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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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水管字〔2010〕59号-附件

鲁水管字〔2010〕59号-附件

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细则1 总则1.1 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明确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达标考核的申报和验收程序,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以下简称管理考核)的对象为经批准设立、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

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中水库、河道堤防、拦河闸(坝)、泵站、防潮堤工程考核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灌区、调水(供水)工程考核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

1.3 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管理考核的组织和达标考核验收工作。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年度考核和达标考核申报、初验工作。

1.4 省规范化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包括自查、初验、申报、验收、批准、复核等阶段。

2自查2.1 自查是指水管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的检查。

2.2 自查内容水管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自查考核标准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山东省河道堤防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水库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及《山东省拦河闸(坝)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灌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各考核项目的管理状况,逐项赋分,汇总后得出自查得分。

2.3 自查等级自查得分为900分以上(含900分),且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项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80%的,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一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

自查得分为800-900分(含800分),且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项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5%,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1 总则 ......................................................................................................................... 1
4.4.1 划界程序.............................................................................................................14 4.4.2 确权程序.............................................................................................................14 4.5 成果验收及归档..........................................................................................................15 4.5.1 划界成果.............................................................................................................15 4.5.2 确权成果.............................................................................................................15

最新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

最新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

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水闸工程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闸工程管理、养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现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含船闸)管理的法令、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奉贤区各区属节制闸、套闸、船闸工程。

第三条水闸工程管理必须确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宗旨,贯彻水量与水质并重,安全运行第一,兴利服从防汛,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工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充分发挥工程的防洪、排涝、引水调控功能,为过往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运行条件做好工作。

第四条水闸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区域的土地、水域和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毁坏。

第二章管理组织和岗位设置第五条为统一管好、用好区属水闸工程,区成立《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河闸所内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科室。

第六条隶属区河闸所的中型水闸或工作任务较重的小型水闸可设立管理站。

区所对水闸管理站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站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班组。

第七条区河闸所管理辖下的小型水闸设置闸长或正副闸长,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单位,闸长直接管理到人。

第八条河闸所必须建立党、团、工会、妇女等党群组织,管理站必须根据人员政治状况、工作需要,分别建立相应的小组;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所、站、闸各级管理单位都必须明确制定各自的工作任务职责,包括单位内设置的科、室、班、组,报上级审核批准。

第十条区河闸所的人员编制和机构级别需经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管理站(闸)的人员编制经区河闸所核准下达。

第十一条各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人员编制和任务职责范围,进行定岗、定责;要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进行岗位分工,可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划定时、空界线,分清职责范围和主次,使每人担任的职责具体、明确。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省水利厅二○一一年一月目录总则控制运用一般规定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闸门操作运用防汛工作冰冻期间运用检查观测一般规定检查工作设备评级安全鉴定观测工作养护修理一般规定养护修理项目管理各类建筑物的养护修理要求闸门的养护修理启闭机的养护修理机电设备的养护修理观测设施的养护修理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安全工作依法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其它工作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与职工教育工程环境保护总则为了对水闸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水闸管理水平,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灌溉渠系、蓄滞洪区)、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大、中型水闸(包括拦河坝)。

不包括水库大坝输、泄水建筑物上的水闸。

小型水闸可参照执行。

水闸工程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制订和完善本工程技术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其它服务工作。

根据控制运用原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做好水闸的控制运用。

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并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对工程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完整。

定期组织对水闸进行安全鉴定,完成水闸的注册登记工作。

做好依法管理、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做好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结合工程管理业务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本细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并及时根据工程运用情况和要求修订各工程具体的管理细则。

水闸管理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的管理细则和有关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熟悉工程各部位结构,掌握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等管理业务,做好所管工程的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 705-8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 70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标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 705-8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的通知(81)水劳字第22号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长办、黄委、淮委、珠委、海委,丹江口、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为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62号文指示精神,现制定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自一九八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希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适当时候补充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编制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62号文《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水利工程管理“有关人员设置和管理制度,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办法”。

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当前加强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九八○年九月水利部召开了制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座谈会。

会议认为,编制定员标准是加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改善劳动组织、合理配备人员的依据。

