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来开展阳光信贷和微贷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ⅩⅩ农商行自ⅩⅩ年以来开展阳光信贷和微贷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

为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崛起,解决广大农民“贷款难”问题,我ⅩⅩ农商行根据江苏银监局ⅩⅩ年出台的《江苏省银监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阳光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苏银监发[ⅩⅩ]202号),于ⅩⅩ年率先全面推进“阳光信贷”工程,用直观的方式让农户感受到“阳光信贷”的高效、便捷,增加了信贷透明度,提高了支农效率,树立了新机制下ⅩⅩ农合行的良好形象。ⅩⅩ市目前共有行政村614个,仅ⅩⅩ年一年我行阳光信贷推广了其中199个行政村,完成纸质建档75334户,电子建档64175户,授信26831户,授信额13.92亿元;2010年我行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大“阳光信贷”推广力度,实现了阳光信贷全覆盖,截止2011年6月底,我行共完成建档288716户,其中:纸质建档153810户,电子建档178381户,全市公示授信110028户,授信额51.98亿元,其中:签约发卡27956户,易贷通授信33.4亿元,用信户数1.88万户,用信23.46亿元。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富民阳光信贷”,强化信贷支农工作,根据泰银监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人员对前期工作进一步深化,截止6月末,我行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29.31万户,建档面达84.44%,授信10.12万户,授信余额达46.59亿元,用信2.08万户,用信余额达24.36亿元。

近年来,我行一直将“富民阳光信贷”工作作为我行支农、助农的信贷主打产品,建立专门考核办法,不断推动“富民阳光信贷”工程的开展,“阳光信贷”涉及联保、互保、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目前,我市农户对“阳光信贷”的认知度较高,品牌化建设得到一定的提高。

近年来,我行坚持把贷款营销作为履行支农责任与大力拓展业务的重要使命来抓。在有效调动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的同时,着力通过信贷服务模式创新促进贷款营销,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以来,我行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深化“阳光信贷”办贷模式。在大营、新垛、老圩等3个乡镇开展深度推广小额自然人“阳光信贷”试点,取得较好成效,为后一步全面推进“阳光信贷”深度推广提供了借鉴经验。二是继续实施“富民阳光信贷”工程。先后协助茅山、安丰、戴南等乡镇分别组建惠农担保公司,并在业务政策倾斜、经济利益保障、业务协作配合、日常工作沟通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共组建此类惠农担保公司6家,核定授信总额达到5.5亿元。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农村金融服

务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双百竞赛”活动和“情系三农、助力小微”劳动竞赛,上门走访客户,深入掌握了解客户需求,及时提供信贷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客户关系的巩固和拓展。通过深入开展“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我行各项信贷业务取得明显成效。

“阳光信贷”的开展,得到了广大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民创业者的欢迎,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现象需要合理改进,主要有以下二点:

一、涉农贷款的及时投放与规模控制的矛盾。上半年是农村各行业开始生产、投入、运营的启动阶段,也正是涉农贷款的需求集中期间,但受人行月度、季度信贷增量规模控制的影响,多数涉农贷款需求难以得到及时满足;

二、涉农贷款激励扶持政策不对称。在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我行对涉农贷款和惠农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在贷款利率、信贷流程等方面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行的利润水平,特别是涉农贷款已占我行贷款总量的97.49%的情况下,这种影响更加凸出,但政府对我行的风险奖励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却不明显;

从最近几年开展“阳光信贷”工作的流程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

一、阳光信贷是帮助农户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阳光信贷不仅极大的解决了“三农”创业、富民信贷资金需求的

问题,同时保证了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通过联保的方式降低了不仅贷款的风险,而且调动了农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许多项目做到了当年建设当年见效。保证了资金、项目、效益三到户不仅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也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深受农户的欢迎,显示了美好的发展前景。

二、阳光信贷是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条途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石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完善黑名单制度,如果借款人在后续的还款过程中表现良好,那就可能得到反复的信贷服务;如果拖欠贷款,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就随之降低。倘若借款者以后还想得到贷款,那么他违约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对于小组成员来说任何人违约使其失去以后贷款的成本远高于其在以后贷款中所获收益,在此前提下的相互监督使违约者很难达成,因此集体违约的发生率也几乎为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用恶性循环,使整个信用环境得到了

进一步净化。

三、完善阳光信贷工程机制是我行金融创新的新思路。在整个阳光信贷工作中发现,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纯农户资金需求呈下降趋势,农户传统简单种养业资金基本能够自足。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农业的资金需求亦随之发生改变,从传统的简单农业生产转变为大面积的大棚素菜、大面积集中蟹溏等特色的现代产业化的农业大生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资金需求集中于产业化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加上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户入城谋业使城镇资金需求更加旺盛,主要集中于购房置业、经营启动资金、流动周转等方面,传统农民资金已经一般已能够自行筹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扩展空间。我行唯有充分利用自身贴近农村、贴近农户、已点带面,点多面广的特点和优势,挖掘为“三农”服务的潜力,才能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前期我行在戴南镇推广的“金纽带”工程,在周庄镇的组建的惠农担保公司,今年我行继续深化三农建设,推广“富民阳光信贷”工程,在阳光信贷年检的基础上继续寻找服务三农的新思路。坚定不移地服务“三农”,突出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我行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以实施股份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建立和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