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及实施情况 2006年12月
享受重大项目基金的博士生,必须完成导师
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及办法由导师确定。
博士生培养重大项目基金
数量 支付 方 四年 第一年 第二、三年 第四年 合计 (万元/年.人) (万元/年.人) (万元/年.人) (万元) 1.3 学校 约 100 导师 4.5 2.1 (学费 0.9+ 生活费 0.4) 0.5 助研津贴 0.4 学费 1.5 (学费 0.5+ 助研津贴 1.0) 0
实施方案
硕士生创新培养基金体系
硕士生创新培养基金主要由培养费、学校 提供的奖助贷学金构成。
其中培养费额度为:
7500 元/生.学年 约为年培养成本的20.8%
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构成
等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百分比
10% 30% 30%
额度(万元)
1.4 1.2 0.7
备注
培养费+生活费+三助津贴 培养费+生活费+三助津贴 50%培养费+生活费
及方法由导师决定。
对考核合格的博士生,享受培养基金中确定的生活
费及助研津贴额度;对考核优良的博士生,导师应根据情 况增加其助研津贴额度;对少数经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博士
生,导师可根据情况减少其助研津贴额度,但应保证其基
本生活费合计不少于0.6万元/年。
对博士生培养基金体系的有关说明(2)
1、学校定期进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审核
共同努力,改革前进
谢谢
1.0 助研津贴
专项基金
为满足我校在基础类学科、人文社会科学 学科和新兴前沿方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需要,
学校设置博士生培养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每年
设置约150个。
博士生培养专项基金
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版)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硕士研究生培养费与奖助学金设置办法(试行)》(校教[2008]42号)文件及研究生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汽车工程学院各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定范围经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录取,取得正式学籍,在汽车学院学习的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原则1.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2.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3. 硕士生课程成绩。
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仍执行原方案,课程成绩在奖助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40-60%。
4. 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
论文开题工作及科研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其在奖助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30-50%。
5. 导师评价。
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其权重不超过5%。
6. 德育综合表现。
对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可以适当加分,其权重不超过5%。
三、基本奖助学金的设置四、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设置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协理员、辅导员、各学科协调负责人组成。
成员名单届时上报学校,院内公布。
五、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依据,名额以各学科学生数为基数,由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确定各学科分配指标。
六、评定程序及要求1.本人申请凡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开始后,向学科提交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学科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1)奖助学金申请书:总结自己在第一学年的学习、科研、思想,参加学校和学院活动的情况、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情况(要求具体),并提出申请;(2)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3)在申请书中注明本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性。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管理办法(暂行)
硕士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为了保证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深圳市政府有关“发放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学院设立研究生补助,特制订本发放办法。
一、享受研究生补助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任务;4.全日制计划内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1.在实验室进行硕士课题的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第一学年每生600元/月(学院补助),第二学年每生600元/月(学院补助)+300元/月(导师课题经费补助,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2.在企业进行硕士课题的硕士研究生补助按公司标准发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补助不低于1500元/月)。
三、发放原则1.研究生补助每年按12个月发放,于每月一日由学院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各位研究生的大学城校园卡中;2.研究生指导教师有权根据对学生的考核情况,提出减少或停发所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津贴的建议(每月20日前),经学生所属学科领导同意后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四、下列研究生停发或减发学生补助1.对于因联合培养去企业或出国学习的研究生,自去企业或出国后第一个月起停发研究生补助,从企业或国外返回后再继续发放;2.对于未完成教学科研环节规定工作量的研究生,从进行考核的下一个学期开始减少研究生补助的学院补助部分的10%~50%;3.对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研究生,从受处分之日起半年之内,减少正常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学院补助部分的30%;4.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补助金额的发放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执行。
五、有关说明1.导师为双基地教师的本院学籍的研究生按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标准发放,导师不是学院全职教师的本部学籍研究生不享受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2.委托研究生、原单位定向研究生不发放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行权公示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行使主体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309号)
3.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条件标准1.基本条件:国家及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资格: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学生范围
3.获奖标准:按照学校文件及院(系)评审细则,经过院(系)评选、公示、学校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所需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
基本程序流程1.学校发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2.各院(系)制订本单位评选办法和评审细则
3.各院(系)公布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评选办法、评审细则、等级及名额分配等相关信息
4.各院(系)按照评审细则组织评审
5.各院(系)对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对各院(系)报送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7.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公示方式各院(系)网站监督电话86413771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流程图》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流程图
发放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院公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院(系)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审细则
