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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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HQPJ-CW-007 版本号:A/O

编制部门:财务部日期:20××-×-×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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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工资福利核算制度

工资、保险核算、发放管理制度(一):

薪酬核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将员工工作绩效与公司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形成与公司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

根据公司的支付能力、所需要人才的可获得性等具体条件,制定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公平原则

既使本公司薪酬水平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又使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

通过对员工岗位价值,即岗位对公司的影响、对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度、责任范围、监督范围、知识经验要求、沟通范围和要求、外部环境风险,七个岗位要素进行评价,匹配相应薪级,真正做到为岗位付薪、为人才付薪、为绩效付薪。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人员和劳务人员等非劳动合同关系人员除外。

第2章薪酬构成及工资系列

第4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1.公司一般员工试用期为30个工作日至90个工作日不等,具体试用期视公司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其所在岗位而定。2.员工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所在岗位的最低基本工资加最低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试用期内不享受针对正式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及保险。

第5条公司正式员工薪资构成

应发薪资总额=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0%)工龄工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津贴

第6条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公司岗位划分为管理体系、财务体系、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四类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各职务体系和对应的基本工资详见附表一《职务体系基本工资对照表》。

第7条公司将每个职务体系对应至少20个薪级,不同岗位按不同的岗位贡献度、对公司的影响、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责任范围、监督范围及要求、知识经验要求、沟通要求及外部环境风险程度七个要素进行岗位价值评价,以确定相对公平科学的薪级。具体岗位工资薪级对照详见附表二《岗位工资对照表》。

第8条本制度第7条所涉及的岗位工资,每月固定发放50%,另50%作为绩效浮动,根据每月绩效评价分数确定每月绩效评价系数,其具体发放数=岗位工资×每月绩效评价系数,详细核

算办法详见本制度第4章。(每月固定岗位工资发放比例不分职务序列均暂定为岗位工资的50%,待各序列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后,按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第9条工龄工资

1、公司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按月计发,工龄工资的设定目的是提高员工忠诚度,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忠诚度,对高度忠诚于公司的员工给予肯定,具体核算公式如下: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工龄系数,

职务工龄系数详见附件三《工龄系数对照表》。

2、工龄工资的提报: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每月提报考勤报表时一并提

报工龄工资的变动情况,没有提报的,视为没有变动,财务部门按原核定工龄工资支付。

第10条其它各项补贴及津贴的核定标准

1、通讯补贴及交通补贴额度详见附表四《通讯补贴及交通补贴对照表》;

2、专业技术职称津贴额度详见附表五《专业技术职称津贴对照表》;

3、午餐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额度加给。

第3章薪级的核定及薪资核定签批流程

第11条薪级的核定应依据岗位价值进行核定,评价任职人员岗位价值的要素有:岗位贡献度、岗位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解决岗位相关问题的能力、责任范围、监督范围、知识经验、对“沟通协作”的要求程度及外部环境风险程度等。

第12条薪级评定人员应根据本制度第11条所述岗位价值评价要素及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支付能力、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业绩结合被评价人的人岗匹配度、个人职业能力和发展潜力、个人薪酬要求等因素认真确定额度并协助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做好公司薪酬政策的解释工作。各职能总监以下职位的员工薪级评定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薪酬管理人协同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并由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薪酬管理人拟定《薪资核定表》(见本制度附表六)交部门负责人签批,会签行政总监、财务总监后,呈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的上一层级主管人员核准。2500元(含)以上的薪资核定表由公司总裁核准。

第13条各职能副总监(含)、事业部副总经理(含)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位薪资核定或调整由公司总裁核准,上述人员的

月薪资(含绩效部分)超过8000元(含),或上下浮动比例大于50%的薪资调整需报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批准(具体操作方式见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14条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下设机构任职人员及监事会常任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及执行。各职能副总监(含)、事业部副总经理(含)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并执行。

第15条公司外聘顾问、专家或外聘高级人才库人员的,由总裁核准,顾问费或专家费年总额超过20万元的需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外聘顾问、专家或外聘高级人才库人员的考核方案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总监协助运营管理中心拟定,呈总裁核准。

第4

章绩效管理

第16条绩效工资的定义及核算方式

公司岗位工资的发放实行月度绩效评价制,绩效工资基数的核算公式为:月绩效标薪=月岗位工资

每月1号到5号为绩效评价时间,各部门负责人将上月《月度绩效评价量表》(详见附表七)于每月5日前汇总提报至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由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汇总分析后,于每月8日前向财务部提交《员工绩效月统计表》(详见附表八),由财务部根据统计表上提报的员工月度绩效评价系数核算当月员工的绩效工资,其核算公式为:员工的绩效工资=月绩效标薪*月度绩效评价系数。

第17条月度绩效评价权重及月度绩效评价系数的确定

2、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评价基于被考评人当月考勤情况、参加公司培训或活动的情况等人事数据作出;关联业务部门由被考评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选取,基于被考评人协同工作情况、协作支持情况作出。(详见附表七《月度绩效评价量表》)

3、月度绩效评价分数满分为10分,因此月度绩效评价系数的计算公式为:月度绩效评价系数=月度绩效评价分数*10%

第18条各职能总监(含)以上职位、董事会秘书、各事业部副总经理(含)以上职位、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职位及公司顾问、公司高级人才库中的人员的绩效评价方式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第19条月度绩效评价分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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