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所有权
第三编 物权 第十四章物权总论
物权优先效力表现:
1、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两个内容不相抵触的物 权, 根据不同种类的物权排他性不同, 并依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而确定其优先效 力。 : A、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B、成立在先的物权优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如一物上成立数个抵押权;
例外是:有时法律规定,成立在先的物权并 不当然优先于在后的物权。如《海商法》规 定船舶留置权优先于设定在先的船舶抵押; 《物权法》第239条: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或质权。
• (六)民法上的物权和特别法上的物权 • 民法上的物权是指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 • 特别法上的物权是指矿产资源法、森林 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特别法规 定的物权。目前,《民法通则》和《物 权法》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也作了规定。
二、我国《物权法》对物权的分类
按《物权法》规定,物 权具体包括如下几类:
生活中有设立物权需要的,该需要可以由债权 制度满足。如居住权的设立。
实行物权法定原则的原因
1、物权具有排他性,实质上就是一种“独占” 的权利,故必须是社会公认的权利而不是当事 人私自约定的权利。为保护交易安全,需要物 权法定。 2、物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和结果,是市场交易 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作为市场交易的前提条 件的物权种类和物权内容,就一定要统一化、 标准化。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3、否定我国法律所未规定的任何外国法律上的 物权类型,以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法律制度。
物权只能是由“法律”创设。即: A、国务院及地方法规也不得创设新的物权类型。除 非根据《立法法》第9条,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 有关民事法规中可以设立新物权类型。 B、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创设新的物权种类。 C、每一种物权的内容与效力也是法定的,当事人不 得协商改变,擅自协商改变物权内容、效力的无 效。 D、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 随意确定。
★《民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41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D 3.B 4.A 5.C 6.B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B)的地位。
A.根本大法B.基本法C.单行法D.中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DA.所有的财产关系B.所有的人身关系C.纵向的财产关系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B)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B.民事C.交换D.日常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本案适用(A)A.中国民法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C.国际惯例D.第三中立国民法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C)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B)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E 3.ABCE 4.ABC 5.ABCD 6.ABCDE7.ABCDE1.我国民法调整(A B C D)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B.公民C.法人D.公民与法人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A B C E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3.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A B C E)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A.《民法通则》生效前进行的民事活动,于《民法通则》实施后起诉的B.《民法通则》公布前发生的民事行为,自《民法通则》实施后起诉的C.《民法通则》制定前发生的民事纠纷,在《民法通则》公布后起诉的D.《民法通则》实施后发生的民事关系,现在正在审理的E.《民法通则》生效前人民法院已审结,现在当事人又提出申诉的4.民法的效力包括(A B C )A.在时间上的效力B.在空间上的效力C.对人的效力D.对物的效力E.对民事权利的效力5.民法具有以下性质( A B C D)A.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B.民法为文明法C.民法为实体法D.民法为私法E.民法为国际法6.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B C D E )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公序良俗原则7.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民法渊源的是( A B C D E )A.宪法B.基本法C.地方性法规D.司法解释E.经国家法律认可的习惯三、简答题l.简述民法的任务。
所有权
三、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为自物权。 2、所有权为独占权。独享所有物价值。 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 4、所有权为完全物权。 5、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和回归力的权利。 四、所有权负担的社会义务: 所有权虽为绝对权,为了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所有权应有适度 限制。即所有权应负担社会义务。在我国,所有权应负担以下义务: 1、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所有权的限制。(不能给他人造成损害) 2、相邻权对不动产所有权及用益物权的限制。 3、征收征用对所有权的限制。 4、对国家、集体所有权的限制。比如:土地,土地法规定,国家 按照法律将城镇土地划拨或出让。农村土地一般只能承包给集体成 员。
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
概念: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可以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措施。 一、占有权能:是实际掌握控制物的权能。是前提。 1、所有权与占有权能可分离。非所有人的占有权能受法律保护。 2、区别占有、占有权能和占有权。 3、 所有人占有 占有 合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 善意占有 非法占有 没有占有权能 恶意占有 二、使用权能: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权能。 1、可与所有权分离。 2、区别使用、使用权能、使用权(包括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和占有权能)。 三、收益权能:是指收取原物产生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1、在计划经济时代,强调所有权的处分权,忽视收益权。在市场经济时代, 我们重视收益权。 2、收益权与所有权可分离。双方同收益或一方收益(用益权)
马
题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 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81-86题。 81、设马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82、设马2在试用期间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83、设马3在试用期间逃出马圈,偷吃了令人丙家的谷子,价值50元,对该损失应由谁承 担? A、甲 B、乙 C、甲或乙 D、甲和乙 84、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85、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双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作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 用买卖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期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期期限的合同 86、设试用买卖期限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匹马,但5天前甲与戊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将该匹马卖给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匹马,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 种责任? A、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B、主张违约责任 C、主张赔偿损失 D、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2000年
《所有权概述》课件
债权与物权密切相关,物权是债权存 在的前提,债权又是物权实现的手段 。
债权
债权请求权包括
给付请求权、确认请求权、代位请求 权、撤销请求权等。
债务包括
给付债务、确认债务、代位债务性, 即债权债务的效力只及于债权人 和债务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02
债权的转让、消灭和继承等变动 ,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 发生效力。
详细描述
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是多方面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 确认保护,即通过法律确认所有权 的存在和内容,防止他人侵犯;2. 物权保护,即通过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方式保护所有权的完整性 和排他性;3. 债权保护,即通过赔偿损失等方式保护所有权的利益。
02
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
占有权
占有权
是指权利人对其动产或不动产的实际控制和管领 力。
所有权的历史起源
总结词
所有权起源于古代罗马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演进,所有权的保护逐渐 完善。
详细描述
