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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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作者:吴青青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9年第36期摘要:《功利主义》是著名政治思想家密尔的作品,其对功利主义独到的见解使功利主义得到完善。

功利主义的出现对西方,乃至世界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人们对功利主义也是有着不同的见解,客观理智地理解功利主义。

关键词:功利主义;内涵;理解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年)是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之一。

《功利主义》的出版,奠定了密尔作为近现代功利主义创始人之一的地位,在伦理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边沁、密尔等。

边沁,他不仅热心于英国的政治和法律体系的改革,而且还积极地去寻求改革的理论根据和指导原则。

正是边沁发觉到了当时的制度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且没有强有力的新的理论作基础。

在这个时候,边沁提出了新的理论——功利主义学说。

边沁系统阐述的功利主义是一种哲学伦理学说,将人类所有行为的动因归结于个人利益,并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视为根本道德原则。

此外,边沁的功利主义还将“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视为个人的本性和个人的利益所在,且认为它决定了人的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直从过去到现在都是生活中的难题之一。

在边沁看来,个人利益就在于增加其快乐的总和,或者是减少其痛苦的总和。

按照他的逻辑,只要每个人都能够追求并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利益,那么整个社会也就实现了最大利益。

“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其衡量国家法律和制度质量好壞的根本价值标准,也是衡量其功利主义理论的根本原则。

边沁用功利主义来解释和考察政治问题,是功利主义政治思想的创始人,开启了19世纪实证主义思潮的先河。

基于政治思想理论,密尔在其基础上继承了边沁先生的功利主义哲学,并使其更加完善和系统化。

通过阅读《功利主义》,了解到作者密尔主要是从四个方面介绍功利主义:它的含义、最终约束力、证明以及与正义的联系。

功利主义述评

功利主义述评

主义有着本质的差别 。功利主义虽然有缺点 , 但对于我国的道德建设而言仍然有积极价值。 马克思主义 伦理学者应该重视功利主义研究。 关键词: 功利主义; 目的论; 义务论; 行动功利主义 ; 规则功利主义 ; 统合效用主义 中图分类号 : B82- 06 文献标识码 : A 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幸福是指快 乐与 免 除 痛 苦 ; 不 幸 福 是 痛 苦 和 丧 失 掉 快 [ 1] ( P7) 乐。 ∀ 正是因此, ! 最大幸福主义∀ 就成了密 尔功利主义的最大特点。与边沁相比 , 他 ! 不仅 承认快乐有量的大小之分, 还认为有质的高下之 分。 ∀ 19 世纪末期 , 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西 季威 克 ( 1835 1900) 认为功利 主义是对 ! 常 识∀ 道 德的系统反省 , 它能解决由于常识学说的模糊和 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令人困惑之处, 并且创 立直觉主义伦理学, 从而使边沁开创的古典功利 主义走向了终结。 从历史上看 , 公元前五 世纪的亚 里斯提卜 , 公元前四世纪的伊壁鸠鲁就提出过快乐主义或幸 福主义的人生观。如果要追根索源 , 他们应该是 功利主义的先驱。近代的坎布兰、哈奇森、休漠、 爱尔维修也讲过功利原则。 20 世纪以后, 功利主 义虽然受到摩尔的批判, 但英美哲学家中仍然有 图尔明、史密斯、厄姆森、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 的斯马特等人为功利主义辨护。 在中国 , 功利主义思想也是源远流长 ( 但完 整意义的功利主义则是西方的专利) 。早在战国时 期, 墨子就提出过 ! 志功合一 ∀ 的功利思想 ; 以 后法家又提出过权力功利主义 ; 北宋李觐的 ! 利 欲可言∀ 、! 循公而不私∀ ; 王安石的 ! 理财乃所谓 义也∀ ; 南宋陈亮的 ! 功到成处 , 便是有德∀ ; 叶 适的 ! 以利与人, 而不自居其功 , 故道义光明∀ ;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在他的著作《功利主义》中,他详细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原理和理论。

本文将讨论密尔的功利主义,并对其理论进行评价。

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或快乐。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应该以最大程度地促进整体社会福利为目标。

个人的行为和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应该通过他们对幸福或快乐的贡献来衡量。

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应该被认为是道德的,只有当它对社会的总体幸福产生正面影响。

在功利主义中,我们必须关注社会全体的最大利益。

密尔认为,个人和社会的真正幸福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满足,也包括智力、情感和精神上的满足。

他强调每个人的幸福都有同等的重要性,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背景或财富状况如何。

功利主义的目标是追求社会全体的幸福,而不仅仅是少数精英的幸福。

密尔认为,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我们必须制定规则和法律来引导我们的行为。

这些规则和法律应该基于普遍化原则,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从中获益。

一个社会如果制定了禁止盗窃的法律,这个法律的目的是保护财产权益,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不受侵犯的情况下享受自己的财产。

