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新桥乡2014年度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各村委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全乡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乡党委、政府2014年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分值(一)组织机构建设及基础材料完整(1分)1、组织机构平台建设(0.5分) 。
各村设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的,扣0.5分。
2、规范化建设(0.5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配备相关工作场所,做到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套班子。
没有划定责任,明确分工的扣0.2分;没有制作展板,公示上墙的,扣0.3分。
(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4分)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1分)。
各村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参保人员为户籍地在本村的16―60周岁之间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2、收费缴费报表领卡及时(1.5分)。
参保收费缴费及时(0.5分),养老保险核定表报送及时(0.5分),养老保险卡的领取及时(0.5分)。
收费缴费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收缴、及时将收缴费用缴纳劳动保障所登记申报。
发现一例因工作失误影响村民缴费或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参保人员月变动情况(到龄、未到龄死亡人员报送)上报及时(1分)。
每月初统计一次上月参保人员的增减情况并及时上报。
迟报、错报的每次每人扣0.1分。
特殊情况下因迟报、错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例扣1分并按照劳动保障工作制度划分具体责任。
4、档案管理(0.5分)。
缴费明细表、收费单据等档案整理规范、保存完整。
(三)劳动力培训工作目标任务 (4分)1、村委高度重视劳动力培训工作任务(1分)。
认真组织,把本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人员、劳动力转移记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4.06•【文号】人社厅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1号)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路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的挑战、切实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迫切需要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切实做好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着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建设,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
2012年,各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为基础,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机构队伍建设为保障,综合运用各种执法方式,加大力度解决各类突出违法问题,不断增强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2012年,各地要进一步发挥日常执法对主动预防、及时发现和快速查处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
要将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数量、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数量、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等列为工作考核指标并加强督促检查。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冀南新区安全监管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局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安排部署,根据《2018年邯郸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邯安〔2018〕2号)关于加强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局决定2018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现将《邯郸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3日邯郸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要求,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局决定2018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年活动)。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依法治安和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工作目标:通过执法年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人员培训率100%;执法检查力度明显加大,依法处罚更加严格,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100%,重点企业执法立案率40%以上,执法立案企业复查率100%;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名举报核查率100%;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复议力争达到“零撤销”、行政诉讼力争达到“零败诉”。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6.12•【字号】豫人社办〔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全省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战役”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省厅制订了《全省重点领域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2日全省重点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按照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战役”(以下简称“四大战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部署要求,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治欠保支”专项行动计划,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欠薪问题为重点,尽快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推动治欠保支走上日常化工作轨道。
二、工作措施(一)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1.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督促用工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在工程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2.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办法。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办法,督促总承包企业规范施工项目工资支付管理,解决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支付等源头性问题,做到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的思绪开始围绕着这个主题展开。
劳动保障监察,这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议题。
规范化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意味着要将这项工作标准化、系统化,确保每一环都能精准对接,高效执行。
一、目标设定1.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提升监察效能。
3.实现监察目标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质量。
二、工作原则1.公正公平:确保监察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监察对象。
2.科学合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工作效果。
3.动态调整: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和管理措施。
三、实施步骤1.调查分析: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目标分解: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和任务。
3.制定考核标准:根据目标分解的结果,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周期等。
4.实施考核: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5.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员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监察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明确各级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人员培训:对监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4.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5.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形成震慑作用。
五、考核评价1.考核指标: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察效能、工作质量等方面。
2.考核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提升监察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学习掌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努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学习掌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努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学习掌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努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1X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总结了十多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经验,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
《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把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和精神质后,努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首先要明确《条例》颁布实施的伟大意义1、《条例》颁布,为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企业改制工作的深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往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现在《条例》的颁布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明确了行政监察权,为了有效地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的颁布,对于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2、《条例》的颁布,推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进程。
《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有利于推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条例》在总结十多年劳动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原则、主体、内容、程序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对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6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6号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专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8日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数字建设、库房建设,夯基础、抓重点、强弱项、重均衡、促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今年的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检查。
二、任务目标(一)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修订、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推动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各方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顺利完成全年档案管理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三)加强档案及档案室标准化建设。
整理、规范历史档案,形成完整齐备、统一规范、系统安全、便于查询的档案资料,为人力社保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参考和借鉴。
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安全。
(四)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秘[2018]93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5.28【实施日期】2018.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18〕9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就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共48家。
二、考核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五个部分。
(一)重点工作(5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等。
其中,重点工作少于5项的部门,根据其“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增加考核内容。
(二)基础工作(20分)。
包括公文运转、会议办理、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社情民意回应办理、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落实(2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性督查、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评价(10分)。
包括省政府领导评价(5分)、群众满意度调查(5分)。
(五)创先争优(10分)。
包括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发文表扬或奖励(通报批评)情况,受省委、省政府问责情况,争取国家重要改革试点、重大项目、资金情况,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国争先进位情况等,实行加(扣)分制。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5•【字号】黑政发[2007]85号•【施行日期】2007.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7〕85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充分认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一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促进就业,拓展社会保险,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认清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一些用人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随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办案装备落后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致使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查处,劳动保障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落实,群众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肥政〔2018〕44号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正文:---------------------------------------------------------------------------------------------------------------------------------------------------- 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肥政〔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为引导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8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将按照《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肥政〔2018〕40号)规定,于2019年初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8年10月25日上派镇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一、创新发展(48)①完成技改投资1亿元(8)。
