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陈晓之争(精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1.事件背景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之一,1987年,黄光裕及哥哥在黄俊钦在北京挂出“国美电器店”的招牌,店面仅百多平方米。
在他的领导下,国美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零售商,黄光裕被认为是个商业天才,他对国美的贡献以及在国美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在国美电器当政时期,黄光裕是个威严的老板,据一位就职于国美的高管介绍,当黄光裕想好了一件事,或者是布置工作时,现场绝对安静,大家都无条件服从。
黄光裕对员工的管理严厉到了苛刻的地步,但是接受采访的高管表示理解,他们认为没有黄光裕的霸道,就不会有国美的盘子。
总体来讲,管理层及员工对黄光裕是信任的,而且他们觉得黄光裕很讲义气,一个突出的例子是黄光裕对于出走后又回归的老臣,不仅不会排斥,还可能会安排更高的职位。
2004年6月,黄光裕的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电器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
黄光裕家族掌握33%左右股权,机构投资者占有33%的股权,其他投资者占34%。
国美电器股权相对稳定,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控制国美电器的日常运作。
2008年,曾经的中国首富,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因违规操作股票被拘。
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黄光裕出事对国美形成了较大冲击,业内对国美的资金链以及后期运营一度产生了怀疑。
黄光裕被拘后,传言四起,关于黄光裕如何犯罪、所犯何罪的版本林林总总,不胫而走,不仅相关人士在媒体上亮相发言,民间也有各种揣测,结论不外乎,年轻首富以贿赂的方式结成神秘关系网,在关系网的庇佑下,进行了超额贷款、内幕交易、瞒报税款等犯罪行为。
同时,他还将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当成了取款机,历年累计套现135亿元,成为“胡润套现富豪榜”的冠军。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黄光裕,陈晓之争(一)人物:黄光裕:创业22年,铺就零售网络。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
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
2011年7月11日,黄光裕竞购英国退役航母,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陈晓:陈晓于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5年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9年他又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2011年3月,陈晓将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
2011年4月底,陈晓称国美存在财务漏洞,其股价已经涨到顶端,而很多机构已经选择了撤出,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没有前途。
(二)国美案①18日凌晨,黄光裕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1.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和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2.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
3. “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
4.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5.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
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②2010年08月20日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1.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一、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始末2010年国美电器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和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的控制权之争甚嚣尘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美电器是由黄光裕在1987年白手起家创办起来的家电连锁销售企业,1992年在香港上市,一直雄霸国内家电销售的头把交椅,黄光裕在国美也是说一不二。
然而,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随后,陈晓接替黄光裕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为国美控制权之争埋下伏笔。
为应对债务危机,陈晓主导了美国贝恩资本进入国美接受了贝恩的苛刻条款,黄光裕在狱中对此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局,陈晓却率董事会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资本的三名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局。
至此,陈晓完全控制董事局,黄陈二人的矛盾也公开并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表公开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公司执行董事职位。
次日,国美董事局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在媒体推动下国美的控制权之争迅速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
黄陈战略分歧、贝恩债转股、董事局的股份增发权、大股东为防止股权稀释而增持……国美之争,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月。