密尔同样也强调,这些规则和法律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另一个重要概念是权衡利益。

密尔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关注短期的利益,而是要考虑长远的利益。

有时,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我们可能会做出一些看似违背常识的行为。

为了防止潜在的犯罪,我们可能需要侵犯某些人的自由,比如进行安全搜索或监视。

这种侵犯可能会导致一些人的不快乐,但从整体上来说,它是为了实现社会全体的最大幸福。

评价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功利主义强调追求整体社会福利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

这使我们更加关注整个社会的需要和利益,而不是狭隘地追求个人的利益。

功利主义解决了行为如何被评价的问题。

它将伦理评判的重点放在行为的结果和其对整体幸福的影响上,而不是宗教信仰或道德准则。

功利主义的灵活性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情境,以达到最大利益的目标。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著作《功利主义》被认为是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之作。

在这部著作中,密尔阐述了他对于道德和行为的观点,提出了以幸福为目标的实用主义伦理观。

本文将就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其核心理念和对人类社会的意义。

密尔所提倡的功利主义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伦理观,他认为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产生的后果,即是否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的幸福。

在密尔看来,幸福是最高的道德准则,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以追求幸福为目标。

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即社会的整体幸福应该优先于个人的利益。

这种观点与康德的“以目的为目的”的伦理观相反,后者强调行为的正确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普世的道德规范,而与其产生的后果无关。

密尔并不是一味地提倡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他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上的。

他强调道德与利益的统一,认为道德规范应该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限于个人的利益。

在他看来,追求个人的幸福并不等同于自私自利,因为如果一个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最终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幸福。

他认为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伦理标准。

传统的伦理观多是基于宗教和权威的规范,强调个人对于上帝或者统治者的忠诚和顺从。

而功利主义则提出了一种以幸福为准绳的伦理标准,使得人们在道德和行为选择上更加理性和灵活。

密尔的功利主义对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主张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为后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影响了后来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对于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的理解。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他的功利主义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对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忽视。

在追求社会整体幸福的过程中,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可能会受到侵犯,这与他所提倡的个体自由和经济自由并不相符。

伦理学知识点40 密尔的功利主义与功利主义评价

伦理学知识点40  密尔的功利主义与功利主义评价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3)提出了幸福作为道德的终极标准。 幸福,因是目的,是可欲的;并且只有幸福才是因
为它是目的而可欲的;一切别的东西之因为它是取 得幸福的工具而成为可欲的。----密尔《功用主义》 提出幸福而不是快乐是道德的最高标准,把边沁的 快乐主义理论转化为幸福主义理论。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吉姆去南美洲小镇上去旅游,碰上执行人佩德罗 要处死20名反抗政府的印第安人。佩德罗表示如果 吉姆帮他处死1人,其他19人可以无罪释放,否则, 他会处死20人。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2、简化 行为结果的效益最大化是唯一的指标。 奴隶制度、种族歧视的制度在功利主义原则 下可以成立。只要多数人所得到的享受,超 过少数人所受到的这么,则少数无辜者所受 的的不公平待遇成为道德的。
3、分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正问题 4、超义务的行为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2、穆勒(密尔)(Mill)的功利主义思想 (1)快乐有量和质的区别
精神的快乐高于肉体的快乐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
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 ----密尔《功用 主义》 (2)快乐和幸福的关系
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 为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的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 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 快乐。----密尔《功用主义》
3、密尔之后: 西季威克、布拉德雷等对功利主义进行修正,
摩尔用自然主义的谬误终结了功利主义。功 利主义在美国以实用主义的方式发展了功利 主义的理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复兴。
第二节 目的论与义务论
(二)对于功利主义的评价 1、唯效果论。把行为结果作为道德评价的最终依据,
不考虑谁是造成这一后果的主因以及是否是行为者 的积极意愿,威廉士称之为“消极责任”。

功利主义读书报告

功利主义读书报告

《功利主义》读书报告一、书名:《功利主义》(徐大建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二、种类:专著三、作者:[英]约翰·斯图加特·穆勒(1806—1873)又译作密尔翻译:徐大建四、主要内容:分两大部分本书,序言和正文,下面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一)译者序:作者对功利主义的起源与发展做了主要概括,包括近现代西方学者对古典功利主义的批判和发展,如西季威克、黑尔、罗斯特等。

除此之外,作者还重点对正文内容做了分章概括,并提出来自己的观点。

(二)正文:正文主要分四章内容:1、“功利主义的含义”首先对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的澄清。

