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公司资金来源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0.18•【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施行日期】2019.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合规经营(一)商业保理企业开展业务,应遵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诚实守信,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商业保理企业应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保障安全稳健运行。
(三)商业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其提供的以下服务:1.保理融资;2.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3.应收账款催收;4.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商业保理企业应主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还可经营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1.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3.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4.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5.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6.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7.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五)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渠道融资。
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商业保理公司组织架构

一、 商业保理公司组织架构
总经理
风控管理委员会
保
资
人
融
理
风
合
产
研
财
技
事
法
资
业
控
规
管
究
务
术
行
务
部
务
部
部
理
部
部
部
政
部部门职责
部门
部门职责
融资部
负责公司融资资料整理和业务开展,对企业发展进行融资支持。
保理业务部 主要负责客户开发、维护,为客户推荐保理产品和保理方案。
合规部
对新制定、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开发的新产品新业务进行合 规审核,对合规检查,分析风险、提出建议,撰写合规报告。
岗位名称
融资专员
所属部门
融资部 岗位编制
岗位职责
1、 落实公司融资计划;
2、 对接和维护外部金融机构(银行、券商、基金、保险、资管、信托、第三方理财、金
融交易所等;
3、 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掌握行业信息,发展、维护和协调各种业务合作关系。
任职要求
1、 1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银行、融资租赁、信托、汽车金融等行业工作经验者优
资产管理部
资产管理经理 资产管理专员
财务总监
财务部
财务主管
财务专员
技术部 研究部 人事行政部
研发总监 研发专员 网络管理员
分析师 人力总监 人力专员 行政专员
四、岗位及职责
(一)融资部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融资总监
所属部门
融资部 岗位编制
1、 草拟公司资金筹集、投放、融资兑付各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2、 拟定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 3、 对接机构、银行,为项目找到适合匹配的资金来源; 4、 组织公司资产证券化工作,组织拓展银行、券商、保险等资金渠道等;
重磅新规!严禁商业保理企业从事这7类业务

重磅新规!严禁商业保理企业从事这7类业务!尽管各地各类监管动作不断,理论和实务的研究也在不断成熟和丰富,甚至在起草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中基本已经明确将“保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进行专门规定。
然而,仍然由于更高层级的制度规范和管理规范的缺失,不少业内人士给我们反馈,保理行业虽然看似蓬勃发展,却暗含大量危机。
比如各种业务模式的不确定性、各种创新产品的风控缺失、有些业务的合法合规的边界不清晰、甚至各种名为保理实为借贷和垫资的擦边球活动,给各类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带来新的问题、麻烦和挑战。
商业保理行业内优秀的保理业务从业者们,都期待以更规范的监管、更明确的规则、更完善的产品和业务模式,将商业保理这一新兴金融业务,做成有一定业务门槛的真正的“保理业务”,而不是传统的借贷甚至网络借贷平台的一部分。
自商业保理划归银保监会监管后,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下称“205号通知”),可谓首份商业保理的监管文件。
概言之,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监管文件!就内容而言,205号通知全文共22条,正式明确商业保理业务的概念和业务边界,其核心内容包括六大章节: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压实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
业内普遍认为,205号通知填补了商业保理企业领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空白,将有助于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商业保理监管,防范化解金融服务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当然,更重要的是,划出了几条明确清晰的红线,我们择其要点汇编如下:【概念】“商业保理”业务的概念:供应商将其基于其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其提供的以下服务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杠杆率】商业保理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商业保理公司税负分析——以M商业保理公司为例

商业保理公司税负分析——以M商业保理公司为例作者:姜涛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26期近年来,商业保理公司作为新型贸易融资工具,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融资选择,几年来商业保理公司全国范围内剧增。
商业保理公司在经济新常态下,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力度逐渐增强,成为产业集团供应链企业融资中重要的金融工具及融资渠道。
在全国减税降费的基调下,保理公司面临的税收政策影响,出现了商业保理公司税负较重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以A商业保理公司为例,解析M商业保理公司适用的税收制度,计算M商业保理公司实际税负。
呼吁保理协会能够在税收政策方面让保理公司同其他金融机构同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商业保理公司健康发展,更为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
一、M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概述M商业保理公司是由X资产管理公司与Q生产企业集团的金融企业2014年注册成立的,注册地点在天津。
主要从事Q生产企业集团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经销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公司成立5年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每年大幅度提高,截止到2020年末,已拓展客户150余户,客户覆盖Q生产企业集团相关的生产制造行业、建筑行业等、新能源行业、广告业等十余个细分行业,公司保理融资余额37亿元。
企业利润总额到达1.4亿元。
按照保理融资规模及盈利能力,人员数量,M商业保理公司在行业中属于处于中上游水平。
M商业保理公司以应收账款融资为其企业集团上、下游供应商、经销商解决了不少融资的难题,在支持Q 生产企业集团产业链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M商业保理公司当前所处的税收环境及客户环境(一)M保理公司当前所处的财税政策环境分析1.M保理公司享受区域性财政补贴情况M 商业保理公司由于注册地在天津市开发区,可以享受与天津市开发区政府签署的框架性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自其设立起八年内,每年给予其年营业额、年增值额、年所得额形成的经济贡献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地方贡献额部分80%的支持。
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

