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重点(新旧对比)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首要反事故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首要反事故措施1.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全面的安全措施得以执行。
2. 加强技术装备的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模拟事故,加强应急响应能力。
5.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预防火灾和电击事故。
6. 加强对施工和维修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7.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事故隐患。
8. 提高重要设备和关键岗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稳定。
9.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管理。
10.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要求。
11. 增加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2. 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
13. 定期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4. 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专业队伍,提供紧急救援。
15. 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人。
16.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确保外包工程的安全。
17.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18. 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加强监管力度。
19. 加强对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根除安全隐患。
20. 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安全感。
21. 提高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水平,确保事故迅速应对。
22. 设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安全生产和责任意识。
23.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控制,防止事故发生。
2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25. 加强对应急资源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需要。
以上是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首要反事故措施。
通过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电力生产和供应。
新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国能安全[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年4月15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二〇一九年十二月目录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1防止触电事故 (1)1.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3)1.3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5)1.4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7)1.5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9)1.6防止电梯、起重伤害事故 (10)1.7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2)1.8防止液氨泄漏、爆炸伤害事故 (13)1.9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6)1.10防止其他伤害事故 (17)2防止火灾事故 (19)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9)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0)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2)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3)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4)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25)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6)2.8防止脱硫、湿除系统着火事故 (26)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7)2.10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8)2.1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0)3防止电气误操作及机组误上电事故 (33)3.1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3)3.2防止机组误上电事故 (34)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6)4.1 电源 (36)4.2网架结构 (37)4.3稳定分析及管理 (38)4.4二次系统 (39)4.5无功电压 (40)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42)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2)5.2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47)6防止锅炉事故 (50)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50)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6)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63)6.4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67)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71)7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3)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83)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84)7.3防止压力容器失检 (85)7.4加强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86)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87)8.1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87)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90)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92)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96)8.5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98)8.6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0)8.7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03)8.8防止燃气轮机叶片损坏事故 (106)8.9防止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事故 (106)8.10防止燃气轮机进气系统堵塞事故 (106)8.11防止燃气轮机燃气调压系统故障 (107)9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09)9.1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109)9.2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12)9.3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16)9.4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117)9.5防止水轮机保护失灵事故 (120)10防止汽轮发电机损坏事故 (123)10.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23)10.2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23)10.3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24)10.4防止转子绕组匝间短路 (127)10.5防止漏氢 (127)10.6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28)10.7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28)10.8防止护环开裂 (129)10.9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29)10.10防止发电机定子铁心损坏 (130)10.11防止发电机转子回路接地故障 (130)10.12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30)10.13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30)10.14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31)10.1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 (131)10.16防止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故障 (132)11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33)11.1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33)11.2加强励磁系统基建安装管理 (134)11.3加强励磁系统调整试验管理 (134)11.4加强励磁系统运行管理 (135)12防止大型变压器、互感器损坏事故 (137)12.1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37)12.2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37)12.3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41)12.4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42)12.5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43)12.6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44)12.7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45)12.8防止互感器事故 (146)13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52)13.1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52)13.2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57)13.3防止开关柜事故 (158)14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61)14.1防止接地网事故 (161)14.2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63)14.3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64)14.4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65)14.5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65)14.6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66)15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68)15.1防止倒塔事故 (168)15.2防止断线事故 (169)15.3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70)15.4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71)15.5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71)15.6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73)15.7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73)16防止污闪事故 (175)17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77)17.1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77)17.2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79)17.3防止单心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180)18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81)18.1规划与设备选型 (181)18.2继电保护配置原则 (181)18.3继电保护设计 (183)18.4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187)18.5新、扩、改建工程的验收 (191)18.6继电保护定值与运行管理 (193)18.7继电保护与相关专业的配合 (195)19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98)19.1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198)19.2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201)19.3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204)20防止风电机组事故 (207)21防止供热中断事故 (211)21.1加强供热安全生产管理 (211)21.2防止热网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1)21.3防止汽轮发电机组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4)21.4防止锅炉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5)21.5防止化水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7)21.6防止输煤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7)21.7防止火灾造成供热中断 (218)22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事故 (219)22.1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219)22.2防止变电站全停事故 (221)23防止水轮发电机组事故 (229)23.1防止机组飞逸事故 (229)23.2防止水轮机损坏事故 (231)23.3防止水轮发电机损坏事故 (235)24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42)24.1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 (242)24.2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 (242)24.3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 (243)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50)25.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50)25.2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50)25.3防止废水超标排放 (251)25.4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 (252)25.5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53)25.6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54)25.7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25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防止触电事故1.1.1凡从事电气设备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等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应接受触电急救的培训教育。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 号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电规总院,水规总院,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电力设计院,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土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苏州热工所,各水电工程局,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安能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 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颁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履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印)二000 年九月二十八日目录01防止火灾事故0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0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0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0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06防止锅炉膛爆炸事故0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0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0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防止交通事故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电缆防火。
防止电力系统重大事故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1.防止火灾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防止交通事故;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十五反措内容
二十五反措内容1 避免火灾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电缆防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汽机油系统防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制粉系统防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避免氢气系统爆炸着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避免输煤皮带着火..........................................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避免电气误操作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避免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避免超压超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避免设备大面积侵蚀........................................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避免炉外管道爆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避免锅炉四管漏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为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导则和要求。
2024年版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是中国制定的亦适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措施文件。
下文将对该导则的内容进行介绍,并对其中的一些重点要求进行分析。