穆勒指出,“行为的对于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行的倾向成正比。

所谓幸福,是指幸福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

即判定行为对错的唯一最终道德标准是看行为是否能够增进认得幸福或快乐。

并提出“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

在此基础上,对“幸福”或“快乐”的概念做了进一步澄清。

穆勒认为,功利主义所谓的幸福或快乐不是指动物的幸福或快乐,而是指人的幸福或快乐,即在经验基础上的理智快乐,而非单纯的感官的快乐。

关于功利主义与传统道德之间的关系,穆勒指出判断行为的正当与否的标准,不是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一切相关的人们的幸福,所以他说功利主义不反对自我牺牲,但反对把自我牺牲看作善事。

因为“一种幸福如果没有增进或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

”2、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这一章中,穆勒提出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对人们的约束力既有外在的,又有内在的。

他意识到边沁过分强调外在的道德制裁,而他则提出内在的即良心这种感情,并指出良心是在做出违反行为后,由感情转化成的一种悔恨的特殊感情。

3、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证明关于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证明问题,穆勒的大致思路是要么根据原理推理,要么是诉诸实施,而功利主义的原理只能依靠后者,即“我认为,要证明任何东西值得欲求,唯一可能的证据是人们实际上欲求它。

如何看待最大幸福原则

如何看待最大幸福原则

如何看待最大幸福原则09111139 陈意功利主义道德理论的主要创始人边沁认为功利主义的原则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即最大幸福原则。

密尔的伦理学是边沁学说的完善化和精致化,他继承和发展了边沁功利主义的幸福论,修正了最大幸福原则,通过阅读一些资料,对于最大幸福原则有以下几点理解:一“幸福”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唯一可欲的,我们现在所寻求的各种物质上精神上的东西,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追溯到古代伦理学,幸福这个范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最高的善,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而功利主义的幸福观则统一了幸福与德性,德性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幸福是最高目的,起初人类可能不会追求德性,但人们为了追求幸福,就必须借助于德性(知识、美德等),时间长了德性就变成了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性是一种使幸福可欲的工具,德性就是幸福。

同样的,无论何种事物,金钱、权力、知识、美德都是追求幸福的一种手段,人们对这些事物的渴望其实就是为了得到幸福,久而久之这些事物也就成了幸福的一部分,所以幸福是人类的最高目的。

最大幸福原则是合乎人的本性的,实现幸福是人类唯一的目的,从局部推广到整体,个人追求幸福,那么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就会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最大幸福原则推广使得幸福被认可为人们的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人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会产生心灵的共鸣,彼此距离拉近,就不会孤立从而产生利己主义,而是形成利他和互助的精神,人们以合作的形式合力追求幸福,从而整个社会变得稳定和谐。

二“最大”在密尔看来最大幸福原则是指绝大多数人的幸福,而不是个人幸福,密尔认为幸福概念所指的并非是行为者自身的幸福,而是与行为者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

从这可以明显的看出功利主义并不等同于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不是单纯追求自身的幸福,而是追求全体人的幸福,体现出“最大”原则,具有明显的社会责任感,“每一个人所实施的行为或所遵循的道德规则应该为每一个相关者带来最大的好处(或幸福)”,这为每一个都赋予了一种责任,行为时必须为他人着想。

哲学:伦理学题库考点(题库版)

哲学:伦理学题库考点(题库版)

哲学:伦理学题库考点(题库版)1、报关编码卵磷脂及其他磷氨基类脂正确答案:292320002、多选高校教师价值观是()。

A.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B.在价值认识基础上形成的;C.是对客体价值的一种稳定看法或(江南博哥)思维定势;D.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力量正确答案:A, B, C3、单选按照功利主义的标准,()是最理想的政府形式。

A.代议制政府B.君主制政府C.贵族制D.民主制正确答案:A4、问答题简述西方古典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与现代西方伦理学比较:西方古典规范伦理学具有规范性和实践性、理性主义和乐观主义的特征。

与东方传统伦理思想比较,西方古典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崇真爱智,宣扬知识即美德,智慧为至善;2)意志自由,提倡自我认识,尊重人权;3)博爱主义,号召普爱众生,平等待人;4)崇尚功利,渴求快乐与幸福。

5、单选下列的道德规范能对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可以起到评价和激励作用的是()A.良心B.权利C.审慎D.荣誉正确答案:D6、单选关于高校教师求实道德品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A.求实道德品质对高校教师能否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能影响较小B.求实道德品质直接影响高校教师能否承担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C.大搞学术腐败是缺乏求实道德品质的表现D.高校教师在科研中探索的科学知识是真实的,容不得半点虚伪和浮夸正确答案:A7、单选孔子的“中庸”思想体现了()。

A.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的要求;B.人的理性对个体行为的规定;C.人的理性对他人行为的规定;D.社会规范对人的思想的要求正确答案:B8、名词解释主体道德的本质正确答案:当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人能够约束、克制、甚至牺牲私利、私欲,将其限制在正当的范围之内,以服从社会整体自由、全面、和谐发展的他律要求,为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发展承当自己一份责任和义务。

简单地说,主体对自己的禁忌,对他人的宽容,这就是德。

9、问答题简述临终护理的道德要求。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的功利主义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所提出的一种伦理学理论。