它对建立与健全岗位责任制,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有着重要意义。

一九六四年原水利电力部曾制订过《水电厂定员标准》草案,以后因十年内乱,未能完成。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抓紧制订这个标准,对于扭转管理单位长期以来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岗位无责任的状况,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经会议讨论,草案制订工作决定分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拟定草案等步骤进行,并统一制订了典型调查提纲和面上调查表格。

草案制订工作由水利部劳动工资司、农田水利局和工程管理局共同主持,并邀请了淮委、黄委、海委和内蒙、山东、安徽、湖北、河南、四川、广东、陕西、湖南、江苏等省(区)水利部门和基层管理单位的二十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历时四个月。

其间共分成六个小组,分赴十一个省的一百一十五个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包括水库二十五处、灌区十九处、电站二十二处、水闸三十九处、堤防二十六处)进行典型调查,并取得了四百五十八处工程的面上调查报表,提出了水库与电站、水闸与堤防、灌区三项典型调查报告。

水闸施工细则

水闸施工细则

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参照SL27-91《水闸施工规范》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具备了拦河泄洪水闸的施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一下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和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 合同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技术措施;(6)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7)合同支付计划;(8)其它需要的报告与说明事项;2.2 承建单位应在围堰合拢前完成施工位置的铺工放样工作,并报请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工程简况,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的检测校核情况;(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 上述文件包括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分,经施工单位签署后报送监理部审签批复,原件不予退回。

2.4 除非施工单位接到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2.5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

2.6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资料,由此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三.施工监理过程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送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不影响其它标段的施工。

3.2 施工中若发现材料不合格,钢筋布置与焊接不符合设计要求,砼配合比不够,砼颜色不一致、强度不达标,相邻块搭接不符合要求,闸门与预埋件、启闭机安装精度不达标等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3.3 每道工序完成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定位放线的验收,开挖断面与标高的验收,回填控制与验收,砼开仓验收,闸门制作焊接验收等。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条文说明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目次总则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调度运用工程观测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水利部于级水闸设计山级水闸设计可参照使用水闸的等级划分表水闸等级标准按其流量和灌或在管理若按因此本规范提出水闸管理设计以工程级别为基础结合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将水闸等级分成级此次在制定管理范围标第条规定上的水工建筑物等级条规定应不低于该段堤防的洪水标准水闸本身的规模也不相适应本规范考虑了这些因素设计等级相差太大有的地区叫表部分省区护闸地范围调度运用运用水位流态和震动次序和开度工程观测一般规定水工建筑物观测是工程管理工作的耳目即在一般性观测交通设施建立必要的内外交通体系是保证水闸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的必要条件也是水闸特别是远离交通干线和城镇的水闸更应重视以往水闸顶部都设有交通桥作为两者合一表本规范在其基础上表一般规定通信方式选择必须配备两种以上的通信水闸管理单位若只采用一种通信方式若需要配置第同时这两种方式中至少有一种采取对于大水闸管理单位通信系统必须有稳定可靠的电源除采用电网供电外还应设置通信设备的专用生产在水闸工程建设的同时为改变上述状态有关规定实际情况人均综合指标按下列标准控制大型工程大型工程中型工程按照上述规定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要搞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因此在水闸工程管理设计中必须规反映在管理设计中。

黄河下游水闸工程管理办法

黄河下游水闸工程管理办法

黄河下游水闸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黄河下游水闸工程管理,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用,不断提高水闸工程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水闸工程的综合效益,依据《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闸技术管理规程》及《黄河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河下游所有水闸工程,包括修筑在黄河、沁河、大清河、东平湖、北金堤、南北展宽堤防上的引水闸、分泄洪闸及排水闸、控导工程上的防沙闸等。

第三条黄河下游水闸工程按照承担任务性质分为两类,即纯公益性水闸和准公益性水闸。

承担分泄洪或排水任务的水闸,为纯公益性水闸。

承担供水、引水灌溉任务的水闸,为准公益性水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黄河下游水闸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一)黄委建设与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黄河下游所有水闸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

