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这里的“惟终”是指( )(2014年一法综一第15题)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西周的刑法原则。
“惟终”是指惯犯,“非终”是指偶犯,“眚”指过失,“非眚”指故意。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31题)A.三宥之法B.三风十愆C.三赦之法D.五过之疵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西周的主要罪名。
A项“三宥之法”是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的“原心定罪”:B项“三风十愆”是商朝关于惩治职官犯罪的规定;C项“三赦之法”是西周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法律制度:D项“五过之疵”——“惟官”(秉承上意,倚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敲诈勒索,贪赃受贿),“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D项是西周的司法官责任制度。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西周穆王统治时期制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是( )(2012年一综一第32题)A.《九刑》B.《汤刑》C.《吕刑》D.《禹刑》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西周时期颁布的法典。
A项《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共分9篇。
B项《汤刑》是商代初期所制定地刑事法律。
C项西周中期,周穆王命吕侯(亦称甫侯)制定《吕刑》。
D项禹刑是夏朝法律的名称,是后人为纪念夏的先祖禹而命名的,是后人追述的。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比较完整的赎刑制度最早见于( )(2011年一综一第35题)A.《禹刑》B.《汤刑》C.《吕刑》D.《法经》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赎刑制度。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真题)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A. 依法划分立法权限的体制B. 依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体制C. 依法划分司法权限的体制D. 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选项中,属于私法的是()。
A. 宪法B. 民法C. 国际法D. 刑事诉讼法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A. 社会作用B. 指引作用C. 预测作用D. 评价作用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部门法是()。
A. 刑法B. 民法C. 经济法D. 商法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监督主体和监督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法律监督划分为()。
A. 国家监督和非国家监督B. 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C. 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D. 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6.(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以下各项中,()是法学产生的前提。
A. 立法发展到相当广泛的程度B. 立法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C. 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D. 社会上已出现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面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 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 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 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内地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 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8.(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A. 法的稳定性与社会变动性之间存在矛盾B. 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调整C. 有些事实在法律上不能确定D. 法不是社会调整的唯一手段9.(判断题)(每题 1.00 分) 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一断于法B.轻罪重罚C.约法省刑D.明德慎罚正确答案:D解析: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
轻罪重罚、一断于法为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约法省刑为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冠婚之礼在西周时期被称作( )A.吉礼B.嘉礼C.宾礼D.凶礼正确答案:B解析:西周时期的礼仪主要有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其中,冠婚之礼被称作嘉礼。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西周时期,司法官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所触犯的罪名是( )A.惟官B.惟反C.惟内D.惟来正确答案:B解析:西周时期规定了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之疵。
“惟官”指秉承上意,倚仗权势。
“惟反”指利用职权,报私恩怨。
“惟内”指内亲用事,暗中牵制。
“惟货”指贪赃受贿,敲诈勒索。
“惟亲”指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在秦朝司法审判结束之后宣读判决书被称为( )A.读鞫B.爰书C.乞鞫D.封守正确答案:A解析:秦朝在审判中重视收集证人证言、证物,尤其重视现场勘验和司法鉴定。
调查或勘验的笔录称为“爰书”,必要时还可以查封财产,称为“封守”。
司法官作出判决后要向被告宣读,称为“读鞫”,宣读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乞鞫”。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5.汉朝颁布的“六条问事”,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A.民事法律B.监察法律C.经济法律D.诉讼法律正确答案:B解析:汉武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分全国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行使监察权。