在古代罗马法中,所有权被称为对物的最高支配权,是其他权利的基础。随着 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演进,所有权的保护逐渐完善,现代民法中所有权的保护 更加全面和有力。
所有权的法律保护
总结词
法律通过多种方式保护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包括确认、保护和救济等。
《所有权概述》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所有权的基本概念 • 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 • 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 所有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
01
所有权的基本概念
定义与特征
总结词
所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详细描述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最完全的权利,是所有权的灵魂。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1. 全面性,即权利人可以全面 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物;2. 无期限性,即所有权只有因其他权利的侵害才能取得救济;3. 绝对性,即 所有权的权利效力具有不特定性。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所有权是指什么一、所有权是指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
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在非法占有中,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如甲将乙的一幅字画赠送给丙,而丙并不知道字画不是甲的,此时丙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
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产,如将拾得物据为己有即为恶意占有。
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善意占有中,占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而恶意占有则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还应返还原物和由原物所获得的利益给原所有人,原所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恶意占有人。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
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
所有权自身也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在一般情况下,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亲自行使。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所有权完整的四项权能,所有人往往是通过四项权能与自己的分离回复来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
二、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王竹:民商法学14:所有权
XIV
所有权
竹
授课教师:王
个人邮箱:emailtozhu@ 个人博客: 公共邮箱:chuandaminfa@ 公共密码:minshangfaxue(民商法学)
1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b.所有权的取得原因
a)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
b)基于事实行为的取得
问题:为什么没有基于准法律行为的取得?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4.所有权的取得
(1)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参见登记制度与物权变
动制度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4.所有权的取得
(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a.先占 所谓先占,是指先占者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3.所有权的类型 (2)集体所有权 第58条-63条是对集体所有权的详细规定 第59条第1款: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
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3.所有权的类型 (3)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 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十五条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 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民商法学XIV:所有权
(一)所有权
3.所有权的类型 (4)其他所有权 第67、68条:企业法人所有权、其他法人所有权
第六十九条: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A 指导功能B 补充功能C 惩罚功能D 约束功能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C 国家税务机关可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A 家庭暴力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D 串通投标的行为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
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A 诚实信用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公序良俗原则D 自愿原则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
第十四章__所有权
第十四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一、所有权的概念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特征1.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
2.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
3.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4.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5.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了四项权能。
6.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通常可以分为二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使用权使用,依据物的属性,在不毁损物的实体和变更物的性质的前提下对物进行事实上的利用以满足使用者的特定需要。
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可以基于法律规定来确定。
收益权也可以基于合同来确定。
处分权处分权,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
四项权能的核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一项权能。
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一)劳动生产、收益。
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收益主要是指收取孳息。
(二)征收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再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
(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例: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
第14章 所有权
第14章所有权(ownership)第一节导论(an introduction)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ownership; proprietary rights; title二、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事实上的管领•2、使用:利用来满足•3、收益:增值•4、处分:事实/法律上消灭三、所有权的特征(earmark feature)•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2、所有权具有完全性和归一性•3、所有权具有恒久性•4、所有权具有弹性四、所有权的理念•(一)所有权的本质•1、先占说-owned firstly•2、劳动说-labor•3、人性说-human nature•4、法定说-provided for by law(二)所有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1、物权中:所有权是他物权的核心•2、债权中:所有权是它发生的前提和结果•3、知识产权中:所有权时期产生发展的动力•4、继承权中:所有权的传递是其基本内容(三)所有权的社会价值•1、人的生存必需•2、人的发展要求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一、什么是权能•Power and influence•权能:行使权利的各种可能性•意义:权能分离时,界定权力归属二、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2、使用•3、收益•4、处分三、所有权权能的逻辑关系•占有-所有权的表征•使用-所有权的基本目的•收益-扩张性的表现•处分-私法自治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一、概念•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存在而对特定主体发生的效力。
二、所有权原始取得•原始取得:不基于他人的权利与意志,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物的所有权。
•1、生产•2、取得原物孳息、•3、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税收、没收、征收•4、无主物•5、先占案例•6、添附案例•7、时效取得•8、善意取得先占•林某和胡某在路上拾得一钱包,两人打开一清点,里面竟有整整10000元现金。
第14章 所有权
第十四章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特征:(1)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2.使用——依据物的性质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3.收益——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及利用原物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