山东、河南黄河河务局建设与管理部门负责本局所辖水闸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

各市级黄河河务局建设与管理部门负责本局所辖水闸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

(二)黄委各级水资源管理与调度部门负责黄河下游引水闸的用水指标分配与计划的审批、调度指令的下达和现地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

黄委水资源管理与调度主管部门商山东、河南黄河河务局制定黄河下游干流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订并下达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旱情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三)黄委各级防汛主管部门负责黄河下游水闸的防汛管理并按照防洪预案实施防洪调度工作。

第五条水闸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订水闸工程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二)审查审批水闸工程管理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三)负责水闸工程安全鉴定实施方案的审查与安全鉴定成果的验收;(四)监督、检查水闸工程的安全运用状况;(五)掌握国内外水闸工程管理动态,指导水闸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六)负责水闸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工作考核。

第六条省局供水局作为供水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其职责为:(一)建立健全供水水闸工程管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编制供水水闸工程管理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三)负责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编报与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做好供水水闸日常管理工作;(四)负责供水水闸工程日常维修养护项目验收、维修养护专项的初验;及时进行供水水闸工程各项技术资料整理、分析和归档保存工作;(五)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供水水闸工程上下游河势变化,掌握供水水闸工程的运用状况,按照防洪预案及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控制运用;(六)编制供水水闸工程防洪预案,负责汛期的查险、报险和抢险;(七)按照上级的调水指令,有计划地组织供水,并做好水沙测验及现地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八)负责供水水闸工程安全鉴定的申报,承担供水水闸工程安全鉴定的现状调查分析工作;(九)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供水水闸注册登记、考评等业务技术工作。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颁布单位:水利部文号:颁布日期:1990-10-30 执行日期:1990-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对水闸(包括涵闸、船闸)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以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通则。

第1.0.2条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1.0.3条水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管理筹备机构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闸设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闸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所管水闸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如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文、船闸、过木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第2.0.1条水闸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在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开展综合经营。

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其主要工程内容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三、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做好工程控制运用。

五、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防洪、防凌工作。

六、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七、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八、监测水质。

九、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5.22•【文号】水建管[2003]208号•【施行日期】2003.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16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16日)废止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03]208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现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河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3、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4、水闸工程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水闸设计规范(试行)(SD133—84)

水闸设计规范(试行)(SD133—84)
表619荷载组合表荷载组合计算情况必要时可考虑地下水产生的扬压力正常挡水位情况按正常挡水位组合计算静水压力扬压力及波浪压力设计洪水位情况按设计洪水位组合计算静水压力扬压力及波浪压力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临时荷载检修情况按正常挡水位组合必要时可按设计洪水位组合或冬季低水位条件计算静水压力扬压力及波浪压力校核洪水位情况按校核洪水位组合计算静水压力扬压力及波浪压力地震情况按正常挡水位组合计算静水压力扬压力及波浪压力
水闸设计规范(试行) —84
组织编写部门: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主 编 部 门: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批 准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试 行 日 期:1984 年 12 月 31 日
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水闸设计规范》
(试行)的通知
(84)水电水规字第 132 号
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 562 号通知,我部委托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 院编制了《水闸设计规范》SD133—84。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经多次审 查讨论,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现批准《水闸设计规范》颁发试行。
第三节 消能防冲布置
第 3.3.1 条 消能防冲布置应根据地基情况、水力条件以及闸门控制运用方式等因素确 定,一般采用底流式消能。
消力池(包括护担)、海漫和防冲槽(或防冲墙)的布置应根据各自控制的水力条件确定。 第 3.3.2 条 消力池斜坡段的坡度,不应陡于 1∶3。消力池的尾槛宜采用实体槛;当尾 水较浅时,可采用齿形槛。 第 3.3.3 条 消力墩、分水槛等辅助消能工的设置,应能改善水流条件,提高消能效即 用于大型水闸时,其布置和尺寸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第 3.3.4 条 当上游水位与闸后河底高差较大且尾水深度较浅时,宜采用多级消能型式。 第 3.3.5 条 当下游河道有足够的水深,且变化较小,河床及岸坡抗冲能力较强时,可 采用面流式消能。

