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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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共卫生制度(四篇)

学校公共卫生制度(四篇)

学校公共卫生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教育场所的环境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套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学校公共卫生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健康教育:学校应通过课程、宣传等形式教育学生正确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洗澡、室内通风等。

学校可以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健康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环境卫生管理:学校应保持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定期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减少细菌病毒传播的可能。

3. 疫情防控: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健康体检,发现疾病传染风险,及时处理。

对于突发传染病疫情,学校应迅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停课、隔离患病学生等。

4. 食品安全:学校应选择正规的食品供应商,对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并且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5. 废弃物处理:学校应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普通垃圾分别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6. 学生健康管理:学校应定期监测学生身体状况,做好学生的健康档案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健康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的学校公共卫生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习和教育质量。

学校公共卫生制度(二)导言学校公共卫生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以及提高学校卫生环境质量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学校作为一个密闭的集体环境,很容易成为疾病传播的场所,因此对学校公共卫生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学校公共卫生制度。

一、健康教育与宣传健康教育与宣传是学校公共卫生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它是确保师生掌握正确的卫生知识、遵守卫生规定和采取正确的健康行为的基础。

学校应设立卫生宣传栏,在校园显眼的地方张贴有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海报和文字,向师生传达正确的卫生知识和生活习惯。

此外,学校还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教育活动,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公开讲座,提高师生对健康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校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校园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 校园卫生监督小组由校医、后勤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职责(1)教务处:负责组织课堂教学中的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和防控措施。

(2)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3)后勤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绿化、消毒等工作。

(4)校医室:负责校园内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工作。

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措施1. 环境卫生管理(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清扫,确保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2)定期对校园绿化区域进行修剪、施肥,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3)加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区域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2. 食品卫生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3)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 传染病防治(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

(3)加强校园内消毒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 健康教育(1)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普及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心理健康,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卫生安全是学校保障学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

一、建立和完善卫生设施学校应在校园内建立和完善洗手间、厕所、食堂等卫生设施,保持干净整洁。

学校应配备充足的清洁工人,并制定相应的卫生清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设施消毒和维修。

二、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卫生意识和健康生活习惯。

学校可以开展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卫生宣传活动,向学生普及相关知识,如正确洗手方法、饮食健康等。

三、定期开展体检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检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提供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服务。

体检结果要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健康问题的学生,应积极引导就医。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应制定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进行定期体检。

食堂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烹饪环节都要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五、加强疫情防控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

学校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疑似感染疾病的学生,应及时隔离并通知相关部门。

六、加强体育健身活动学校应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身体素质。

学校可以开展体育比赛、运动会等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和免疫力,预防多种疾病的发生。

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学校可以设置区域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清扫和卫生管理,确保学生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

八、制定紧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公共卫生紧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

紧急预案应包括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防护物资的储备和使用方式等,确保学校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九、加强监督和评估学校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07•【字号】赣府发[2001]26号•【施行日期】200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府发〔2001〕26号2001年9月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为了加强宏观管理,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发挥各方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以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

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

师范、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及调整,不属于省级审批范围,仍由教育部负责。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要规范,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名称一般为“××职业技术学院”。

在“职业技术学院”前,可根据学校所在地区或行业、门类的特点冠以某些适当的限定词。

但一律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国家”等字样,并注意避免与外地区的高等职业学校重名。

一般也不以个人姓名命名。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名称为“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校内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园内所有单位。

第三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指导;3.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4. 信息公开,透明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3.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4. 协调解决公共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及时上报公共卫生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共卫生设施管理第七条学校应确保校园内公共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公共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消毒。

第九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卫生设施维修部门,负责公共卫生设施的维修和更换。

第四章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如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络等,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第十二条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公共卫生设施是否齐全、完好;2. 公共场所卫生状况;3. 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4.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情况。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范本(2篇)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范本(2篇)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及学生健康管理,为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驾护航。

以此为准则,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的总体工作,明确学校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并划定责任区域。

2. 医务部门负责季节性传染病及学生健康管理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3. 各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和卫生。

4. 保卫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的保障,参与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 学生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公共卫生活动,关注学生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

三、学校环境卫生管理1. 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应定期制定计划,包括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消毒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制定巡查制度,对教室、食堂、宿舍、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3. 配备专业清洁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清洁工作符合规范和标准。

4. 学校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提供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并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和宣传。

5. 学校应建立灭鼠防虫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灭鼠防虫工作,并保证使用的杀虫剂符合安全标准。