4.处分——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
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
法律上的处分:指改变标的物法律上的命运,即改变标的物之权利归属状态。
具体包括:转让所有权;设定用益物权;设定担保物权等。
没有处分权能而对标的物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称之为无权处分,其后果为效力待定。
三、所有权的取得(一)分类原始取得: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所有权。
继受取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二)原始取得:1.征收(1)含义: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移转给国家所有。
(2)原因:公共利益需要(3)权限: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市、县、乡镇)无征收权(4)补偿:①征收集体土地的,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以及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②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应给予拆迁补偿;征收居民房屋的,应保障其居住条件。
2、善意取得(1)含义与价值:①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或者为善意第三人设定他物权,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善意第三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
②善意取得以牺牲所有权之静的安全为代价,保障财产交易之动的安全。
旨在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交易。
民法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 (第十四章 所有权)【圣才出品】
第十四章所有权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与财产、财产权的区别。
答:(1)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特征①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
具体来说: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合法;法律规定了一些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所有权的权能是由法律规定或赋予的,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②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
任何在民法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取得所有权。
③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即法律赋予所有人具有排他的支配力,因此产生了所有权的排他性原则,即一物不容二主,同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不可能出现两个或多个所有权。
一物一权乃是所有人对其物享有完全的、独占的支配权的必然引申,由此也导致了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区别。
④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
这就是说,所有权在存续的期限上,是不存在限制的。
当事人不得创设有期限的所有权;法律本身不能为所有权设定存续期限;只要标的物持续存在,所有权就一直存在。
⑤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了四项权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见,所有人享有的四项权能组成了法定的所有权的内在结构。
⑥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所有权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其客体仅限于财物。
作为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有体物,而且该物必须是特定的、独立的,如果所有权的客体不能特定,则权利人根本不可能对物形成特定的支配权。
(3)所有权和财产的区别①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客体应该是指物权的客体。
物权的客体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而不是所有的财产。
②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第十四章 物权法 《经济法》PPT课件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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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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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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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4.1 物权法概述
物权的特征
14.1 物权法概述
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即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支配其所有物的权利。(2)用益物权。它是指对他人所有之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3)担保物权。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
物权的变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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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4.2所有权
所有权的特征
14.2所有权
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
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
生产、孳息
因为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
国有化、没收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
14.4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特征
14.4担保物权
出现下列情形时,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主债权消灭,作为从权利的担保物权即终止,这是由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2)担保物权实现。无论债权是否得到全部清偿,只要已经实现了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也消灭。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实际上债权人抛弃物权。物权一旦抛弃,其权利消灭。(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如担保物灭失且没有代位物存在的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另外就质权及留置权来说,如果丧失了标的物的占有,则权利消灭。
第十四章 所 有 权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物进行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不同法律行为对物进行的种种处置。
三、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根据一定 的法律事实获得某物的所有权,从而在 该特定主体与其他人之间发生以该物为 客体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根据所有权的取得是否以原所有人的所 有权与意志为依据,所有权的取得可分 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取得又各 有不同的方法。
[附加] 拾得遗失物-(物权法109-113条)
一、概念。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 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之物。 二、性质。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所有人并未 丧失所有权,而仅丧失占有权。拾得漂流物、 失散的饲养动物亦同。 三、基于拾得遗失物而产生的物权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民法通则79条) 2、找不到失主的,拾得人有义务将遗失物交 与公安机关等单位; 接收单位发布招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归国家。
4、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所有权。(民法通则79条第一款) 埋藏物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发现的 物; 隐藏物指置于隐蔽场所,不易发现的物。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后,如能证明属某人所有, 且为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应归某人或其继承人 所有;所有人不明的,归国家所有。 发现人将埋藏物、隐藏物归其主人的,不得请 求报酬;若归国家的,接受单位应给予上缴人 表扬或物质奖励。 5、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是自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财产享 有的权利。 2、所有权为独占权。是指所有人独占其物,独享其 所有物的价值与使用价值。 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所有权是法律直接确认财产 归属关系的结果,不是从其他财产权派生出来的。 4、所有权为完全物权。所有权是一种总括的、全面 的、一般的支配权,它全部囊括了占有、使用、收益 和处分四项权能。 5、所有权具有弹力性和永久性。所有权设定他物权 后,对其有了一定的限制,但当此限制消除后,所有 权可以回复到其圆满状态,即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其永久性是说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只要所有物存在, 所有权就存在。
14第十四章 所有权
因法律事件取得所有权,为事件完成时;
因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情况不同:
第一,当事人对取得所有权的时间有约定的,所 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发生转移——主要指保留所有 权的买卖
