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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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 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单位、拆装 单位等,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 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 工程投入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 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1.1《条例》立法背景和起草过程
建设部于1996年起草了《条例》并上报国务院。1998 年,国务院法制办将收到的24个地区和27个部门对 《条例》的修改意见返回建设部。建设部结合《建筑 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了各地区、部门提出的意见, 对《条例》作了相应修改。 《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建设部根据《安全生产法》 对《条例》再次进行了修改,又征求了各地区、各有 关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了法律界专家、建设活动各责 任主体等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于2003 年1月21日形成《条例》送审稿。 2003年国务院法制办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在 送审稿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和完善,形成《条例》 草案。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 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
1998年全国建筑施工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 11.73,1999年为9.84,2000年为7.89,2001 年为6.80,2002年为6.97,2003年1至10月为 6.42,基本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绝对数字来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 高不下,1998年至2002年全国分别发生建筑 施工事故1013起、923起、846起、1004起、 1208起,分别死亡1180人、1097人、987人、 1045人、1292人;2003年1至10月全国建筑 施工共发生施工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 部分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培训会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立法综述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本内容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责任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立法综述
1.1《条例》立法背景和起草过程 1.2《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3 近期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4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2003年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案例 1.6 2004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1.7 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工作
7月2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违规加层,造 成16人死亡、6人受伤。经查,建设单位加层前未对教学 楼墙体、结构等进行鉴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设计、监理单位越权设计、监理;当地主管部门对工程违 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日前,非法拆除旧门窗的包工头以 及北安市和平小学校长被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多限于突击性的安全生 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 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1.5 2003年发生的典型事故
(1)
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 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经查,施 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模板支架设计及 施工方案,未经验收合格即组织混凝土浇筑;监理单 位对支模架搭设的问题未及时监督和制止。
(6)《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增强建设 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意识,强化 和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保障 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
1.3 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规 模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 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
建设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 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成为 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2003年1至10月全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001起, 死亡1174人,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6.42,与 往年相比,虽然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略有下降, 但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
1.3 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1.2《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5)《条例》全面总结了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安全 管理的成熟做法,对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Leabharlann Baidu 任、政府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 调查处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确 立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要求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日前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降低 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项目经理资格由一 级降为二级的处罚;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被吊销,五年内不予注册;同时工程项目副经理、工 区施工负责人、木工班班长和工区监理负责人被追究 刑事责任。
1.5 2003年发生的典型事故 (2)
1.2《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的行政法规;
(2)贯彻《条例》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 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
(3)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关系 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
(4)《条例》的颁布是工程建设领域贯彻落实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表现, 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 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1.1《条例》立法背景和起草过程
1998年《建筑法》和2002年《安全生产法》 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条例》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建设行业特点, 确立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 度,明确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 任,确保参与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利益及工 程建设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