②完成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度目标任务(10)。
③完成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度目标任务(5)。
④完成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年度目标任务(10)。
⑤做好创建科普示范县工作(5)。
⑥做好深化改革工作(10)。
二、协调发展(190)①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2.5亿元(15)。
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20)。
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年度目标任务(5)。
④完成工业投资3亿元(10)。
⑤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14%(10)。
⑥完成财政收入77210万元,做好农业信贷融资、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0)。
对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_目标考核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对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_目标考核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对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1.共性目标中党建工作所占分值略显不够,建议适当提高共性目标分值。
2.建议注重考核实质,取消考核汇报环节中ppt项目。
3.个别部门同属一个支部,但考核分组时不在同一组,建议将此类情况的部门安排在同一组内考核。
(如实训装备处和招生就业处)
4.建议各行政职能处室对院系的考核赋分由同一学院集中统一公示。
5.建议建立无纸化考核信息平台,采取无纸化考核为主、纸质考核为辅的考核形式。
6.建议加大对赋分部门的监管和审核力度,确保在统一考核小组内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公平公正。
7.目标考核单位分组应充分考虑其不同职能和工作性质,同一类型可划分为一组。
8.考核细则的制订既要科学合理,也要充分兼顾部门实际,同一考核小组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其细则应公开。
9.丰富考核形式,采用座谈、抽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增加过程性考核在目标考核中所占比重,取消一些意义不大的资料考核。
10.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不只是在年初制定细则或年终检查时发挥作用,而应该一以贯之,始终发挥作用,及时调研,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11.院领导加分项中,领导应根据掌握情况,客观公正行使加分权力。
12.目标管理奖项设置中的单项奖立项不明。
13.目标考核应抓大放小,考核内容不宜过细,只要各部门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不存在安全事故、教学事故、违纪违法事件即为优秀,否则为合格。
同时,可在全院范围内设置几个单项奖,专门奖励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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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六促”,提升工作绩效情况汇报
“六抓六促”,提升工作绩效情况汇报“六抓六促”提升工作绩效情况汇报(1)规范管理是一个单位运行的准则,是促进有序运转,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六抓六促”,强化干部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学习,促能力。
学习是提高认识、提升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
该局牢固树立了以学习建设促干部作风建设的思想,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日常学习与临时学习相结合。
规定每周五下午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会议、每月初工作调度会议、局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月一次干部作风建设学习会议雷打不动;并结合上级安排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
通过丰富而深刻的学习,做到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了全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抓作风,促服务。
该局高度重视干部管理工作,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全力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早在上级部署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之前,就主动开展了一系列干部作风建设活动。
如为了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水平,该局筹措资金启动了业务办事大厅,劳动力市场、企业养老保险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医疗保险站全部业务进入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公开办事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深受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好评。
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后,该局主动对接,进一步加强业务办事大厅窗口建设,在业务办事大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式显示屏,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办事流程;及时开通了“xxxxx”全省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实行阳光操作。
在全系统建立文明服务监督岗、公开办事程序、统一制作工作牌号、推行文明用语等有关制度。
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以来,该局干部作风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抓制度,促管理。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有力的武器和根本途径;只有长久的制度,才能保证长期的成效。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5.11.24•【字号】粤劳社办[2005]334号•【施行日期】2005.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办〔2005〕334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现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劳动监察处反映。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责任制,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公务活动中,依照法定权限应当履行的职责,并通过考核督促落实的一种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
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对本管辖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分级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应当坚持合法、文明、务实、高效、廉洁、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五条坚持罚没收缴与处罚相分离,监督检查与案件审理和批准相分离的原则。
禁止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劳动保障监察员规定经济创收和罚款指标。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职责第六条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第七条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有关决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3.25•【字号】豫人社监察[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豫人社监察[2013]7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取得显著成绩。
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97万户,涉及劳动者31033万人,为301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49亿元;督促5465户用人单位为482万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26亿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64万份;清退风险抵押金70万元,有力促进了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濮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等66个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朱永军等87名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勤奋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附件: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3年3月25日201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66个)濮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许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兰考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巩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汝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郑州市上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封市龙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封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洛阳市涧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洛阳市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栾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汝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宜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平顶山市湛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鲁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安阳市北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安阳市殷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汤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鹤壁市山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淇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原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封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卫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焦作市山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修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濮阳市华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濮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鄢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禹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葛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漯河市源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漯河市郾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陕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义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南召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方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淅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商丘市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柘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夏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阳市浉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阳市平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潢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商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西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沈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项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确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泌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遂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个人(87人)郑州市朱永军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永奎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刘宗建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荷花(女)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秋玲(女)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周定国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胡建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耿宇辉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蔡庆军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湛丰良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封市栗莉(女)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刘涛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李彦丽(女)开封市开封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黄伦科尉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洛阳市赵保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孙轶章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顾永伟洛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齐文超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振晓