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始社会建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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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始社会建筑特点
距今五六十万年前的早更新世中期,中国就已出现了多处旧石器文化。
在许多天然洞穴中曾发现使用火和粗制石器的遗迹,例如在北京房山周口店就曾
发现人类远祖居住的山洞。洞内出土了人的骨骼化石、骨器和原始装饰品。
在当时,山洞高于河面,是理想的藏身和保存火种之地,只是山洞完全处于天然状态,也正如《易·系辞》所说的“上古穴居而野处”。
依古代文献中“构木为巢”、“冬居营窟,夏居巢”等记载,表明当时巢居形式亦已存在。
此外,在东北地区还发现了由兽骨堆积的围合体,据信是旧石器时期的建筑遗迹。由于这时期的资料极为匮乏,因此这里所涉及的中国原始社会建筑,仍着重于新石器时期这一范畴。
一、新石器时期建筑遗址的分布
中国新石器时期(公元前6000~前2000年)遗址迄今已发现一千余处,分布几乎遍于全国。由于起迄年代、文化内涵、生产水平和自然条件的不尽相同,使得它们的发展产生若干区别。当时社会生产的主流,已由原始的渔猎和采集,逐渐转变为较固定的农业耕作,并出现了纺织、制陶等手工业和一定的社会劳动分工。社会结构也由单纯血缘组合与人数较少的原始人群,进化到关系复杂与人口较多的氏族部落。在建筑方面,已知有群居的聚落,供生产与生活用的窑址、公共房屋、住所、窖穴和畜圈,供防御的垣墙、濠沟,原始崇拜所需的祭坛、神庙和神像以及公共墓地等。
1.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遗址
属新石器文化早期遗址的,有河南新郑的裴李岗遗址(公元前5550~前4900年)、河北武安的磁山遗址(公元前5400~前5100年)、甘肃秦安的大地湾遗址(公元前5200~前4800年)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聚落面积不甚大,一般为1~2万平方米,已经使用半地穴房屋,墓葬集中置于聚落近旁。这些文化大体散布在今日的甘肃东部、陕西西部、河南中部及河北南部一带。
新石器中期可以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为代表,它首先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该文化分布范围很广,西至青海、甘肃交界处,北抵长城沿线及黄河河套地区,东及河南东部,南达湖北西北。遗址已超过一千处,有代表性的除仰韶村外,还有陕西西安的半坡、临潼的姜寨,河南郑州的大河村、陕县的庙底沟,山西石楼的岔沟等。所发现聚落遗址均有一定的规模和布局以及多种建筑类型。
龙山文化(公元前2900~前1600年)最早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是仰韶文化的继续,分布在今山东全境、河南大部、陕西南部与山西西南一带。与仰韶文化的住房相比较,这时有相当多房屋的面积有所缩小。但这时的某些聚落已扩大为城市。建筑除半地穴外,还出现了地面房屋。建筑的室内地面与墙面涂以白粉,个别建筑的下面还使用了夯土台基。这种夯土技术的扩大使用,表现为城子崖的古城围垣。
就黄河地区而言,仰韶文化中期和龙山文化中晚期,是文化辉煌发展的最高阶段。
2.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文化遗址
长江中游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首见于湖北京山县的屈家岭文化、湖北天门县的石家河文化。其时代约处于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分布范围大抵在湖北中部、湖南北部及河南西南。建筑已大多为平面方形或长方之地面房屋,并有套间及长达三十间的连屋,结构用草泥垛墙及木柱梁。值得注意的是,还发现大规模的聚落与密集聚落群,以及最大占地面积达一平方公里之古城多座,这些古城大多已有夯土城墙、护城河及水门。
长江下游则以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公元前5000~前4000年)及同时的嘉兴马家浜文化、余杭良渚文化(公元前3300~前2200年)为代表。它们分布在杭州湾、舟山群岛及太湖沿岸一带,其特点是使用了有异于中原的干阑式建筑。这种下部架空的结构,适合于炎热潮湿和多虫蛇蚊蚋的江南水乡,其渊源可能来自远古的“构木为巢”的巢居形式。此外,余杭瑶山遗址的夯土祭坛,也是十分重要的发现。
3.内蒙古大青山及辽西地区新石器文化遗址
分布在今内蒙古东南、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及吉林西北一带的红山文化(公元前3500年前后),首先发现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后遗址,具有与前述诸新石器文化的不同特点。以包头市东的阿善遗址为例,其居住房屋的外墙及聚落围垣均用石砌,其西侧台地上另有由块石堆砌之祭坛。而辽宁牛河梁遗址更发现了“女神庙”及泥塑神像残迹。