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表决,黄光裕的提案除取消董事局增发授权获得支持外,罢免陈晓职务等四项提案均被否决,但是由于国美商标和三百多家未上市门店由黄光裕持有,国美的未来仍然扑朔迷离。
12月17日刚刚举行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委任两名由国美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和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的决议案,任命邹晓春为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至此,黄光裕终于在董事会内拥有了自己信任的两名代表,这次特别股东大会也似乎被贴上了“和解”的标签,但也有人指,国美控制权之争今后将转为董事会内斗。
国美控制权之争,必将成为中国管理学上的经典案例。
它不仅涉及忠诚与背叛的商业道德评价,更反映了资本文明的游戏规则,将企业经营战略的连续和协同、民营企业的公司化治理中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与控制、创业大股东的地位与利益保护等问题鲜明而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国美股权之争
财务管理10组
目录
黄光裕简介 陈晓简介 事件的始末 经营者与所有者 时间的反思
黄光裕在1987年创办的国美电器目前 已发展成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2004 年销售额238亿元,在中国所有连锁企业
中排名第二。除了零售之外,黄光裕在地
产方面也有数十亿的投资,并在今年初成 立了国美置业。
公司结构、治理等制度方面补充、调整的不及时为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留下很 多隐患,对一个家族企业的上市公司而言,该如何确保创始股东的权益不受损伤。
“国美事件谁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彼此的尊重”。如果对大股东有所顾及, 也不会有陈黄大战的爆发。国美事件后许多家族式企业开始反思公司制度,并以 此为鉴试图调整原有管理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合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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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选IanAndrewReynolds 为国美非执行董事
重选竺稼为国 美非执行董事
重选王励弘为国美非执行董事
矛盾的双方
所有者
公司
经营者
所有者
随着家族式企业的发展,创始股东与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因为没有健康的公司制度,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三重治理下职业经 理人、公司创始人、投资者之间的矛盾重重。如何对创始人定位显得刻不容缓。
最终“道德”被推举至最高点,黄、陈之争对创业者们不仅是一种极为深刻 的“风险教育”,也使正在成长的中国职业经理人阶层,背负道德审判的十字架, 在推进企业管理变革时更加如履薄冰。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如二股东联手职业经理人控制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资 产注入、大股东持股33%但在董事会中没有对应席 位、大股东提出的战略调整建议无法得到董事会采 纳、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无法有效沟通而发生商战 导致浪费大量公司资源影响经营业绩等。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2010年10月、11月,双方继续谈判, 达成谅解备忘录 (邹黄打入董事会,陈 晓留任)
• 2011 年3 月10 日 ,陈晓正式退出国美 董事会。
三、案例评析
• (一)国美电器控制权更换的四个阶段 •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三)控制权之争折射的公司治理问题 • (四)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法律规制的完善
所有战略和经营,由于其骠悍的管理魄力和骁勇 的战略眼光,以及国美独创的类金融发展模式, 国美迅速扩张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业第一。
2、国美高速发展时期
黄光裕相对控股时期 仍表现为一股独大,出现的问题包括公众股东回报不
佳、董事会受控而通过不利公司的回购、未实施股权 激励而引发管理层多次动荡及出走。具体表现为黄减 持国美股票以套取资金投资地产业和归还赌债,其股 权不断稀释下降至33.98%,控制董事会通过公司回购 其股票超百亿元,将上市公司变成大股东的“提款 机”;张志铭、华天、何炬等力主股权激励的高管因 未获黄光裕支持离开国美,造成人才流失。
国美之争看似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 控制权之争,实质上是传统家族式治理和现代 企业公司治理两种制度之间的博弈。而公司治 理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后危机时代民营企业 走出困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后 危机时代的中国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到底应当 选择怎样的制度模式? 相关法律如何进行规制 和完善?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研究和 探讨的现实问题。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
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
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
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
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
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
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国美黄光裕陈晓恩怨
国美再发公开信回应指责:2004年就已外资化2010年08月20日据今日凌晨消息,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不传谣不信谣”。
