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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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最新规范2023年修订版

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最新规范2023年修订版

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最新规范2023年修订版摘要本文档介绍了2023年修订版的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最新规范。

该规范旨在指导医务人员合理、科学地应用抗菌抗生素,以降低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产生的风险,从而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文档内容包括抗菌抗生素的选择、使用方法、剂量、疗程等方面的规定。

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规范的修订工作不断进行。

本文档对2023年修订版的规范进行了详细介绍,以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应用抗菌抗生素、合理用药。

规范内容抗菌抗生素的选择-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抗菌抗生素。

- 遵循抗菌谱、药敏试验结果、临床实践经验等指导原则。

- 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广谱抗菌药物。

抗菌抗生素的使用方法- 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和规范要求使用抗菌抗生素。

- 注意药物的存储条件、制剂规格等因素。

- 遵循正确的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

抗菌抗生素的剂量- 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剂量。

- 避免过量用药和亚剂量用药,保证疗效和安全性。

抗菌抗生素的疗程- 严格按照治疗指南和规范要求确定抗菌抗生素的疗程。

- 不得随意中断治疗,以避免感染再次复发。

- 注意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疗程和治疗方案。

结论临床应用抗菌抗生素最新规范2023年修订版的发布,为医务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宣传,推动规范的贯彻落实,共同应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挑战。

2019年整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9年整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等 3 部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9 日联合向社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内容。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管理” ,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这个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抗菌药物应用必须具有明确适应症。

具备指证时可使用抗菌药物,明确规定病毒性感染不能使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品种选择、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次数、疗程和联合用药等。

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基本原则。

分别规定了内科、儿科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药物选择和给药方法,同时列举了不宜预防用药的情形。

指导原则明确了特殊病理、生理状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肾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老年患者、新生儿患者、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这个指导原则还明示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包括青霉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和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等19 类目前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且用量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应用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规定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原则。

指导原则列举了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急性感染性腹泻和败血症等32 种常见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原则和病原治疗方法。

本原则基1.各单位对抗菌药物的应用应严加管理,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调查分析,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2.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4.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依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病人情况调整用药5.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

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得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得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得通知》得精神,结合我院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与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得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得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得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得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得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得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得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得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与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得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得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得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得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得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得效果与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得给药方案.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得药物品种与方案得调整。

2021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测试 (1)

2021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测试 (1)

2021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测试不限次数,80分及格。

请于2021.10.22日前完成。

1、药物过敏反应根据免疫机制的不同分为Ⅰ、Ⅱ、Ⅲ、Ⅳ四型。

其中()为IgE 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 [单选题]A、I型(正确答案)B、 II型C、III型D、Ⅳ型答案解析:药物过敏反应根据免疫机制的不同分为Ⅰ、Ⅱ、Ⅲ、Ⅳ四型。

Ⅰ型为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

Ⅱ型为抗体介导的溶靶细胞过程,例如药物诱发的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Ⅲ型为免疫复合物介导,例如血清病、药物相关性血管炎等。

Ⅳ型为T细胞介导,例如药物接触性皮炎、固定性药疹、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

Ⅱ、Ⅲ、Ⅳ型为非IgE 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1小时之后直至数天发生。

2、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主要目的,是检测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specific IgE, sIgE),预测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单选题]A、Ⅰ型(速发型)(正确答案)B、 II型C、III型D、Ⅳ型答案解析:预测Ⅱ、Ⅲ、Ⅳ型过敏反应不是皮试的目的,我们现有的皮试方法其实并不完整,只针对Ⅰ型(速发型),无法检测Ⅱ、Ⅲ、Ⅳ型过敏反应,也无法检测药品中是否含有杂质成分。

3、关于青霉素与头孢交叉过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A、青霉素与第一代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过敏性较多见,可达10%B、青霉素与第二代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率仅为2%~3%C、青霉素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与青霉素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率更低至0.17%~0.7%D、青霉素皮试结果阳性,头孢类禁用。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还真有来看答案的。