四、季节性传染病管理1. 学校医务部门应定期发布季节性传染病预防提示,提醒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及防护措施。

2. 建立健康档案,对学生进行个人健康管理,及时排查健康问题,对患病学生进行统计和管理。

3. 学校应与当地卫生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学校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 学校应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各种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进行演练。

2. 学校保卫部门应配备应急处理人员,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保障学校安全。

3. 学校应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保证在突发卫生事件中的紧急救治和疏散工作。

六、学生个人卫生管理1. 学校应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提倡勤洗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等。

大学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大学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设立公共卫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

3. 各学院(部)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公共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 定期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

3.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4. 严格执行疫苗接种制度,确保师生疫苗接种率达到规定标准。

5. 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场所的传染病防控措施。

四、健康教育与宣传1.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等知识。

2. 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公共卫生知识。

3. 鼓励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免疫力。

五、环境卫生管理1.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2. 定期清理校园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3. 加强校园绿化,提高空气质量。

六、食品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

3. 定期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1.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2. 加强与卫生、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 及时向师生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引导师生正确应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是指保护公众免受疾病和其他卫生威胁的一系列措施。

在学校中,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是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公共卫生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提高学习和工作环境的质量。

其原则包括:1.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包括接种疫苗、个人卫生习惯养成和环境卫生维护等。

2. 综合施策:采取综合的方法,包括卫生教育、疫苗接种、环境清洁、食品卫生等多个方面来管理学校的公共卫生。

3. 共同参与:鼓励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共同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4. 紧急响应: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等。

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1. 卫生教育(1)开展健康教育课程,使学生了解基本的个人卫生知识和技能,如正确洗手、避免交叉感染等。

(2)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增强学生对养生保健的重视,如营养健康知识讲座、体育锻炼指导等。

2. 环境卫生(1)学校要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包括教室、公共区域、食堂等。

(2)保持学校设施的通风良好,以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3)定期进行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测和治理,如消除蚊蝇滋生地点等。

3. 食品卫生(1)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行为,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监管。

(2)提供均衡营养的饮食,定期进行学生的体检和营养评估。

(3)加强对食品储存和加工的管理,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 疫情防控(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疫情发生后的隔离措施、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等。

(2)组织疫苗接种,确保学校内的学生和教职员工都能定期接种疫苗,防范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传播。

(3)定期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调查,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学校医务室管理(1)学校应配备医务人员,负责学生健康监测和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公共卫生教学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卫生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共卫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中公共卫生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三条公共卫生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4. 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共卫生专业教学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设立公共卫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共卫生教学发展规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学院(系)设立公共卫生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协调教学资源,指导教学活动,评估教学质量。

第七条公共卫生专业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目标: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2. 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3.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实验、实习等;4. 教学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第八条公共卫生专业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色;2. 适应社会需求,满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发展要求;3. 结构合理,注重课程之间的衔接与协调;4. 内容新颖,体现学科发展前沿。

第三章教师队伍建设第九条加强公共卫生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教师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交流、科研活动和教学研究。

第十一条公共卫生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4. 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大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大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大学生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大学生的公共卫生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大学生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提高大学生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3. 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

4. 促进校园公共卫生环境持续改善。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大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2. 各学院(部)负责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3. 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发挥学生自治作用。

4. 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公共卫生环境。

四、管理制度1. 传染病防控管理(1)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确保传染病患者得到及时隔离和治疗。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2. 公共卫生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公共卫生知识讲座,提高大学生公共卫生意识。

(2)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3)鼓励学生参与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3. 环境卫生管理(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校园整洁、卫生。

(2)定期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等除害灭病工作。

(3)加强校园垃圾分类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4. 个人卫生管理(1)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教室等生活学习场所的清洁卫生。

(2)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各学院(部)定期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卫生工作情况。

高校_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高校_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校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 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 提升学校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公共卫生工作。

2. 校医院:负责全校师生的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3.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5. 各学院(部):负责本院(部)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公共卫生管理内容1. 传染病防控(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

(2)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3)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2. 食品安全(1)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卫生。

(2)定期对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环境卫生(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整洁、优美。

(2)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预防疾病传播。

(3)加强垃圾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 健康教育(1)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2)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公共卫生政策法规。

(3)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健康体检,关注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公共卫生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要定期对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2. 设立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人员,负责日常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卫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级的卫生工作。

三、公共卫生工作内容1. 传染病防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素养。

3. 环境卫生: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清扫、消毒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食品卫生:加强对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5. 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测饮用水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6. 健康体检:组织师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防治疾病。

