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一.上市公司退市概念上市公司退市,是指一家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后,由于经营所处的内外部经营条件的变化使其不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从而使其股票退出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个完善而且成熟的证券市场,必定是一个遵循市场规律、能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它可以引导市场投资者培养理性的投资理念,规范上市公司合理经营,更好的服务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
二.我国现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存在的问题比较发现,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退市事由方面存在的问题1.主动退市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我国由于”壳”资源的匮乏,因而费尽气力进入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往往拥壳自重,不会轻易的主动退出证券交易市场。
当公司出现可以主动的情形时,他们采取的措施并不是申请退市,而是千方百计的去弄虚作假,造成我国主动退市制度的设定成了一个摆设。
2.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退市制度目前我国退市类型只有强制退市一种,公司退市自主权不强。
而成熟的证券市场把退市分为三种类型: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和自动退市。
既有上市公司不符合规定的上市标准时由证券交易所使其强制退市,也有上市公司在考虑各种主、客观因素后主动退市。
而我国只有强制退市一种。
(二)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存在的问题1.标准的细化问题目前我国退市标准相对单一,可操作性欠缺。
关于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可以分为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两个尺度。
发展至今我国退市制度的核心一直没有变动,还是以”连续亏损的持续区间”作为衡量尺度,而对于股权分布、股票市值、净资产等的具体细节基本没有涉及。
2.退市程序存在不足st、*st存在的原因是证券监管者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设置投资风险警示向公众投资者提示上市公司存在的可知风险。
但这些设置初衷良好的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被改变了原意。
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冠上st、*st的股票却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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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概述退市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规范上市公司退市的程序和要求的一套制度体系。
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以进一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需要完善的问题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 退市门槛较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门槛相对较低,导致一些实力薄弱、业绩亏损的公司可以长期挂牌,并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造成潜在风险。
2. 退市程序复杂:当前,上市公司退市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程序,包括重组、破产清算等多个阶段,程序复杂、周期长,导致投资者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护。
3. 退市制度执行力不足:当前,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欺诈等行为,但退市制度执行力不足,难以对违规公司进行及时退市处理。
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的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提高退市门槛提高退市门槛是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的关键一步。
应该通过制定具体的退市标准,如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等,对亏损较大、实力较弱的公司进行退市。
此外,还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流动市值、股东人数等指标来综合评估公司的实力,提高退市门槛。
2. 简化退市程序为了提高退市效率,应该简化退市程序。
可以考虑制定明确的退市流程,缩短退市程序的时间,提高退市决策的效率。
此外,还可以建立专门的退市工作组织,加强对退市过程的监管和指导,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3. 加强退市制度的执行力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应加强退市制度的执行力。
可以通过加大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从而约束公司的行为。
此外,还可以建立健全退市制度执行机构,加强对退市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退市制度的有效实施。
4. 完善退市信息披露要求退市是一项重大的商业决策,需要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2024年退市新规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研究》范文
《退市新规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退市制度也日趋完善。
新退市政策的实施,对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就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在退市新规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退市新规概述首先,我们来简要回顾一下退市新规的主要内容。
退市新规主要涉及了更为严格的退市指标、信息披露要求和退市流程等方面。
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连续多年业绩下滑、股价连续低于某值、违反相关法规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退市依据。
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在面临退市风险时必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现状与原因随着退市新规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主动退市。
这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面临连续亏损、严重违规等风险;二是公司需要降低运营成本,选择从资本市场退出;三是公司出于战略调整或转型等考虑。
然而,这一行为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一)投资损失风险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后,中小股东的股票可能面临无法流通或价值大幅下降的风险。
由于中小股东往往缺乏足够的信息和资源,他们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和退市原因,从而无法做出有效的投资决策。
此外,即使中小股东意识到公司可能面临退市风险,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和信息优势,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信息披露不足的风险退市新规要求上市公司在面临退市风险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然而,由于某些公司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足或误导性的情况,导致中小股东无法充分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和退市原因。
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小股东的投资损失风险。
(三)法律保护不足当前,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保护,但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情境下,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这主要表现在法律诉讼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方面。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探讨