在他的著作《功利主义》中,密尔阐述了他对道德和行为原则的看法,认为一个行为的好坏应该根据其对人类或社会的幸福程度来评判。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和最小化的痛苦,这一理论对道德判断和行为规范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密尔的功利主义进行详细探讨,并分析其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密尔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幸福原则之上的。

幸福原则是指一个行为的好坏应该取决于该行为对幸福的影响。

在《功利主义》一书中,密尔强调幸福是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所有的美德和道德规范都是为了追求人类的幸福而存在的。

密尔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同时尽量减少痛苦,这就是他的功利原则。

在他看来,幸福是指人们所追求的愉悦和快乐,痛苦则是人们所避免的痛苦和苦恼。

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对一个行为进行道德评判,判断其是善还是恶,是对还是错,从而指导我们的行为和选择。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了个体和社会的利益。

在他的理论中,个体的幸福和痛苦同样重要,但并不是放任个体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要考虑到社会整体的幸福。

密尔认为,有些行为可能会对个体带来短期的快乐,却会对整个社会造成长期的痛苦,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相反,有些行为可能会对个体产生短期的痛苦,却会对整个社会带来长期的幸福,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

密尔的功利主义鼓励我们在行为选择时应该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仅仅追求个体的利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了自由和多样性的重要性。

在他看来,个体的自由和多样性是促进幸福的重要因素。

密尔认为,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下,个体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实现自己的潜能,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功利主义所追求的幸福最大化。

密尔还提倡多样性,认为不同个体有不同的幸福观念,应该尊重他人的选择,不应强加自己的观念和价值观给他人。

密尔的功利主义倡导建立一个自由和多元化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幸福最大化的目标。

功利主义 ——边沁到密尔

功利主义 ——边沁到密尔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边沁和密尔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创始人,提出了“快乐主义”、“最大幸福”、“外在约束”等理论: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批判地继承了边沁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确立了功利主义在整个伦理学史的地位。

关键词:功利主义;边沁;密尔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该学说最早萌芽于培根和霍布斯的伦理学说中,18世纪的哈里森,孟德威尔和斯密对其有一定的发展。

至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边沁和密尔最终将其建立成一种系统的、有严格论证的伦理思想体系。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创始人,提出了“快乐主义”、“最大幸福”、“外在约束”等理论;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批判地继承了边沁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确立了功利主义在整个伦理学史的地位。

一、快乐和幸福:对快乐本质的修正边沁从人类天然具有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出发,认为“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公主——快乐和幸福——的主宰之下。

只有它才能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做什么。

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

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

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支配,但实际上他照旧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

以苦乐原则为基础,边沁提出了快乐主义原则。

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合理,关键看它是否给行为相关者带来快乐。

于是快乐主义原则成为功利主义的核心内容,快乐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成为功利主义的中心论题。

边沁认为,人性相同,苦乐感受能力也相同,快乐和痛苦只有量的差异没有质的区别。

物质的或肉体的苦乐是基本的简单的苦乐,精神的苦乐则为复杂的苦乐,复杂的苦乐是简单苦乐的量的扩大,二者并没有质的区别。

如欣赏一幅经典名画与饱餐一顿精美的食品,二者所获得的快乐没有质的差异,只有量的区别。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是一部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所著的经典著作,该书
深入探讨了功利主义这一伦理学理论,并对其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和分析。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功利主义这一伦理学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在《功利主义》中,密尔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即行为的好坏取决于其产生
的结果是否能够带来最大幸福。

这一原则强调了以人的幸福为中心,追求最大幸福的理念。

在现代社会中,追求个人利益和幸福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目标,功利主义的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社会现象。

然而,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争议和局限性。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最大幸福”以
及如何权衡不同人的利益和幸福成为了一个难题。

有时候,为了追求最大幸福,可能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和幸福,这种“为了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的做法在伦理上是否合理,也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功利主义还存在着对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挑战。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
行为往往受到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的约束,而功利主义的理论则更注重于结果的好坏,这与传统的道德观念有所不同。

因此,如何在功利主义的理论框架下解决道德困境,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功利主义》,我对伦理学理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道德和价值观的新视角,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伦理学和道德规范的思考和探讨。

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运用功利主义的理论,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先生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经济发展是最大的“善”,因此为了达到这个所谓“善”的目的,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淡化甚至忽略了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笔者认为,功利主义从经验事实出发,把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其最终目的,通过引进正义的概念即正义就是尊重人们的权利,诠释了功利主义是关于正义的学说,在追求正当目的同时,也尊重个人权利,从而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标签: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统一一、密尔功利主义的经典命题1、功利主义的含义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对功利主義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澄清。

“把‘功利’或者‘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

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之所以只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

”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增进幸福和避免痛苦,而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标准在于行为是否增进了幸福或者避免了痛苦。

