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法硕联考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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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简答题汇总

法律硕士简答题汇总

法理学简答题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学本质的学说。

答: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以往法学的根本区别,主要有下列几点:①以往法学中,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甚至说法是决定经济的;有的虽也承认法与经济有关,但否认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②以往法学在不同形式上否认法的阶级性,甚至认为法是超阶级的“全民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③以往法学也承认实在法是国家制定的,但由于他们往往把国家说成是超阶级的,把国家制定的法律说成是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法学分析了社会阶级的关系,认为一定阶级的国家和法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它所制定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④剥削阶级法学大都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法并不是超历史的,既不是永恒存在,也不是永久不变的。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

当法存在的时代,它又随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政权性质的变迁而变迁。

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随着国家的消亡,法也将趋于消亡。

2、法的基本特征。

答:(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3、简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4、简述资本主义法的特点。

法律硕士民法简答题

法律硕士民法简答题

一、民法一部分简答:12.(201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13.(2011)简述诚实信用的含义和功能。

14.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求。

15.情势变更的原则。

16.简述婚姻的效力17.简述一般人格的功能18.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2010】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2009】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3、【2008】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4、【2007】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5、【2006】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6、【2005】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

7、【2004】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8、【2003】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9、【2002】无10、【2001】法人的成立条件。

11、【2000】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民法二部分简答:13.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

14.(2011)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主要情形。

1、【2010】简述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情形。

2、【2009】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3、【2008】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

4、【2007】简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5、【2006】简述代为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6、【2005】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7、【2004】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8、【2003】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9、【2003】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10、【2002】抵销与提存、赠与与遗赠、隐私权与名誉权、诉讼时效与取得实效(实为02年的比较概念题)11、【2001】保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2、【200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三辨析题1.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

20112.男女双方一旦登记确立婚姻关系,双方的一切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23.主合同内容发生变更,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主观题大题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主观题大题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专业综合课(非法学)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请将参考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2(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生效,对什么人生效;二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和行为的情境条件。

2(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2(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包括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2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2)意义: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加强民族团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相对独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4PS:全国人大常委会乃至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宪法规定需要牢记,最好将宪法的全部相关法条背诵下来。

66.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

2(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并在随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

法律硕士法制史简答题汇总

法律硕士法制史简答题汇总

法硕考试需要记忆的法制史简答题1、为什么说我国法律起源于夏代。

答: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代,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夏启在夺取政权以后,进行了一系列征伐战争,并把所征服的地域划为“九州”,设“九牧”为九州的地方长官,开始形成新的国家行政区划。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2、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家道中落)答: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礼与刑的关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的概念: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

礼的内容: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吉凶军宾嘉)。

周礼的性质和作用:礼作为一种积极的规范,已具备法的性质和作用。

1、具备法的基本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2、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3、简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

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

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以下“遽于事而不备物”,既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立的。

但这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因为礼所强调的是等级差别,天子有天子的礼,诸侯有诸侯的礼,不能僭越,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对庶人更是如此。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比如,对贵族一般不处以残损身体的肉刑(即肉刑不上大夫);必须处死者在郊外秘密执行;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等等。

法硕民法已考简答题

法硕民法已考简答题

1.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2.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所谓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方式等合法,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

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后才能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保障。

所谓“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指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非法人组织,是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有特征如下:(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

(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4.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

(3)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B. 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C. 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D. 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给付货币的,在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B.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C. 给付货币以外的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D. 给付货币以外的标的,在接受履行的一方所在地履行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工商管理部门查处的下列行动中,哪些可由商标局撤销当事人的注册商标?()A.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C. 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D.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合同成立则生效B. 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合同才能成立C.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没有成就之前,合同处于成立状态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关于商标的撤销,不受5年撤销权限制的是()。

A. 恶意注册他人享有的驰名商标专用权的B. 就相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C. 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D. 申请人以不正当的抢先手段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6.(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肖像权()。

A. 是一种身份权B. 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公民肖像权C.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应征得肖像权人同意D. 以公益为目的,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也可以使用其肖像权7.(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以下行为中。

法硕考研试题及答案

法硕考研试题及答案

法硕考研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决定战争与和平C. 选举国家主席D. 决定国家预算和决算答案:C2.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B. 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C. 法律效力具有相对性D. 法律效力具有绝对性答案:D3.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无效合同?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答案:C4.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B.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自然人C. 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D.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法人答案:A5. 下列关于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B. 犯罪客体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C.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D.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危害行为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答案:ABC2.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B.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C. 未经许可擅自占用耕地的D.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答案:ABD3.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答案:ACD4.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民事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 对民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D. 对刑事犯罪行为提起的诉讼答案:AB5.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B. 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自诉C. 对行政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D. 对民事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答案:AB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题目一二三四五六总分得分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 后法优于前法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2.(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

A. 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111件法律B. 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 2005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 2006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这是因为( )。

A. 统治阶级的意志都体现为法律B. 法律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C.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范围为界限的D.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保证法律实施的是( )。