这也是国美董事局向全体员工发布的第二封公开信,一共就6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和说明。
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针对“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一说,公开信称,关店是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就“联手贝恩,签订苛刻的融资协议”一说,公开信称,在投资者的选择中,既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同时又保证大股东的权益成为当时谈判的焦点。
公司管理层跟贝恩、华平、KKR、黑石、TBG、凯雷等投资者逐一接触,只有贝恩接受了维持大股东股权基本不变的融资方案。
关于“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发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一说,公开信称,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案,是基于2009年当时公司并未完全走出危机的实际状况,同时竞争对手频繁地采取各种方式来动摇、吸引公司的各级高管,更基于相当一部分高管长期在公司服务以及在此次危机中的突出表现。
“国美”变成“美国”?回应:2004年就已外资化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责到底该向谁负责?公开信称,“在情、理、法之间只有将法、理排在前,才能建立符合市场及公众价值判断标准的情,那才是真正的大爱长情。
”关于将“国美”变成“美国”的外资论,公开信称,实质上国美电器本身就是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外资企业,其大股东就是在百慕大注册的ShinningCrownHoldingsInc,“黄总在连续五年减持套现一百余亿的对象也几乎都是海外投资者,2005年进入国美的华平就是其中之一。
若说国美外资化,早在2004年上市初期已就成为现实了。
”关于国美的未来,公开信最后称,“未来五年我们相信在现有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门店场地经营转变为商品经营,提升单店效益、优化网络为基础实现门店总数2000家、销售规模达1800亿的目标,将激励着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以下是《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全文: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各位国美同仁:大家好!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先生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Inc公司发布了一封国美大股东致国美全体员工的一封信,指责陈晓董事长以关店来粉饰业绩,牺牲了市场份额,被苏宁全面超越;利用大股东的信任一步步掌舵国美,却在此后落棋三步,即以苛刻协议引入贝恩;“慷股东之慨,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企图发行新股将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等等。
管理学原理案例分析-国美电器股权之争
【案例】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2010年,企业界最吸引人们目光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8日晚尘埃落定,根据国美管理层当晚7时许公布的投票结果,由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案除“即时撤销一般授权”一条获股东投票通过外,其余4项均被否决,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得以留任;而由陈晓一方提出的决议案悉数获得通过。
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国美电器“黄陈之战”并未如外界预想的那样画下句点。
业界人士认为,双方围绕国美控制权的“战争”仍将继续,国美的未来难以预料。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企业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内部权力矛盾的经典案例,国美“内战”已然在中国企业规范化发展道路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8月4日,国美电器(00493.HK)大股东黄光裕做出“困兽之斗”,通过控股的Shinning Crown,提出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并要求撤销陈晓的国美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
黄光裕提出的动议还包括,撤消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但保留公司行政副总裁一职,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8月5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8月9日,黄燕虹称:陈晓因私欲改变发展方向。
8月12日,针对黄氏家族对公司经营业绩放缓和停滞的质疑,国美电器4位副总裁和财务总监12日表示,将共同进退。
国美电器副总裁孙一丁、李俊涛、牟贵先、何阳青及财务总监方巍12日集体亮相,首次公开披露自2008年11月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后公司面临的种种危机。
8月18日,黄光裕发表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公开信称陈晓欲使国美变外资8月19日,国美董事局发出《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
公开信称,黄总在连续五年减持套现一百余亿的对象也几乎都是海外投资者。
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一、事件始末:1.国美之争的两个主要当事人:黄光裕、陈晓2006年,黄光裕所带领的国美收购了陈晓所在的永乐,家电行业内“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了一起。
随后,陈晓担任“新国美”的总裁,成为国美管理团队中职务上的二号人物。
在之后的两年里,两人一直合作愉快。