山东省拦河闸(坝)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山东省拦河闸(坝)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9、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等维修养护记录
10、仪表、电气设备、避雷设施等检验报告
11、水闸调度运用计划或方案、运行调度指令、记录
12、管理现代化规划及实施情况
15、技术图表
水闸平、立、剖面图,电气主结线图,启闭机控制图,主要技术指标表等齐全并明示,设备规格、检修情况表齐全。
20
每缺1项图表扣5分;未明示扣10分。
20
未制订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此项不得分。
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扣10分;可操作性不强扣10分。
1、本水闸的技术管理细则
2、水闸调度规程
3、水闸各类图、表
4、定期和特别检查记录与情况报告
5、逐日水位、流量等观测记录
6、工程观测分析及资料整编档案
7、观测设施、仪器校验报告
8、土工、石工与砼建筑物日常检查记录和维修养护记录、报告等
40
无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扣20分;未按计划或指令实施水闸控制运用扣10分;违反操作规程扣10分;无记录或不清晰、不完整扣10分。
25、管理现代化
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先进管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工程监测、监控自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系统运行可靠、设备管理完好,利用率高。
20
护坡、护底有缺陷扣5分;浆砌块石墙身有异常扣5分;防冲设施冲刷破坏扣5分;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堵塞扣5分。
20、混凝土建筑物养护修理
混凝土结构表面整洁,无脱壳、剥落、露筋、裂缝等现象,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修补;伸缩缝填料无流失。
20
混凝土结构表面不整洁扣5分;剥落、露筋等每处扣2分;严重裂缝每处扣4分;伸缩缝填料流失扣5分;未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修补扣5分。

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闸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水闸工程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闸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三)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水闸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三)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二)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关于批准发布《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的通知水科教[1995]15号根据部1989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管理司主持,以水利管理司和江苏省水利厅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闸技术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原《水闸工程管理通则》SLJ704-81自本规程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管理司。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全文】:1 总则1.0.1 为了对水闸进行全面技术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安全完整,延长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效益,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闸。

小型小闸和水利部门管理的船闸可参照执行。

1.0.3 水闸的管理中应贯彻水量与水质管理并重的原则,注意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水质监测与管理。

1.0.4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或修订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后还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审批程序同上。

1.0.5 水闸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1)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有关的协议等;(2)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技术文件、图纸等;(3)水闸技术管理有关的标准;(4)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及成果等。

1.0.6 水闸管理单位应结合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着重研究以下方面:(1)研究改进量测技术、监测手段,提高检测精度和观测资料整编分析水平;(2)研究采用养护修理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积极开展控制运用、闸门防腐蚀、防淤防冲、混凝土结构防腐蚀及有关补强加固新技术等专题研究;(3)改进通讯工作,提高通讯质量,完善通讯体系;(4)根据水闸运用需要和可能,研究采用计算机管理、自动控制和远动装置。

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元月目录1总则12巡视检查12.1 一般规定12.2 检查项目和内容22.3 检查方法和要求22.4 检查记录和报告33工程监测4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3.1 一般规定43.2 变形监测43.3 渗流监测53.4 水文、气象监测63.5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74工程养护8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4.1 一般规定84.2坝顶、坝端养护84.3坝坡、坝区养护84.4 排水设施养护84.5 输、泄水建筑物养护84.6 观测设施养护94.7 自动监控设施养护94.8 管理设施养护95工程修理11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

5.1一般规定115.2 护坡修理115.3 坝体裂缝修理125.4 坝体渗漏修理135.5 坝基渗漏和绕坝渗漏修理145.6 坝体滑坡修理145.7 排水设施修理155.8 输、泄水建筑物修理155.9 观测、监控设施修理175.10 管理设施修理176调度运用18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

6.1 一般规定186.2 防汛工作186.3 防洪调度186.4 兴利调度196.5 控制运用196.6 冰冻期间运用196.7 洪水调度考评207动物危害的防治20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

8其它管理20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鏗穎。

8.1 安全生产与保卫208.2 依法管理208.3 考核管理219技术档案管理22裊樣祕廬廂颤谚鍘羋蔺递灿。

9.1 一般规定229.2 技术档案内容229.3 归档与保管22附录A巡视检查22瑣钋濺暧惲锟缟馭篩凉貿锕。

附录B监测项目分类及测次23鎦诗涇艳损楼紲鯗餳類碍穑。

附录C抢修24栉缏歐锄棗鈕种鵑瑶锬奧伛。

1总则1.0.1为加强我省水库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大、中型水库和有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其它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

