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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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窗口单位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进一步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人社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突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成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实际,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努力塑造让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

二、基本原则

以“立足本职,便捷为民,建章立制,注重实效”为原则,认真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措施,实现务实为民清廉的目的。

三、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和内容

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从窗口服务的实际出发,按照“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立长效机制,树立服务窗口的新形象。

(一)服务窗口制度健全,规范务实。

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跟踪回访制、责任追究制,各项制度内容齐全,通俗易懂,上墙公告,办事人员一看清楚明了。

(二)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知情。

1、渠道畅通。通过公示栏、显示屏、服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2、便民利民。与服务事项有紧密联系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信息、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等公开发布,方便群众。

3、更新及时。对各项政务信息及时调整、更新。

4、便于监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设置意见箱,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意见。

(三)业务办理依法依规,优质高效。

1、履行职责。窗口工作人员熟悉各项业务政策规定,解答政策和业务问题“一口清”,经办业务熟练迅速。

2、办事公开透明。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程序简明、规范。

3、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向服务对象索取好处;无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作风优良。

1、举止文明。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推行普通话,讲文明用语,服务语言规范,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微笑服务。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严于律已,忠于职守。

3、规范服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对每位服务对象,

做到“三有”(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不”(不把个人不良情绪带入窗口,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为难服务对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冲突)、“五心”(待人热心、解难诚心、答询耐心、办事细心、工作专心)。

4、遵规守纪。能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能坚持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工作期间不串岗闲聊,不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不看与工作无关的图文,按时上下班,不缺勤、不迟到早退,有事按程序请销假,做到请假有假条、销假有记录。

5、台账健全。工作台账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交接有序、定期归档,确保服务对象信息安全。

(五)服务窗口环境整洁,整齐有序。

1、设施齐备。服务场所设施齐全,性能良好,便民服务用品齐备,配置科学。窗口工作人员禁止吸烟。

2、整洁有序。保持服务场所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各类用品用具放置有序。置放适量适宜的花木,营造温馨宜人的氛围。

(六)服务举措改革创新,切合实际。

1、拓宽便民渠道。对用人单位和群众主动上门联系,了解服务需求,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拓宽服务方式,提供一对一服务。

2、进行质量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畅通反馈渠道,搜集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群众代表、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七)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快速处置。

1、投诉范围。投诉者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不论是服务对象当事人还是非服务对象当事人,凡涉及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人与事,均属投诉受理范围。

2、投诉方式。现场口头(书面)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手机短信等。

3、投诉受理。凡属投诉范围的,均应受理;不属投诉范围的,应向投诉人说明。凡属投诉范围的投诉,应当立即受理并填写《服务窗口投诉登记表》,统一送到局纪委监察室。

4、投诉调查。局纪委监察室根据局领导的批示,进行调查了解。

5、投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具体处理意见。对一般性投诉,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责任窗口自行妥善处理;对问题较大乃至性质严重的投诉,应拿出对被投诉人的处理方案。

四、工作步骤

2014年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30日至6月15日)。根据全局的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明确争创标准、活动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4年6月16日旬至8月31日)。围绕具体的创建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服务窗口联系点,了解工作进展,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开展工作。

(三)评议表彰阶段(2014年9月底前)。坚持检查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做好评议表彰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典型,力争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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