直到2008年,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面对此局面,同年11月,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并兼任总裁,直到此时,陈晓在国美才开始有了实权。
当时的陈晓其实是一个“救火队员”的角色,因为黄光裕身陷囹圄,对经营层面的事务无暇顾及,只要不出自己掌握,就可以任由其发展。
2.黄、陈两人决裂的直接诱因:引入贝恩2009年春节刚过,面对净利润的下降,较少的现金流,陈晓做出了引资的决定,于同年6月引入了贝恩的资本,也正是这次的融资,挽救了危难中的国美,也巩固了陈晓在国美中的地位,不过,却让黄光裕感觉到了控制权的潜在威胁。
之后陈晓主导了期权激励制度更是为其赢得了众多支持者。
3.矛盾的公开化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投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正是由于两人的出发点不同,黄光裕目的在于维护支配权,不惜代价,才在此次矛盾的计划后使得两人决裂。
二、分析1.国美之争的性质国美之争中,国美无疑是整个事件的主体,它是由黄光裕创办的企业,属于家族式的民营企业,黄光裕作为它的创始人,在自己出事之前一直以凌厉的手法掌控国美的大权,之后陈晓主张国美时又以其谦和的风格赢得了不少人心。
一个是民营企业家,一个是职业经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十分微妙的,同掌一个公司,理应相互扶持,以共同的目标前进,但在黄光裕出事以后,企业不得不做出改变,引资和期权激励都是在这种形势下的产物。
此时,作为企业创始人的黄光裕忍不了了,自己创造的企业,理应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对自身的控制权没有威胁,那么还可以选择性的忽略,但是如果对自身的控制权造成威胁,那么就是不可容忍的了。
黄光裕vs陈晓生死大牌局
黄光裕vs陈晓生死大牌局2010-08-30一方是拿着一手好牌、却因几次战略失误导致逐步被动的大股东黄光裕,另一方则是牌很烂、却奇招频出逐步占据上风的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一方是拿着一手好牌、却因几次战略失误导致逐步被动的大股东黄光裕,另一方则是牌很烂、却奇招频出逐步占据上风的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团队特约撰稿良岳在大股东黄光裕家族给出的最后通牒期限(8月25日)到来前,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管理层为了掌握决战的主动权,将国美电器的特别股东大会的日子,定在了9月28日这一法理上的最后时限。
8月5日,随着国美电器宣布起诉大股东黄光裕,一场19个月前就埋下隐患的国美争夺战已成为现实:一方是大股东以“国美电器业绩不佳,即将被苏宁全国超越”为由,要求改组董事局;一方是陈晓为首的董事局开始奋起反击,过去的19天中,围绕着事件焦点的各方都通过媒体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国美电器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而且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和民族色彩。
有媒体将家族企业模式与职业经理人模式的这次决战,比喻成“帝制与共和”的决战,但跟踪这一事件已长达19个月的笔者,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牌局:一方是拿着一手好牌、却因几次战略失误导致逐步被动的大股东黄光裕,另一方则是牌很烂、却奇招频出逐步占据上风的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
虽然离决战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但这场世纪牌局似乎已有了初步结果。
意外的开局对曾是第三大电器连锁公司——永乐生活电器创始人的陈晓来说,2005年10月可算是其职业生涯的转折点:由于与大摩等投资机构“对赌”失败,陈晓不得不在2006年初打着迎战百思买的旗号、开始寻求前5大电器连锁的交叉换股,在得罪所有永乐管理层和员工的情况下,陈晓最终选择了投靠昔日的死敌黄光裕,因此得罪了老朋友张大中。
对于2006年10月完成了从老板到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只身进入国美电器出任“黄光裕心目中最合适的CEO”,陈晓心中的苦涩也许只有他知道。
然而更难的日子还在后面,虽然表面上黄光裕对陈晓礼遇有加,但在国美内部举目无亲、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在强势的黄光裕的扩张政策面前,陈晓心目中的“内生发展模式”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国美黄光裕与陈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之争————————————————————————————————作者:————————————————————————————————日期: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一.恩怨由来(1)争夺控制权黄光裕方面要求国美高层回应一、指责陈晓管理不当要求撤销陈晓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黄光裕通过独资公司Shinning Crown发出信函: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Shinning Crown称近一年来公司业绩下滑,并将此归咎于由陈晓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
国美主席陈晓:国美管理层将肩幷肩抗争国美主席陈晓表示:“在十九个月前的事件发生后,我们的员工肩幷肩地一起重建国美。
为员工保住就业机会,为客户能继续获得国美提供的服务,也更为了全体股东的投资能有持续增长,国美的管理层今天还将肩幷肩坚定地抗争。
”二、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Shinning Crown已说明除非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Shinning Crown 会基于自己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权10%以上的权力按公司的组织章程及百慕达公司法1981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动议。
国美总裁王俊洲:陈晓是值得信赖的同事(曾被视为黄光裕嫡系)国美总裁王俊洲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
我们将坚定地为全体股东、员工和合作伙伴的利益而努力。
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 他也是我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
