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标志桩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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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主编的《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范》,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12-2007,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前言
随着本市天然气的快速发展,本市燃气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燃气管网和各种设施在高速建设之中,城市其它项目的建设,立体化施工、打桩、开挖、定向穿越等施工给燃气管线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燃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成为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燃气管道新材料的应用,尤其是聚乙烯燃气管道的应用,也给日后燃气管线的查找,追溯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确保安全,规范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标准化,充分发挥标识的警示作用。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6)183号文的精神,会同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企业编写该规范。在编写过程中,编制小组参考了相关行业的标准,总结来目前燃气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基本要求和规定。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管道路上标识;4、管道路面标识;5、川跨越管道标识;6、燃气设施标识;7、管道埋地标识;8、维护管理等内容。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以使本规范逐步趋于完善。
本规范主编、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如下:
主编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参编单位: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天燃气管网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天然气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殷建华徐仁宝陈超赵青梅
刘军高玉珍郑海旭姜海龙
颜达峰冯宝鹤刘永陈娟英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O七年三月
1总则
1.0.1 为了规范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设置,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上海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燃气企业在新建设、改建、扩建燃气管道及设施时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
1.0.3 本规范提及的表示材料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燃气管道设施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燃气管道设施 gas pipeline and facility
包括输送燃气的管道;调压站(箱)、阀室、检查井盖等燃气管道附属设备;管道防腐保护设备;标志桩、警示牌等安全识别标志以及管桥等与燃气管道相关的固定装置。
2.0.2 标志桩 marker post
表示埋地管道属性和参数的设施。
2.0.3 转角桩 corner post
表示埋地管道转角位置和参数的设施。
2.0.4 检查井 manhole
在地下管道设施中用语管道连接、检查、维护和安装设备的构筑物。
2.0.5 测试桩 test post
从埋地管道上引出的,用于测量阴极保护参数的装置。
2.0.6 管道路面标识 road surface marker of pipeline
设置在路表面用于表明地下管道位置的标识
2.0.7 电子标识器 electronic marker
一种可具有信息储存和处理,用于地下管道定位的装置。
3管道路上标识
3.1 标志桩
3.1.1 高压和超高压管道(P>1.6MPa)必须设置标志桩.
3.1.2 其他压力级制管道可设置标志桩.
3.1.3 标志桩宜采用塑料或其他非金属符合材料.
3.1.4 标志桩设置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桩应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可设置在相对距离教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并在标志桩上标明管桩适意图可如下所示.
2 全封闭禁入道路不得设置标志桩.
3 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宜为100m.地面平坦、视碍少、管道路由顺直的情况,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可大于100m.特殊地段,事故多发地段可以缩短安装间距.
4 标志桩的正面应包含警示用语并面向道路.
3.1.5 标志桩的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和超高压管道标志桩应为立方体,由桩和桩帽组成.
2 其他压力级制管道标志桩应为三角形柱体.
3.1.6 标志桩的尺寸可按以下规定选取.
1 立方体标志桩的尺寸为150mm×150mm× 1000mm.
2 等边三角形柱体标志桩的尺寸为b×h: 150mm× 1000mm.
3.1.7 标志桩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警示用语、联系电话。
3.1.8 标志桩的内容可包括标志桩编号、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编号、管道区域名称、企业标识等。
3.1.9 标志桩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桩的基色应为白色。标志桩上的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
2 标志桩的顶部应为橙黄色(Y100M70)。高度为50mm。
3 橙黄色的下端应有20mm高度的反光带。
4 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在标志桩顶部用箭头示意。箭头的颜色应为绿色。
3.1.10 标志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2 标志桩应垂直安装。
3.2 警示牌
3.2.1 警示牌宜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
3.2.2 警示牌宜设置在以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