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信托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扮演着连接投资者和资本项目之间的桥梁角色。
它们通过吸引资金来为投资者提供信托服务,并将这些资金投资于多样化的项目中。
本文将探讨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
一、资金来源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者资金:信托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来自各类投资者的资金。
这些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其他金融机构。
投资者通过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获得与自己投资意愿相契合的投资回报。
2. 银行贷款:为了提高资本金规模和信托项目的可承载能力,信托公司常常会向银行借贷。
借款可以用于扩大业务规模、购买投资资产或满足流动性需求。
然而,这些贷款往往需要按时偿还,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
3. 发行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可以发行各类信托产品来吸引投资者的资金。
这些产品通常以特定的投资主题为基础,通过吸引投资者购买信托份额来募集资金。
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产品,获得与产品所投资项目相关的收益。
二、运作方式信托公司的运作方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信托计划的制定: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包括资金运用方向、投资期限、收益分配方式等,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2. 资金投资:信托公司按照信托计划的要求,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各种项目中。
这些投资项目可以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以实现资本增值和收益回报。
3. 风险管理:信托公司负责对资金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它们通过分散投资、科学评估和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等方式,降低风险并提高回报。
4. 收益分配:信托公司根据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按照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投资收益的分配。
这些收益可以通过现金分红、股票红利或其他形式来给予投资者。
5. 监督与报告:信托公司需要定期对信托项目进行监督和报告,确保项目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投资者的要求。
这包括提交运营报告、财务报表和风险评估报告等,以提升透明度和投资者的信任度。
商业保理的资金来源图

高速公路公司 自来水厂
卖方
1.下单
2.供货
3.应收账款转让 4.提供保理融资
B保理公司
6.再保理 融资
5.应收账款 再转让
买方
5.到期回款
A保理公司
卖方
1.下单
2.供货
3.应收账款转让 5.提供保理融资
卖方保理商
7.偿还保 理融资
4.签署双保 理协议
买方
6.到期回款
买方保理商
商业银行
③划转兑付 资金
⑨买卖收 益份额权
合格投资者
④划转兑付 收益权凭证持有人
资金
⑧
发
展 投
④经济业务收
资入
者
经纪商
①托收至保理公司的 保证金专户
银票承兑 银行
证券 本息 支付
投资者
中小企业
①出售应收账款、 银票背书
获得资金
应收账款转让 登记
保理公司 承销商、做市商
人民银行
④
验票、 托管、 托收
③应收账款 收益转让,票 据质押
发行人 专项计划/SPC
②划 转至 发行 人账
资金监管 户
托管托收银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⑥
⑩
⑦
余
支
双
额
付
边
包
资
报
销
金
价
⑤发行收益凭证
⑩支付投资资金
金交所
银行
1.综合 授信融资
4.偿还 本息
卖方
2.保理预 付款
商业保 理公司
3.买方 还款
买方
卖方
1.下单
2.供货
3.应收账款转让 4.提供保理融资
保理服务包括

保理服务的概述什么是保理服务保理服务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账款的转让和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保理服务一般由专业的保理公司提供,其主要业务包括账款收购、催收、资金融通以及提供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保理服务的类型保理服务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交易方式可分为两类: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
国内保理是指在同一国家内进行的保理交易,而国际保理则是跨国之间进行的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国内保理是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企业之间进行的保理交易。
国内保理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账款收购:保理公司通过向中小企业购买其应收账款,为企业提供即时的现金流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资金融通: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根据企业的应收账款提供资金。
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提前回收资金,加快现金流回笼速度。
3.催收服务:保理公司负责对购买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工作,减轻企业的催收压力。
同时,保理公司还可以根据其专业的催收能力,帮助企业提高收款效率。
4.咨询服务:保理公司还会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并提供风险管理和法律支持等方面的建议。
国际保理国际保理是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保理交易。
国际保理服务相较于国内保理服务,更加复杂,因涉及不同的法律、货币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差异。
国际保理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出口保理:保理公司与国内出口企业合作,以购买其应收账款或提供国际融资为主要服务内容。
出口保理的目的是帮助出口企业提前回收资金,缓解其资金压力,促进贸易活动。
2.进口保理:保理公司与国内进口企业合作,以购买其应付账款或提供国际融资为主要服务内容。
进口保理的目的是帮助进口企业获取更长的付款期限,提升其资金利用效率。
保理服务的优势保理服务对中小企业来说具有多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周转快:保理服务能够快速转换应收账款为现金,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解决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
2.降低风险:保理公司承担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催收和坏账风险承担等,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保理公司资金来源