故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法律。
因此选B。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2年真题)春秋时期,最早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的诸侯国是()。
(分数:2.00)A.郑国√B.齐国C.楚国D.秦国解析:解析: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奉行的“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临事制刑,不预设法”(《左传·昭公六年》)的法律传统,颠覆了奴隶主贵族利用“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的神秘力量垄断控制法律的局面。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左传·昭公六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故选A项。
3.(2013年真题)从《仪礼》中婚姻“六礼”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婚姻是()。
(分数:2.00)A.登记婚B.仪式婚√C.宗教婚D.共食婚解析:解析:《礼记·昏义》中记载了订婚和结婚必须按照先后顺序经过的六道繁琐的程序,被称为“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仪礼·士昏礼》还记载了上述六礼的含义。
东汉学者郑玄还对六礼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从“六礼”的内容来看,中国古代的婚姻是仪式婚,故选B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婚姻立法采取登记婚,从而结束了仪式婚的历史(台湾于1997年才废除仪式婚,单纯适用登记婚)。
不过,仪式婚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存在,例如美国目前就采取仪式婚和登记婚相结合的制度。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依照唐朝的法律,一人犯两种以上犯罪者( )A.数罪并罚B.以重者论C.以轻者论D.累加处刑正确答案:B解析:唐朝法律规定,凡一人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罪者,从重者论,但不累加处刑,B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洗冤集录》的作者是( )A.宋慈B.朱熹C.刘基D.长孙无忌正确答案:A解析:《洗冤集录》是宋慈所著的一部法医学专著,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对世界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A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对保证解放战争的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的土地立法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B.《兴国土地法》C.《井冈山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正确答案:D解析:《中国土地法大纲》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经验教训,修正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土地立法的错误,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解放战争的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D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以下罪名中,属于汉律中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的是( )A.废格诏书B.不敬、大不敬罪C.沈命D.阿党附益正确答案:D解析:汉朝时期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包括:阿党附益、左官、非正、出界、僭越、泄露省中语、酎金,D项正确。
A项属于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B项属于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的犯罪,C项属于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5.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被称为( )A.律B.令C.法律答问D.封诊式正确答案:C解析: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中,法律答问是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魏晋南北朝时期编定的《大统式》开创了以下哪一种法律形式( ) A.律B.令C.格D.式正确答案:D解析:西魏编定《大统式》是我国历史卜第一部式的汇编,这一法律形式为唐、宋王朝所沿用。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在我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典12篇结构的是以下哪一著作( )A.《开皇律》B.《永徽律》C.《北齐律》D.《北魏律》正确答案:C解析:《北齐律》于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其特点为:形成了12篇的法典体例。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麟趾格》是( )A.定罪量刑的普遍性规范B.弥补的附属性法律C.规定国家制度的暂时性法令D.地方习惯法正确答案:A解析:格这种法律形式,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北魏中期,格刚从科演变而来,在内容上与汉晋之科无大区别,作为弥补律令的副法行用。
北魏后期至北齐初期,格逐渐取代律文成为主要法律形式。
东魏时颁布《麟趾格》作为正刑定罪的规范,这一阶段格成为当时的通制。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以身高来决定是否负刑事责任的是以下哪个朝代( )A.曹魏B.唐朝C.汉朝D.秦朝正确答案:D解析: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小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秦朝把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规定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卜要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5.秋冬行刑制度始于( )A.汉朝B.西周C.秦朝D.曹魏正确答案:A解析:汉朝死刑的执行采取秋冬行刑制度,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这段特定的时间执行,这主要是受到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6.关于秦朝立法指导思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秦朝的立法强调“兼爱”“非攻”B.秦朝的立法主张“缘法而治”和“法令由一统”C.秦朝的立法体现“无为而治”的老庄核心思想D.