1 韦 毅 82 % , 每 股 收 益 从 0 3 .2 .7元 下 降 到 0 2 4元 ,这 摊 薄 了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利 .0 润 , 累 了 上 市 公 司 的整 体 业 绩 , 利 于 拖 不 证 券 市 场 健 康 、 定 、 序 地 发展 。 稳 有 我 国股 市 退 出 机 制 的正 式 启 动 ,掀 开 了我 国证 券 史 上 新 的一 页 ,是 我 国 证
要 求 有 退 市 。但 在 我 国 , 由于 复 杂 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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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从 1 .8 下 降 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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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经 济 2 0 ・9 02
难 点 探 讨
20 0 1年 2月 2 2日 中 国 证 监 会 依 据
陈 代 谢 才 能 保 持 生 命 力 ,有 上 市 就 必 然
《 公司法》 发布 了 《 亏损上 市公 司暂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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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ST板块退市制度研究
上市公司ST板块退市制度研究基于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检验,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特别是对现行的ST制度进行细致分析,观察到实践中存在的薄弱点、发现有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在退市制度的改革思路上有所促进和推动。
标签:中国证券市场;ST板块;退市制度1 绪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快,显露的问题随之重叠层出不穷。
昨天突出的问题解决了,但今天暴露的问题涌现出,社会呼吁修改完善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的声音已经彼此高涨。
2001年02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阐明我国证券市场退市方面的相关条例。
当年11月,再次进行修改有关退市的一些规定,明确提出包括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实施被暂停上市处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正式推行实施。
縱观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和状况,同每个国家经济发展好坏的晴雨表紧密息息相关。
改革与创新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趋势所为,完善制度的缺陷和解决不断显现的弊端,而在退市制度改革上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头戏。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2014年05月指出,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改革方向与改进措施。
核心重点是必须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加强做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立足于投资者的角度来发现和解决问题,从问题的实质上实施相配套的政策,更有效地保证退市制度的改革创新。
同期还推出增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指标,大力完善标准法规的精准性,量化提高退市制度的可操作性。
完善退市程序的更具可操作性,提高退市程序的执行效率,建立起系统化的退市机制。
一方面,我们应该推出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对于未满足退市要求的上市公司,要求能够其主动退市。
另一方面,对于存在欺诈违规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实施强制性退市。
这些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无论采用何种退市方式,上市公司的退出意味着流动性变差减弱,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在所难免的折价。
这就要求在退市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将是我国证券监管层需要面对和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金融天地299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张妍妍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摘要:本文以美国、日本和香港三地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为例,对比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总结出成熟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主要特征。
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论证国外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比;借鉴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5-0299-01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加之中国特有的国情,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还存在很多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
而在国外成熟发达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发展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并在实践运行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吸收和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经验,有利于健全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一、成熟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规则(一)美国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依据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指南》第801-809条的规定,其退市标准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标准中的数量标准规定得十分全面和具体,并且在标准的选取上更加注重表达股票的流动性和股票价值的指标,即是更加重视“公开发行股票”这一行为特征;第二是非数量标准也规定得很详尽,涉及面比较广;第三是主板交易所和二级市场退市标准的侧重点不同,主板市场更注重公司的基本面,标准设定大多数与上市公司的持续上市能力有关。
而后者更注重市场交易,退市标准多与交易指标相关。
第四是纳斯达克市场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做了明确规定,即是说退市标准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实施有所要求。
(二)日本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标准相对简单和精炼,不过其非数量标准规定得比较全面,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第二是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相对应,且退市标准低于上市标准,体现了“严进宽出”的证券机制。
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有以下特点:第一是退市程序首先是对股票进行特别处理,这一点与我国的退市制度类似;第二是如果公司未达上市标准则作进一步限制,体现了退市程序中的缓冲机制;第三是根据原因的不同退市程序分由不同的机构处理:因未达上市标准退市的由整理处处理,因违规行为退市的由监理处处理;第四是宣告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票还可以继续交易三个月。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财务假象、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公司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
