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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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69号令)

1999年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69号令)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19日建设部第十一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部长俞正声1999年第69号令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第四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备下列条件的市、县可以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交易市场:(一)已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登记立档的方式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普查,并对申报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了处理;(二)已制定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三)已制定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具体实施办法;(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新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2020版

新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2020版

新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2020版(总2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申请意愿:□申报地或异地调剂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区(开发区、新区) 户籍所在街办户籍所在社区目前居住地址申报家庭人口数申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申请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工作依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洪府厅发〔2016〕11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须认真阅读有关条款。

2、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提交。

3、《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声明及授权》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许可政府专项救助部门对其房屋、车辆、住房公积金、就业、户籍、婚姻、死亡等基本信息与财产、收入状况进行核查的书面授权,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亲自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签字并加盖手印。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中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申请家庭退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中签的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当次公共租赁住房中签公告发布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

4、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现阶段实际居住地址;非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所持居住证地址(地址须具体至社区)。

(2)“本人申请前六个月收入总计”填写本人申请之日上溯六个月的各项收入总计。

(3)“申请家庭类型”:申请人及家庭根据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经计算后,如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勾选“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家庭”选项。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编辑日期:2006-05-25 15:32:07(1999年4 月19日建设部第十一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部长俞正声1999年第69号令公布,自1999年5 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第四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备下列条件的市、县可以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交易市场:(一)已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登记立档的方式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普查,并对申报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了处理;(二)已制定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三)已制定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具体实施办法;(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上市交易审批表

上市交易审批表
动迁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产权人姓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电话






房屋坐落
原动迁安置价格(元)
房产证号
原动迁单位
申报成交价格(元)
土地证号
动迁
单位
评估成交价格(元)
住房建筑面积(m²)
车库建筑面积(m²)




改善居住
条件
多余住房
其他
上市
后的
住房
情况
另有住房
另有新区住房
另有市区住房
其他




一、本人自愿将上述已购动迁房出售。
二、不会造成新的住房困难。
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有关纠纷愿负法律责任。
产权人签名:
共有人签名:
年月日


(镇)动




年月日
新区动迁办意见
年月日


经济适用房上市申请表

经济适用房上市申请表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
本人(□□□□□□□□□□□□□□□□□□),与配偶,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原申请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将该套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给(□□□□□□□□□□□□□□□□□□)。

该处房屋出售后相关善后事项由、负责处理。

根据宁房管【2008】298号文第一项第七条的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除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按原供应价格回购的以外,不得再次享受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我家庭该套住房使用权转让后,将搬至居住(房屋权属人为)。

我家庭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与事实不符,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自己承担。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

年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作者:————————————————————————————————日期: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申请意愿:□申报地或异地调剂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上市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区(开发区、新区)户籍所在街办户籍所在社区目前居住地址申报家庭人口数申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申请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工作依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程》(洪府厅发〔2016〕11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须认真阅读有关条款。

2、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提交。

3、《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声明及授权》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许可政府专项救助部门对其房屋、车辆、住房公积金、就业、户籍、婚姻、死亡等基本信息与财产、收入状况进行核查的书面授权,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亲自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签字并加盖手印。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中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申请家庭退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中签的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当次公共租赁住房中签公告发布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

4、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现阶段实际居住地址;非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所持居住证地址(地址须具体至社区)。

(2)“本人申请前六个月收入总计”填写本人申请之日上溯六个月的各项收入总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审批表
编号:
申请家庭情况
权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情况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经适房价格购买面积

成交价格
元/㎡,共元
原购房价格
元/㎡,共元
购房时间
登记发证时间
房屋所有权证号
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号
申请方式
上市交易口办理完全产权口
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元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我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有关规定,同意其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
经办人:(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各存档一份
缴纳价款权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购房合同□双方买卖网签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书□其他□
我们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已全面了解,我们承诺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字(捺印)年月日

新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2020版

新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2020版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申请意愿:□申报地或异地调剂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区(开发区、新区)户籍所在街办户籍所在社区目前居住地址申报家庭人口数申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申请日期: 年月日填表须知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工作依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与回购操作流程》(洪府厅发〔2016〕11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须认真阅读有关条款。

2、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得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提交。

3、《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声明及授权》就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得家庭成员许可政府专项救助部门对其房屋、车辆、住房公积金、就业、户籍、婚姻、死亡等基本信息与财产、收入状况进行核查得书面授权,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得家庭成员须亲自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得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受理窗口签字并加盖手印。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中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申请家庭退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中签得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当次公共租赁住房中签公告发布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

4、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本市市区户籍得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现阶段实际居住地址;非本市市区户籍得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所持居住证地址(地址须具体至社区)。

(2)“本人申请前六个月收入总计”填写本人申请之日上溯六个月得各项收入总计。

(3)“申请家庭类型”:申请人及家庭根据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经计算后,如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得,勾选“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得家庭”选项。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申请审批表
所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申请家庭
共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受让人姓名
房屋座落
购房单价
上市住房 情况
评估单价
土地综合收益 补缴款(大写)
购房时间
申请上市 事由
购买全部产权
编号: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房地产管 上市交易。
理局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不同意其 上市交易 的理由
土地综合收益补缴款=(评估单价-购房单价)x 建筑面积 x50%
—1—
建筑面积

元/㎡
购房款

元/㎡
土地综合收益 补缴款(小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年 月 日 登记发证时间
年月日
出售 继承 □ 遗赠 □ 析产 □ 其他
本人自愿申请上市,且保证以上情况及所提交的资料属实,若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所有权利人及共有权人签字 :
年 月日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吉安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其