秦朝的立法提倡“德治”“礼治”与“人治”正确答案:B解析: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6.doc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6(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西周穆王统治时期制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是( )(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2题)(分数:2.00)A.《九刑》B.《汤刑》C.《吕刑》D.《禹刑》3.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5题)(分数:2.00)A.讼B.告C.狱D.诉4.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4题)(分数:2.00)A.《法经》的编纂者是商鞅B.《法经》将“名例”置为首篇C.《法经》确立的九篇体例为后世法典所继承和发展D.《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5.秦律规定:“盗封啬夫可(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
”这里的“廷行事”是指(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3题)(分数:2.00)A.制定法B.司法成例C.立法解释D.司法解释6.在汉文帝十三年的刑制改革中,用以替代黥刑的刑罚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42题)(分数:2.00)A.笞三百B.笞五百C.弃市D.髡钳城旦春7.汉朝建立了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对囚徒复核审查的制度,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
这种制度称为(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0题)(分数:2.00)A.读鞫B.乞鞫C.录囚D.举劾8.下列法典中,首次确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是( )(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6题)(分数:2.00)A.《开元律》B.《北魏律》C.《晋律》D.《贞观律》9.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9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9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元朝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普通司法机关无权管辖,须由专门机构审理裁决。
该专门机构是( )A.理藩院B.大理寺C.宣政院D.大宗正府正确答案:D解析:大宗正府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也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掌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以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等刑狱。
可见大宗正府既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职掌比较混乱。
宣政院是元朝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的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侣纠纷案件。
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
大理寺,是唐宋乃至明清各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关。
因此选D。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
依照《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A.内乱B.左官C.奸党D.谋大逆正确答案:C解析: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亡国民乱的教训,明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入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
因此C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说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继承采取“嫡庶无别,诸子均分”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正确答案:B解析: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十恶”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一综一第38题)A.“十恶”制度首立于唐朝B.“十恶”是由“重罪十条”发展而来的C.官僚贵族犯“十恶”者可以官品抵折刑罚D.“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指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十恶制度的内容。
B项正确。
A项朝代错误,应为隋朝。
C 项十恶不赦,不适用减免刑罚。
D项“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指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D错误。
因此选B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下列有关唐代御史台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一综一第42题) A.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B.御史台是三省的重要组成部分C.御史台职能仅限于监察中央官吏D.御史台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唐代的官吏制度。
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
东汉至元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
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
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
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
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B项御史台和三省相对独立。
C项其中察院的监察御史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官吏,可知御史台的职能不限于监察中央官吏,C错误。
中书省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D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 )(2014年一法综一第2题)A.恶逆B.不孝C.大不敬D.谋大逆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十恶的内容。
