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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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3553户(其中生产企业19家,加工作坊76户,经营企业2463户,餐饮企业994户,屠宰厂1家),从业人员万余人。食品生产企业大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流通企业以食杂店为主,餐饮企业以小型餐馆为主。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将食品安全做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综合整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抽样合格率达97.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
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增强从公从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县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对相关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县卫生局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8期,培训1200余人;农业局培训农产品经营人员218人;工商局培训个体经营户329人,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执法水平,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广泛深入宣传。2009年7月,县政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县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在广场进行集中宣传2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县共制作标语100余幅,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书籍1000余册,发放食品安全常识、饮食健康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牲畜屠宰、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半年来,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部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制定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县环评推进工作方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实行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县城3家农贸市场和2家超市建立了农产品农药残留自检体系;加大农药、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检查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和无公害基地321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1起,收缴违禁农药180公斤、过期兽药160公斤、过期饲料1200公斤,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管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建立了产品检验和企业巡查回访制度、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样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对小企业、小作坊实施质量巡查,促进小企业达标生产,共抽样检查87批次,合格率达97.7%;先后进行了“五类”食品、卤肉制品、茶叶、豆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掺杂掺假、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食品行业生产条件和卫生状况,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工商部门认真履行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5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抽验食品品种30个,检查个体户7300户次、市场8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户,没收过期变质食品30种,立案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5件,有力打击了食品市场的不法行为,保障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卫生部门切实加大餐饮消费安全监管力度,对全县939户餐饮经营户重新审核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展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和夜市、饮用水、卫生许可等7项专项检查,检查餐饮单位1070户次,发放卫生管理资料600余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50余份,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4个。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建立了卫生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蛋奶工程”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严格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学校食品安全。县经贸局加强与畜牧、工商、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格把好“三关”,即畜牧部门严把猪源入厂、屠宰过程、肉品出场检疫关,屠宰厂严把生猪屠宰前、中、后的检验和肉品出厂检疫关,工商部门严把“三章两证”或“一章一证”肉品入市关;多次联合畜牧、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猪肉市场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查处病害肉、注水肉、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肉。同时,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肉类、禽蛋、奶制品、豆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
相关的产品为重点,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期,对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小商店、小饮食摊点、干鲜菜店、水产品店、副食品批发商店、粮油商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4600余家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3、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饮等的整治,保障了农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农村群体宴席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落实了农村家庭3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对农村家庭红白喜事家宴进行备案,并指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共申报登记备案农村家宴2100家次,杜绝了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先后3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与25个乡镇和8个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分别与监管对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健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设置了食品打假举报网点,全县共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60名、信息员282名,设置举报网点120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