保理公司资金来源1、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
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
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 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二)双保理模式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简称GRIF )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
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推进口商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典当、担保、小额贷款、保理公司的区别

一、注册资本金, 二,规定限额内的银行贷款
(一)出口保理; (二)国内保理; (三)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五)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一般有上下游供应链。保理公司提供有实物 的应收账款贷款
向客户收取利息及保理费(利率在银行利率 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90%(实有金额是 指发票金额扣除销售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 额)
小额贷款公司
5000万元
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5000万元
市、区金融办
融资、投资担保公司经市、区金融办审批。
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 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 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 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一)股东缴纳的资本金、 (二)捐赠资金、 (三)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 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小额 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 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 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 (一)业务范围限定在注册所在区、县行政区域 内发放贷款。 (二)在试点阶段,每年向三农方面发放的贷款 金额不得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 (三)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 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 贷服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 款公司资本净额的3%。
劣势
办理贷款流程
第一、典当行工作人员对典当物的归属权进 行了解并验明; 第二、对典当物的发票、数据等进行核对, 如果是其他典当物,则有专业评估人员对该 典当物进行评估; 第三、上述两个步骤完成以后,双方签订典 当协议,典当物扣除典当所需的综合费用以 后,典当方支付当金,典当物收入典当行。 第四、当户在当期内,凭当票到典当行办理 赎回手续。
保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不足

保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不足
保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不足包括:
1. 风险控制不足:保理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如果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不准确,或者对于贸易背景的审核不严格,可能会导致坏账的发生。
2. 资金来源单一:目前许多保理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银行贷款的利率高,或者贷款额度不足,可能会影响到保理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3. 业务类型单一:目前许多保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应收账款融资,如果客户的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可能会影响到保理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4. 人才储备不足:保理业务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经验,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可能会影响到保理公司的业务质量和效率。
5. 系统建设不足:保理业务的运营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如果系统建设不足,可能会影响到保理公司的业务处理速度和准确性。
这些不足之处需要保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方式(银行、信托、保险、外汇)

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首期: 期限:2006.5—2007.10.24 年收益率:3.1% 二期: 期限:2011.8—2013.6 年收益率:6.38% (优先级) 规模: 12.79亿 期限:2.25年 规模:4.86亿 发行日期:2012.11.12 规模:(15.9亿元)
提供担保
担保人甲
担保人乙
担保 合同 抵押 质押 合同
委托人
资金交付并签 订信托合同 支付信托 产品受益
信托公司 (受托人)
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模式流程图—
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
选择设备 签订融资 租赁合同 提供设备 购 买 签订 合 融资 同 租赁 合同
设备供应商
提 交 客 户 信 息
承租人
外汇市场融资
外汇市场:是指经营外币和以外币计价的票据等有价证券买卖的市场。 中国的巨额的 外汇储备为保 障 长期低利率 和量化宽松 政策
大量
低成本
外汇市场提供资金特点 出口业务:利用外汇融资有利于企业避免汇率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进口业务:可利用国外大量的资金引进战略投资者,补充租赁公司资金不足问题
提 供 担 保
签订 融资 租赁 合同
支 付 租 金
融资租赁公司
支付货款 租赁资 产收益 权转让 及回购 协议 产品推介 发 放 贷 款 定期 支付 信托 收益 溢价 回购 收益 权 提供担保
担保人甲
担保人乙
保证 合同 抵押 质押 合同
营运资金融资策略