有异议 向院(系)提出申诉,院(系)
予以答复 各院(系)组织评选
无异议
院(系)公示
报研究生院审核。
哈工大 博士生助研津贴拨付标准及拨付流程
哈工大博士生助研津贴拨付标准及拨付流程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哈工大)博士生助研津贴拨付标准及拨付流程是指在博士期间,学校为博士生提供助研津贴的金额以及相关申请和拨付流程。
下面将分别从标准和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助研津贴拨付标准:助研津贴是哈工大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的一项福利待遇,旨在帮助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哈工大的有关规定,博士生助研津贴的拨付标准如下:1.一般标准:博士期间,每年可以获得一定的助研津贴。
具体金额根据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学校常会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导师的评价、科研项目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出站津贴:如果博士生需要去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学术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根据规定发放相应的出站津贴。
金额根据出国交流时间的长短、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等因素而定。
3.其他福利待遇:学校还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些其他的福利待遇。
比如,根据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成绩,学校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奖学金,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研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助研津贴拨付标准会根据学校的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以上标准仅为参考。
二、助研津贴拨付流程:博士生助研津贴的拨付涉及到学校、导师和学生三个主体之间的配合。
下面是助研津贴拨付的一般流程:1.申请阶段:博士生每学年初,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助研津贴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其他导师要求提交的材料。
然后由导师进行审核和签字。
2.学院审核:申请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博士生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初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学校审核:学院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
学校研究生院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审批确认:审核通过后,学校研究生院将助研津贴拨付的结果反馈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签发相关的拨付通知。
5.拨付流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拨付通知传达给相关的导师和博士生,安排相关的经费拨付工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9月11日)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19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研院发[2019]5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电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1.电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和办法(1)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结合电信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此办法。
(2)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2018级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上述学生政策相同。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额度和比例以学校每年下发的文件为准,原则上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
(4)在评定学业奖学金时重点考虑其在课程学习期间的成绩及综合表现,科研工作方面的综合表现,开题报告成绩,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德育综合表现等。
(5)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根据学校时间安排,一般于每年的秋季学期组织评定,公示评定结果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2.关于电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几点说明(1)以下情况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与发放:①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硕士研究生;②研究生有违纪行为。
(2)2018级硕博连读生于2019年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3.关于电信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说明(1)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生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3)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二、电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1. 根据学校规定,学业奖学金名额以系为单位,分配比例小数点部分由学院统一协调分配。
哈工大管理学院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哈工大管理学院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一、评选原则为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特殊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保证奖学金的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二、参评范围除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外,所有国家计划内的非定向、非委培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特殊奖学金评选。
三、参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位居前50% 。
3、认真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4、没有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5、本人提出参评申请。
四、评选办法硕士研究生总分=0.4课程成绩分+0.3科研评分+0.15德育综合分+0.15竞赛获奖分博士研究生总分=0.7科研评分+0.15德育综合分+0.15竞赛获奖分(一)课程成绩分:硕士为筛选成绩(直攻博用)(二)科研分1、就读硕士或博士以来所发表学术论文类学术论文文类每篇当量数说明1 国外刊物 22 国内一级刊物 1.53 SCI收录源 1.5 被检索 34 EI收录源 1.3 被检索 25 ISTP 16 核心期刊 17 非核心0.68 国际会议(英文)大会发言论文、出版论文集0.69 国内正式出版的论文集0.5多位作者合作分数分配比例:作者排序 1 2 3 4 论文分值论文分值≥1.30.5 0.2 0.15 0.150.6 0.25 0.25 -0.7 0.3 - - 论文分值≤1 0.7 0.3 - -说明:1、如果第一作者是自己导师,扣除导师后,再算作者排序;2、文章作者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3、文章必须是研究生入学后发表;4、文章内容要求与所研究课题相关;5、文章必须正式出版或有录用通知和版面费交款证明。