西林类与头孢类虽有交叉过敏,但绝对不是其一过敏就禁用其二。

多种头孢过敏,却能安全使用西林类的人群也是有的。

4、关于头孢类皮试,下面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单选题]A、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需头孢皮试。

2019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内容简介

2019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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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原微生物检测: ① 首次给出符合质量管理标准的临床微生物(科)室应具备的
六个基本条件:
(1)检测项目涵盖细菌、真菌、病毒、非典型病原体、寄生虫等;(2)配备相 应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3)制定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 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规范;(4)正确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形态学检查、分离、培养、 鉴定和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采用先进技术,做好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和鉴定工作, 及时报告结果并加以正确解释;(5)定期参加国家或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 微生物室间质控;(6)符合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对细菌MIC
药效学
•时间/浓度依赖型 •杀菌剂/抑菌剂 •组织渗透 •抗菌时效
结果
•临床效果 •细菌清除 •患者依从性 •耐药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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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注重综合措 施,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两部分,强调多部门,多学科合作,通过 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建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制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信息化管理
抗菌药物的情况,增加了“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 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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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 强调了预防用药目的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 的其他部位感染。
◆ 强调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 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 考虑预防用药的情况中,增加了感染高危因素:糖尿病、免疫功 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最新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共9页

最新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共9页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72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更好地指导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最新的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被发布。

下面将会详细介绍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遵循原则为临床必需、选择合适、足量足疗程、根据细菌敏感性选择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避免使用经验性、预防性以及不明确的抗菌药物。

3.参数监测,对治疗给药的临床反映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

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1.常见感染疾病的抗菌药物选择应根据该疾病的致病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临床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2.对于经常引起感染的常见细菌,应对其耐药现状进行了解,并相应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3.推荐在临床实践中使用可能选择较少、疗效好、安全性高的抗菌药物。

4.严禁使用具有高耐药性和毒副作用的抗菌药物,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确认。

5.抗菌药物的选取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择药物应考虑到其品种、剂型、给药途径等因素。

三、抗菌药物给药原则1.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应选择最适宜的方式,包括口服、静脉、皮下等,并根据患者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2.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点,合理选择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3.对于有肾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或肠道功能异常的患者,需要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4.对于需要合并用药的患者,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对抗菌药物的影响。

四、抗菌药物使用监测1.重要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测,包括使用频率、种类、剂量等。

2.监测不良反应和耐药性发生情况,包括药物的不良反应、超滥用、滥用等情况。

3.监测细菌的敏感性和耐药性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1.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2.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指南和培训材料,便于医务人员深入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最新进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019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019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019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临床上对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2019年的临床实践中,对抗菌药物的应用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抗菌药物的种类及作用机制
抗菌药物按照作用机制和用途可以分为抗生素、抗真菌药、抗病毒药等多种类型。

抗生素是最常用的抗菌药物,根据作用机制可分为静菌药、杀菌药、广谱抗生素和窄谱抗生素等。

各种抗菌药物对不同类型的病原微生物有不同的敏感性,因此在临床应用时需要准确选择合适的药物。

二、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
2019年,关于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在不断更新完善。

临床上根据感染部位、感染病原菌以及感染严重程度来选择抗菌药物,同时要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过敏史等因素。

在应用抗生素时,要遵循合理用药原则,避免滥用和误用,以降低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总结
根据2019年的临床实践经验,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进行药物治疗,可以有效地控制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同时,注意监测患者的用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四、结论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需要医护人员充分了解药物的种类、作用机制和临床应用指南,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以提高治疗效果并尽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水平,为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提供更好的支持。

以上是本文对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简要总结和讨论,希望对有关医护人员和研究者有所帮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背景与意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细菌耐药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强化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有效使用抗菌药物,有效对抗细菌耐药问题。

第二节目的与任务本细则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原则,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事故风险,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任务是通过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实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本原则第一节倡导合理使用1.严格执行临床用药指南和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不得盲目使用,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

第二节聚焦安全应用1.注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

2.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应用要慎重。

3.提醒医务人员注意药物剂量、频率、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操作细则第一节抗菌药物用药品种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目录,对医院内可用抗菌药物进行明确标识,严禁非目录内药物的使用。