四、公共卫生工作制度1. 传染病防治制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明确传染病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2. 健康教育制度: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宣传等活动。

3. 环境卫生制度:制定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清扫、消毒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4. 食品卫生制度:制定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5. 饮用水卫生制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测饮用水质量。

6. 健康体检制度:制定健康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健康体检。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级的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在公共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校园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1. 校园内公共区域、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2. 垃圾分类投放,禁止乱扔垃圾,定期清理卫生死角。

3. 加强校园绿化,保持绿化带整洁,防止蚊虫滋生。

4. 定期对校园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卫生安全。

四、食品卫生管理1. 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2. 食材采购要确保来源正规、质量合格,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食堂操作间、就餐区域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 严禁售卖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五、传染病防治1. 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 定期对校园内公共区域、教室、宿舍、食堂等进行消毒。

3. 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5. 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

六、健康教育1.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

3. 鼓励师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 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健康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七、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校园公共卫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2. 定期对校园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学校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3)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学校公共卫生工作;(4)定期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2. 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2)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3)负责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工作;(4)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5)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公共卫生管理措施1.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理传染病疫情;(2)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病意识;(3)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卫生;(4)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

2. 环境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责任区;(2)定期对校园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校园环境卫生;(3)加强校园绿化、美化,提高校园环境质量。

3. 食品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3)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开展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素养;(2)举办健康讲座、宣传栏等活动,营造健康校园氛围;(3)鼓励师生参与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公共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浴室、运动场所等。

三、卫生管理职责1. 学校卫生管理部门是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3. 全体师生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共同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环境。

四、卫生要求1. 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痰迹、血迹等污染物。

2. 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其卫生安全。

3. 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公共场所应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5. 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制,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五、卫生管理措施1. 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

3. 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4. 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

2.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 本规定由学校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4.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我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各级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条公共卫生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全院师生积极参与,为学院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学院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任务第四条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的预防、监测与治疗;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生活方式;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与指导;积极应对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和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有害因素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第六条学院法定代表人是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医院负责人为学院公共卫生信息报告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为各单位各部门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公共卫生信息报告人。

第七条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院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二)建立公共卫生工作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开展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单位各部门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是教育部为规范和加强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管理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该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该暂行办法以保护师生身体健康为出发点,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学生为主体,同时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二、管理机构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的最高机构为学校行政部门,由学校领导负责卫生工作的决策、领导和监督工作。

其次为由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负责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学生卫生教育和指导和卫生保健设施设备管理。

三、师生健康要求学校应按要求建立健全的师生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记录师生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的工作。

学校要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心理健康、营养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

在学校内要保持空气清新,加强垃圾、废水的处理,防止交叉感染等。

四、卫生保健服务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卫生保健服务,包括常规体检、预防接种、疾病诊断和治疗、身体康复等。

学校应具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库存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饮食卫生管理学校餐饮服务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饮食安全、卫生,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的食品、食品配料。

卫生保健机构要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学校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学校要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床铺清洁等工作。

加强学校的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包括消毒、杀虫、除霉等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当配备专职卫生员和保洁员。

七、风险防范学校应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增强应急处理的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对于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管理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师范专科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师范专科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师范专科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引言环境卫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形象。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提高校园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师范专科学校内所有院系、部门,及校内所有师生。

3. 责任分工3.1 学校领导学校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区域和保洁时间,并监测和评估校园环境卫生状况。

3.2 环境卫生保洁员环境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保洁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准时清理垃圾、扫除卫生区,并定期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进行大面积、细部保洁。

要及时上报保洁物资的使用情况,并督促同事遵守保洁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3.3 学生和教工学生和教工要将个人卫生作为自觉行为和长期习惯形成,不乱扔垃圾、不在校园内乱涂乱画并随时保持公共场合的整洁,同时参与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配合环境卫生保洁员,积极争取比叫卫生,共创整洁的工作。

4. 环境卫生管理内容4.1 清洁区域划分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单位按不同的使用特点划分清洁区域并制定相应的保洁表,保证大面积保洁与细部保洁相结合,保洁区域全部涵盖。

4.2 保洁時間根据不同的区域和使用频率确定保洁时间,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高频使用的区域每天进行保洁,宿舍和活动场地等则根据实际需要制订保洁时间,调整保洁力度。

4.3 保洁物资使用保洁物资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经过检验合格,并在物资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质量。

保洁物资的使用通过统一的申报程序实现,定期更新管理清单及使用量表,预防保洁物资不足或过剩现象的发生。

4.4 废弃物的处理教学楼、办公楼和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并划定集中放置垃圾点。