首先,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管,防范财务造假行为。
在我国目前的退市制度中,主要是通过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两年亏损且不符合再上市条件的公司才会被强制退市。
这一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况时,连续亏损也可能是公司故意编造的财务数据;另一方面,连续亏损的公司仍然可能存在潜在的投资机会,但由于退市制度的限制,这些公司无法继续留在资本市场上。
因此,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发现和纠正财务造假行为,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其次,应完善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监管措施,加大对内幕信息泄露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
内幕交易是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内幕交易的行为应予以严惩。
在退市制度中,应将内幕交易列为强制退市的重要标准之一。
此外,应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内幕交易监管机制,加强对内幕信息泄露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内幕交易的成本和风险,以减少操纵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最后,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
然而,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乏善可陈,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信息披露不完善问题,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并对信息披露不规范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范文
《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篇一上市公司退市_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上市公司退市:理论分析与制度构建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上市公司退市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退市,即上市公司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
这一现象不仅对上市公司自身产生深远影响,也对投资者、市场监管机构等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对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进行研究,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论分析1. 退市的原因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公司自身经营问题,如财务状况恶化、违规违法行为等;二是市场环境变化,如市场供需关系、政策法规变化等。
这些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最终被终止上市。
2. 退市的影响上市公司退市对各方面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对上市公司自身而言,退市意味着公司失去了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需要重新考虑自身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
对投资者而言,退市可能导致其投资损失,特别是那些盲目追涨杀跌的投资者。
对市场监管机构而言,退市是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一种体现,有助于提高市场整体质量。
三、上市公司退市的制度构建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退市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需要构建完善的退市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完善退市标准交易所应制定明确的退市标准,包括财务指标、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退市预警机制,提前告知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2. 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退市过程中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退市风险等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3.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应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投资者赔偿制度等。
对于因上市公司退市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应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
4.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相关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成为了热门话题。
退市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也意识到了退市制度的重要性,逐渐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相关法律制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演变、退市的方式和程序以及退市带来的影响。
一、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演进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缺乏正规退市制度到现如今完善的法律框架。
1.1 初期阶段中国股市起步较晚,上市公司退市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也没有规范的退市程序。
退市多靠行政手段,比如注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
这时期市场监管薄弱,退市制度的缺失导致了股市乱象频发。
1.2 引入法律制度1998年,我国引入证券法,正式确立了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地位。
该法规定了严格的退市条件和程序,并规范了退市方式。
这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
1.3 完善法规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被提上日程,并逐渐完善。
2001年,《上市公司退市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退市的条件和程序,并增加了自愿退市的规定。
此后,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法规,如《上市公司退市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相关法律制度。
二、上市公司退市的方式和程序上市公司退市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强制退市、自愿退市和其他情形退市。
2.1 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而被交易所强制撤销上市资格。
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公司被宣布破产清算、重大违法违规、持续亏损等。
强制退市程序一般由交易所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
2.2 自愿退市自愿退市是指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要,主动选择退出股票交易市场。
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提出退市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和报送材料。
自愿退市程序一般由交易所进行审核和决定。
2.3 其他情形退市除了强制退市和自愿退市,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导致上市公司退市,如重组失败、股票暂停上市期限届满等。
我国退市制度的不完备性及改进研究
险警示板” 和“ 退 市整理板 ” 的设立在 一定程度 上可 以起 到缓 冲 退市风险 , 保护中小 投资者 的作用 。
四、 我 国退 市制 度 的 低 效 性 分 析
其次 , 在退市程 序方面 , 我 国的退 市程序行政 干预过多 , 具 有浓重的行政色彩 , 且 属于公司的权 力无 法体 现 , 这不仅不利 于
