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作者:赵陆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7年第01期

【摘要】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先生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经济发展是最大的“善”,因此为了达到这个所谓“善”的目的,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淡化甚至忽略了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笔者认为,功利主义从经验事实出发,把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其最终目的,通过引进正义的概念即正义就是尊重人们的权利,诠释了功利主义是关于正义的学说,在追求正当目的同时,也尊重个人权利,从而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关键词】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统一

一、密尔功利主义的经典命题

1、功利主义的含义

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对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澄清。“把‘功利’或者‘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之所以只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增进幸福和避免痛苦,而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标准在于行为是否增进了幸福或者避免了痛苦。

2、功利主义的约束力来自何处

密尔从人的内心入手,探讨人性,寻找功利主义的约束性根源。“凡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一切约束力,功利原则也都具有,没有理由说功利主义原则不具备这些约束力。这些约束力是外在的或者是内在的。”它的外在约束力在于“希望从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得到恩宠,不愿在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找不愉快,以及我们对同胞的同情挚爱和对宇宙主宰的敬畏等等”,密尔把功利主义的内在约束力归结为内心的情感,是一种出于良心的感情,道德高尚的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旦做了有悖道德之事,内心必然会经受强烈的痛苦。

3、功利、权利和正义

(1)正义和权利。密尔认为,构成正义概念需要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二是正义感。就正义的行为规则而言,“密尔考察了一般正义的五个方面,即法律的公正、道德的公正、应得的公正、守信的公正和平等的公正。密尔认为,这五种公正概念中都内隐着权利的含义和主张,即法律的权利、道德的权利、应得的权利、契约的权利和平等的权利,任何不公正都是对相对应的权利的侵犯。”密尔区分了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任何权利都不应该受到侵犯。正义的实质就是尊重或者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利。密尔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

权利论者,而罗尔斯对于密尔的误解在于他认为功利主义是用目的的正当性掩盖了手段的不正当,为了实现最大化原则而不惜损害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2)功利主义和正义。前面已经谈到,正义概念离不开权利,正义就是对权利和利益的尊重和保护,一旦权利遭到侵犯,个人就会有报复的欲望,正义感便会发挥作用讨回公道。既然正义就是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那就意味着社会对于权利的保护。但是,由于每个人心中对于正义的认知不一,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对于正义也有不同看法,所以要解决人们关于公平正义的争论,还要付诸于功利原则。因此可见正义也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之上的。强调功利主义与正义的一致性是密尔正义理论的核心。功利、权利和正义三者紧密结合,改变了之前人们对于功利主义只注重后果而不关注手段即正义、权利的看法,厘清三者的关系,对于处理好功利主义与其他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对于那些误解功利主义者具有重大意义。

二、张维迎教授与功利主义

张维迎教授对待功利主义的态度。

首先,功利主义抛弃人权。张教授认为,中国现在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改革的基本哲学是:把经济发展当作最大的善,一味追求GDP的增长,为了发展经济可以不考虑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社会功利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用“目的的正当性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评价行为好坏的标准在于所达到的后果。

其次,中国受功利主义毒害严重。改革开放后,为了发展经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包括以后的“一切为了增长”,或者“稳定压倒一切”等都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张教授肯定了我国按照功利主义做法所取得的部分成绩,但他否认评价任何政策就是看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不考虑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最后,中国改革必须抛弃功利主义,从而转向权利优先。在改革方面,张教授说:中国改革,无论我们思考问题还是制定政策,都必须从功利主义导向转向权力优先。在涉及物质利益选择时,可以用功利主义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涉及人的尊严和权利时,则不能看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

三、笔者为功利主义的辩护

首先,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功利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判断行为对错的道德标准是看行为是否能够增进人的幸福或快乐,除了追求终极的善,其他任何值得欲求的东西或“善”,都是为了增进快乐和免除痛苦,即达到至善的手段。可以看出,终极的“善”,作为目的,决定了手段的好坏。“由于合理的手段必定是能够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证明的重点就在于如何说明我们的终极价值应当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了。”

其次,功利主义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密尔把正义的概念引入功利主义,明确肯定了人具有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正义是建立在权利基础之上的,就是社会对人的尊严和利益的尊重和

维护,对于有关正义问题的争论需要付诸功利主义原则。所以,功利主义建立在正义基础上。功利主义既要求人民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也在这个过程当中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而非为了到达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牺牲少数个人的利益。即便有这种现象,特殊也不能代替普遍。

最后,中国改革应该够接受功利主义。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计划生育政策、“一切为了增长”以及由市场经济和政策法规引发的社会矛盾,其原因并不能都归结于功利主义。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们到底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社会矛盾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这是我国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问题,归结于功利主义未免太过推卸责任。功利主义作为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对于推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其中的精华是处于改革时期的我们所要借鉴的。

【参考文献】

[1][2][5] 密尔.徐大建译.功利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8.33.

[3] 张清.密尔论权利与功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学科),2004(11)71.

[4] 程炼.伦理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46.

【作者简介】

赵陆(1990-)男,山东临沂人,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伦理学研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