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的起源及其早期形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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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起源及其早期形态(2)
四西周小农独立经济的存在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了中国小农经济起源于黄帝尧舜时代,夏商小农经济的史迹灼然可见;那么,西周时代存在小农经济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学术界不少同仁否认西周的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因此,对这个问题仍然需要进行讨论。
关于西周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诗经》的农事诗有较多的反映。一些学者根据其中“十千维耦”(《周颂·噫嘻》)和“千耦其耘”(《周颂·载芟》)的记载,认为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奴隶劳动,说明农民并非独立的生产者。
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诗经》中的农事诗主要描写农民在贵族领主“公田”上服役的情况,其描写的劳动场面较大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所谓“十千维耦”、“千耦其耘”,并非象有些学者想象的那样,是一次出动两万农夫的大兵团作战式的集体劳动;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这既无必要亦无可能。徐中舒先生曾经指出,《噫嘻》中的“十千”并非指一万个农夫,而是是指面积为十个“千亩”的公田(西周公田以千亩为单位,周王室的公田有十个千亩之大),而《载芟》中的“千耦”则是指一千个农夫在耦耕。按“什一而藉”的比例,十个千亩正好需要一千农户来助耕。[1] 这个解释是相当合理的。为了便于监督,农民在公田的服役无论时间和人员确是相对集中的,于是有《诗经》中描写的那种场面。但我们不能机械地认为“千耦其耘”刚好是一千个农夫同上一块地,因为这是诗的语言,实际上可能是“千夫”轮流服役;即使在相对集中服役时,也不是“大呼隆”地干活,而是分开配对儿协作的,即所谓“耦耕”。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理解“耦耕”。
耦耕本身并不要求大规模的集体劳动,不能把耦耕等同于大规模的集体劳动。从技术上讲,耦耕是以两人为一组的简单劳动协作,其原始形式是两人各执一耜并排挖沟起垄,《考工记·匠人》云:“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甽。”郑注:“古者耜一金,两人併发之。其垄中曰甽,甽土曰伐,伐之言发也。”后来耦耕这种劳动协作方式扩展到各种农活中去,但仍然以两个人为一组。如《论语·微子》记载“长沮桀溺耦而耕”,“协而耰”,只有两个人。如往上推,象尧舜禹时代的“伯成耦耕,不慕诸侯之荣馥”(《世说新语》),也是“协而耰”,亦应为二人,而不是大规模的集体劳动。
从生产关系方面讲,耦耕是独立生产者之间在对等基础上的换工协作。《说苑·正谏》云:
楚庄王筑台,延壤百里,士有反三月之粮者,大臣谏者七十二人皆死矣。有御诸己者,违楚王百里而耕,谓其耦曰:‘吾将入见王。’其耦曰:‘以身乎?吾闻之,说人主者,皆闲暇之人也;然则至而死矣。今子特草茅之人耳。’诸御己曰:‘若与予同耕,则比力也;至于说人主,不与予(按,予原作子,今按前后文义改为予)比智矣。’委其耕而入见庄王。
这里谈到了耦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这就是“比力”,即耦耕伙伴体力要相当。所以耦耕的编组又叫“比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我先君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或“合耦”(《周礼·地官·里宰》:“以岁时合耦于耡,趋其耕耨。”)。
正如程瑶田在《沟洫疆理小记·耦耕义述》中所说的:“合耦者,察其体裁,齐其年力,比而选之,使能彼此相佐助而耦耕也。”为什么要“比力”呢?因为这是具有独立经济的小生产者之间的换工协作,是要讲求对等的。而“庸次比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逸周书·大聚》)中的所谓“庸”,就是换工的意思。[2]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存在耦耕而否认当时有独立小农经济的存在。
另一些学者认为西周农民是以家族公社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的,因而也否认西周存在独立的小农经济。其主要论据是《周颂·载芟》:
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彊侯以
毛传说:“主,家长也;伯,长子也;亚,仲叔也;旅,子弟也;彊,强力也;以,用也。”这些学者据此认为,当时整个家族公社的成员都出动参加劳动,表明农业生产是以大家族为单位的。
我们知道,《载芟》是“春藉田而祈社稷”(诗序)的乐歌,它描写的是藉田劳动的场面。参加藉田的人,不可能出于同一家族,因为一个家族的成员无论如何是完成不了公田的耕作任务,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即使是参加藉田的农民中存在着若干家族组织,也不可能每个家族都是整个家族的成员全部出动。因此,如果毛传的解释是可靠的话,它也只是表明参加藉田劳动的有各式人等,并不表明这些人都出自同一家族。据赵光贤的考证,诗中的“主”指周王,“伯”、“亚”、“旅”都是官名,是卿大夫之类,他们来参加籍田礼只是一种形式;只有“彊”和“以”才是“终于千亩”的庶人。其中“彊”是指农夫中的强劳力,“以”是辅助劳力。这个解释是颇有道理的。[3] 无论如何,不能根据《载芟》的上述记载得出西周以一个家族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