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可以使用市场报价、最近交易价格、估计技术等方法来确定公允价值。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准则22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工具的成本作为初始计量金额,并通过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准则22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重分类。

分类是指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债权工具、权益工具等。

重分类是指将金融工具从一种类别转移至另一种类别。

准则22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重分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条件,并对重分类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定。

最后,准则22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披露。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详细的披露,包括金融工具的种类、分类、计量方法、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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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80 000 2 500 000 50 000 30 000
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的余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50 000 50 000
参考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杨纪红. 《CAS 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解析. 新会计, 2017(7) 朱海林. 金融工具计量刍议. 财务与会计, 1997(4)
4
Q1
第三十三条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是计入成 本,还是计入费用?为什么?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 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
Q2
第三十三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成本还 是费用?为什么?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
12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该批股票的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 000 000 1 000 000
同时,在编制年度报告之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1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000
19
Q1
第三十三条
12
(3)2007年12月31日,确认2007年债券利息时: 2007年债券利息为:2500 000×4%=100 000 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4)2008年2月10日,收到丙公司债券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利息 100 000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例3】(承例1),假定甲公司2007年1月20日购入的100万股成本为1000万元的股票,到 2007年6月30日(中期报告日),其每股的公允价值(2007年6月30日收盘价)为每股13 元。该批股票的市场价格为1300万元,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为3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 该批股票的公允价值(市价)为每股12元,该批股票的市场价格为1200万元,低于账面余额 100万元。
10
企业应当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 值。存在下列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之一的,可能表明成本不代表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应 当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一)与预算、计划或阶段性目标相比,被投资方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二)对被投资方技术产品实现阶段性目标的预期发生变化。 (三)被投资方的权益、产品或潜在产品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四)全球经济或被投资方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五)被投资方可比企业的业绩或整体市场所显示的估值结果发生重大变化。 (六)被投资方的内部问题,如欺诈、商业纠纷、诉讼、管理或战略变化。 (七)被投资方权益发生了外部交易并有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新股等被投资方发生的交易和第三 方之间转让被投资方权益工具的交易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例3】(承例1),假定甲公司2007年1月20日购入的100万股成本为1000万元的股票,到 2007年6月30日(中期报告日),其每股的公允价值(2007年6月30日收盘价)为每股13 元。该批股票的市场价格为1300万元,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为3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 该批股票的公允价值(市价)为每股12元,该批股票的市场价格为1200万元,低于账面余额 1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例4】甲企业所持丙公司债券,“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明细账户借方余额2 500 000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借方余额50000元。2008年1月15日甲公司 出售了该批债券,售价为2 580 000元。
12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7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 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但是,企业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 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 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当按照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2
(1)2007年1月8日,购入丙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2)2007年2月5日收到该笔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2 550 000 50 000 30 000 2 630 000 50 000 5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
8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 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二)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 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 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 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12
(1)2007年6月30日,确认该笔股票价值的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000 000 同时,在编制中期报告之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本年利润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000 000 贷:本年利润 3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Financial Instruments
2
金融工具的计量
——初始计量
李昕宇
3
第三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 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但是,企业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 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 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当按照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第三
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可以很好地吻合。财务报表 使用者能够获得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管理者行为(卖出、买入或持有金融工具)的信息。
朱海林. 金融工具计量刍议. 财务与会计, 1997(4): 45-46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 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 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第二十一条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 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对此类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 进行计量。
【例2】2007年1月8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丙公司2006年7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250万 元,票面利率为4%,按年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 款260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万元,2007年2月5 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债券利息5万元。2007年末确认本年的利息,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 到债券利息10万元。
21
中华会计网校
金融工具的计量
22
后续计量
於佳丹
1
2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3 4
摊余成本法介绍与应用 本章其他条例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23
摊余成本法
以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定的其他适当方法进行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优点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 , 能够保证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
9
第一
可以提高金融工具的“可见度”。那些没有初始成本的衍生金融工具(如 , 利率掉期)有可能因为其有公 允价值而在财务报表上得以确认 。
第二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能及时地得到确认和反映 , 而不是只当其被处置或清偿时才得以确认和反映, 从而能客观地反映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
6
Q3
第三十三条
什么是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 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 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 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 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 佣金、相关税费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 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 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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