山东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一、管理机构与责任1.设立山东水闸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和监督山东省内水闸工程的建设与运维活动。

2.水闸管理委员会由各市、县水务部门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水闸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3.各级水务部门应划定水闸工程管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二、工程建设管理1.水闸工程建设项目应经过过程评估,确定建设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项目的合理投资和建设效益。

2.在施工前,应进行水闸工程的勘察和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应经过专业评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

4.在施工中,应加强监理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5.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确保水闸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

三、水闸运维管理1.明确各级水务部门的水闸运维职责,确定水闸巡查、检修和维护的周期和内容。

2.建立水闸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安装、维修和更换的情况,进行设备资产管理。

3.定期对水闸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相关风险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和修复。

4.建立完善的水闸运维人员培训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应急管理与应对措施1.制定水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水务部门的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2.开展定期的水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3.建立水闸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位、水质和设备状态,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4.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联动的应急管理机制。

总结:山东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的目标是为了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通过规范管理机构与责任、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水闸运维管理以及完善应急管理与应对措施,可以提高水闸工程的建设质量,降低事故风险,保护水闸的长期运行和维护。

同时,这也需要加强各级水务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细则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利厅
二○一一年一月
目录
1 总则.........................
2 控制运用.......................
2.1 一般规定 (5)
2.2 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 (7)
2.3 闸门操作运用 (9)
2.4 防汛工作 (12)
2.5 冰冻期间运用 (15)
3 检查观测......................
3.1 一般规定 (16)
3.2 检查工作 (17)
3.3 设备评级 (21)
3.4 安全鉴定 (22)
3.5 观测工作 (25)
4 养护修理......................
4.1 一般规定 (28)
4.2 养护修理项目管理 (29)
4.3 各类建筑物的养护修理要求 (30)
4.4 闸门的养护修理 (32)
4.5 启闭机的养护修理 (34)
4.6 机电设备的养护修理 (39)
4.7 观测设施的养护修理 (42)
4.8 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 (42)
5 安全工作......................
5.1 依法管理 (44)
5.2 安全管理 (44)
5.3 安全生产 (46)
5.4 事故处理 (47)
6 其它工作......................
6.1 考核管理 (50)
6.2 档案管理 (50)
6.3 科学技术研究与职工教育 (51)
6.4 工程环境保护....................... 5216 28 44 50
2。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

附件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

第三条动态管理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监管等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初始监管等级为绿色。

第四条动态管理采取专项核查与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专项核查,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不定期检查,由省水利厅在督查、稽察、飞检、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活动中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进行检查。

第五条动态管理程序:(一)选取动态管理对象、项目及检查专家。

专项核查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选取,不定期检查根据各类活动安排选取。

(二)检查组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直接评判表》(见附件1)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表》(见附件2)。

(三)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告知书》(见附件3),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四)被检查单位按照问题告知书中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并向检查组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整改报告书》(见附件4)。

(五)检查组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省水利厅提交动态管理检查报告,根据本办法提出动态监管等级建议。

(六)省水利厅审核后,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公布动态监管等级。

第六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黄色监管:(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自主评定报告的。

(三)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扣分,扣分超过20分的。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八)安全管理”等标准,每条特别严重问题扣8分,严重问题扣5分,较重问题扣4分,一般问题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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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闸工程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省水利厅二○一一年一月目录1 总则 (1)2 控制运用 (4)2.1一般规定 (4)2.2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 (5)2.3闸门操作运用 (7)2.4防汛工作 (10)2.5冰冻期间运用 (11)3 检查观测 (13)3.1一般规定 (13)3.2检查工作 (13)3.3设备评级 (16)3.4安全鉴定 (18)3.5观测工作 (20)4 养护修理 (23)4.1一般规定 (23)4.2养护修理项目管理 (24)4.3各类建筑物的养护修理要求 (25)4.4闸门的养护修理 (26)4.5启闭机的养护修理 (27)4.6机电设备的养护修理 (31)4.7观测设施的养护修理 (33)4.8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 (34)5 安全工作 (36)5.1依法管理 (36)5.2安全管理 (36)5.3安全生产 (37)5.4事故处理 (39)6 其它工作 (41)6.1 考核管理 (41)6.2档案管理 (41)6.3科学技术研究与职工教育 (42)6.4工程环境保护 (43)1 总则1.0.1 为了对水闸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水闸管理水平,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1.0.2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灌溉渠系、蓄滞洪区)、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大、中型水闸(包括拦河坝)。