A. 道德力量B. 社会舆论C. 国家强制力D. 风土人情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我国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 )。

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政治渊源D. 效力渊源6.(真题)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

A. 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B. 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 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 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法学的性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由于法学在其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具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故法学是一门科学B. 由于法学解决的是人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C. 由于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它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与相互关系,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关系。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历年真题主观题题目汇总情况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历年真题主观题题目汇总情况

2010-2015年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历年真题主观题汇总2010(非法学)一、简答题64.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66.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二、分析题67.某公务员甲因情感纠葛与同事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

事后,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做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乙的医药费。

甲在狱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且希望他人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涉及哪几类法律责任?(2)上述材料涉及法律的哪些规范作用?68.2007年夏,某县警方在“扫黄”行动中抓获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

为扩大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并宣布处罚决定,然后游街示众。

现场逾千人围观。

该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的做法有违宪嫌疑。

警方回应称其执法活动合法,符合宪法关于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的规定。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该县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69.《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2)试结合引文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上述原则?(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三、论述题1.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2010专业综合课(法学)一、简答题3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3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的概念和特点。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
1. 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学科。

法学涉及到法律的起源、发展、运行和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2. 法学中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等,这些规范用于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关系、法律意识、法律行为等。

法律制度是指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关系。

4.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实证法、逻辑法、历史法等。

其中,比较法主要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进行比较,寻找共同点和差异,从而为法律改革和法律发展提供参考。

5. 法学的学科门类主要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

每个学科门类都有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6. 法学在社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法制建设和法律意识的培养等方面。

通过法学的研究和应用,可以提高司法机关的裁判公正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并且,法学也可以为法律改革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7. 法学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变化,法学也需要不断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需求,因此,法学研究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开展新的研究和探索。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

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法硕法学历年简答题1. 2010年刑法修正案对贪污贿赂罪的定罪标准进行了哪些调整?答:2010年刑法修正案对贪污贿赂罪的定罪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首先,该修正案增加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罪和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定罪标准。

此前的刑法规定,贪污罪定罪标准要求贪污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公款或者其他财物,而2010年修正案取消了这一数额要求,将贪污罪从数量上的限制转变为性质上的限制。

具体来说,贪污罪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滥用职权,即公职人员在职务行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例如挪用公款、贪污国有资产等;二是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例如不按规定使用、保管、交接资金等;三是造成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失,即实施滥用职权行为的结果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其次,修正案还对行贿罪的定罪标准进行了调整。

修正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的刑法规定没有具体明确行贿数额的标准,2010年修正案通过设定行贿数额的底线,便于实践中对行贿罪的定性。

最后,修正案还增加了受贿罪的定罪标准。

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职人员受贿罪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非公职人员获取国家工作人员从业资格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二是该非公职人员非法获取相关权益;三是该非公职人员从国家工作人员处或者经国家工作人员介绍收受财物。

2. 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调解制度进行了哪些改革?答: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调解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首先是明确了调解的性质和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是一种独立于诉讼程序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的范围包括已经提起诉讼的纠纷和未提起诉讼的纠纷,但是不包括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纠纷。

这一改革明确了调解的地位和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其次是规定调解的程序和条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也可以被人民法院指定调解。

法律硕士法理学简答题

法律硕士法理学简答题

法律硕士考研简答题1 、简述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 、简述法的形式特征3 、简述法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 、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5 、简述资本主义法的三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6 、原始社会的氏族规范与法之间主要有哪些差别?7 、简述法的作用的实质。

8 、简述法通过法定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9、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优点和局限性。

10 、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不同.11 、简述法的指引作用及其分类。

12 、简述法的评价作用及其分类。

13 、简述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4 、简述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关系。

15、简述法律对人的效力.16 、法的制定的程序有哪些?17 、比较公法、私法、社会法在结构要素上的区别.18 、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哪些?19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20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性质与内容。

21 、简述部门法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22 、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23 、简述法律规则的种类。

24、简述法律概念的分类.25 、简述法的正式渊源的种类.26 、简述司法权的性质。

27 ,简述司法独立与司法中立的关系.28 、简述司法权的特征。

29 、简述执法的主要原则。

30 、结合中外法律史常识说说司法权就是判断权.31 、简述守法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32 、简述法律解释的特征。

33 、简述法体思雄方法的特点。

34 、简述法律解释的含义。

35 、简述法律适用中辨证思维的特点。

36 、简述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异同。

37 、简述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38 、简述法律关系的分类.39 、简述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件.40 、简述法律事实的种类.41、简述法律关系的演变过程。

42 、在法学理论上如何界定法律行为?43 、简述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44 、简述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45 、简述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46 、简述依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标准对法律责任的划分,47 、简述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含义及适用。

法律硕士综合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1.(2014年真题)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正确答案:(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在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必须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和公平补偿三个要件,才能满足合宪性的要求。

涉及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2015年简答64)简述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内涵。

正确答案:(1)司法权的专属性。

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3.(2011年简答65)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正确答案:(1)我国从1988年开始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