按唐律注释,十恶的内容是:①谋反,“谓谋危社稷”,即图谋推翻封建王朝的统治。
②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即图谋毁坏皇帝的家庙、祖墓及宫殿。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哪一个是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A.明德慎罚B.德主刑辅C.德本刑用D.明刑弼教正确答案:D2.在中国古代,“律”是在什么时期首次作为法律形式的?( )A.西周B.春秋C.战国D.秦朝正确答案:C3.在秦代主要的法律形式中,类似于后世“律疏”的法律形式是( )。
A.令B.廷行事C.式D.法律答问正确答案:D4.“法例”作为篇名,存在于下列哪个法典中?( )A.《曹魏律》B.《泰始律》C.《北齐律》D.《开皇律》正确答案:B5.中国封建社会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是( )。
A.《法经》B.《北齐律》C.《唐律疏议》D.《大清律例》正确答案:C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典是( )。
A.《朝律》B.《唐六典》C.《元典章》D.《明会典》正确答案:B7.“条法事类”这一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 )。
A.唐末五代B.北宋C.南宋D.元朝正确答案:C8.《问刑条例》的删定,使得“例”成为正式的法律。
《问刑条例》删定于( )。
A.明太祖时期B.明成祖时期C.明孝宗时期D.明神宗时期正确答案:C9.明朝是哪个皇帝在位期间开始编撰《会典》的?( )A.明太祖B.明成祖C.明英宗D.明孝宗正确答案:C10.清朝则例开始制定于( )。
A.顺治B.康熙C.雍正D.嘉庆正确答案:B11.上请原则在什么时期成为普遍特权?( )A.西汉B.东汉C.魏晋南北朝D.隋唐正确答案:B12.“亲亲得相首匿”正式确立于( )。
A.汉高祖B.汉武帝C.汉宣帝D.汉献帝正确答案:C13.“准五服以制罪”正式确立于( )。
A.曹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开皇律正确答案:B14.根据“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下面哪个情形处罚最重?( )A.父杀子B.子杀父C.侄杀伯D.伯杀侄正确答案:B解析:“准五服以制罪”要求在刑罚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套)及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单项选择题1.《唐律》的篇目数是( )。
(2010年一综一第32题)(A)六篇(B)七篇(C)十二篇(D)十八篇2.唐朝编纂的第一部律典是( )(2010年一综一第36题)(A)《武德律》(B)《开皇律》(C)《永徽律》(D)《贞观律》3.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
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是( )(2019年一综一第30题)(A)四月初一(B)六月十八(C)八月十八(D)十月初一4.南宋庆元年问,某州有一妇人被杀。
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尽拷问,招认了“杀妻事实”。
在法官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
对此,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2018年一综一第32题、2018年一法综一第20题)(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5.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
宋朝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 )(2017年一综一第39题,2017年一法综一第18题) (A)10年(B)20年(C)30年(D)40年6.中国古代对一种刑罚有如下的描述:“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
”该材料所描述的刑罚是( )(2016年一综一第39题)(A)刺配(B)折杖(C)廷杖(D)发遣7.《历史名臣奏议》记,宋高宗时“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反应司法制度是( )(2016年一法综一第18题)(A)翻异别推(B)鞫献分司(C)三司会审(D)死刑复奏8.据某著名武侠小说:北宋年间,有人向官府告发称,丐帮帮主乔某杀害其师父。
经官府审理,控告属实。
又查明乔某系辽国人,其师傅系北宋人。
根据宋朝法律,对乔某的行为应适用的法律是( )(2015年一综一第37题)(A)《宋刑统》(B)辽国法律(C)宋刑统或辽国法律(D)被告人可选择的第三国法律9.《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 )(2015年一法综一第18题)(A)具律(B)刑名(C)名例(D)法例10.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一综一第39题) (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C)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11.为防止冤错案件,宋朝规定在犯人翻供且所翻情节关系重大时,案件改由另一司法机关重新审理。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西周初期统治者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对夏商的“天罚”思想进行了修正,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立法思想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0题)(分数:2.00)A.天命天罚B.明刑弼教C.明德慎罚√D.德主刑辅解析:解析:周初统治者注重从商朝败亡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前车之鉴,认为天命是会改变的,天命总是归于有德者,天意总是通过民意表达出来。
从夏商时代的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对人的关注,提出“以德配天”的民本思想,并将“德”这一抽象的伦理道德准则落实到现实统治之中,形成了“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C项正确。
A项是夏商的指导思想,B项是明朝的指导思想,D项是汉朝的指导思想。
3.中国古代婚姻法律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35题)(分数:2.00)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解析:解析: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人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
因此本题应当选B。
4.《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3题)(分数:2.00)A.贼法B.盗法C.具法D.杂法√解析:解析:《法经》中的《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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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B>(总题数:19,分数:38.00)1.(2009年真题)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本题考点为西周婚姻制度。