2、学术著作:外文版专著(本),每2.5万个印刷符号0.6中文教材、专著,每1万字0.63、发明专利加分专利类别每项当量数说明发明申请10 有受理书其他专利申请 5发明授权专利30 有授权书其他授权专利154、科研项目获奖加分成果、奖励类别每项当量数鉴定成果 6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300 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 国家发明二等奖150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00 省部级(含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60 省部级(含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市科委、省厅局级一等奖40 省部级(含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市科委、省厅局级二等奖20 市科委、省厅局级三等奖10获奖等级、获奖人数及比例按下表进行分配:作者排序 1 2 3 4 5 6 7 8 9比例一等奖0.3 0.2 0.15 0.1 0.05 0.05 0.05 0.05 0.05 二等奖0.4 0.2 0.15 0.1 0.05 0.05 0.05 - - 三等奖0.4 0.25 0.15 0.1 0.1 - - - -说明:科研分=当量总数x20(三)德育综合分1、获得奖励、荣誉加分◆全国三好学生加100分,全国先进班集体成员加20分、班长(团支书)加50分;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成员加10分、主要负责人加30分;◆省十佳大学生加50分;◆省三好学生、校优秀党员、省优秀学生干部;省先进班集体成员加5分、班长(团支书)加7分(以上荣誉两年评选一次);◆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省优秀大学生加12,省优秀团支部成员、省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成员加3分、班长(团支书)、主要负责人加4分(以上荣誉一年评选一次);◆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加5分,校三好班级标兵、校优秀团支部标兵成员加2分、班长(团支书)加3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加3分,校三好班级、校优秀团支部成员加1分、班长(团支书)加2分;◆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加1分;◆获特殊荣誉,经认定后,可按相应级别加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4‟30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年7月7日—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
根据《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积极性,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2.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以国家学校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导师资助等多渠道筹集经费,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系统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励资助政策措施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中国籍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的组成及经费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三部分组成。
所需经费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学费、学校助学金、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等几部分构成,统筹使用。
四、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1.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如表1所示,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高校对于优秀研究生的表彰和激励,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促进他们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方面的突破与发展。
为了科学、公正地评选和管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高校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办法。
首先,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与资助方面,高校应当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
评选的主要依据是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
学业成绩包括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课程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参与等方面的考核。
同时,还应当充分考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素质。
其次,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
评选机制应该包括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
初评主要由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进行评估,复评由学院或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终评则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评选机制应当明确标准、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
在评选过程中,应该避免评委与被评选者有利益关系,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三,高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奖学金资助机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应当包括经费方面的支持和其他形式的激励措施。
对于学术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可以提供免学费、提供生活补助金等经济支持;对于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提供科研项目的启动经费等。
同时,高校还可以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学术资源、学术平台和科研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术支持和指导。
最后,高校应当加强奖学金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应当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资助、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评选程序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和改进,确保评选机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高校还应当加强对学业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确保奖学金的使用符合资助目的,真正起到激励和支持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作用。
总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是高校对于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表彰和激励机制。
哈工大奖学金分配
哈工大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等级如何评定?2010-3-31 19:49提问者:dmxnmm|浏览次数:3748次特等8%;一等27%。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么?还是分别算?比如哈工大本部学术和工程硕士共135人,其中学术105人,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的人数是105*0.35还是135*0.35?谢谢了我来帮他解答2010-4-2 20:01满意回答特等8% 11050元;一等27% 10050元。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不过是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不是以学院和一级学科为单位。
哈工大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覆盖率100%,今年起好像比例就变了特等10%、一等30%吧。
基本上特等、一等、二等都不用学费,占了75%。
不过一般都是保研的拿特等、一等,考研的拿一等很难。
工程硕士就更少了因为是按初试+面试+笔试来排的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2012-7-21 18:20提问者:hitee0706101|浏览次数:114次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我来帮他解答2012-7-21 18:23满意回答2012年的最新比例:特等12% 11500一等33% 10500二等35% 7500三等12% 3000其他8% 无我们学院刚评完,信息准确可靠我校校本部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如表1所示,共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其它五个等级。
表中对应学生比例为两年的平均值,特等和一等奖助学金的比例第一学年略低于第二学年,三等奖助学金和其它类别的学生比例第一学年略高于第二学年。
表1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奖助学金等级奖助学金额度(元/年?生)各级奖助学金对应的学生比例奖助学金包含的内容特等11500 10% 100%学费+学业奖学金1000元+生活费3000元一等10500 30% 10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二等7500 35% 6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三等3000 15% 生活费3000元其它0 10% 无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奖学金体系参见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有关规定。
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