该导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着重电力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强调电力企业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3.重视电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提出了对电力生产环境的要求,要求电力企业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管理与改善,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5.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
6.要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该导则的内容非常详细,覆盖了电力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其中的一些重点要求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基础。
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因此,电力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推进。
其次,加强对电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是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关键。
电力设备和设施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和支撑,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能够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建、扩建和更改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竖井内,不得布臵热力管道、油气管道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电缆夹层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制氢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 严格按最新版本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臵,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
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和盘柜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临时拆封的电缆封堵工作结束后,必须重新恢复封堵。
1.1.7 扩建、更改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联系,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 设计时应尽量减少动力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的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到实处,更好地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护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请各专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落实反措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把“二十五项反措”中的各项重点要求落实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繁性事故的发生,同时控制一、二类障碍和异常的发生。
1.防止火灾事故1.1电缆防火1.1.1严格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有关规程。
1.1.2加强对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通道、孔洞的检查封堵,使用的阻燃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
1.1.2做好改扩建工程后废旧电缆的拆除工作,及时封堵孔洞并清除杂物。
1.1.3建立健全定期巡回检查,对电缆有中间接头电缆进行定期测温,并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4电缆沟、电缆夹层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杂物,采取阻燃措施,如涂料、隔断墙等措施。
1.1.5厂房内电缆要分区及时清扫煤粉,注意防爆门开口方向,避免喷火引燃电缆。
1.1.6对电缆应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
1.1.7新投入设备应使用阻燃电缆或涂刷合格的防火涂料。
1.1.8现场配置适当数量的防毒面具,有关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使用管理方法,防止灭火时中毒事故发生。
1.2汽轮机油系统防火1.2.1发现油系统漏点及时处理。
1.2.2油区的消防设施要完善,防火标志要鲜明,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2.3油系统要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1.2.4油系统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1.2.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的保温应紧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2.6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在拆下的油管道上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清洗干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2014年4月15日发布2014年4月15日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内容提要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安全[2014]161号文印发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书列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电气误操作事故、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锅炉事故、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汽轮机和燃气轮机事故、分散控制系统和保护失灵事故、发电机损坏事故、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GIS和开关设备事故、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输电线路事故、污闪事故、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继电保护事故、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发电厂和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垮坝和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
本重点要求是全国各火电厂、热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场和各电网企业、输变电企业、供电企业、农电企业,以及各设计、科研、施工单位等电力各企业从事电力生产、运行、维护、检修、调度、试验、设计、科研、安装等生产工作的所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和对照检查的必备书籍。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国家能源局发布,一北就;中国电力出版社,2014.5(2014.6重印)ISBN978-7-5123-5866-9Ⅰ.①防…Ⅱ.①国…Ⅲ. ①电力工业-安全事故-预防Ⅳ.①TM08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088255号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9号100005http//)北京丰源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售*2014年5月第一版2014年6月北京第三次印刷850毫米×1168毫米32开本10.125印张213千字印数50001-80000册定价35.00元敬告读者本书封底贴有防伪标签,刮开涂层呆查询真伪本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退换版权专有翻印必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各派出所机构,各电力企业为进一步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力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加强对电力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加强对电力生产关键设备的监控和巡检,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5.加强对电力生产现场的清洁和整治,减少因杂物堆积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6.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撤离。
7.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程的操作行为。
8.加强对电力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在意外事故中的人员安全。
9.加强对电力生产场所的防雷设施建设和维护,减少因雷击引发的事故风险。
10.制定并贯彻电力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处置。
11.加强对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和更换,及时处理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12.严格执行电力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检验,确保设备达到安全要求。
13.加强对电力生产现场的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事故风险。
14.加强对电力生产设备运行记录的管理和归档,便于事故调查和分析。
15.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1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共同防范和应对电力生产事故。
17.建立定期报告电力生产事故情况的制度,及时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
18.推动电力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提高生产安全性和效益。