已购央产房申请上市出售登记表

已购央产房申请上市出售登记表
联系电话:
盖章日期:
说明:1.面积:平方米;金额:元。2.请用A3纸打印。3.申请人双方名下所有住房(除商品房)均需填写。
金额
发放起始时间
金额
发放起始时间
发放起始时间
住房交易情况
交易房屋地址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买受人姓名
买受人身份证号
备注
填表人单位房管部门盖章
填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配偶单位房管部门盖章
配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日期:
经办人:建筑面积阳 Nhomakorabea面积使用面积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
购房补贴领取或超标处理情况
住房超标处理情况
住房未达标职工
无房离退休老职工
无房在职老职工
无房新职工
差额补贴
级差补贴
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
按月补贴
面积
金额
处理时间
面积
应发补贴额
发放时间
面积
应发补贴额
发放时间
发放起始时间
已购央产房申请上市出售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单位
性质
职务(职称)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离退休时间
建立公积金时间
公积金账号
填表人
配偶
购房人姓名(或承租人姓名)
房屋地址
住房来源
房屋产权证号(或租赁合同号)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崇信县经济适用住房认购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现家庭住

家 庭 成 员
申请人职业 姓 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年收入 (元) 身份证号码
家庭年收入(万元)
申请人联系电话
住房来源 现住房
1、房改购房( ) 2、购买商品房( ) 3、自建房( ) 4、租 赁住房( ) 5、其他( )
情 况 现住房面积
房屋所有权
(㎡)









申请人:
申请人 所在村 委会审 查确认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实 施 单 位 意 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表;
2、附:申请人购房申请书、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原件、申请人及家 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样表)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样表)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样表)
编号:
申请家庭
权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市住房情况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购房单价
元/㎡
购房款
元购房时间年 月来自日登记发证时间年月日
申请上市事由
口 出售
口 继承 口 遗赠 口 离婚 口 法院裁定、判决、调解
继承人(受赠人、受让人)家庭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同意其上市交易。
经办人:国土资源部门(盖章)
负责人:年 月 日
该住房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登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返还住房保障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各一份。
2.本表中配偶是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的申请人配偶。
3.“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号码”由住房保障机构填写。
4.购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确权发证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是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号码
本人自愿申请上市,且保证以上情况及所提交的资料属实,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字:配偶签字:
年 月日年 月 日
住房保障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烟台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同意其上市交易。
经办人:住房保障机构(盖章)
负责人:年 月 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6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6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61号2007年8月2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为了严格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满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本规定适用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入市场交易的管理。

二、本规定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实施建设,并按该意见规定由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市、县房地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经济适用住房是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购买价格。

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交易办事指南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交易办事指南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住房交易办事指南一、申请须知(一)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资料1、购房满五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1)按要要求填写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发票)③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④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⑤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公证委托书;⑥审核部门认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购房满五年,由于赠予、法院判决、购房人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取得其他房产,未取得其它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1)按要求填写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②房屋所有权栋证或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具备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条件的审核意见;③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④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⑤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人士需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⑥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公证书;⑦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以上资料均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丧偶证明、公证委托书除外)(三)保持申请审批表的完好、整洁、不得损坏、涂改。

XX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审批表【模板】

XX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审批表【模板】

阿克苏市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申请日期: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填写说明
一、出售方情况:由出售人填写
(1)产权人姓名、配偶姓名应填写其产权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

(2)身份证号:按身份证原件证号填写。

(3)工作单位:填写产权人、产权人配偶的工作单位全称。

二、购买方情况:由购买人填写
(1)购买人姓名、配偶姓名应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2)身份证号:按身份证原件证号填写。

(3)工作单位:填写购买人、购买人配偶的工作单位全称。

三、上市房屋情况:由出售人填写
(1)房屋座落:均按房屋所有权证及现真实座落填写。

(2)个人拥有:对上市房屋拥有的产权比例,根据出售人个人拥有,在对应的空格处填写产权比例。

(3)与原产权单位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主要填写购房人与原产权单位之间有关限制房屋上市出售等方面的约定。

四、单位意见:由原产权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必须与市场价同等条件前提下购买。

(2)是否一户购占一套以上住房(包括集资房)
五、共有权人意见:拟出售房屋,有共有权人的,由共有权人填写是否同意出售的意见。

六、售、购双方需说明的情况:由售、购双方填写。

茂名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doc

茂名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doc

茂名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茂名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房改房上市须提供如下资料:
1. 经原产权单位加意见盖公章的《茂名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 原购买房改房时的《茂名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茂名市公有住房售价评估表》;
3. 受让方身份证原件;
4. 房改房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5. 房改房所有权人夫妻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或离婚证(含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等有效证件原件;
另:如房改房的产权人已死亡的,首先继承人依法办理房屋继承,之后,由继承人持继承所得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以上1、2、3和5项资料来办理。

二、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此表格,送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审批。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在登记入册前,如买卖双方因故取消上市交易行为,须及时到茂名市行政服
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注销上市交易确认手续。

四、此表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笔楷书填写,不得涂改。

此表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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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号码
本人自愿申请上市,且保证以上情况及所提交的资料属实,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字:配偶签字:
年 月日年 月 日
住房保障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烟台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同意其上市交易。
经办人:住房保障机构(盖章)
负责人:年 月 日
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同意其上市交易。
经办人:国土资源部门(盖章)
负责人:年 月 日
该住房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机构存档一份,返还住房保障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各一份。
2.本表中配偶是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的申请人配偶。
3.“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号码”由住房保障机构填写。
4.购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确权发证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样表)
编号:
申请家庭
权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市住房情况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购房单价
元/㎡
购房款

购房时间
年 月 日
登记发证时间
年月日
申请上市事由
口 出售
口 继承 口 遗赠 口 离婚 口 法院裁定、判决、调解
继承人(受赠人、受让人)家庭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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