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
“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通常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而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所以只能是B选项。
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2.(2009年真题)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本题考点为西周主要刑法原则。
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
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
3.(2010年真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A.讼√B.告C.狱D.诉本题考点为西周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
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
“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B>(总题数:20,分数:40.00)1.(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依唐律可以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行为是A.私习天文B.偷渡关卡C.侵害人身D.脱漏户籍√本题考点为唐代法律制度。
唐代完善了自首相关规定,不是所有犯罪都可享受自首的待遇。
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
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
此处应结合罪重罪轻来理解,相对而言,重罪不得自首减刑为基本法理,D选项为正确答案。
2.(2007年真题)再嫁妇女不得带走从娘家获得的财产。
法律首次明文作此规定的朝代是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本题考点为元朝婚姻继承制度。
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
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
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对于此类一改前例的制度变化,需要注意更改的时期,以及之后沿用情况。
3.(2009年真题)元朝法律规定强奸幼女罪中,“幼女”的年龄是A.八岁以下B.十岁以下√C.十二岁以下D.十四岁以下本题考点为元代刑事立法。
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
《唐律》《宋刑统》的奸类罪中,未特别列出强奸幼女罪。
元朝法律则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
”处罚比一般强奸罪(杖107下)要重得多。
元朝将“幼女”的年龄界定为10岁以下。
同样,作为显著变化的规定,以及当代也有相关规定的古代制度,要注意掌握,以便能够在古今比较中得出相关认识和理解。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唐朝天宝年间,长安城商贩张三、李四因争抢生意殴斗,李四持刀将张三刺伤,在辜期内张三因伤死亡,依照唐律,李四应论处的罪名是( )(2019年一综一第29题)A.斗殴B.伤害C.杀人D.强盗正确答案:C解析:考查唐律中的保辜制度,即根据受害人辜期内的伤情变化,认定加害人的责任,本案张三在辜期内死亡,则以杀人罪追究李四的责任,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历史上明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指导思想的法典是( )(2019年一综一第35题)A.泰始律B.开皇律C.唐律疏议D.大清律例正确答案:C解析: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是唐代法律思想,也是唐律疏议开篇之句,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
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
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2019年一综一第36题)A.徒二年B.徒一年半C.徒一年D.杖一百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唐律,从犯比照首犯减一等处罚,而徒二年的下一等是徒一年半,故B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中华法系的是( )(2019年一综一第37题) A.朝鲜B.暹罗C.印度D.波斯正确答案:A解析:唐代对东亚各国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朝鲜、日本、越南等国,故A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5.在唐律中,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篇目是( )(2018年一综一第34题)A.《名例律》B.《户婚律》C.《斗讼律》D.《杂律》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唐律疏议》的篇目。
《唐律疏议》分12篇,第一篇是《名例律》,规定罪名和定罪量刑的通例,大致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而第2篇至第12篇则相当于近代刑法的分则,分别为:《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
B.篇目总共为七篇,至汉代增加为九篇 C.《捕法》是关于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 D.“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之篇目始于“盗法”与“贼法” 8.中国古代“改法为律”始于( )(2012年一综一第33题) (分数:5.20) A.周公制礼 B.商鞅变法 C.邓析“竹刑” D.“约法三章” 9.秦始皇年间,咸阳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向官府告发该案系乙所为,乙遂被官府捕获,被判死罪,后官府抓获 真凶丙。经查,甲乙素有结怨,甲为报私仇而进行诬告,根据秦律,甲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 )(2018年一综一 第29题、2018年一法综一第17题) (分数:5.20) A.腰斩 B.鬼薪 C.斩左趾 D.髡钳城旦 10.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 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2017年一综一第35题,2017年一法综一第16题) (分数:5.20) A.智识 B.身高 C.年龄 D.财产 11.明朝成化年间,一日本留学生与一威尼斯商人在泉州因琐事发生殴斗,日本留学生受重伤,按《大明律》 的规定,审理此案应依据的法律是( )(2019年一综一第38题) (分数:5.20) A.明朝法律 B.日本国法律 C.威尼斯法律 D.当事人选定的法律 12.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2017年一综一第41题,2017年一法 综一第19题) (分数:5.20) A.阿党罪 B.左官罪 C.腹诽罪 D.奸党罪 13.明代负责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审理的中央机关是( )(2016年一综一第41题) (分数:5.20) A.御史台 B.大理寺 C.都察院 D.锦衣卫 14.明清时期被称为“风宪衙门”的中央机构是( )(2015年一综一第33题) (分数:5.20)