现行宪法经过了4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2)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宪法规定,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3)从现行宪法的修改来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涉及知识点:中国宪法学4.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正确答案:(1)产生条件不同。

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特别行政区自治则更多的是由于历史原因而设立。

(2)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立法依据与权限不同。

民族自治区的立法依据是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一、简答:
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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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法硕考试题目及答案

法本法硕考试题目及答案

法本法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 国务院C. 最高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A2. 下列哪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结果答案:D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第三人D. 律师答案:B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不包括: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D. 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答案:D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包括: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答案: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保护作品完整权D. 以上都是答案:D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A. 8小时B. 10小时C. 12小时D. 14小时答案:A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到法定婚龄D. 双方自愿结婚答案:D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遗嘱的形式?A. 自书遗嘱B. 录音遗嘱C. 口头遗嘱D. 法定遗嘱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平等权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言论自由D. 财产权答案:ABCD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盗窃C. 贪污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ABCD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开审理原则B. 辩论原则C. 处分原则D. 独立审判原则答案:ABCD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公司股东的权利?A.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B. 获得公司利润分配C.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D.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答案:ABCD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不服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6.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名师指导:法硕联考宪法简答题及答案

名师指导:法硕联考宪法简答题及答案

名师指导:法硕联考宪法简答题及答案四联法硕简答题。

简述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一般含义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与合理差别——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

中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指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着眼于实际民主,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与可能性出发不断提高选举权的平等程度。

在理解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时需要正确理解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及对少数民族选举权的特殊照顾问题,这些具体规定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殊的政策需要,虽然没有完全解决选举权价值不平等的问题,但毕竟向实质平等发展了一步。

3、城乡每一选举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有所区别的实质意义第一,在中国,由于农村人口较多,所以目前实行的差别选举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国人口构成中,工农比例相差悬殊,如果按照同一标准分配代表名额,农民代表所占的比例就会大大超过工人代表。

第二,目前的1:4比例对于更高的比例(1:8)来讲,已经有着长足的进步。

在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一直是按比例原则配置选举权。

在对1953年第一部选举法进行修订后,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选举法明确规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8倍,即8:1,而省、县分别为5:1和4:1。

1995年我国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时,统一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城镇之比为4:1。

第三,我国已经在采取措施,争取实行1:1的代表分配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举措。

各地也在采取相关措施,例如,江苏部分地区就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现行选举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做出了相应调整。

2023法硕 简答题

2023法硕 简答题

2023法硕简答题
以下是一些关于 2023 年法硕联考的简答题:
1. 简述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

答: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学位。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而法学硕士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培养目的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

2. 简述法律硕士联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答:法律硕士联考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
和综合课。

其中,政治和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试卷
满分为 150 分。

3. 简述法律硕士考研的形势。

随着法硕考研人数的不断增加,法律硕士考研的形势也日益严峻。

据人社部报告显示,2020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人数为 341 万人,2021 年全国考研报考人数为 377 万人,2022 年考研报考人数
再创新高,达到史无前例的 462 万人。

其中法律硕士作为长期以来
的热门专业,一些热门地区的热门学校的报录比甚至达到 120 以上,竞争非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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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2011)52.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010)51.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2010)52.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2009)26.简述酌量定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009)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2008)26.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2008)27.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区别。

(2007)26.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2007)27.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2006)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2006)27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2005)26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2005)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2004)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2004)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2003)41.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2003)42.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2000)1.犯罪的基本特征。

(2000)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2000)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条件。

民法简答题
(2011)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2011)5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

(2010)5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

(2010)53.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2009)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2009)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2008)56.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2008)57.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范围。

(2007)56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2007)57.简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2006)56.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006)57.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2005)56.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

(2005)57.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2004)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2004)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2000)1.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000)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2000)1.论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64.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2011法理学)
64.鉴湖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010法理学)
64.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2009法理学)
64.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2008法理学)
64.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2007法理学)
64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2006法理学)
65.简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内国家监督的内容。

(2005法理学)
64.为什么说法律史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法理学)
50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

(2003法理学)
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

(2002法理学)
42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2002法理学)
43.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其要素。

(2002法理学)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2001法理学)
宪法简答题
65.简述我国现行法律的修改制度。

(2011宪法)
65.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2010宪法)
65.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009宪法)
65.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2008宪法)
65.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与任务。

(2007宪法)
65.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

(2006宪法)
66.简述2004年关于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2005宪法)
65.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2004宪法)
51.简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003宪法)
法制史简答题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011法制史)
66.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

(2010法制史)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2009法制史)
66.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2008法制史)
66.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2007法制史)
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2006法制史)
6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2005法制史)
6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2004法制史)
论述
(2011)70.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2010)70.联系实际轮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2009)70.结合实际,论述我国法律监督的现实意义。

(2008)70.联系实际,论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2007)70.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谈谈应该如何让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

(2006)70.联系我国实际,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2005)71. 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其意义。

(2004)运用法理学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2003)55.论述司法的中立性。

(2002)47.试从立法与司法的综合角度论述法制的统一性。

(2000)从法的形式特征论述法的主要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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