两市退 市制度在 借鉴 国外成 熟证券 市场 退市 制度经验 的基 础 上, 进行 了相关条例 的修改 , 使其与国外主要证券市场退市制度 具有较高的相似度 ,但是我 国上市公司退市现状与 国外相 比存
在很大的差距 : 我 国新上 市公 司数量较 多而退市公 司寥寥无几 。 究其根源 , 在于我国退市制度 的低效性 。 这主要体现 为大量触及 退市标准的公司“ 停而不退 ” , “ 退而不出” 现象严重 。据统计 , 在 过去三年问 ,美 国纳斯达克退市公司的数量 占上市公司总数的
上市公司 的持续经 营能力与获利能力 的考察 ,体现 了市场化退
市 的理念和运行机制 ; 而且在非数量标准方面 , 也纳入 了审计 意 见类型指标 , 扩大适 用未在法定期限内如期披露年报的指标 , 纳 入 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指标 , 并对相关暂停上市 、 终 止上市的指标进行 细化 。 这使得退市标准更 加合理 , 退市程序 更 加完善 , 弥补 了旧版退市制度“ 形式大于内容” 的不足。 其次 , 新政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 也借 鉴国际成熟 市场的 经验 , 做了相关改进 。增设“ 风险警示板” 和“ 退市整理板 ” 。由于
设, 同 时也 缺 乏 严 密性 。 旧 版 的退 市 制 度 中 主要 就 是 “ 最 近 三 年
连续亏损” 这一“ 实质大于 内容” 的硬性指标。 长期 以来 , 多只 s T 股的上市公司可通过资产处置 、债务重组和政府补贴多种手段
基于ST板块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
基于ST板块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相比还是有较大的差距。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存在退市难的问题,经营很差的公司或者是差到一定程度的公司可以以很低的成本来维持公司的运作而不被退市。
因此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水平及倡导理性投资值得关注与重视。
本文研究退市制度的切入点主要是ST制度及ST板块,本文的研究对象是ST 板块的退市制度。
作为退市制度的缓冲机制,ST制度在对输送劣质公司走向退市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探讨退市难及退市制度如何完善的问题。
通过研究退市公司和ST公司,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及建议:(1)我国退市的数量化标准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较少;在非量化标准上虽然也有不少规定,但往往执行起来相对较困难。
(2)在退市程序上,我国的退市制度的执行效率较低且实施的弹性较大。
证券交易所按市场化退市制度来批准退市的权限较小。
(3)ST制度的执行效益并不高,ST制度真正为良性公司提供退市缓冲的作用只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劣质公司还是长期混迹于ST板块中,而且这些公司并无好转的迹象。
(4)ST公司的摘帽规则有待细化,我们还要及时关注摘帽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质量,对摘帽公司的短视行为给予揭示。
(5)在识别与度量退市风险方面,logistic模型的结果表明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及大股东是否变更对劣质的上市公司是否退市起到很大的影响。
完善我国退市制度的建议:(1)我国上市公司应加强退市制度中数量化指标的建设,加强退市制度的执行效率;(2)我国股市中ST制度的执行效率较高,但是执行效益较差,ST 制度作为退市制度的缓冲机制亟待完善;(3)ST公司摘帽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更严格的规定;(4)现有的退市制度过于温和,我国股票市场亟需更加严厉的退市机制,从而达到净化我国的股票市场和保持我国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的目的。
浅析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
浅析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摘要:通过研究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以及成熟证券市场退市制度的特征,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分析,表明本次推出的创业板退市规则有以下几方面发展进步:在退市标准设计上,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相呼应;注重定性化的退市标准;投资者“买者自负”意识的建立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相结合;完善多层次证券市场。
关键词:创业板;退市制度;评析一、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1.上市公司退市的内涵上市公司退市,又称为终止上市,俗称“摘牌”。
关于退市的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上市公司退市包括了上市公司因企业破产等原因完全丧失市场主体资格,公司消灭等多种情形,而狭义的上市公司退市则仅指上市公司证券因各种原因不再在特定的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从而退出特定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行为。
如无特别指出,本文所指的上市公司退市为狭义的上市公司退市。
2.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再探讨对于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定性,学界存在不同观点。
有学者认为,上市公司的退市行为和上市公司上市行为同为一种契约行为,均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作为平等法律主体而达成契约,并由契约约束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有学者认为,上市公司上市和退市过程均存在浓厚的公法干预色彩,尤其是上市公司退市的退市程序在中国由行政主导,应将其定性为行政许可。
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尝试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特征和证券法律责任两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上市公司退市作为一项完整的法律制度,同其他证券法律制度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退市是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协议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上市协议作为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权利义务载体,一旦上市公司触发了上市协议所订立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则必须退市。
第二,退市是对上市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上市公司退市是剥夺上市公司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格,是对上市公司此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1]。
第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由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构成,上市公司退市除了相关的实体性退市标准外,还包含了退市程序方面的内容[2]212。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
与纽 交所 的规定 大 体一 致 , 日本东 京证 交
收稿 日 :2 0— 5 2 期 080— 7
作者简介 :安济隆 ( 96 17一),男,哈 尔滨人 ,经济师,从事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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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第 7期 08
维普资讯
营亏损 ;总资产少于4 0 0 万美元 ,而且 过去4 年每 年亏损 ;总资产少 于2 0 0 万美元 ,并且过去5 年每 年 亏损 ;连续 5 不分 红 利 。 年
( )东京证 交所规 定 的上 市公 司退 市标 准 二
度萎缩 ,低 于交易所规定 的最低标准 ;因资产处
置 、冻结等 因素而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法院宣布 该 公 司破 产 清 算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欠 佳 ;不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反法律 ;违反上市协议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公司退市标 准较为笼统 。香港证券法第六章第5 5 条规定 ,公 司 出现以下情 况时 ,公 司股票将被暂 停 交 易 ,并 进 人 退 市 程 序 :公 司 出 现财 务 困难 ,