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是该学校为优秀应用统计学专业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项目。
本文将介绍该奖学金的设立背景、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以及奖学金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希望能为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一、背景应用统计学专业是哈工大管理学院的重点学科之一,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研究生加入该专业,推动专业的发展和科研成果的产出,哈工大特设立了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已被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录取;2.具有良好的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3.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流程学生在入学后可以向导师咨询有关奖学金的申请事宜,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
一般而言,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和科研项目等;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信和科研成果等;3.经过学院审核,确定候选名单;4.候选名单进入评审环节,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5.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四、奖学金金额和发放方式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的金额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定结果而定,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具体奖金金额如下:1.一等奖:每年人民币XXXX元;2.二等奖:每年人民币XXXX元;3.三等奖:每年人民币XXXX元。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一般为每学年一次,学生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或分学期发放。
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的X月份。
五、总结哈工大应用统计学专硕研究生奖学金是该学校为推动应用统计学专业的发展和培养优秀人才而设立的奖学金项目。
通过该奖学金的设立,学校希望能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希望有意申请该奖学金的学生能充分了解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积极参与申请,争取获得该奖学金的机会,为自己的学术发展和个人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航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发[2014]30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航天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和2015、2016、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原则第1条(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导师评价和德育综合表现等部分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所占权重为60%,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所占权重为30%(其中开题成绩所占权重为20%,科研综合表现所占权重为10%),导师评价所占权重为5%,德育成绩所占权重为5%。
(2)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3)研究生无违纪行为。
二、课程学习成绩计算方式第2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手册》中的“筛选成绩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英语成绩以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及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各占50%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三、课题工作成绩计算方式第3条课题工作成绩由开题报告情况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组成。
其中,开题报告情况所占权重为20%,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所占权重为5%。
第4条 开题报告满分100分,核算到学业奖学金中需乘以系数0.2后进行累计加分,由各系、所(中心)负责考核,等级与得分基本对应如下:第5条 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满分100分,核算到学业奖学金中需乘以系数0.05后进行累计加分,等级与得分基本对应如下:四、德育成绩计算方式第6条 德育综合表现。
对经过校级及以上组织联评后获得的党、团等系列荣誉称号的研究生,按照附表1所列标准相应加分。
同一学年内在各类表彰中获得的多项荣誉称号可累计加分;但同一学年内在同类表彰中获得的不同个人荣誉称号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计算。
此项加分权重为5%,总分超过5分按5分计。
五、科研综合表现加分计算方式第7条 科研成果由学术论文及专利组成,按照附表2所列标准相应加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14级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院发[2015]61号文件《关于进行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硕士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额度、比例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1.本评审细则适用于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及推荐免试入学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就业类(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不包括硕士第二学年不在校学习和培养的研究生,以及原单位定向生和“4+1”辅导员。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上述学生政策相同。
3.2014级硕博连读生于2015年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4.有研究生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评。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及办法1. 学院按机电学院研究生管理系列的二级学科、系、所分配各等级名额,各二级学科、系、所组织本单位的评定工作。
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学生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等级奖学金的人选。
2. 评定依据学习成绩、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导师评价和德育综合表现,各部分分值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最终奖学金排队总成绩。
3.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9月下旬结束,评定结果汇总后在机电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然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批。
四、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硕士生课程成绩及计算方法课程成绩是指研究生系统中学位课筛选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供给各单位,课程成绩按60%折算之后计入奖学金评定的总成绩,对于所选的外院(系)课程,其单科成绩乘以1.2后计入总成绩。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设全院计入筛选成绩的课程门数为N ,第i 门课程的平均分数为i P ,该门课程第j 个学生的分数为j c ,学习本门课程的学生人数为n ,则∑==nj j i c n P 11 []()N i ,1∈ 设总平均分为P ,则总平均分为:∑==Ni iP N P 11 设第i 门课程平均分与总平均分的比率为i η, =i ηPP i 则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有效分数为: ()i i i c C η-=2设某学生选了M 门学位课,X 为M 门学位课的总学分,i X 为单科学分数,则该学生的最终筛选成绩为:∑==M i i iX C X A 112.开题报告开题工作由各单位独立开展,结果报学院备案。
威海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文件校研发〔2014〕4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和学费收缴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处、办、直属单位: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和学费收缴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基本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基本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 1 —业奖学金组成(详见表1),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第二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第三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其中,含国家助学金为每年6000元/生。