2.针对不同科室、临床情况,制定可用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及限制。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情况,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方案,确保科学用药。

2.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需随时监测患者病情,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节抗菌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监测1.对患者采取动态监测措施,定期评估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2.对于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抗菌药敏试验,助于指导合理用药。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质量评价第一节抗菌药物使用质量评价指标1.利用药物使用评价工具,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对医护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培训教育。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质量监控1.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抗菌药物分级的管理(1)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目前医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日使用费用在20元以下的抗菌药物。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须主治以上职称的医师使用,并签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日使用费用在80元以上。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须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使用,并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日用量。

4)《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分级名录中限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抗菌药物,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

5)《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2)检验科通过医院内部网络每月向全院发布各病区致病菌分布及药敏统计资料。

(3)每月由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将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碳青霉烯类2019抗菌药物临床实践应用评价细则.doc

碳青霉烯类2019抗菌药物临床实践应用评价细则.doc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一、评价细则说明1.本评价细则是为评价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提供参考,供专档管理和督导检查时使用。

2.所指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包括以下品种: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比阿培南、厄他培南。

3.评价表中权重分数高的部分仅代表管理侧重点,并不代表在临床应用中权重分数低的部分不重要。

4.评价表分为5部分:适应证、品种选择、给药方案、病原学及疗效评估、会诊权限。

5.每张表针对1个病例进行评价,如病例中使用1个以上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时,进行总体评价。

根据不合理情况,予以扣分。

6.评价表共10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最低0分。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1]适用于MIC≤8μg/ml的CRE感染(如与多黏菌素联用时则CRE的MIC可为16—32μg/ml),使用时应加大剂量、延长输注时间并联合其他抗菌药物。

[2]推荐剂量(见附录)[3]部分地区厄他培南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属于限制使用级,遇此情况无需进行第五部分评价。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推荐给药剂量1.亚胺培南(剂量以亚胺培南计算)一般为静脉滴注给药,亦可肌内注射给药,严禁静脉注射给药。

(1)静脉给药①成人:肾功能正常患者根据感染严重程度、细菌敏感性以及患者体重而定,每日2~3g每6~8小时给药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50mg/kg或4g,且无资料显示剂量超过4g可提高疗效。

②肾功能减退成人:肾功能减退患者需调整剂量,内生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次0.25~0.5g,每6~8小时给药1次;内生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次0.25,每6~12小时给药1次;内生肌酐清除率6~9ml/min者每次0.125~0.25g,每12小时给药1次。

血液透析患者应在透析后给药,连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患者剂量与内生肌酐清除率< 10ml/min者同,连续肾脏替代疗法(CRRT)每次0.5~1g,每日2次。

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试题(住院医师)

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试题(住院医师)

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I”考核试题(住院医师)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A.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JB.普通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C.非限制使用级、普通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D.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领导使用级2.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O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A.12B.24ι案)C.36D.48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流程是:OA.主管医生提出申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会诊后,由具有使用权限的临床医生开医嘱.■:确答案)B.直接可以由具有使用权限的临床医生开医嘱.C.主管医生如果具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可以直接开医嘱D.主管医生提出申请,由具有使用权限的临床医生开医嘱.4.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要求医院全年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不能大于:OA.20B.40C.60D.80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A.医疗机构负责人(正确案)B.具体处方的医师C.发药的药师D.临床科室科主任6.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给药时机是:OA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正确答案)B.手术前一天开始给药C.手术手以后立即给药D.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7.根据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关于下发“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以下不属于推荐用药的是A.头抱嘎林B,头抱峡辛C.头抱噬眄D.头抱他唠8.接受清洁.污染手术的患者手术时预防用时间应为OA.12~24小时B.24~48小时①―)C48~72小时D.2小时以上9.以下属于属于正确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方法是:OA.禁止无适应症用药B.避免没必要的联合用药IC.把握好治疗疗程(D.不重视综合治疗10.以下在无高危因素下无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或介入手术名称有:OA.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票)B.内镜下曲张静脉套扎木—)C.输尿管震波碎石术D.人流不全清宫术11.以下属于围手术预防用药的高危因素有:OA.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答柒)B.高龄(≥70岁)Ur,言)C糖尿病案)D.高血压12.一般抗感染治疗抗菌药物的停药指征是:OA.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B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三)C.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12〜24小时D.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24〜48小时13.某患者3周前突然发冷,发热T39C,按肺炎治疗未愈,一周前开始咳大量脓臭痰,痰培养为脆弱类杆菌,胸片示右上肺大片致密影及大空洞,不可选用的抗生素是oA.甲硝嗖oB.林可霉素oC.青霉素oD.苯喋西林14.肺炎合并脓胸患儿,经用抗生素及胸腔穿刺抽脓等治疗后,体温仍不退,呼吸困难,胸透有胸膜增厚,右胸腔中等量积液,右肺被压缩,此时应采取的措施是A.改用抗生素B.胸腔内注射抗生素C.胸腔闭式引流(D.反复穿刺排脓15.女性,37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 概述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耐药和副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实施细则,包括选择原则、使用方法、剂量调整等内容。