严 重 损 害 其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或 导 致 其 部 分 或 全
上市要求 ;二是公 司经 营业绩 或资产规模达不 到 上 市要 求 ;三 是 当上 市 公 司 因 涉及 资 产 处 置 、冻 结 、财务 状 况欠 佳 等情 形 ,造 成公 司 失 去 持续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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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中 国证 券 市 场 现 行 制 度 , 上 市 公 司 如
和股利 的分配情况 。上市公 司只要符合 以下条件 之 一 就 必 须 终 止 上 市 :股 东 少 于6 0 ,持 有 10 0个 0
退市制度研究2
一、退市制度及标准(一)、我国退市制度的演变(二)、我国现行退市制度的指标主板指标(一)增加净资产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四)增加市场交易指标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前述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和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
退市制度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摘要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退市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高效有序发展。
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但该制度还很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功能的发挥。
依据我国现有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运行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对策,有利于我国早日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关键词:上市公司;退市原因;退市制度;证券市场一、中国退市制度变化的情况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拉开了中国股市退市制度改革的大幕,改革后的主板退市制度不仅弥补了现行退市标准和程序的不足,还通过新增指标完善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并且新增了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明确了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的条件,同时保障新旧退市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
(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出现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等。
(二)创业板4月20日正式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八大亮点:创业板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创业板暂停上市将追述财务造假;创业板公司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创业板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创业板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纳入三板等,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退市制度难以真正建立的原因分析1.非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导致壳资源的价值太高。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必要性及路径探究
于投机性的碰运气上 ,投资理 念的不断正确改善再加上优胜劣汰机制
的作用 。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必 会 迎来 发 展 的春 天 。
三、 完 善 退 市 制 度 的 路 径 选 择
第三, 有效退 市制度 , 引导正确投 资理念 。 退市机制的缺乏 , 使一些 劣质亏损的企业盛行 于发行 市场. “ 壳 资源” 理念喧嚣于尘上 , 加上一些
恶意炒作 . 人 们 的 投 资 理念 日益 向 投机 观 念 曲 解 , 助 长 了 投 机 风 气 。缺 乏有效退市机制的市场 , 就 如一 个 富氧 的水 塘 , 炒作“ 概念” 和“ 题材” 便 像水葫芦一般疯狂生长 。 遮 住人 们 的 投 资 视 角 . 疯 狂 追 逐 被 炒 热 的 问题 股, 而 真 正 的 优 质 股 票 受 到 寒冬 一 般 的 冷 落 , 使 正 确 的投 资 理 念 难 以生 根 。退 市 机 制 的 完 善 有 力 于 市 场 的 成 熟 , 而一个成熟的投资市场 , 人 们 的 理 念 必 定 是 理 性 客 观 的 .投 资者 拥 有 长 期 投 资 的 和 价 值 投 资 的健 康
一
来。 盲 目投 资 、 投 资 永 远 无 利 可 图将 成 为 我 国证 券 市 场 永 久 的 怪 相 ,
经 济 的 发 展 必 然 严 重 受 阻 。因此 , 完善 退 市 制 度 成 为 证 券 市 场 改 革 必 要
的 内容之一 .实行有效的退市制度 .形成有进有退的 自然市场竞争状
着资金的运用效率与投资者的回报率 , 因而建立合理 的退 出机制 , 有助 于清退不合市场发展需求的公司 , 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 的功效 , 进而
规范市场运作秩序 . 提高公司治理情况 。 推 动 经 济 持 续 发 展 。 对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深 入 了解 后 , 不难发现其存在的诸多缺陷 , 并 且 随 着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制 度 上 的 构 建 与 完 善 已 成 为 社 会 各 界 主要 关 注 的 切 入 点. 其中退市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更是关系着各方切身利益 , 改 革 的 步 伐 便 是 刻 不 容 缓 的。 二、 退 市 制 度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的 必 要 性 通 过 比较 退 市 制 度 产 生 前 后 我 国证 券 市 场 的运 行 情 况 ,发 现 退 市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和改革,上市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长。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加强监管的要求,上市公司的质量逐渐成为市场的重要问题。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及监管力度加强,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合规程度已成为市场化经济运行的关键。
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纯净和管理的一个机制,其在市场中的作用愈加突出,成为维护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道屏障。
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但是退市问题仍存在大量问题,尤其是审核与监管的问题,这对于追求公平公正的股票市场构建,建立健全的退市机制和完善的退市审核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意义本论文将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问题进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1、探讨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相关法规及规定的现状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对其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制度和法规的建议,进而完善退市制度,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2、以创新为引领,研究退市制度的优化方案,并探究引进国际先进的退市制度进行借鉴,适度地借鉴海外的经验和做法,把握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先进趋势,对于我国退市制度完善和市场整体稳定性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3、通过对退市相关案例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欺诈发行和信息不披露等问题的原因和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国退市制度。