2、功利主义的约束力来自何处密尔从人的内心入手,探讨人性,寻找功利主义的约束性根源。

“凡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一切约束力,功利原则也都具有,没有理由说功利主义原则不具备这些约束力。

这些约束力是外在的或者是内在的。

”它的外在约束力在于“希望从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得到恩宠,不愿在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找不愉快,以及我们对同胞的同情挚爱和对宇宙主宰的敬畏等等”,密尔把功利主义的内在约束力归结为内心的情感,是一种出于良心的感情,道德高尚的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旦做了有悖道德之事,内心必然会经受强烈的痛苦。

3、功利、权利和正义(1)正义和权利。

密尔认为,构成正义概念需要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二是正义感。

就正义的行为规则而言,“密尔考察了一般正义的五个方面,即法律的公正、道德的公正、应得的公正、守信的公正和平等的公正。

《伦理学》论述题

《伦理学》论述题

伦理学论述题1、论规范的他律性与自律性的内在关系道德规范的直接内涵就是指人或道德主体赖以行动的道德标准活动机。

首先受制于外力,受外在的根据的支配和节制。

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就是指这种外在的对于行为动机的力量与作用,是超出道德主体和道德主体之外的。

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是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只有道德主体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格,道德规范才从他律阶段转化至自律阶段。

道德规范如果不转化为道德主体的自己的自律,那么,对道德主体是无道德意义可言的。

道德规范他律性表明,人在道德领域没有绝对的行为自由,总要受制于某种外在的必然性,在这种必然性的前提下来行动。

因此,道德的自由也在于对道德领域里必然性的认识。

只有在自我立法的意义上,我们才可说规范成为了自己需要的内在准则。

因此,他律性的道德规范,都必经转换成自律的道德规范,成为道德主体自己的行为准则,成为道德主体内在的品格、内在的德性,才具有内化为道德主体的行为的意义和塑造道德主体的心灵的意义。

2、论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关系。

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关系,不简单的等同于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的关系。

法律义务是法律权利相对应的,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就享有相应的权利。

但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并不是简单的相对应的。

从结果上看,道德主义在履行了一定的道德义务之后,通常也应当享有相应的道德权利。

因而,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关系,从动机上看,道德主体履行道德义务确实不以获某种权利为前提,权利并不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诱因。

强调道德义务的无偿性,强调道德义务的非权利动机性,并不意味着有德的人无幸福可言,并不意味着尽义务的人没有权利可言。

只是从主体内在动机而言,并不应以此为条件,在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道德义务的无偿性和非权利动机性,恰恰应该用道德主体的幸福欢乐来作为最起码的酬报。

因为这才意味着有德的人才有福,无德的人将无福。

此外,“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在语言用意上具有同一性,这种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直接同一,可以看作是道德义务本身的表现形式。

自由·幸福·教育:密尔功利主义思想的三要素

自由·幸福·教育:密尔功利主义思想的三要素

作者简介 :易红郡,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 博士生导师( 湖南 长沙 4 1 0 0 8 1 )
张 潇, 湖 南师 范 大学教 育科 学 学院硕 士研 究 生( 湖 南 长沙 4 1 0 0 8 1 )
1 9 世纪既是英 国功利主义 占主导地位的世纪 , 也是 自由主义的黄金时代 。密尔是这一时期功利主义 与 自由主义 最耀 眼的 明星 。密尔对 功 利主 义 的贡献 在 于 , “ 他 把 功利 的原 则 与 自由主义 的原 则成 功地 融 为
利上则是绝对的。 对于本人 自己, 对于他 自己的身和心 , 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 ” ③ 密尔认为公民 自由主要包
括 以下两 方 面 : 1 . 公 民有 发表 意见 和 言论 的 自 由
密尔指出 , 压制人们心声和控制人们发表意见的权力是不合法的。“ 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 的特殊罪


公 民 自由: 功 利 主 义 的基 石
在《 论 自由》 引论 中, 密尔 申明他所探讨的 自由是公民 自由而非意志 自由, 也就是要探讨社会合法施用 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他试图确定一个范围或界限, 在这个范围之内个人 自由应被认为是无可争议
的 。“ 任何 人 的行 为 , 只有涉 及他人 的那部 分才 须对 社会 负 责 。在 仅只 涉及 本人 的那 部分 , 他 的独立 性 在权
自由・ 幸福 ・ 教育 :密尔功利主义思想的三要 素
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⑤ 密尔主张政府 和社会公众都应 以宽容态度对待公 民的思想和 言论 自由, 但他反对人们任意利用言论 自由攻击政府 , 言论 自由应 以不煽动骚乱为限度。 “ 他的原则不是根
据 抽象 的权 利 , 而是 根 据 ‘ 最广 义 的功 利 , 这 种功 利 建立 在 作 为不 断进 步 的生 物 的人 类 的永 恒利 益 的基 础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读约翰·密尔《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读约翰·密尔《功利主义》