不包括水库大坝输、泄水建筑物上的水闸。

小型水闸可参照执行。

1.0.3 水闸工程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2 制订和完善本工程技术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 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其它服务工作。

4 根据控制运用原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做好水闸的控制运用。

5 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并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6 对工程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完整。

7 定期组织对水闸进行安全鉴定,完成水闸的注册登记工作。

8 做好依法管理、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 做好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10 结合工程管理业务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0.4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本细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并及时根据工程运用情况和要求修订各工程具体的管理细则。

1.0.5 水闸管理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的管理细则和有关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熟悉工程各部位结构,掌握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等管理业务,做好所管工程的管理工作。

1.0.6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所管工程的情况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均应在适宜位置明示。

主要应包括:1 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 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3 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制度;4 水闸控制运用原则和调度制度;5 汛期和冬季工作制度;6 运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7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8 观测工作制度;9 各类设备检修规程和操作规程;10 物资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12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13 档案归档与管理制度;14 职工教育与培训制度;15 环境保护制度;16 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1.0.7 水闸管理单位应建立《工程大事记》,对管理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归入档案。

1.0.8 水闸管理单位应全面推行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拦河闸(坝)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1.0.9 水闸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控制运用2.1 一般规定2.1.1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规划设计要求和本地区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制定水闸控制运用原则或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水闸的控制运用应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位于我省淮河、海河流域内大型河道的市际边界水闸,汛期应服从省淮河、海河两流域机构的指挥调度。

2.1.2 水闸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原则:1 局部服从全局,兴利服从抗灾,统筹兼顾;2 综合利用水资源;3 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合理运用;4 与上、下游和相邻有关工程密切配合运用。

2.1.3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的工程特征值,结合工程现状确定下列有关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1 上、下游最高水位、最低水位;2 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下游水位;3 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4 上、下游河道的安全水位和流量;5 兴利水位和流量。

2.1.4 需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的水闸管理单位,应按年度或分阶段制订控制运用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1.5 水闸的控制运用,应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原则、用水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不得接受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指令。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执行完毕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承担水文测报任务的管理单位还应及时发送水情信息。

2.1.6 当水闸确需超标准运用时,应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和复核,提出可行的运用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运用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1.7 在保证工程安全,不影响工程效益发挥的前提下,可照顾以下要求:1 保持通航河道水位相对稳定和最小通航水深。

2 水力发电。

2.1.8 有淤积的水闸,应优化调度水源,扩大冲淤水量,并采取妥善的运用方式防淤减淤。

2.1.9 水闸泄流时,应防止船舶和漂浮物影响闸门启闭或危及闸门、建筑物安全。

2.1.10 通航河道上的水闸,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水情。

2.2 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2.2.1 节制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河道来水情况和用水需要,适时调节上下游水位和下泄流量。

2 当出现洪水时,及时泄洪;适时拦蓄尾水。

2.2.2 分洪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接到分洪预备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开闸前的准备工作。

2 当接到分洪指令后,必须按时开闸分洪。

开闸前,鸣笛预警。

3 分洪初期,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严密监视消能防冲设施的安全。

4 分洪过程中,应做好巡视检查工作,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情、水情变化情况,及时执行调整水闸泄量的指令。

2.2.3 排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冬春季节控制适宜于农业生产的闸上水位;多雨季节遇有降雨天气预报时,应适时预降内河水位;汛期应充分利用外河水位回落时机排水。

2 双向运用的排水闸,在干旱季节,应根据用水需要,适时引水。

3 蓄、滞洪区的退水闸,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按时退水。

2.2.4 引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需水要求和水源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引水;如外河水位上涨,应防止超标准引水。