”三、提出重组董事局Shinning Crown除要求撤销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以外,还要求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贝恩董事总经理竺稼:相信陈晓能领导国美持续增长贝恩董事总经理竺稼说:“我们对国美是长期投资,幷有意持续支持现任管理层和公司为保障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的行动。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控股权之争矛盾由来2006年前:竞争关系陈晓,1996年,他带领47位员工,集资近百万,创建上海永乐家电,并出任董事长。
在此后的十年间,永乐成为中国家电连锁业的“老三”。
2006年:收购永乐“黄陈”走到一起美收购永乐,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黄光裕出事陈晓被推到前台一切都在2008年底发生了变化。
黄光裕出事后,陈晓被推上了前台。
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陈晓在国美才开始有了真正意义的实权。
2009年:陈晓成功引资救了国美伤了黄光裕陈晓的第一次大手笔,挽救了在危难中的国美,也巩固了自己在国美的地位。
不过,贝恩的进入,让黄光裕感受到了控制权的潜在威胁。
2009年:陈晓主导股权激励赢得“老臣”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
包括执行董事王俊洲、魏秋立,以及集团副总裁孙一丁、李俊涛、何阳青、牟贵先等核心人员。
2010年:黄陈决裂陈晓获董事会信任“黄陈”矛盾的真正爆发在今年5月。
黄光裕夫妇否决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及管理层矛盾公开化。
事件进展· 6月22日:国美增发引入贝恩投资· 8月30日: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妻子杜鹃获缓刑当庭释放· 9月05日:黄光裕狱中发公开信尊重判决郑重道歉· 9月07日:国美回应黄光裕道歉信:应取消特别股东大会· 9月10日:邹晓春首次承认黄光裕希望其接任国美· 9月17日:贝恩正式表态支持国美管理层· 9月18日:黄陈阵营摊底牌誓言一战· 9月23日:黄光裕率先投票罢免陈晓· 9月25日:中商联就国美事件表态明显挺黄· 9月26日:股东大会逼近陈黄阵营主将赴港备战· 9月27日:决战前夜国美管理层最后发文拉票· 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举行国美持股比例黄光裕VS陈晓事件结果:1、国美董事局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陈晓留任胜出,黄光裕收回董事局增发权,保留大股东地位议项赞成反对通过重选竺稼为公司非执行董事94.26% 5.74% 是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公司非执54.65% 45.35% 是行董事重选王励弘为公司非执行董事54.66% 45.34% 是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54.62% 45.38% 是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48.11% 51.89% 否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48.12% 51.88% 否董事之职务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48.13% 51.87% 否行董事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48.17% 51.83% 否行董事最新进展2011年3月10日,国美电器公告披露,陈晓辞去国美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兼主席及授权代表职务。
(完整word版)黄陈之争及其经验
国美电器正面临着近20年发展以来“最危急”时刻,内部股权争斗战并未随着前主席黄光裕被判入狱而终止。
2010年8月5日,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入禀全国高等法院,起诉黄光裕违反董事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导致公司受损,要求赔偿;与此同时,正在服刑的黄光裕向国美董事局要求撤除现任主席陈晓之职务,至此,国美大股东黄光裕和以陈晓为董事局主席的国美董事局之间的矛盾公开化。
2010年9月28日,围绕着股权之争将召开国美股东大会。
4年以前,2006年7月,国美电器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
合并后的新国美公司,黄光裕担任董事长,陈晓担任CEO。
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
两个曾经在中国家电零售业界分庭抗礼的竞争对手,如今成为了大小股东、上下级别隶属关系。
“设身处地,换成我都很难做到这一步。
”黄光裕说道。
陈晓声称,“只要是合并,一定有利益差异,不过,我和黄光裕有着一个共同的未来发展愿景,基于此的未来利益,自然远远大于眼前利益。
”当时有经济界人士评价:以黄光裕为首的家族企业终于聘请了职业经理人陈晓,给公司的现代化公司治理做出了样板。
2008年11月28日,国美国美董事会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代理主席;2009年1月18日晚,国美电器通过港交所网站公告,黄光裕辞去国美董事、主席职务于2009年1月16日生效;国美行政总裁陈晓获任集团主席。
陈晓这个职业经理人终于从一个国营家电公司的副经理变成了国内最大家电零售企业的掌门人。
黄光裕说:“此前多年,国美都在寻找CEO,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人选,陈晓是今后公司CEO的最佳人选。
”但是,世事难料,2008年11月黄光裕因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逮捕,(和讯财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他作为国美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同时自动终止。
(和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国美控股、黄光裕陈晓之争讲解学习
国美控股、黄光裕陈晓之争国美控股、黄光裕陈晓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在9月28日晚7点大幕落下。
虽然世间事了犹未了,但也算告一段落了。
谁对谁错,恐怕到了了局,也还不是那么了然。
对于我们这些看客来说,知道的只是硝烟弥漫,只是盛况空前。
这样的资本商战,相信之前很多人都只在电视剧中见识过。