年36期(12月)摘要:《功利主义》是著名政治思想家密尔的作品,其对功利主义独到的见解使功利主义得到完善。

功利主义的出现对西方,乃至世界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人们对功利主义也是有着不同的见解,客观理智地理解功利主义。

关键词:功利主义;内涵;理解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年)是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之一。

《功利主义》的出版,奠定了密尔作为近现代功利主义创始人之一的地位,在伦理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边沁、密尔等。

边沁,他不仅热心于英国的政治和法律体系的改革,而且还积极地去寻求改革的理论根据和指导原则。

正是边沁发觉到了当时的制度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且没有强有力的新的理论作基础。

在这个时候,边沁提出了新的理论———功利主义学说。

边沁系统阐述的功利主义是一种哲学伦理学说,将人类所有行为的动因归结于个人利益,并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视为根本道德原则。

此外,边沁的功利主义还将“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视为个人的本性和个人的利益所在,且认为它决定了人的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直从过去到现在都是生活中的难题之一。

在边沁看来,个人利益就在于增加其快乐的总和,或者是减少其痛苦的总和。

按照他的逻辑,只要每个人都能够追求并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利益,那么整个社会也就实现了最大利益。

“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其衡量国家法律和制度质量好坏的根本价值标准,也是衡量其功利主义理论的根本原则。

边沁用功利主义来解释和考察政治问题,是功利主义政治思想的创始人,开启了19世纪实证主义思潮的先河。

基于政治思想理论,密尔在其基础上继承了边沁先生的功利主义哲学,并使其更加完善和系统化。

通过阅读《功利主义》,了解到作者密尔主要是从四个方面介绍功利主义:它的含义、最终约束力、证明以及与正义的联系。

功利主义的含义,作者定义了幸福、不幸。

以功利和最大幸福原理作为道德基础,行为的正确和错误,与其增加幸福或者遭受不幸的倾向是成正比的。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被认为是英国19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之一,他对功利主义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重点是可以推测行为的后果,来决定行为的正确与否。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密尔的功利主义观点,以及他对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影响。

我们来看看密尔的功利主义观点。

在他的代表作《 utilitarianism》中,密尔强调建立在最大幸福原则基础上的功利主义。

他认为“幸福是一切行动的动力和动机”,并且推崇“最大幸福原则”,即一个行为的价值可以通过它所带来的快乐程度来衡量。

在这一理论下,一个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否能够产生最大的幸福。

密尔进一步解释了功利主义对于道德和伦理决策的应用。

他强调了自由意志和个体权利的重要性,并认为这些权利必须遵循最大幸福原则。

在他的著作《自由论》中,密尔提出了著名的“伤害原则”,即只有在涉及保护他人时,政府才能干预个人自由。

这一原则反映了他对自由的推崇,同时也符合功利主义对于最大幸福原则的追求。

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自由主义思想,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中的重要价值观。

密尔也在政治领域发表了许多重要观点,他的功利主义理论对于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认为政府的职责应该是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而不是个别利益的满足。

这种观点被称为“多数原则”,即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应该以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为优先考虑。

这一理论在19世纪英国的政治改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政治体制的进步和民主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密尔对于功利主义的贡献不仅体现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还在经济学理论中有着重要影响。

他认为自由市场经济可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福祉,从而符合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

他的观点对于经济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引领了后来的自由市场经济学派,并成为现代经济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John Stuart Mill)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家,他的功利主义理论对现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功利主义被视为一种以幸福为基准来评估行为和政策的道德框架。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

密尔的功利主义重点考虑对幸福的最大化。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应该追求造福最大数量的人,尽可能减少痛苦和苦难。

密尔将幸福定义为“快感的总和”,并将痛苦定义为“痛苦的总和”。

在他的伦理观中,我们应该追求最大化的幸福总和,同时尽可能减少痛苦总和。

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

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搭建在最大化个人自由的基础上。

他主张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益。

他反对限制个体行动自由的传统道德观念,认为个人权利和自由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

根据密尔的看法,政府的角色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是指导或限制他们的行为。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强调公正和平等。

他认为每个人的幸福都应该被同等看待,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幸福比其他人更加重要。

这就要求我们考虑到所有人的利益,而不只是个别的个人或特定的群体。

密尔主张通过公正的社会和政治制度来促进幸福的最大化,并减少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受到一些批评。

一些人认为,他的理论过于强调幸福的数量和程度,而忽视了其他价值,如道德义务和人类尊严。

他的功利主义被指责为一种利己主义的道德观,将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放在社会义务之上。

一些人认为,功利主义可能导致一种“多数人暴政”的情况,即只追求增加多数人的幸福,而不考虑少数人或个体的权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提供了一种以幸福为核心来衡量行为和政策道德性的方法。