三、研究内容本课题的核心研究内容如下:1、我国退市制度的研究及其历史演变;2、我国退市制度、法规及规定的现状分析;3、退市的经济社会影响与特征分析;4、国际先进退市制度的研究及借鉴;5、退市机制的优化建议。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本研究拟采取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首要任务是对文献和相关信息做系列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通过统计分析以求更深层次地解析退市问题的实质。
具体技术路线如下:1、收集和整理退市制度的相关文献和信息;2、梳理我国退市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建立理论框架;3、对退市案例及数据进行抽样、分类、归纳和分析;4、总结全球退市制度的优点和缺点,提出借鉴建议;5、根据对研究成果的评估,提出我国退市制度优化的建议与完善方案。
《退市新规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研究》范文
《退市新规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退市制度逐渐成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退市新规的出台与实施,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自主决策的空间。
然而,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研究在退市新规背景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并就此提出相关建议与措施。
二、背景介绍与退市新规概述中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经过多年改革与完善,退市新规在近年来正式实施。
这一新规在多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决策空间,其中包括主动退市的权利。
这一改变对于资本市场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可以促进上市公司进行优化和重组,另一方面也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对中小股东的影响1. 投资收益影响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意味着中小股东无法继续参与该公司的市场交易和资本增值机会。
尽管公司可能以其他方式给予中小股东补偿,但在短时间内,中小股东的投资收益将受到直接影响。
2. 信息披露与决策权影响主动退市后,公司可能不再需要按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进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
这可能导致中小股东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平等,进而影响其决策权。
3. 股权转让与流动性风险主动退市后,公司股权的转让将不再像在交易所上市时那样方便快捷。
这增加了中小股东的股权转让难度和流动性风险。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研究1.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在主动退市前后的信息透明度。
对于关键信息的披露应更为详细和规范,防止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2. 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引入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平公正和程序的合规性。
3. 完善投资者教育体系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中小股东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投资知识,帮助投资者理性对待投资风险。
4. 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为因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而遭受损失的中小股东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范文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还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退市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监管提供参考。
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现状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主要包括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两种方式。
主动退市是指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退市;被动退市则是由于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被监管部门强制要求退市。
在退市过程中,上市公司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包括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投资者保护等。
然而,当前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在面临退市风险时,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退市标准不够明确、执行不够严格,使得一些本应退市的公司得以继续留在市场。
三、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存在的问题1. 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不健全。
部分上市公司在面临退市风险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传递风险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作出决策。
此外,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使得公司在退市过程中难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 退市标准不够明确、执行不够严格。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退市标准主要涉及财务指标、市值等方面,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为干预和操作空间。
这使得一些本应退市的公司得以继续留在市场,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
3. 投资者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因此,需要加强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风险提示要求等。
四、改进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措施1. 健全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
应加强上市公司内部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建设,及时向投资者传递风险信息。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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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
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必须拥有一套完整的公司上市及退市体制.只有证券市场具备上市和退市这两套法律制度,才能够不断吸纳优质公司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劣质公司下市.<br>
文章从简要介绍中国06年到08年股票市场退市公司的情况入手,回顾了中国退市制度建设的历史,通过对比中国和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法规的建议.<br>
本文还认为,不是所有的准退市股票都应强制退市,也不是所有的准退市股票都应该通过重组的方式规避市场的淘汰,而应该从该上市公司、拟借壳或收购公司等多种角度衡量成本收益.当综合收...一
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必须拥有一套完整的公司上市及退市体制.只有证券市场具备上市和退市这两套法律制度,才能够不断吸纳优质公司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劣质公司下市.
文章从简要介绍中国06年到08年股票市场退市公司的情况入手,回顾了中国退市制度建设的历史,通过对比中国和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法规的建议.
本文还认为,不是所有的准退市股票都应强制退市,也不是所有的准退市股票都应该通过重组的方式规避市场的淘汰,而应该从该上市公司、拟借壳或收购公司等多种角度衡量成本收益.当综合收益大于成本时,监管机构应该鼓励引导准退市公司通过包括重组在内的各种方式避免陷入退市的困境;而当综合收益小于成本时,监管机构应该加大审查监控力度,在保护相关方利益的情况下,让其顺利退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