如今国美两派之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切的现实版本,从而也让观战的人们获得了一种奇特的快感。
虽然,在黄陈两派的舆论攻坚战中,公众无疑也成为了一个造势工具。
在中国企业发展史上必将写下一笔的这一次,企业管理者与业内人士从国美之争中,看见的应该是关于现代企业治理的精彩一课;而在舆论前台浮躁的,却是江湖道义与民族品牌之类的口水战。
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家族企业的现代化转型等等,这些陌生的词汇被小人背叛与蛮主霸权这样的通俗话语消解,从而也将市场经济的“丛林”和“猎场”特质暴露无遗。
尽管双方都声称是为了企业发展好,背后的私利企图却再明显不过,大家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搏杀,其实谁也没顾上股东。
这场企业内耗,对于国美而言,大概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是好事。
因为动荡已经发生,并且还将继续,于企业而言,何利之有?扩大到整个企业界来看,如果这场国美之争,让民企创始人看到的只是如何加强维护家族企业的控制权和绝对利益,让职业经理人看到的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从地位与得过且过,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不是更多合作而是更多猜忌,这对于民营企业的现代化进程而言,恐怕更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最为重要的是,在这样一场利益之争中,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得到了完全的尊重,最后的结局和将来的道路,不是由管理层说了算,也不是由创始股东说了算,而是交给了“股股同权”的资本博弈。
资本商战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结果,而是对规则的尊重,具体个人谁都可以输,但法律不能输,规则不能输,不讲规则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有秩序,不讲规则的公司治理不可能有公平。
法规条款得到了一次完整践行的经历,并为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文明治理的榜样,这应该是国美之争的最大价值所在。
国美控股、黄光裕陈晓之争[精.选]
国美控股、黄光裕陈晓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在9月28日晚7点大幕落下。
虽然世间事了犹未了,但也算告一段落了。
谁对谁错,恐怕到了了局,也还不是那么了然。
对于我们这些看客来说,知道的只是硝烟弥漫,只是盛况空前。
这样的资本商战,相信之前很多人都只在电视剧中见识过。
如今国美两派之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切的现实版本,从而也让观战的人们获得了一种奇特的快感。
虽然,在黄陈两派的舆论攻坚战中,公众无疑也成为了一个造势工具。
在中国企业发展史上必将写下一笔的这一次,企业管理者与业内人士从国美之争中,看见的应该是关于现代企业治理的精彩一课;而在舆论前台浮躁的,却是江湖道义与民族品牌之类的口水战。
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家族企业的现代化转型等等,这些陌生的词汇被小人背叛与蛮主霸权这样的通俗话语消解,从而也将市场经济的“丛林”和“猎场”特质暴露无遗。
尽管双方都声称是为了企业发展好,背后的私利企图却再明显不过,大家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搏杀,其实谁也没顾上股东。
这场企业内耗,对于国美而言,大概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是好事。
因为动荡已经发生,并且还将继续,于企业而言,何利之有?扩大到整个企业界来看,如果这场国美之争,让民企创始人看到的只是如何加强维护家族企业的控制权和绝对利益,让职业经理人看到的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从地位与得过且过,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不是更多合作而是更多猜忌,这对于民营企业的现代化进程而言,恐怕更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最为重要的是,在这样一场利益之争中,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得到了完全的尊重,最后的结局和将来的道路,不是由管理层说了算,也不是由创始股东说了算,而是交给了“股股同权”的资本博弈。
资本商战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结果,而是对规则的尊重,具体个人谁都可以输,但法律不能输,规则不能输,不讲规则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有秩序,不讲规则的公司治理不可能有公平。
法规条款得到了一次完整践行的经历,并为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文明治理的榜样,这应该是国美之争的最大价值所在。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小组成员:彭方才、朱薿、祝字文李楚、邢栋、栾凯2010年9月28日,一场历时近两个月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公布: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撤换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孙一丁动议,未获通过;黄光域推荐的邹晓春、黄燕虹两位替代人选也未能进入董事会。
超半数股东支持了黄提出的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之动议。
在黄光裕输掉的四项提案中,每项议案的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3个百分点。
一、国美之争主角背景简介1、黄光裕:国美电器的缔造者黄光裕,国美创始人,于1987年创办国美电器;2008年11月19日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2010年8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现在仍是国美电器最大股东。
其创业奋斗过程简概:1986年承包北京珠市口东大街420号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7年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业。
1999年国美进军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