营运资金融资策略营运资金融资策略是企业为确保正常运营所采取的资金管理战略。
有效的融资策略可以帮助企业确保足够的资金流动,以满足日常经营所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运资金融资策略:1.自有资金:•使用自有资金作为首要的资金来源,这可能包括企业内部盈利、资产销售的获利等。
这种策略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
2.短期贷款:•利用短期贷款来满足短期的资金需求,例如支付供应商款项或处理季节性波动。
这可以帮助企业灵活地应对短期资金压力。
3.信用购买:•与供应商协商延长付款期限,延迟支付账款。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推迟支付日期,释放更多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4.保理融资:•将应收账款卖给保理公司,以获得即时现金。
这有助于提前收到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
5.库存优化:•通过优化库存管理,降低存货水平,减少资金占用。
这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供应链管理和库存控制方法来实现。
6.长期贷款:•对于长期资金需求,企业可以考虑申请长期贷款,以支持更大规模的投资项目,例如扩张、设备更新等。
7.发行债券:•发行公司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方式,企业通过支付利息来吸引投资者。
这可以为企业提供较长期的资金支持。
8.股权融资:•通过发行新股或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以获得资金。
这种方式会增加公司的股东,但也提供了潜在的长期资金来源。
企业通常会根据具体的运营状况、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来制定融资策略。
综合考虑利率、风险承受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选择最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
同时,灵活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也是至关重要的。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05•【字号】云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德宏片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规范商业保理经营行为,促进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等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5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等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业务,是指非银行机构从事的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向其提供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等综合性服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三条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适用本办法。
商业保理资金介绍与参与主体详解

商业保理资金介绍与参与主体详解目前,保理公司主要资金来源包括:(1)自有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和自身盈利;(2)银行融资;(3)股东借款或股东委托贷款;(4)与其他保理公司合作再保理融资;(5)P2P 等互联网金融平台;(6)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模式);(7)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融资。
目前银行融资仍是保理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商业保理”和“资产证券化”两者的结合无疑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结构性融资方式。
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如下:(一)提高资产流动性,帮助保理商实现表外融资。
流动性是指资产变现的能力,货币毫无疑问是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而诸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未来收益权类的资产流动性较差。
保理公司受让了供应商基于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这时,保理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一笔保理预付款帮助其进行资金周转,保理公司在应收账款到期之后才能拿到债务人的回款。
在应收账款到期之前,保理公司的债权无法变现,如果多受让几笔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而这几笔应收账款的账期都比较长,在到期之前保理公司很可能在放了几笔款后就没有资金再做保理业务了。
所以,保理公司对资金的再融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
实践中,各大券商也正是看中了保理业务模式的这一特性,寻求保理资产证券化来帮助其进行融资。
SPV 从保理公司手中受让了应收账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未来到期的应收账款变现提前收回现金,缓解了资金流动性压力,解决了保理公司的流动困境。
并且,大多数资产证券化从资产负债表中转移资产和负债,因此可以降低作为发起人的保理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表内杠杆水平,表外融资有助于改进证券化实行者的权益回报和其他重要财务指标。
(二)利用证券化技术帮助保理公司实现低成本融资。
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在诸如资产评估、服务商开支、SPV 的设立、证券承销等各个环节都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开销,但是,资产证券化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模式来说其成本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保理公司资金监控制度范本