他强调追求最大化幸福总量,并尊重个人自由和权利。

他也强调了公正和平等的重要性。

他的功利主义也面临着一些批评和争议,这些批评主要围绕他对幸福的定义和对其他价值的忽视。

不管怎样,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伦理框架,用于思考行为和政策的道德性。

詹姆斯-密尔“政府观”的功利主义思想评析

詹姆斯-密尔“政府观”的功利主义思想评析

詹姆斯?密尔“政府观”的功利主义思想评析十九世纪的英国是近代英国思想的发展的鼎盛的时期,涌现了很多著名的思想家和其政治著作,詹姆斯·密尔是英国著名的思想家,其功利主义哲学和政治思想在英国政治思想史有重要的地位,而其著作深刻体现当时英国社会和思潮的变革,其观点对英国政治思想上有重要的影响。

标签:詹姆斯·密尔;功利主义;代议制1詹姆斯·密尔及其著作提到詹姆斯·密尔大家可能会感到很陌生,但是对其子约翰·密尔比较熟悉,詹姆斯·密尔是约翰·密尔的父亲,所以又被称为老密尔,詹姆斯·密尔(1773年-1836年)是一位生于苏格兰的政治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律,政治和刑事改革者,在当时的社会有很高的声誉,他是一位著作颇丰的思想家,但不像其子约翰·密尔那样有自己的传记。

老密尔的思想的可以从他的书中体现出来,其功利主义思想是詹姆斯·密尔的主要的成就,继承和发展边沁思想的同时,对功利主义思想又有自己观点,主要体现在其教育篇和政府篇以及立法篇的论文中,另外他还着有《英属印度史》,同样也是他的成名之作,为以后在印度事务部谋取职位的钥匙,也是改变其子约翰·密尔的殖民地观的作品。

以及收录在詹姆斯政治选集的作品有《政府篇》、《教育篇》、《论出版自由》、《投票选举》等,表达了詹姆斯密尔的思想和政治观。

其作品对后世有重要的影响。

2詹姆斯·密尔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是近代兴起的一种追求最大快乐的思想,大家可能第一想到的人物是杰里米·边沁。

边沁同样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也是功利主义的奠基人,他又汲取18世纪法国启蒙哲学,欧文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家那里汲取人道主义的和政治学理论的思想。

把谋求人类的幸福,当作功利主义哲学的主要的任务,创立了功利主义。

同时期的詹姆斯·密尔要比边沁的年轻的多,边沁可以说是老密尔的老师和伙伴,在1808年密尔遇到了边沁,密尔的由于经济上不宽裕,受到了边沁的接济和帮助。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摘要】John Stuart Mill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对功利主义原则的贡献不可忽视。

本文将介绍密尔对功利原则的阐述,他认为人们应该追求最大幸福和最小痛苦。

密尔通过论证最大幸福原则的重要性和合理性来证明功利主义的正确性。

尽管有人对功利原则提出质疑,但密尔的立场是值得同情的。

他的理论对社会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影响,激发了许多讨论和研究。

在我们将探讨密尔对功利原则的重要性和尊重,以及其他思想家对他的评价。

密尔的思想激励着人们重新审视道德和价值观,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关键词】密尔、功利原则、证明、同情态度、影响、质疑、重要性、尊重、思想家评价1. 引言1.1 介绍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贡献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义为道德哲学领域带来了新的视角,但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原则》却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和发展。

Mill在《功利原则》中详细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原则和应用,为道德决策提供了严谨的理论支持。

他认为最大幸福原则是塑造个人和社会道德行为的关键,每个人都应该以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为目标。

Mill的功利原则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认为决策应该基于理性的分析和推理,而不是主观情感或传统习俗。

Mill的《功利原则》深刻影响了后世的道德哲学和政治思想,为实用主义等哲学流派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他的理论强调了个人自由和福利的重要性,为民主、社会正义和人权等价值观提供了理论依据。

通过深入研究功利主义的原则和应用,Mill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理性和有效的道德指导,为改善人类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Mill 对功利原则的阐述和证明,使其成为现代道德理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正文2.1 密尔对功利原则的阐述密尔对功利原则的阐述主要体现在其著作《功利主义》中。

密尔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应当取决于其所产生的结果,即幸福或快乐。

他认为,人们都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因此最大化幸福就是道德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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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功利主义》中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作者:赵陆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7年第01期
【摘要】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先生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经济发展是最大的“善”,因此为了达到这个所谓“善”的目的,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淡化甚至忽略了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笔者认为,功利主义从经验事实出发,把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其最终目的,通过引进正义的概念即正义就是尊重人们的权利,诠释了功利主义是关于正义的学说,在追求正当目的同时,也尊重个人权利,从而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关键词】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统一
一、密尔功利主义的经典命题
1、功利主义的含义
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对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做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澄清。