19.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20.建立电力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协助。
21.加强对电力生产事故的学习和总结,完善管理经验和措施。
22.推动电力生产企业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23.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和控制,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4.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估和审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各电力企业:为进一步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各电力企业要细化《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到位。
三、各电力企业要加强《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所属各级各类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培训。
四、各电力企业要保证《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所需费用。
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电力企业《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
六、各单位要跟踪了解《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及时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反馈。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年4月15日22.2.3.16及时消除直流系统接地缺陷,同一直流母线段,当出现同时两点接地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避免由于直流同一母线两点接地,造成继电保护或断路器误动故障。
当出现直流系统一点接地时,应及时消除。
22.2.3.17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两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个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情况下进行切换。
22.2.3.18充电、浮充电装置在检修结束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开关,再带直流负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说明一、制定必要性二、修订原则及过程三、重点条款:1、防止火灾事故分为电缆防火、汽轮机油系统防火、燃油灌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防止输煤皮带着火等内容。
电缆防火是重点,要求电缆选择与敷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电缆要与热体管路保持足够的距离,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选用阻燃电缆,通往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所有电缆孔洞必须进行封堵,电缆竖井和电缆沟要分段隔离、隧道和厂房构架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电缆接头要求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同时加强电缆的管理,一是要加强电缆异动管理,电缆负荷增加一定要进行校核,老厂新敷设电缆要按规定分层敷设,二要按规程进行预防性试验,加强电缆的清扫。
近年来已发生多起因电缆着火引发的事故,如1999年6月,牡丹江二厂因室外电缆接头过热短路引起电缆沟发生电缆着火,将沟内部分电缆烧损,导致3台200MW机组停运。
汽轮机油系统,目前汽轮机低压油系统一般为法兰连接,容易造成泄漏,因此,要求尽量减少使用法兰连接,推荐采用焊接连接,以减少着火隐患。
油系统法兰垫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事故排油阀要求钢质截止阀,操作手轮严禁加锁。
对油系统泄漏,明确规定若不能与油系统隔离活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同时,要严格进行焊接连接的焊缝检查,确保焊缝不夹炸、焊接良好。
今年12月6日西固热电厂发生10号机组由于高压油动机进油管焊接接头管座处开裂,导致高压油泄漏发生着火、机组停运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加强防误装置的运行、检修管理,不能随意防误闭锁装置的退出,其退出要经过有关领导审批。
对于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要求远方与就地操作均应有电气闭锁。
对于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器具不在强调必须由网、省公司鉴定合格,仅要求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
防止误操作重点严格管理,1999年7月21日,石景山发电厂检修人员带地线合刀闸造成全厂停电事故,反映出该厂在工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防误锁装置的管理及工作人员责任心等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管理不严。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2023版新旧两版《反措》有这些变化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2023版有这些变化新旧两版《反措》有哪些变化呢?2023版《反措》坚持贯彻电力生产全过程反事故措施的思路,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技改大修等环节,进一步理顺了条文结构。
与2014版相比,章的数量整体不变,总体以设备类型或事故类型为主的原则进行调整合并。
但对其中4章标题进行了修订:1.第5章新增了光伏逆变器的内容,由原来的“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修订为“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
2.第9章淡化了分散控制系统控制和保护的区别,由原来的“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修订为“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事故”。
3.第10章增加了调相机内容,由原来的“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修订为“防止发电机及调相机损坏事故”。
4.第18章由原来的“防止继电保护事故”修订为“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
1.第1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增加了“1.7防止坍塌伤害事故”、“1.10防止电力生产淹溺事故”。
2.由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快速增长及几期严重的火灾教训,第2章防止火灾事故的重点要求,增加了“2.12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一节。
因发电厂与电网电缆火灾事故特性不同,将原“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修订为“2.2防止发电厂电缆着火事故”,主要针对发电厂电缆着火事故,电网侧电缆火灾事故调整至“17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中的“17.2防止电缆火灾事故”。
同时在1.2.20、2.2.18及第17章中增加了主动型消弧装置的应用。
3.第3章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重点要求从结构上做了调整,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分开,形成“3.1防误操作技术措施”和“3.2防误操作管理措施”。
4.第4章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重点要求细化了原有各节名称,新增“4.6加强大面积停电恢复能力”,并突出了新能源的地位和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新颁布国家标准,增加了关于新能源的部分内容,在4.1.2提出关于新能源场站的转动惯量问题。
新25项反措之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0.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200MW及以上容量汽轮发电机安装、新投运1年后及每次大修时都应检查定子绕组端部的紧固、磨损情况,并按照《大型汽轮发电机绕组端部动态特性的测量及评定》(DL/T 735-2000)和《透平型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和振动试验方法及评定》(GB/T 20140-2006)进行模态试验,试验不合格或存在松动、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多次出现松动、磨损情况应重新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进行整体绑扎;多次出现大范围松动、磨损情况应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结构进行改造,如设法改变定子绕组端部结构固有频率,或加装定子绕组端部振动在线监测系统监视运行,运行限值按照GB/T 20140-2006设定。
10.2 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10.2.1 加强大型发电机环形引线、过渡引线、鼻部手包绝缘、引水管水接头等部位的绝缘检查,并对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
10.2.2 严格控制氢气湿度。
10.2.2.1 按照《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技术要求》(DL/T651-1998)的要求,严格控制氢冷发电机机内氢气湿度。
在氢气湿度超标情况下,禁止发电机长时间运行。
运行中应确保氢气干燥器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氢气干燥器的选型宜采用分子筛吸附式产品,并且应具有发电机充氢停机时继续除湿功能。
10.2.2.2 密封油系统回油管路必须保证回油畅通,加强监视,防止密封油进入发电机内部。
密封油系统油净化装置和自动补油装置应随发电机组投入运行。
发电机密封油含水量等指标,应达到《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DL/T 705-1999)的规定要求。
10.2.3 水内冷定子绕组内冷水箱应加装氢气含量检测装置,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记录。