2. 抗菌药物选择原则2.1 根据病原菌敏感性进行选择。

在明确病原菌的情况下,应选用对该菌种敏感的抗菌药物,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2.2 考虑患者的个体因素。

包括年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肾功能、肝功能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使用方法3.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

遵守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按时按量服用,不可擅自增减用药剂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3.2 注意用药时间和间隔。

抗菌药物的用药时间和间隔是影响疗效的关键因素,应严格遵守用药时间和间隔,避免漏服或重复用药。

4. 抗菌药物剂量调整4.1 考虑肾功能和肝功能。

肾功能和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可以按照常规剂量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

4.2 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严重感染或特殊病情下,可能需要增加抗菌药物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 抗菌药物并发症监测5.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

某些抗菌药物具有明显的药物浓度依赖性,需通过监测血药浓度来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药物浓度过高或过低引起药物毒性或疗效不足。

5.2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使用抗菌药物应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反应,如出现过敏、肝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处理。

6. 结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抗菌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省卫生厅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下称为《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保持医院健康生存与良好发展的势头,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第一条: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第二条: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第三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第四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遵循抗菌药物分级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会导致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和考核。

3、定期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和通报。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二)各级抗菌药物的定义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在其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各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均可使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并有相关会诊记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一)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病原学检查结果,综合判断是否为细菌感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第一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涞源县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务科门负责。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组长:高五海副组长:王永清李文贵张桂花王岭东成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岭东兼办公室主任。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一)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三)检验科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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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国际有关指南推荐和国内专家的意见使用。?
四、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的基本原则:
1.肾功能减退患者药物的应用:
①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有条件的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
②宜选择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的抗菌药物。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③若选择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应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剂量需适当调整。
④若选择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应酌情调整给药剂量。
2.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应用主要由肝脏清除的抗菌药物,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可正常使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并严密监测肝功能。
9.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用毒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②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严密观察下慎用,有条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4.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应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或毒性大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对新生儿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造成损害。随着新生儿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②应用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清除或代谢,消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③主要以肾、肝两途径排出的抗菌药物者,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④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3.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接受主要经肾排泄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手术)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
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注:1.本指导原则均采用以上分类,而目前我国在病案首页中将手术切口分为Ⅰ、Ⅱ、Ⅲ类,其Ⅰ类与本指导原则中Ⅰ类同,Ⅱ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Ⅱ、Ⅲ类,Ⅲ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Ⅳ类。参考本指导原则时应注意两种分类的区别。
2.病案首页0类系指体表无切口或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操作以及经皮腔镜操作,其预防用药参考附录3。
(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药物。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抗菌药物。
6.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7.常见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参照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给药方案 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4.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5.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 MRSA 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
5.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抗菌药物,避免对小儿患者肝、肾造成损害或影响其牙釉质发育、骨骼发育。
6.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和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应避免应用。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72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 2 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3.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 0.1×109/L)持续时间超过 7 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4.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多。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1.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心内膜炎的发生。
3.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4.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菌药物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表1-1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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