法律硕士综合课(分析题)模拟试卷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分析题)模拟试卷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明史.刑法志一》:“自汉以来,刑法沿革不一。
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
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为出入。
宋采用之,而所重者敕。
律所不载者,则听之于敕。
故时轻时重,无一是之归。
元制,取所行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
明初,丞相李善长等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
今制宜遵唐旧。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本段文字说明唐、宋、元主要的法律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表现为律、令;宋朝的主要法律形式除了律、令之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敕;元朝主要的法律形式是条格和断例。
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2.请说明本段文字中“五刑”、“三奏”、“一准乎礼”的含义。
正确答案:“五刑”即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三奏”指的是死刑三复奏;“一准乎礼”指的是唐朝继承并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3.如何理解和评价材料中的“元制,取所行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正确答案:由于元朝排斥汉族原有法律体系,没有沿袭唐宋时期传统的立法形式,因而只能制定一时权宜的条格来适应社会新情况。
条格作为元代主要法律形式之一,表明元代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既有继承,又有创新。
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4.根据本段文字说明明朝采用唐朝旧律的原因。
正确答案:明朝之所以采用唐朝旧律制定《大明律》,是因为唐律是封建法律的集大成者,唐律不仅科条简要、繁简适中、用刑持平,而且唐律的篇章结构井然有序,法律形式相得益彰,概念精炼明确.用语准确简练,逻辑演进缜密,疏议得当精深,显示出立法技术的高度成熟与发达。
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5.请对比分析唐明律在定罪量刑上的异同。
正确答案:虽然明律主要沿袭唐律,但有所变通,尤其在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上,采取“轻其所轻,重其所重”,即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而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盗贼、贪污等犯罪,处刑都普遍加重,这说明封建社会晚期专制主义的恶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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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B>(总题数:19,分数:38.00)1.(2009年真题)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本题考点为西周婚姻制度。
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
“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通常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而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所以只能是B选项。
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2.(2009年真题)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本题考点为西周主要刑法原则。
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
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
3.(2010年真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A.讼√B.告C.狱D.诉本题考点为西周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
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
“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
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
跟当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
4.(2011年真题)比较完善的赎刑制度最早见于A.禹刑B.汤刑C.吕刑√D.法经本题考点为西周立法概况中的《吕刑》。
西周经成康之治后,至穆王时国势渐衰,财政拮据。
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
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而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明于刑之中”),提出惩罚与罪行相符(“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上下比罪”),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等审案原则,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
可以结合西周的法律思想的内容如明德慎罚、罪刑相符等来理解和记忆《吕刑》中的内容。
《禹刑》《汤刑》分别是夏、商时期法律的总称,《法经》是李悝在魏国颁布的成文法,上述都有其时代背景的特点,均可结合理解。
重要法典中的特别或者开创性内容一定是考试重点。
5.(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A.三宥之法B.三风十愆C.三赦之法D.五过之疵√本题考点为西周主要罪名。
本题也可以将另外三个概念比较记忆:“三宥之法”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周礼.秋官.司剌》载有三宥之法:“壹宥日不识,再宥日过失,三宥日遗忘。
”“三风十愆”之规定,即官吏有巫风(庭内起舞、沉溺酒歌等)、淫风(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等)、乱风(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疏远贤德高士、亲近庇护小人等)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将受到墨刑等的处罚。