“把‘功利’或者‘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

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之所以只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

”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增进幸福和避免痛苦,而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标准在于行为是否增进了幸福或者避免了痛苦。

2、功利主义的约束力来自何处
密尔从人的内心入手,探讨人性,寻找功利主义的约束性根源。

“凡其他道德体系所具备的一切约束力,功利原则也都具有,没有理由说功利主义原则不具备这些约束力。

这些约束力是外在的或者是内在的。

”它的外在约束力在于“希望从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得到恩宠,不愿在自己的同胞和宇宙的主宰那里找不愉快,以及我们对同胞的同情挚爱和对宇宙主宰的敬畏等等”,密尔把功利主义的内在约束力归结为内心的情感,是一种出于良心的感情,道德高尚的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旦做了有悖道德之事,内心必然会经受强烈的痛苦。

3、功利、权利和正义
(1)正义和权利。

密尔认为,构成正义概念需要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二是正义感。

就正义的行为规则而言,“密尔考察了一般正义的五个方面,即法律的公正、道德的公正、应得的公正、守信的公正和平等的公正。

密尔认为,这五种公正概念中都内隐着权利的含义和主张,即法律的权利、道德的权利、应得的权利、契约的权利和平等的权利,任何不公正都是对相对应的权利的侵犯。

”密尔区分了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任何权利都不应该受到侵犯。

正义的实质就是尊重或者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利。

密尔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
权利论者,而罗尔斯对于密尔的误解在于他认为功利主义是用目的的正当性掩盖了手段的不正当,为了实现最大化原则而不惜损害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2)功利主义和正义。

前面已经谈到,正义概念离不开权利,正义就是对权利和利益的尊重和保护,一旦权利遭到侵犯,个人就会有报复的欲望,正义感便会发挥作用讨回公道。

既然正义就是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那就意味着社会对于权利的保护。

但是,由于每个人心中对于正义的认知不一,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对于正义也有不同看法,所以要解决人们关于公平正义的争论,还要付诸于功利原则。

因此可见正义也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之上的。

强调功利主义与正义的一致性是密尔正义理论的核心。

功利、权利和正义三者紧密结合,改变了之前人们对于功利主义只注重后果而不关注手段即正义、权利的看法,厘清三者的关系,对于处理好功利主义与其他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对于那些误解功利主义者具有重大意义。

二、张维迎教授与功利主义
张维迎教授对待功利主义的态度。

首先,功利主义抛弃人权。

张教授认为,中国现在的改革,是功利主义的改革,改革的基本哲学是:把经济发展当作最大的善,一味追求GDP的增长,为了发展经济可以不考虑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社会功利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用“目的的正当性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

评价行为好坏的标准在于所达到的后果。

其次,中国受功利主义毒害严重。

改革开放后,为了发展经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包括以后的“一切为了增长”,或者“稳定压倒一切”等都是典型的功利主义。

张教授肯定了我国按照功利主义做法所取得的部分成绩,但他否认评价任何政策就是看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不考虑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最后,中国改革必须抛弃功利主义,从而转向权利优先。

在改革方面,张教授说:中国改革,无论我们思考问题还是制定政策,都必须从功利主义导向转向权力优先。

在涉及物质利益选择时,可以用功利主义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涉及人的尊严和权利时,则不能看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

三、笔者为功利主义的辩护
首先,功利主义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

功利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判断行为对错的道德标准是看行为是否能够增进人的幸福或快乐,除了追求终极的善,其他任何值得欲求的东西或“善”,都是为了增进快乐和免除痛苦,即达到至善的手段。

可以看出,终极的“善”,作为目的,决定了手段的好坏。

“由于合理的手段必定是能够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证明的重点就在于如何说明我们的终极价值应当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了。


其次,功利主义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

密尔把正义的概念引入功利主义,明确肯定了人具有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

正义是建立在权利基础之上的,就是社会对人的尊严和利益的尊重和
维护,对于有关正义问题的争论需要付诸功利主义原则。

所以,功利主义建立在正义基础上。

功利主义既要求人民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也在这个过程当中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而非为了到达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牺牲少数个人的利益。

即便有这种现象,特殊也不能代替普遍。

最后,中国改革应该够接受功利主义。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计划生育政策、“一切为了增长”以及由市场经济和政策法规引发的社会矛盾,其原因并不能都归结于功利主义。

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们到底该走什么样的道路。

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社会矛盾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这是我国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问题,归结于功利主义未免太过推卸责任。

功利主义作为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对于推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其中的精华是处于改革时期的我们所要借鉴的。

【参考文献】
[1][2][5] 密尔.徐大建译.功利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8.33.
[3] 张清.密尔论权利与功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学科),2004(11)71.
[4] 程炼.伦理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46.
【作者简介】
赵陆(1990-)男,山东临沂人,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伦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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