在线监测限值按照《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GB/T 7064-2008)设定(见10.5.2条),氢气含量检测装置的探头应结合机组检修进行定期校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大措施要点、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1. 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 589号文),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特制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 《实施细则》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3. 《实施细则》强调了防止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措施在已颁发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措施,本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4.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实施细则》,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有抵触的,应按《实施细则》执行。
2.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1. 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2. 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制度,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国家能源局25项反措情况介绍(电厂:含人身、防误操作、火灾)ppt课件
10.1.5-10.1.13 管理要求-9条
10.2 防止汽轮机轴瓦损坏-15条
2019/12/24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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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21条
11.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1条
11.2防止电力绕组相间短路-2条
11.3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13条
11.3.1防止水路堵塞过热-7条
2019/12/24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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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9条)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 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 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 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 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原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以安监函【2012】172号文委托中国 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对原《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 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进行修订。
对国家能源局关于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2014]161号)的情况介绍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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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
2013年,电力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将“保人身、保电网、保大 坝”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国电力建设依然保持较大规模、 电力系统结构更加复杂、电网控制难度日益增大、自然灾 害频发多发的情况下,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国 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全国没有发生重 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 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 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二十五项反事故要求措施
二十五项反事故要求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标准和安全规范等。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员工按规定执行。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
5.定期检测和维修设施:定期检测和维修建筑、电气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6.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电气事故发生。
7.加强化学品管理: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和处置方式,减少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8.提供个人防护装备: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9.保证作业环境安全:确保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和防火设施符合标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提前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器材,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11.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12.加强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13.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对工作环节和生产流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14.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5.加强工作场所安全巡查:定期组织工作场所安全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1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17.组织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8.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承包商按照规定操作。
19.加大对违章操作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违章操作的执法力度,提高员工遵守安全规定的意识。
20.加强通行道路和交通组织管理:合理规划通行道路和交通组织,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国家能源局25项反措热控部分变化解析
12.1.2 主要控制器 应采用冗余配置, 重无相要关I/O阐点述应考 虑采用非同一板 件的冗余配置。
•9《.1火2条力发是电新厂增分加散内控容制系,统主技要术是条从件D》C(SD系L/T统1的08各3-2种00电8) 源 从控、制通对讯象以角及度服要求务“器用角于度机要组冗主控余和配重置要和辅无机扰系统切的换D方CS 面 存 的 可 给控包水来在制括泵阐 歧处送、述 义理风凝的 。器机结, 我均、水但 们为引泵主风、是常要机循这规控、环里控制一水服制器次泵务器,风、器、应机真冗、空的操余空泵概作配气、念员置预重我站; 热 要认 等重器冷为 属要、却辅制水不 于机粉泵清 冗设系、晰 余备统重,、 配 要油置泵,等但。是同工时程规定师虽站然、控历制史处站理器、故通障讯,站而并短不期内一不定影需响 要 机组冗稳余定配运置行。的辅助控制系统的DCS,可不要求冗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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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分散控制系统配置的基本要求
新二十五项反措
9.1.6 分散控制系统电源应设计有可靠的后 备手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保证控制器不 被初始化,操作员站如无双路电源切换装 置,则必须将两路供电电源分别连接于不 同的操作员站;系统电源故障应设置最高 级别的报警;严禁非分散控制系统用电设 备接到分散控制系统的电源装置上;公用 分散控制系统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机组 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且具备无扰切换功能。 分散控制系统电源的各级电源开关容量和 熔断器熔丝应匹配, 防止故障越级。
器周期、系统响应时间、事件顺序记录 关系统〔包括专用装置) 的通信负荷率
(SOE)分辨率、抗干扰性能、控制电源 设计必须控制 在合理的范围(保证在高
质量、全球定位系统(GPS)时钟等指标 负荷运行时不出现“瓶颈”现象)之内,
火电防止事故25项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 2000-9-28 发布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电发[2000]589号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电规总院,水规总院,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电力设计院,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土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苏州热工所,各水电工程局,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安能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颁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履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印)二000年九月二十八日◆目录◆◆1 防止火灾事故◆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膛爆炸事故◆7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 防止交通事故◆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