同年,创办了总资产约50亿元的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2001年12月,国美在12个城市共拥有49家直营连锁店及33家加盟连锁店,总资产达到5亿元。
2003年资产达到18亿元,在胡润富豪榜上排名第27位。
2004年6月,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
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黄光裕资产突破百亿元,成为中国首富。
2004年12月,国美电器直营门店达200家,并准备向海外进军。
2004年黄氏兄弟同上胡润富豪榜,黄光裕问鼎内地首富2005年黄氏兄弟投资20亿元打造国美家电工业园2006年黄氏兄弟因涉嫌违规贷款被调查2007年国美先后收购永乐电器、大中电器2008年黄光裕以430亿元问鼎内地首富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2、陈晓:曾经的永乐创始人陈晓,上海永乐家电创建人,于1996年创建永乐家电;2005年10月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2008年11月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起,出任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黄光裕与陈晓纷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思考【摘要】中国家族企业转型上市后遭遇职业经理人与企业文化的匹配与聘用、家族企业创始人的保护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诸多方面。
而加强对企业创始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我国民营企业所迫切需要的也是我国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国美大战”就是上述问题的直接反映。
一、相关背景■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陈晓任国美董事局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
■2009年6月22日国美引入贝恩资本,融资不少于32.36亿港元,黄光裕股权被稀释。
■2010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在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连投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资本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黄陈矛盾公开化。
■8月4日黄光裕发函要求陈晓下课,国美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双方关系彻底决裂。
■8月7日国美内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管理团队无条件支持董事会。
■8月18日黄光裕在狱中向国美员工发出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措词激烈地指责陈晓意图控制国美,将“国美电器”变成“美国电器”。
■8月19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国美员工团结起来。
■8月23日国美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
陈晓称黄光裕想控制国美;总裁王俊洲做规划,预计2014年底新开700家门店;财务代理首席财务官方巍指中期业绩创2008年以来最好纪录。
■8月25日黄光裕方面通过公开市场增持国美电器股票1.2亿多股,黄光裕夫妇持国美股份35.98%。
■8月30日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其妻杜鹃改判缓刑,当庭释放。
黄光裕称将建议董事会优化和延展股权激励方案,让更多国美员工分享发展成果。
■9月5日黄光裕在狱中发表《我的道歉和感谢》,“感谢政府感谢国美”。
■9月15日黄光裕方发出了《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称“创始股东很高兴能有机会与贝恩合作”,并发布了国美电器发展的“新五年”计划,与8月23日国美电器董事会公布的计划相去甚远。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6.国美控制权争夺,黄光裕难成赢家
整个国美帝国的发展,长期以来依赖于黄光裕个人的光环。 公司上市后,本应从“帝国制”逐渐过渡到“共和制”,但黄光裕对于家族 团队的严格把控,直到公司上市后,也未尝有丝毫松懈。从他入狱前高管层 充斥着“自己人”就可见一斑。大股东要保持对董事局的绝对控制,就必须 在持股比例上有一定的控制,黄光裕之前不断套现,持股比例不断下降,显 然这是这次危机的关键。黄将国美运作上市之后,充分体会到了资本的力量, 不断套现,持股比例从75%下降至34%,套现上百亿。(现在很多企业的上 市不是为了真正的把企业做好,太多的是为了圈钱)而诸位股东们由于黄光 裕的一再套现而深受其害,最终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但是,黄光裕陷入被 动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他当年为了更高效地掌控国美,把一些本属于股东会 的权力“下放”到董事会。后来当他锒铛入狱,贝恩成功进入董事会导致黄 失去对董事会的控制时,他才发现董事会的权限已经太大了。。 此外,相比已经带领国美走出困境、取得不错业绩的经验丰富的陈晓团队, 黄氏家族仓促推出的律师邹晓春和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显然难以得到投资人 的首肯。
贝恩巧妙转债,大股东失手34%黄金底线
9.15贝恩公告债转股,黄光裕家族股权将降32.47% 但黄家可以再增持2%。不过贝恩选择转股时间巧妙 9.15转股后,要5个工作日才可完成手续,日期为 9.22——获得9.28股东大会投票权的过户截止日(类似 除权日)。 黄光 裕家族难以在一天内增持2%,约3.2亿的股权。
三.实施股权激励,陈晓控制董事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公告首次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3.83亿股股 份,约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通过引入贝恩资本以及实施期权激励计 划,陈晓活得了董事会11名成员中半数的支持,对公司的控制及日常管 理有其为首的董事会负责。而在黄光裕看来,陈晓推出齐全激励的主要 目的并不是为了激励团队,而是收买人心。 此时的大股东黄光裕已经不能控制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