三个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由考生生源决定。
表1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基本奖助学金组成(元/生/年)组 成等 级 占总数百分比 额度(元)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推免生 16000 6000 10000 二等 一志愿考生 13000 6000 7000 三等 调剂考生 8000 6000 2000二、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基本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基本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组成(详见表2),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第二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第三等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其中,含国家助学金为每年6000元/生。
三个等级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40%、40%和20%,等级的确定由研究生第一学年的成绩和综合考评决定,由各院(系)根据学校下发的指标和评奖条例评出。
表2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基本奖助学金组成(元/生/年)组 成等 级 占总数百分比 额度(元)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40% 16000 6000 10000二等 40% 13000 6000 7000三等20% 8000 6000 2000— 2 —三、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哈工大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光华奖学金一、奖励对象和金额奖励对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其中研究生占80%,本科生占20%);重视少数民族,其获奖比率必须高于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光华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45名硕士研究生:800元/人100名本科生:600元/人75名三、获奖条件1、立志振兴中华民族,服务祖国建设事业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合作精神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宝钢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中科院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用以奖励在读高年级理工科本科生及研究生,设奖名额为3人,每人奖金5000元;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为3.5万元。
中国石油一、奖学金的设置内容“中国石油奖学金”设优秀生奖。
二、奖学金的设立时间“中国石油奖学金”在乙方设立的时间从2006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限四年。
三、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品行端正,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坚持“八荣八耻”;(2)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优秀生奖每年评选名额是2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三星奖学金一、奖励金额及人数每年奖励总金额为103,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硕士生:4人,每人奖金 7,000元/年2.本科生:15人,每人奖金 5,000元/年二、评选对象及分布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生和本科生,共19人;2.本奖学金的奖励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和文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占80%,文三、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研院发[2001]5号目前,我校有约90%的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四或第五学年答辩。
根据国家教育拨款情况,学校为每位博士生发放的助学金及生活费持续三年,从第四年起博士生生活费由导师或博士生本人承担。
为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潜心科学研究,力争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现根据《关于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的通知》(校研[2001]15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对入学后为第四学年至第五学年期间的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给予支持。
一、评选范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学位论文工作优秀,且因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全国统招统分博士生。
凡符合申报资格,且入学时间在两年半至四年期间(直攻博学生为三年至四年半)的全国统招统分在校博士生均可申报博士生奖学金。
原则上,每名博士生只有两次申报机会,即博士生入学两年半至三年和三年半至四年时。
二、申报资格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前沿性或开创性;2.博士学位论文前期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3.申请者已在其相关的研究领域内发表(含已正式录用)至少一篇SCI源(理科)或EI源(工科)或本学科一级学术刊物的文章(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4.申请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并有获奖证书,或参加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并且是其中的主要成员。
此外,申请者还应在本领域核心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已正式录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署名要求同前);5.申请者在必须满足1、2项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3、4项中的一项。
各分评委员会可根据所在学科的情况,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本分评委员会的评审条件。
三、评审程序1.博士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申请表》,导师及学科签署意见。
2.学位分评委员会根据本分评委员会确定的评审条件及学校确定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奖学金人员名单,并将相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申请表》(1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航天学院2007级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设置及评定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2007级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设置及评定细则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手册》中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的精神,结合航天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1、2007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及发放办法(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发放范围为在籍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生、原单位定向生、单考生、MBA和“4+1”辅导员等;(3)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包括培养费、助学金和三助津贴三部分;(4)2007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档次,其额度及第二学年具体比例如下:2、基本奖助学金评定依据及办法(1)各院(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
(2)对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所,中心组织评定。
在评定其基本奖助学金时重点考虑其在课程学习期间的成绩及综合表现,科研工作方面的综合表现(如开题报告),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等。