“三赦之法”是针对老幼愚笨者的宽大处理、赦免其罪,“三赦”:“一日幼弱,二日老耄,三日意愚”,此三者除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
“五过之疵”即司法官的五种罪过:“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有特色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6.(2014年真题)我国奴隶制的五刑为A.笞、杖、徒、流、徙B.昏、墨、贼、赎、鞭C.墨、劓、剕、宫、大辟√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本题考点为有关商朝刑事立法中的奴隶制五刑。
五刑制度在我国古代是流传并发展变化的: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曹魏恢复五刑后,到晋代五刑变为死、徒、笞、罚金、赎刑;北魏五刑为死、流、徒、鞭、杖;北周五刑为杖、鞭、徒、流、死;隋朝《开皇律》最终形成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此类在一定沿革基础上不断发展的制度,一定是重点,而且要特别注意梳理发展变化的特点,以便不同时期比较记忆和区分。
7.(2016年真题)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十愆古所戒,不必骊山可亡国。
”其中“三风十愆”指的是官吏中盛行的“巫风”、“淫风”和“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不良行为。
我国古代已有针对“三风十愆”处墨刑的惩罚性规定,作出该规定的朝代是A.商朝√B.西周C.秦朝D.唐朝本题考点为夏商法律制度中的“三风十愆”。
此类纯识记性题目,并无太多理解技巧,但是由此可见教材中出现的类似于“三风十愆”“七出三不去”“五刑”“九刑”这样的概念都应该知道其内涵及出现或盛行的朝代、时期。
8.(2016年真题)《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该法典中具有诉讼性质的篇目是A.《网法》与《捕法》√B.《网法》与《杂法》C.《杂法》与《具法》D.《捕法》与《具法》本题考点为战国法律制度中的《法经》。
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网法》《捕法》两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
对于其他各篇的内容及属性,也需要基本掌握。
9.(2017年真题)《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其中“贼”指的是A.掠人之美B.杀人无忌√C.贪以败官D.寇攘奸宄本题考点为夏朝立法。
《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此纯识记性知识点,但是可以把各朝各代相同的字所表示的意思予以归纳,如“贼“在此处表杀人,在《法经》中《贼法》也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秦代的“贼”也是表杀伤人的罪名,等等,这些都是有联系的知识点应结合起来理解记忆。
10.(2007年真题)西汉法律规定,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的行动构成A.出界罪B.阿党附益罪C.非正罪D.左官罪√本题考点为汉代主要罪名。
由于汉初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使得西汉对危及统治的各种行为异常敏感,所以在罪名中有很多相关内容,实际上,西汉的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危害皇帝尊严的犯罪以及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本质上都属于危害统治稳定的犯罪,故而对此类罪名要重点注意。
另一表现就是对这类犯罪的规定非常细,所以在理解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关于各类罪名的具体内容在此就不赘述了,参考《考试分析》了解。
11.(2008年真题)南北朝时期,北朝东魏政权颁布的法典是A.泰始律B.大统式C.大业律D.麟趾格√本题考点为各朝颁布的主要法典。
《泰始律》为西晋颁布,因晋武帝司马炎泰始三年年号命名;《大统式》为西魏大统年间颁布,以年号命名;《麟趾格》由东魏颁布,因其议定于麟趾殿而得名。
对于各朝主要法典必须有基本的了解,即名称、教材列明的参与人、内容要点或特点(无需全面)、历史地位等。
12.(2009年真题)在汉文帝十三年的刑制改革中,用以替代黥刑的刑罚是A.笞三。
B.笞五百C.弃市D.髡钳城旦舂√本题考点为文景时期刑制改革。
关于文景刑制改革,要注意两者改革的侧重不同:文帝侧重废除肉刑,改变行刑方式;景帝则减轻刑罚残酷程度,侧重减轻量刑。
13.(2015年真题)汉朝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服官府判决的,可申请重审。
这一诉讼程序称为A.录囚B.乞鞫√C.举劾D.读鞫本题考点为汉代司法制度。
汉代对被告的审讯,称“鞫狱”,因此与审讯相关的制度都有“鞫”字: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
录囚制度是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告劾是汉代的起诉制度,其中“告”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
综上所述,B选项为正确答案。
此类名词一般都存在构词上的联系,可以借助这种联系灵活记忆。
14.(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是A.缘法而治B.法令由一统C.严刑重法D.明刑弼教√本题考点为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缘法而治”强调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定量赏罚的唯一标准,反对礼治原则;“法令由一统”是强调统一六国后必须将法律也归于一统:“严刑重法”乃是秦代法律的最显著特点,也是秦朝覆灭的原因之一。
因此,这些都是典型的秦代立法思想。
唯有“明刑弼教”则是朱熹阐发后,由明太祖朱元璋厉行的,明朝也是典型的重典治国的朝代,故而两者有着比较明显的联系,但是强调以法教化民众的明刑弼教显然比简单的严刑重法要完善得多。
对于教材上这些有着相似、相通之处的知识点,需要细化理解。
综上所述,D选项为正确答案。
15.(2017年真题)西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取代斩左趾的刑罚是A.劓B.弃市C.城旦舂D.笞五百√本题考点为汉朝法律制度中的汉文帝时期刑制改革。
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令除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
D选项为正确答案。
要注意两点:其一,斩左趾与斩右趾是有区别的,与左右地位高低相关;其二,对于此类法制改革还需要注意其改革的背景原因以及好坏评价。
16.(2008年真题)依照唐宋时期法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十恶”犯罪中的A.谋大逆B.恶逆√C.不孝D.不睦本题考点为“十恶”大罪。
本题考查的是对“十恶”具体内容的详细掌握,尤其是其中涉及对尊长的不同行为是分属不同罪名的,具体而言,同样是针对皇帝和朝廷的行为,直接图谋反叛危害君权的属于谋反;破坏宗庙、叛逃的属于谋大逆;对父母的人身伤害属于恶逆;针对皇帝、宫廷御宝或御用物品的属于大不敬;告发或侮辱父母但不涉及直接人身伤害的才是不孝;谋杀一定范围之外的亲属或者对丈夫、大功以上尊长殴打告发的属于不睦,不睦针对的是非至亲或一定程度以下的行为;不义针对的是夫丧不哀,特指夫妻之间的情义缺失:内乱特指五服范围之内的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