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朝辉偃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平顶山市赵书亚平顶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轶强平顶山市新华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万献峰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李文涛舞钢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安阳市徐文清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学军安阳市龙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贠俊清安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鹤壁市孙宏方鹤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孙世英(女)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源淇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新乡市张小涛新乡市红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桑为民新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孟军获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贾智鹏辉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焦作市王金波焦作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崔庆林焦作市解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孙涌钧焦作市山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张卫东孟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濮阳市刘杰濮阳市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焦修稳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丁继良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苏春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聂庆伟许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勇许昌市魏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桓俊钢襄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漯河市姜茂林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丽清(女)漯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刘文典临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门峡市高大锐三门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辛鸿生陕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莫向阳卢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南阳市尚富强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郭勇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杨连生内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书建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季明生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丘市王红梅(女)商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司慧芳(女)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雪峰商丘市睢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东江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王玉泉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正文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树海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开胜光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裴新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周口市李绣花(女)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秀云(女)周口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学建扶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周志刚郸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阮传华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曹华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小燕(女)驻马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魏松峰驻马店市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杨勇确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城关镇中队丁勇西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济源市常直德济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常春梅(女)济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巩义市李永航巩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兰考县周存豪兰考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汝州市侯朝辉汝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滑县王和平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垣县李秀辉长垣县民生服务中心王睿长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邓州市马银山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始县周奎固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永城市付子勇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蒋志强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鹿邑县樊友峰鹿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24号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正文:----------------------------------------------------------------------------------------------------------------------------------------------------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6日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肥政〔2011〕5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考核对象(一)乡镇、园区(14个)。
分为两类:第一类8个,分别是肥西经济开发区、上派镇、三河镇、花岗镇、桃花镇、紫蓬镇、官亭镇、严店乡。
第二类6个,分别是山南镇、紫蓬山管委会、高店乡,丰乐镇、铭传乡、柿树岗乡。
(二)安委会成员单位(51个)。
分为两类: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31个):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委、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重点局、县公路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林园局、县畜水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残联。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合政办秘〔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工资福利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保障农民工权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13日合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保障农民工权益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1次,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六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和省联席会议年度考核细则,制定我市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7.22•【文号】法〔2018〕199号•【施行日期】2018.07.2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2018〕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现就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吸引保留审判人才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人民法院基层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发展要求的过硬基层队伍。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基层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1. 切实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政治建设。
教育引导干警深刻理解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5•【字号】南府办[2009]221号•【施行日期】2009.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2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企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7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吴炜副市长副组长:王林一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秀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王国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彬市统计局副局长李益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仁金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松军南宁市国税局总经济师王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衡明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其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浓光市总工会副主席梁文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邵宁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振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罗海山武鸣县副县长吴春晓横县副县长蓝建东宾阳县副县长凌捷上林县副县长麻宏明马山县副县长吕迪先隆安县副县长刘燕萍兴宁区副区长王庆权江南区副区长唐凯青秀区副区长梁英浩西乡塘区副区长张忠卫邕宁区区长助理吴月清良庆区副调研员秦文彦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延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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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实施
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和完善我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和工作基础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要求,现就我盟18年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的方针,树立我盟劳动保障监察文明、高效的窗口形象,不断开创我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是加快我盟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措施、方法、确定时间、进度,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层层分解目标、合理量化指标,将工作逐级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标责任的体系。
18年年底按照《内蒙古生活区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在全盟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进行目标考核,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规范化的全面落实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争取在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工作、切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完善劳动保障年检制度等各方面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要加大主动监察力度,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保证专职监察员主动巡视监察用人单位人均50户以
上;二是认真总结近18年来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年检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方式,确保全盟劳动保障年检各类用人单位2100户以上,同时要建立年检审批台帐,备案表分类装订并实现微机化录入管理;三是力争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促进盟内劳动关系的和协稳定。
同时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建设我盟健康、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发生,从而促进我盟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大建设投入,完善工作基础。
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增加监察人员,将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夯实监察工作基础,丰富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手段,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装备水平,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实现机构有牌子、工作有人员、运行有经费、办公有场所、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设备,实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和设施设备“五到位”,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现专业化、现代化,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监察业务程序。
一是要针对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新人多、业务素质生疏等薄弱环节,狠抓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教育,年内举办一到二期全盟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班,举办一期劳动保障监察科(股)长、队长《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例分析研讨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活学活用,满足劳动监察员执法多元化的知识需求。
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夯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素质基础,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建立完善监察工作基本制度,制定监察业务流程上墙公开公示,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接待室、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制作统一的执法文书,规范各类基础台帐和监察案卷的归档工作,加强统计、总结等业务管理工作,提高执法质量,避免因处理方式方法不当,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