第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财产所有权依照法律 规定的时间转移——指不动产。
第108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 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二、继受取得
(一)概念: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 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 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 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
(二)取得的原因是 1.买卖合同 2.赠与互易 3.继承遗产 4.接受遗赠 5.其他合法原因
(2)构成要件
①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给受让人。
(3)注意:
善意取得为原始取得 善意取得的客体并非仅为所有权,也包括
这种方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从根本上实现
第五节 善意取得制度
一、善意取得概述
(一)概念 善意取得(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 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 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受让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 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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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权的权能
? 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处分权。
1、占有和占有权
? 占有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 和无权占有。
? 无权占有通常可以分为二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 有。
所有权的弹力性
?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 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 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 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 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 分离。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 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 所有权。
第十四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本质
? 1、所有权的概念
?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 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第39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
2、所有权的特征
? (1)所有权为法定的财产权 ? (2)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 ? (3)所有权为独占的支配权 ? (4)所有权为无期限物权 ? (5)所有权为完全物权 ? (6)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
? (3)方式。 ? 混合: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
形成新的财产。 ? 附合: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
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 到原来的状态。 ? 加工: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 价值的新的财产。
? (3)处理规则。
? ①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不动产所有人取得 所有权,但应当给动产所有人与动产价值相 当的补偿。
(2)构成要件
? ①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 ④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给受让人。
(3)注意:
? 善意取得为原始取得 ? 善意取得的客体并非仅为所有权,也包括
? 第112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 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 诺履行义务。
?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 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第113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 领的,归国家所有。
所产生的收益。
4、处分权
? 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 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 对财产的消费 (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 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 的处分,两者都会导 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 对消灭。
? 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 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他物权。
(4)法条
? 第106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 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所有权:
?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
? 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 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 如果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的权利或对其有无占有
2、使用权
?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 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 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 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 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
? 1、劳动生产 ?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
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 品。 ? 2、收益 ?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
3、添附
? (1)概念: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 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 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
? 6、发现埋藏物、隐藏物;
? 第114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 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 7、国家或者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
8、善意取得
? (1)概念 ? 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财
产转让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 处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财产的 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
3、收益权
?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 而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 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 息。
? 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 ? (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
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 ? (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
? 4、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如国有化、没收、 征税
5、遗失物
? (1)能否要求报酬? ? (2)能否取得所有权? ? (3)如何处理与悬赏广告的关系?
? 第111 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 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
? ②动产与动产附合的(合成物),如果各动 产价值相当或难以区分主物和从物,附合物 共有,按动产附合时的价值确定比例。
? ③如果合成物可以区分为主物和从物的,按 照从物随主物的原则,由主物所有人取得所 有权,但应当对从物所有人或原物价值小的 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 《民法通则意见》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 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 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 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 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 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 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