(3)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各院(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评定办法于每年的春季学期组织评定,暑假前将结果与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公示并通知学生。
3、几点说明(1)以下情况停发基本奖助学金①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硕士研究生停发助学金,补注册后不再补发已停发的助学金;②一学期缺勤累计四周及以上者,扣发缺勤期间发放的助学金;③休学期间停发助学金,自复学之日下一学期起恢复助学金发放,参加现所在年级的基本奖助学金评定;④自批准予以退学之日下一月起,停发全部基本奖助学金;⑤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从受处分之日下一月起一学年内,其奖助学金调整到最低等,不能申请三助岗位;已聘任三助岗位的,终止其三助聘任,同时停发三助津贴。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1.奖学金按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2.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我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进行。
(2)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定方法相同。
(3)我院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在当年招生学科内按录取总分排序评定新生基本奖学金,其中推免生的初试总成绩按所在学科统考考生中的初试总成绩最高分计算。
由各招生学科在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时完成排—1—序,由学生发展处(部)审核确定奖学金,并通过入学通知书告知新生。
(4)调剂录取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为三等。
(5)我院原则上不接收统考生和推免生的学籍调转,如出现此类情况,按调剂录取确定奖学金。
(6)在校本部报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按本办法评定,奖助学金和学费按校本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3.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由教务处在招生学科内按第一学年课程总成绩和课外活动加分的总和排序评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课程总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3)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外活动加分由学生发展处(部)和硕士研究生所在学科部共同评定,评定办法依据我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第一学年在校本部上课的学生,按照其在校本部所在学科评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
4.我院基础学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学费均减半设置。
5.凡出现考试不合格和考试违规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为三等。
6.缓考和休学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在复学并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后,经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部提出申请,根据课程总成绩和本人第一学年课外活动加分总和在同届招生学科内评定奖学金等级,并按奖学金等级补发奖学金。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光华奖学金一、奖励对象和金额奖励对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其中研究生占80%,本科生占20%);重视少数民族,其获奖比率必须高于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光华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 45名硕士研究生:800元/人 100名本科生:600元/人 75名三、获奖条件1、立志振兴中华民族,服务祖国建设事业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合作精神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中科院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用以奖励在读高年级理工科本科生及研究生,设奖名额为3人,每人奖金5000元;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为3.5万元。
三星奖学金为继续推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继续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星奖学金”,并在原协议书内容基础上重新制定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奖励金额及人数每年奖励总金额为96,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硕士生:3人,每人奖金 7,000元/年2.本科生:15人,每人奖金 5,000元/年二、评选对象及分布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生和本科生,共18人;2.本奖学金的奖励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和文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占80%,文科占20%。
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3.奖学金获得者选拔对象为本科三年级和二年级,以本学年度新升本科三年级的学生为主,硕士生为二年级。
三、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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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
根据《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意见》(财教〔20XX〕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积极性,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2. 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以国家学校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导师资助等多渠道筹集经费,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 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 坚持系统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励资助政策措施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中国籍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的组成及经费
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三部分组成。
所需经费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学费、学校助学金、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等几部分构成,统筹使用。
四、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1. 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
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如表1所示,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三个等级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表 1 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元/生·年)
2. 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导师津贴组成。
如表2所示,每名博士生奖助学金额度为一、二、三年级4万元/年,第四年3.4万元。
博士生四年奖助学金的总额度为15.4万元。
表2 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万元/年)
注:助教、助管津贴需参加相应工作获得。
五、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贴
学校建立“三助”津贴体系,即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津贴,具体如下:
1、助教津贴
研究生助教工作岗位类别设置为A、B、C三类,A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2学时;B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0学时;C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8学时。
助教A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B类为每人每月400元,C类为每人每月300元。
2、助管津贴
研究生助管岗位按工作量分为A、B两类。
A类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9小时,津贴为硕士生300元/月,博士生400元/月。
B类岗位每周工作时间分别不少于7小时,津贴为硕士生200元/月,博士生300元/月。
3、助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