2 水质较差或河道内含沙量较高时,应减少引水流量直至停止引水。

2.2.5 挡潮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应在潮位落至与闸上水位相平后开闸,在潮位回涨至接近闸上水位时关闸,防止海水倒灌。

2 根据各个季节供水与排水等不同要求,应控制适宜的内河水位,汛期有暴雨预报,应适时预降内河水位。

3 汛期应充分利用泄水冲淤。

非汛期有冲淤水源的,宜在大潮期冲淤。

2.2.6 橡胶坝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严禁坝袋超高超压运用,即充水(充气)不得超过设计内压力。

单向挡水的橡胶坝,严禁双向运用。

2 坝顶溢流时,可改变坝高来调节溢流水深从而避免坝袋发生振动。

3 充水式橡胶坝冬季宜坍坝越冬;若不能坍坝越冬,应在临水面采取防冻破冰措施;冬季冰冻期间,不得随意调节坝袋;冰凌过坝时,对坝袋应采取保护措施。

4 橡胶坝挡水期间,在高温季节为降低坝袋表面温度,可将坝高适当降低,在坝定上面短时间保持一定的溢流水深。

2.3 闸门操作运用2.3.1 闸门操作运用的基本要求是:1 过闸流量应与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当初始开闸或较大幅度增加流量时,应采取分次开启办法,每次泄放的流量应根据“始流时闸下安全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确定,并根据“闸门开高~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确定闸门开高;每次开启后需等闸下水位稳定后才能再次增加开启高度。

2 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

3 关闸或减少过闸流量时,应避免下游河道水位降落过快。

4 应避免闸门开启高度在发生振动的位置。

2.3.2 闸门启闭前应作好下列准备工作:1 检查上下游管理范围和安全警戒区内有无船只、漂浮物或其它阻水障碍,并进行妥善处理。

2 闸门开启泄流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下游有关村庄和单位。

3 检查闸门启、闭状态,有无卡阻。

4 检查机电等启闭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 观察上、下游水位、流态,查对流量。

2.3.3 多孔水闸的闸门操作运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多孔水闸闸门应按设计提供的启闭要求或管理运用经验进行操作运行,一般应同时分级均匀启闭,不能同时启闭的,应由中间向两边依次对称开启,由两边向中间依次对称关闭。

2 多孔闸闸下河道淤积严重时,可开启单孔或少数孔闸门进行适度冲淤,但应加强监视,严防消能防冲设施遭受损坏。

3 多跨橡胶坝,坍坝时应均匀对称、缓慢坍落,以调整下游水流,避免有害冲刷;起坝时也应均匀对称,通常应同时起坝或先充起两侧边孔坝袋。

2.3.4 闸门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由熟练人员进行操作、监护,做到准确及时。

2 电动手摇两用启闭机人工操作前,必须先断开电源;闭门时严禁松开制动器使闸门自由下落;操作结束应立即取下摇柄;3 有锁定装置的闸门,闭门前应先打开锁定装置;闸门开启时,待锁定可靠后,才能进行下一孔操作。

4 两台启闭机控制一扇闸门的,应严格保持同步;一台启闭机控制多扇闸门的,闸门开高应保持相同。

5 闸门正在启闭时,不得按反向按钮,如需反向运行,应先按停止按钮,然后才能反向运行。

6 运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如沉重、停滞、卡阻、杂声等,应立即停止运行,待检查处理后再运行。

7 使用液压启闭机,当闸门开启到达预定位置,而压力仍然升高时,应立即控制油压。

8 当闸门开启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接近底板门槛时,应加强观察并及时停止运行;遇有闸门关闭不严现象,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使用螺杆启闭机的,禁止强行顶压。

2.3.5 闸门启闭结束后,应核对启闭高度、孔数,观察上下游流态,并填写启闭记录,内容包括:启闭依据、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启闭顺序及历时、水位、流量、流态、闸门开高、启闭设备运行情况等。

2.3.6 采用计算机自动监控的水闸,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操作和管理规程。

2.3.7 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本细则附录A制定闸门开/关门操作命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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