二、新石器时期建筑的技术、艺术成就
当时人们的生产工具还很落后,劳动的技能和知识也都尚在启蒙阶段,但通过长期
艰巨的努力,还是创造了许多新的建筑形式和内容。其建筑成就具体表现在:第一,古人以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了聚落、居住建筑、陶窑、祭坛等多种前所未有的建筑形式,为后代建筑的发展奠定了最早和最基本的基础。
第二,在结构上,窑洞、木梁架和干阑三种类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基本确立了以后几千年中国传统建筑的土木结构形式,特别是木梁架式样,更成为中国建筑结构中的主流。其构造也从绑扎发展到榫卯。
第三,聚落选址时注意近水、向阳、不受旱涝、易于防御,还注意把聚落分为居住区、生产区和墓地。这些经验,是通过长期实践取得的,对日后各种村镇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四,施用于筑墙垣、坛台、屋基的夯土技术,对后代建筑影响至大。而土坯砖、木骨泥墙、烧烤地面、白灰面及室外散水等建筑材料与技术的应用,不但大大改善了当时建筑的使用及人们的生活条件,而且还为后世长期所沿袭。
第五,审美观念亦已反映到建筑中。例如室内墙面涂以白灰,不但增加了亮度,也增加了美观。牛河梁女神庙遗址中的彩绘泥片,更表明了多种色彩和图案的装饰已不限于陶器,而是扩大到建筑中了。
第六,环绕向心、中轴对称、主次分明等建筑布局原则及若干基本几何形体的应用,已大量应用于或体现在聚落、祭坛和居住建筑之中。
三、多彩的民居
1、“大房子”——首领居住及举行公共活动之处
就其位置居中及面积较大的特点,应是当时氏族首领居住及举行公共活动之处。它为平面方形(10.5米×10.8米),入口在东,面对中央广场。室内置四柱,柱间有火塘。西侧柱与矮墙间分隔为三小室,为已知有此项措施之最早实例。父系社会晚期的“大房子”则可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找到,该建筑亦位于聚落中部,平面呈梯形(前墙长16.7米,后墙15.2米,左墙7.84米,右墙8.36米),面积约130平方米。建筑纵轴为北偏东30度。前列三门,中门有凸出门斗。室内中部有大火塘,并发现有后室及侧室遗迹。
2、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窑洞——最早的建筑形式
所谓窑洞是沿土壁掘出与地面平行之洞穴,又称横穴。它与天然洞穴颇为相似,可能是古人最早创造的建筑形式,现存实例可见宁夏海原县菜园村遗址。但它的时代较晚,约在仰韶晚期,即公元前2600~前2200年期间。其中一处遗址包括室外场地、门道、门洞及居室四部分。居室平面呈梨形,面积约16平方米。门东向,室内中央有一灶坑。室顶作弧度较平之穹窿状。
3、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半穴居——深约1米浅坑
在地面掘出深约1米的方形或圆形浅坑,坑内一般用二至四根立柱承托屋架,其结合用绑扎法。屋顶覆以树枝及茅草(有的表面再涂泥),下部直达地面。入口为附有门槛之斜坡门道,门道上建两坡屋顶,例见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一般于室内中央稍前置火塘,建筑面积约在10平方米左右。实例最早见于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及西安半坡仰韶文化晚期。
4、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地面建筑——室内室外地面平齐
其室内居住面与地面平齐或稍高于室外地面,这种情况至少在仰韶中期即已出现。平面有圆形、矩形及多室型,不过后者出现较前二者稍晚。在结构方面,木柱梁已成为主流,夯土及土坯亦已开始萌芽。建筑形式则有屋盖直达地面的穹窿式与由墙壁和屋盖组合的“正规”建筑两种。
5、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干阑式——木桩木板木柱梁
用于水网地带及热湿丘陵地区,例见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建筑平面为多室组成之矩形长屋,通面阔约30米,通进深7米(包括宽1.3米之边廊)。建造时先在土中打入木桩,桩上铺厚木板,板上再建房屋,使之架空,以防潮避水和抵御兽害。建筑结构之木柱梁均以榫卯连接,廊间施直棂勾阑。这些都是中国最早发现的木作实例。
四、宗教建筑
1、新石器时期祭礼建筑:包头市莎木佳村西南之红山文化祭坛遗址
该遗址全长14米,形成三个小丘,以对称布局形式自西南延向东北。南丘为圆形石块,高0.8米,直径1.5米;中间为方坛,高度相若,面积为3.8米×3米;最北为二重方坛,高1.2米,下层面积7.4米×7.4米,上层面积3.3米×3.3米。各坛相距1米,均由巨石砌成。
2、新石器时期祭礼建筑:内蒙古包头市阿善遗址原始祭坛
此祭坛由南北轴线对称布置之十八堆圆锥形石块组成,全长51米。南端石堆最大,直径8.8米,残高2.1米。北端石堆最小,直径1.1米,高0.2米。中间十六堆直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