废弃物必须分类投放,保持废物环保收集车间的整洁。

相关部门要确保废弃物准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5 环境消毒季节性疫情大多可以通过环境消毒来解决,突发性疫情时,必须进行环境消毒,清理积存物,防止细菌等病原体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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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4月30日公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考核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遵照“预防为主”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卫计委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校园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对广大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生活方式;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监督学校饮食卫生状况,保障食品与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师生公寓的卫生状况;对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有害因素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体系及职责划分一、学校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胜生副组长:柯佳、舒红群、姚才来、吴鸿飞、吴细忠、李骏薇、吴书信成员:各二级学院、处室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下设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总务处),负责学校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二、校长是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

三、各二级学院、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为本学院的主要责任人。

四、各二级学院要相应成立本学院公共卫生工作小组。

五、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履行本校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

实行目标管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公共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改善校内卫生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4、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导全校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播;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六、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起草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年度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督查考核的实施等。

3、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部门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5、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按学校的应急预案积极处理。

6、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组织交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学校各项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8、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9、制定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培训计划,对学校各级公共卫生管理(报告)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及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防护培训。

培训的内容除常见突发事件应急抢救和自身防范知识外,还应包括常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意识。

七、总务处职责(一)餐饮商贸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食堂、店面的公共卫生工作,在各食堂、店面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教育栏,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宣传。

2、组织制定和完善食堂、店面的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食品中毒防治工作预案,逐级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3、负责建立处室——食堂、店面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设立处室、各食堂、各店面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4、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食堂、店面内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对食堂、店面内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6、对食堂、店面的餐饮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则的演练。

7、常备一支人数相适宜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本部门的应急小组在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负责食堂的消毒防疫工作,协助救护工作,并协助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8、建立健全食堂、店面的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二)医院职责1、负责疾病预防、传染病管理的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健康教育,利用板报、广告栏、校报或网络等媒体,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及个人卫生知识。

尤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提示防病的重点,及时公告重点传染病的流行趋势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防范要点等。

3、加强医疗急救的保障工作,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医院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消毒药品等物资储备,提高应对各类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抢救和治疗病人。

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应作好详细的登记工作;病历书写应完整、详尽;对需要转院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迅速组织救治,遇到校内无法处理,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或本地医院转诊。

6、常备一支人数相适宜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卫生事件发生原因,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应急防疫接种工作。

7、建立健全疾病预防、传染病管理的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8、负责开展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按要求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校园环境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校园环境的公共卫生及学校爱国卫生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校园环境的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爱国卫生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行校园除“四害”工作,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3、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校园环境内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定期对学校公共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建立健全本部门公共卫生工作及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资料档案。

(四)资产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公共卫生设施设备的购置申报。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的购置申报和储备。

八、各二级学院职责1、负责本学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教育栏,对本学院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

2、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学院的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学院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制定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对违反公共卫生纪律的责任者进行处理。

3、负责建立学院——班级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设立本学院、各班级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常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咯血、黄疸等)时,应督促其就诊,若同班级出现3名以上相同症状者,及时报告学院责任人,学院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校医务所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本学院内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对本学院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6、常备一支人数相适宜的应急队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在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消毒防疫工作,协助救护工作,并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原因。

7、根据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落实本学院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8、建立健全本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九、学工处职责1、负责各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加强对各学院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2、配合总务处策划、组织卫生知识讲座,加强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及个人卫生知识。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迅速组织救治,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最大程度避免群体恐慌情绪的蔓延。

4、负责学生公寓区内的公共卫生工作,在每楼栋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教育栏,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宣传。

5、组织制定和完善学生公寓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对全体住宿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制定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对违反公共卫生纪律的责任者进行处理。

6、负责建立处室——楼栋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设立处室、各楼栋公共卫生督查员,常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公共卫生督查员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咯血、黄疸等)时,应督促其就诊,若同宿舍出现3名以上相同症状者,及时报告处办责任人,处办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校医务所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学生宿舍区内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8、对学生宿舍区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9、常备一支人数相适宜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本部门的应急小组在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消毒防疫工作,协助救护工作,并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原因。

10、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十、教务处职责负责将大学生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按规定要求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卫生知识讲座。

十一、校团委职责1、负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有计划开展红十字活动,与上级红十字会共同负责应急救护培训的计划、组织、落实与检查工作。

2、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3、建立健全红十字活动资料档案。

十二、体育学院职责1、负责按照国家体育卫生标准提出修建体育教学场地、购买体育器材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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