保理公司资金监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理公司资金监控,规范保理公司资金运作,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理公司所有资金监控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运用、分配和清算等环节。
第三条保理公司资金监控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效益和风险可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保理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监控的具体实施。
财务部门应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经验的人员,确保资金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保理公司资金监控的职责分工如下:(一)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资金监控政策、程序和操作手册,确保资金监控工作的规范进行;(二)财务部门负责监控资金筹集、运用、分配和清算等环节,确保资金运作的合规、合法和审慎;(三)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资金监控信息系统,提高资金监控的效率和效果;(四)财务部门负责定期编制资金监控报告,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资金运作情况和风险状况;(五)财务部门负责协调与资金监控相关的内外部关系,确保资金监控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资金筹集监控第六条保理公司筹集资金应遵循合规、合法和审慎的原则,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成本的合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制定资金筹集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融资渠道和期限。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筹集监控机制,对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审慎性进行审查,确保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金运用监控第九条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运用范围、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运用的合规、合法和审慎。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制定资金运用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和运用方式。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运用监控机制,对资金运用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审慎性进行审查,确保资金运用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资金分配监控第十二条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分配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分配的原则、范围、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分配的合规、合法和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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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资金来源1、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
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
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二)双保理模式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
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简称GRIF )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
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推进口商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
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
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
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
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
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诀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
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
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
(三)银行代理模式由于资金实力不强、风险较大,商业保理公司业务范围受到限制,部分保理公司业务集中于咨询业务、经纪业务,甚至外账催收业务,对于涉及资金量大的业务,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在实际中,保理公司往往采取与银行合作的策略。
双方可以形成一种合作模式,即保理以银行为主,保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机构、分销渠道进行运作,从而扩大业务量,实现双赢。
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等来控制风险,但是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来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银行业也不愿干这种费力费时的工作。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的需求,接受银行委托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相应服务,让银行专注做其信贷业务,通过分工合作加强业务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实现保理公司和银行双赢。
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人力成本高,人员有限,不愿花费精力开展前期调查,希望直接和目标客户开展业务,同时银行受经营区域,不能对异地企业办理业务。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需求,作为银行-种营销渠道为银行提供服务。
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银行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后,向银行推荐业务,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
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扩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
保理公司收取中介费用或差价,也突破资金来源的瓶颈。
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资金来源和规模。
但是银行严格的投信控制以及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的保理业务开展相当困难和有限。
因此,如果银行能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对保理先形成银行可接受的产品或资产,那么最后在保理业务中银行还是最大的受益者。
银行在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时,首先将考虑除纯粹借贷外的商业保理公司给银行带来的附加效益,如开户、存款等指标;其次也将审查商业保理公司自身资产的优良性,如果业务合作走向纵深,还应该对商业保理公司应收款坏账率进行核定。
相比于银行自己开展保理业务,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是一种以点覆盖面的合作,放大效应不言而喻。
如果银行只是单纯地盯住传统授信模式,那么首先抑制了自我的创新能力,其次也会失去一些业务制高点。
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商业保理公司会先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其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随后向银行推荐业务,在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
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拓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以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
二、商业保理与P2P平台虽然保理公司从银行获取资金是最容易想到的途径,但是在目前融资难的大环境下,保理公司要想从银行获得资金、提高杠杆并不容易。
因此有很大一部分保理公司选择与P2P平台进行合作。
保理公司和P2P平台的合作,主要是通过保理资产包的转让来实现的。
以下两个交易结构图大同小异,哪个更合理,取决于具体的保理产品。
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形成保理资产后收益权再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向投资者出售,到期后保理公司负责回购。
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以自身名义直接作为P2P交易的资金借入方,P2P与保理的相处模式可分为两类直接合作模式与间接合作模式。
(一)直接合作模式保理公司以自身名义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的,为直接合作模式。
根据交易标的的不同,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保理公司作为转让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收益权,即应收账款转让模式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
1、应收账款转让模式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附随于应收账款的担保措施(简称企业担保,由企业或第三方提供)一并转让给投资人,同时保理公司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2、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的收益权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同时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3、模式解读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都可以引入一个担保责任兜底方保险公司。
由专业的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买家信用风险(买家即保理业务下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因债务人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拖欠货款等各种导致应收账款损失的情形时,信用保险公司将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投资人所获得的担保增信措施也稍有不同。
在应收账款转让模式下,投资人获得的担保主要来自于应收账款转让后附随的担保权利的转移,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回购安排等。
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下,保理公司转让给投资人的是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仍然归保理公司所有,但保理公司可以通过承诺逾期回购的方式为其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向投资人提供增信。
(二)间接合作模式保理公司自身不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而是以其掌握的客户资源向P2P平台推荐优质企业,该等经推荐的优质企业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的,为间接合作模式。
根据企业完成的交易类型的不同,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企业作为借款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贷款或企业作为转让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即借贷模式和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1、借贷模式借贷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自身名义向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直接贷款,以应收账款质押或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保的模式。
2、应收账款转让模式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转让人),将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向投资人提供应收账款逾期回购安排或以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保的模式。
3、模式解读对投资人而言,保理公司在间接合作模式之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人。
保理公司就相当于是一个居间人,主要任务就是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和业务优势为P2P平台筛选企业,将信用和还款能力俱佳的优质企业介绍给平台。
也有保理公司会以担保方的角色出现在间接合作模式中,为自身引荐的企业向投资人提供担保。
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借贷模式是P2P的常规交易模式,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的简化版。
双方能够达成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保理公司选择P2P网贷是因为平台募资能力强、门槛较低,通过合作协议,保理公司能够快速地实现再融资;其次,P2P网贷选择保理资产更多是因为看中保理资产回款途径多样(原债务人回款、原债权人回款、保理公司回购等)和平台投资者对保理资产稳定性和还款期限的青睐。
但是相对而言,在P2P网贷平台上的融资成本可能更高。
根据各个网贷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与保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A类平台,一-般给予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年化10%左右,平台收取的居间费用大概是0.5%~2%,甚至更高。
所以保理公同的综合资金成本为10%~ 15%左右。
市场决定了这些成本很难降低,项目年化收益率不到10%,很难吸引投资者。
2014年8月,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投保理”)与P2P网贷平台礼德财富合作,首推P2P网贷创新型保理融资项目(礼德优选一保理融资项目),年化收益率为9%~13%,还款周期为1~ 12个月。
之后,许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P2P网贷平台为主要的再融资渠道。
目前,P2P平台上的保理项目都为大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还款能力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